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把人逼到瑞士去死
好好的活很重要,好好的死可能更重要。
有尊严的活着,有尊严的死去,这是人最起码的权利。
2020年新西兰举行全民公投,65.2%的选民投票赞成安乐死。
2021年,新西兰《生命终结选择法》正式生效,
成为全球第七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这7个国家是:
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加拿大、瑞士、西班牙、新西兰,
以及美国部分州。没有这个法律的国家怎么办呢?
澳大利亚一个104岁的老人实在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
来到瑞士,在医生的帮助下离去。104岁了,还有几天能活?
就等不及了吗?是的,他要尽快结束痛苦,
有尊严的离去,这是一个迫不及待的事情。
中国也有这样的例子,得了绝症,生不如死,
只能万里迢迢赶去瑞士赴死。在中国,安乐死是违法的。
长期以来,中国人一直在逃避关于死亡的讨论。
但其实死亡是生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死何来生?
正是死的存在让活着更有意义。死并不是丑恶的,
不应该被排斥被憎恨。死亡也可以辉煌,
可以荣耀,至少可以自然平和。
坦然面对死亡,从容正视死亡,自然讨论死亡,
是一个国家和人智慧成熟的表现。
没有临终关怀的社会,不能说是一个文明社会,
或者说文明程度不高。临终关怀,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
1976年,美国加州首先通过了自然死亡法案,
允许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来延长不可治愈患者的临终过程,
允许患者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然死亡。之后,
美国35个州都通过了“自然死亡法”
卫健委曾经公开答复过大众对呼吁安乐死立法的态度,
承认安乐死确实可以帮助患者尊严死,减轻家庭负担,
但是在国内实施还有很多挑战。
2011年,江苏省老年病医院率先允许患者先签署
“生前预嘱”。生前预嘱是指在老人病人健康或意识
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
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这是通往“自然死亡”的开始。
一个走到生命尽头的人,不能安详离去,反而要忍受
心脏按摩、气管插管、心脏电击以及心内注射等等
惊心动魄的急救措施。即使急救成功,往往也不能
真正摆脱死亡,可能只是依赖生命支持系统维持毫
无质量的植物状态……有意义吗?
2013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
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峰提出了自然死亡法案。
建议我国应制定“自然死亡法案”,“自然死亡”
不同于“安乐死”,只是在死亡已不可逆转情况下,
停止延命的医疗措施,任由生命自然逝去,以减少
不必要的抢救带来的痛苦延续,维护死亡的尊严。
这是中国走向生命科学,靠近人类文明的关键一步。
我们期待着更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