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以色列人在曠野 第七章 以色列人在曠野
    (出十五22∼四十38;利八∼十;民一∼四;十11∼十四45;十六∼十七;廿一廿七;卅一∼卅六;申一∼四;卅四)

    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渡過蘆葦海以後的工作,就是向迦南地前進。在埃及四百三十年的居留,剛好成就了神向亞伯拉罕的應許︰他要有一國之眾的後裔。現在該是實現第二個應許的時候了,那就是要有自己的家園。往迦南的捷徑在東北邊,從以色列目前在蘆葦海東邊的位置,到迦南南部,大約一百五十哩。假如百姓直接走,不到一個月,就可到那里了。但神的引導並非如此,有一個理由就是為要避免與非利士人相遇,免得疲于戰斗,(出十三17)(注一)。神為他們揀選的路線,這個主題,引起許多討論。

    第一節以色列人的旅行路線

    以色列人的路線(傳統的看法,也仍為今日許多學者所皮持)(注二),是沿紅海之南岸,走了一百哩以上的路程,然後斜行進入內陸,約五十哩,到今天的耶別姆沙(JebelMusa),即西乃山。在這里,以色列人居留約一年,就北行到迦南南端的加低斯巴尼亞(Kadesh-barnea)。

    路線決定的關鍵在于西乃山的位置。傳統的看法,認為它就是耶別姆沙,在西乃半島之南部。但有些學者認為,是在亞喀巴海灣之東部的某一地區。他們的理由是,西乃山顯然為一火山口,因為有一天當百姓站在山腳下時,有火焰、煙雲和響聲從那兒發出。(出十九16∼18);但西乃半島,卻沒有大山;最近的火山是在越過亞喀巴海灣的地方。為答覆這個問題,我們要注意,以色列人滿懷敬畏所見證的這番景象,是由于超自然的力量,不一定是由山產生。另一種看法認為,西乃山一定在西乃半島之北部,因為亞瑪力人(Amalekites)與以色列人在那里爭戰(出十七8∼16),而未見亞瑪力人曾去過耶別姆沙那麼遠的南方(民十四43∼45;撒上十五7;廿七8)。為答覆這問題,我們可指出,雖然亞瑪力人一向遠住在北方,但這時他們顯然為了搶奪以色列人,而跟隨到南方來(申廿五18)。他們是流浪的部落,那里有機會可以搶掠,就住那里,當然他們會離開原來的領域,追逐可能成為戰利品的以色列人,是不足為奇的。

    有幾件事支持傳統所說的位置。第一、許多世紀以來,這種看法一直被認為是正確的;事實上,從早期基督教開始,甚至還要更早就開始有這種看法。第二、以色列人出埃及到西乃山之間,一定有一段距離,因為經上記載兩地間停留的些地方(民卅三2∼18),有一些差不多可以確定其正確位置。第三、西乃山一定在迦南地極南部,因為從那里到加低斯巴尼亞,要走十一天的路程(申一2),後來,以利亞從別是巴到那兒,雖是慢慢迂回地走,也走了四十天的旅程(王上十九8)(注三)。第四、我們可以很中肯地說,摩西的岳父被稱為基尼人(Kenite),意思是「工匠」,這是因為靠近耶別姆沙有耶爾赫丁(Serabitel-khadim)的礦藏,因此可能使工匠遷至附近居住。

    第二節到西乃山(出十五22∼十八27)

    

    一、瑪拉(Marah)、以琳(Elim)、汛的曠野(WildernesofSin)(出十五22∼十六36)

