微雁语 如何判断这件事你做对了?是神要你做还是你自己要做?
    雁子广播:如何判断这件事你做对了?是神要你做还是你自己要做?

    罗胖(罗振宇)是一个我比较喜欢的网红脱口秀,听他很多年了。最近听了他一个60秒的语音,很是赞同,并有延伸的感悟,和大家分享一下。

    他说判断一件事对不对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考量。

    一,你愿意你的孩子也做这件事吗?

    二,你的父母会不会因为你做这件事而感到自豪?

    三,假设你这辈子功成名就了,愿不愿意把这件事写进传记?

    如果这3点都是肯定的,那么基本上可以判断这件事情是对的。

    可见,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有三件:孩子,父母,功名。

    下来说一下我的延伸思考。作为基督徒,我可能会有更加重要的判断标准。

    我们经常会说这样一句话:我祷告了,是圣灵带我做这件事情的。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正确无疑。这句话的分量很重,别人不敢说什么。

    但其实我们不能简单地下这个结论。因为我们经常会把自己的感动,一时的冲动,来自肉身血气的行动,当成了是神对我们的启示。

    祷告听到的声音并不都是来自神的。常常来自个人心底的渴求,甚至是魔鬼撒旦的试探。尤其对那些信心不大,读经不多,灵命弱小,缺乏智慧,不懂分辨的弟兄姐妹,常常会把自己的误判当成了神的启示。如果是教会的负责人或牧者就更麻烦了,很可能会给教会带来亏损。

    举几个我知道的例子。

    有个姐妹特别爱主,想自己建一个教会。热切祷告之后,决定在繁华地段租一个公寓,每月数千。拿出自己的私房钱,把房子装修的温馨漂亮,买了钢琴,一次就交清了几年的房租,几十万没了。出手不可谓不大方,她并没有固定的工资,积蓄也有限,是凭着自以为是的“信心”。但教会始终人数不多,其中还有不少是没有信的,奉献款很有限,她的愿望就是要给不信的人传福音。愿望不可谓不好,但方法却有待商榷,结局是最终退掉了房子解散了教会。

    结果证明这不是一件对的事情。把自己的愿望当成了神的启示。传福音其实并不一定要花很多钱。建立教会的前提也并不一定需要一个奢侈的房子,教会和房子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关键是有没有圣灵的同在。

    再说一个例子。几个相对富裕的弟兄姐妹在教会的支持下办起了一个养老院,租了三层楼,连装修花了几百万。里面不仅是养老院,还是一个教会,每周有敬拜赞美,有钢琴现代音响乐队,还有十几万买的基本上没有用过的全自动洗澡机。去做义工的人也不少。几年过去了,老人并没有增加多少,每年负债一两百万。终于,养老院关门了,以失败告终。

    好的愿望未必有好的结果,对的出发点未必一定是对的事情。

    那么如何判断事情的对与不对呢?我也说三条。

    一,要出自于神,要由神做主。

    首先,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是:主要我们做,而不是我们要做。怎么知道是主要我们做呢?要来自圣经的教导和感动。比如做养老院这件事情肯定是符合圣经的原理的。帮助老人,病人,残疾人,贫困人是耶稣一直在做的事情。而当前也正是中国最窘迫的事,社会,家庭,子女都无法做到完美,教会应该有这个负担。这件事情肯定是对的。但是怎么做还应该继续仰望交托神,寻求神的带领,由神做主,而不是凭自己的热情。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拉太书1:12)

    二,要有智慧,符合常识,遵纪守法。

    做任何事情,智慧要比热情重要。“惟愿他们有智慧,能明白这事,肯思念他们的结局”(申命记 32:29 )。还要对这件事情有深入的调查了解。什么都不懂,一问三不知,就开始行动,不顾后果,草率决定,语言行动都不符合最起码的常识。在文明社会里,必须在法律允许的环境里行动,否则必会有阻挡和麻烦,基督徒更应该是遵纪守法的模范。糟糕的是有些人打着基督的旗号,到头来不要说荣耀神了,有可能羞辱了神。

    三,要有果效。

    做到神的心意上,神会嘉奖你,会有果效。做不到神的心意上,甚至于违背神的旨意,神不仅不会嘉奖你,可能还会管教你,惩戒你。目的再好,没有好的效果,岂不是无用功?

    我们都是凡人,不能保证每一样事情都十全十美符合神的旨意。神喜悦的不是不犯错误的人,而是勇于认罪悔改的人。比如雅各,大卫,所罗门,摩西,都犯过错误的,但却都是神所喜悦的宝贝,因为他们敬畏神,依靠神,认罪悔改,神便给与他们大大的祝福。

    我们的生命属于神,没有权利浪费。有主同在的事情才可能是对的事情,与主同工才能成功。求主亲自带领我们。

    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罗马书14:22)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