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具體個別的指引 肢體的認可
    最後,長者的意見和肢體的認可,也是我們必須虛心聆听、慎重參考,好在其中發現上帝心意的方法。這不僅是他山之玉,可以攻錯,從別人過去的成敗經驗來幫助自己作明智的決定,更重要的是,若我們不將信仰個人主義化,不將自己的信仰與生活視作與教會及其他肢體無關,僅為上帝與我之間的「私事」,卻認定我與別的信徒血肉相連,互相分享和分擔各人的成敗得失,「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十二26)則我們作任何事情,都必須考慮(在意︰不是盲目「遵從」)別人的感受,並且評估做這件事之可能對別人乃至整個教會帶來的正面或負面的效果(是否有好的見證,或是否羞辱基督的名)。我們必須向肢體交代,聆听他們的意見。

    要是我們所作的抉擇,乃是與教會的職事直接相關的,諸如從事某項事奉,或奉獻念神學等,則別的信徒的意見,就更形重要了。因為事奉畢竟有別於個人的自我實現,異象不同於個人的夢想或野心,大使命從來不是由基督授予一個基督徒的,我們所作的一切福音使命,都是在教會內與別的肢體相配搭,彼此合作,才能促成的,沒有唱獨腳戲的餘地,英雄主義也派不上用場。如此,任何人在教會里要推動某事,必須先徵得其他人同意,或者設法感召別人,使他們分享自己的異象,然後才好落實。而奉獻念神學的,更要得到長執及會眾的認可,在性格及恩賜上皆確定為合適,才能付諸行動(神學院今天規定的報考方法,正是如此)。

    但說到這里,可能已有人感到不安︰倘若別的信徒,包括屬靈長者在內,乃至整個教會的決定都錯誤了,那怎麼辦?畢竟真理不是由多數支持來判定的(舊約的先知豈非多為「眾人皆醉我獨醒」嗎?),教會也無法保證永不犯錯(歷史上教會的錯誤可多著呢!),我們怎能將一切是非對錯的標準都委諸別人身上呢?對,這個不安非常合理,也正是本文所要說明的。無論我們認定參考長者的意見和肢體的認可是如何的不可或缺,總不能簡單地便把這些等同為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與教會的意見,兩者有經驗上的因果關系,卻無邏輯上的因果關系,除非我們肯定教皇無謬誤論或教會無謬誤論,或把任何人看為上帝的代言人,否則人的意見總不應視作來自天上的梵音。

    信徒的意見和長者的訓誨,不足以成為上帝意旨的合法保證,除了因著上面提到人的罪性與容易犯錯外,另一個較現實的原因,便是就歷史與經驗言,一切劃時代的歷史轉折,無論是新事工的開展、新的神學觀念的突破,都必然是建造在對前人所做過的東西及所抱持的既成觀念的否定之上。沒有破就沒有立,歷史發展從來就不是直線,而是辯證式的︰既承繼前人的經驗,又批判前人的結論。因此,倘若我們所要抉擇的東西,都必須得到現存教會的接納和認可,才能合法地進行,則教會便很難期望有任何更新和突破了。誰會真個願意自拆牆腳,甘願破壞傳統、放棄成見呢?任何新的事工或觀念,必然招來現存的傳統(甚或「既得利益者」)的反對,這是無法避免的。所以,我們既不應、也不能將任何信徒或屬靈長者的意見,視作上帝不變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