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有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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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 別︰初信栽培
- 作 者︰佚名
- 管 理 員︰
- 全文長度︰43099字
- 最後更新︰2009-12-18
- 文章狀態︰已完成
- 授權級別︰暫未授權
- 首發狀態︰他站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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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感知是非常有限的,許多的實際存在是我們感知不到的,是我們的感覺能 力所不及的。我們許多的知識都是來源于證據,目擊者的見證,歷史的記載,完整的推 理等等。
在法庭上,事情的真實情形都是由調查證據獲得,由目擊者的見證獲得,也可由推 理和辨論獲得。法官和陪審員必須考查到證據和見證。調查所得的一點一滴綜合起 來就會使法官和陪審員判定是否存在確實的證據來定罪。
你需要調查神存在的證據。你認為已有充分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嗎?你會有確實 的信心來相信嗎?聖經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為要相信一個人,你需要知道有關這個人的事並認識這個人。你可以從那些知道 他的人的口中來認識他,你可以通過觀察他的所作所為來認識他,你也可以通過和他 交談,從他口中的話語來認識他。要相信神也是如此。(羅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