    1.供應飲水(出十五22∼27)︰以色列人從蘆葦海東岸注視埃及大軍覆沒,停下來贊美上帝(出十五1∼21),然後繼續跟隨雲柱的引導向南行。他們有三天找不到水(注四)。後來到了一個小綠洲稱為瑪拉,但那兒的水是苦的,瑪拉通常被認為是現在的哈瓦拉(Hawarah),那里的水仍然是苦的(注五)。摩西照神指示,丟下一根木頭在水中,水立刻變甜,而可以喝。百姓繼續前行到以琳,一般認為是現在的古倫德(WadiGhurundel)(注六),大約在哈瓦拉之南六哩,那里至今仍有許多甜水。以色列人在這里發現十二口井和七十棵棕樹,因為有水,又有樹蔭,使這里成為受歡迎的休憩處。至今這里仍是旅客喜愛的中途站,以色列人在那里可能停留幾天。然後百姓向前行到一個地區,稱為「汛的曠野」(出十六1),這里很可能就是沿紅海岸,一處多沙而易于行走的平原,因為一入內陸就是崎嘔不平的地形。他們在「第二個月十五日」到達這個平原(出十六1),剛好是從蘭塞城出發後一個月。

    2.嗎哪(出十六1∼36)︰到了這里以色列人的糧食吃光了,百姓帶著大量的糧秣,但是一個月就用盡了,以色列人很憂慮,向摩西發怨言,這麼多的群眾,又有牛羊牲畜,在不毛之地,我們可以了解他們的憂慮。在荒蕪人煙的地方,他們去那里找足夠的食物(注七)?但是百姓應該知道,神既已用神跡拯救他們過蘆葦海,也必能供應這需要,他們應該堅信不疑。

    神就供應一種像「小圓物」形狀的營養食品(注八),描寫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而且是甜的,百姓稱為「嗎哪」(注九)(出十六14、15、31)。除了安息日以外,每天早晨擺在地上是新鮮的、神指示他們照一天所需之量收取,到第六天要收雙倍,備安息日之用。神告訴他們,前五天收取的若不當天吃就會壞掉,但第六天收的不會(注十)。

    3.鵪鶉(出十六12一13)︰在嗎哪出現的頭一個早晨前一天晚上,雖然只有一天,神供應另一種食物,那就是肉類,得自一大群飛來的鵪鶉。聖經上說︰「鵪鶉飛來,遮滿了營。」也許神使鳥群飛得很近地面,百姓在它們飛翔中打下來,正如大約在一年後,也有類似的情況一樣(注十一)。不管他們捕鳥的方法如何,首姓在那一夜得到大量的鵪鶉肉。次日清晨,嗎哪初次出現,當然那一天沒人在營中挨餓!神奇妙供應他們。我們還要特別加一句,就是從那一天開始,直到四十年後渡過約但河,每一天繼續有嗎哪供應。(出十六35;書五11∼12)

    二、利非訂(Rephidim)和西乃山(出十七1∼十九3)

    以色列人離開汛的曠野;就轉向內陸,也許向飛蘭(WadiFeiran)前進,從那兒可到耶別姆沙,來到一個地方叫利非訂,有時被認為是利法依(WadiRefayid)。利非訂靠近西乃山,因為就在這里,神告訴摩西,擊打「何烈的磐石」,使百姓有水,何烈被認為就是西乃,或至少是包括在西乃地區以內。

    1.磐石出水(十七1∼17)︰百姓在利非訂發覺他們的水用完了。這地方原來有幾個水泉,但在那年,顯然泉水太少,百姓向摩西大發怨言,摩西將此需要帶到神面前,他按照神的指示,擊打(注十二)何烈的磐石,水就大量流出(注十三)。百姓的干渴得到滿足,當百姓在西乃時,很可能這股水流就這樣開始一直繼續流(注十四)。今天靠近那別姆沙的附近,有幾個水源(注十五),但當時在利非訂的缺水,我們知道,顯然那年雨量不夠,以致需要這一條特別的水流。利非訂和西乃之前的平原,其間距離不遠,因此水流自然的流下,可使附近平原有水,讓首姓在那兒安營。

    2.亞瑪力人的戰爭(出十七8∼16)︰以色列人在利非訂與一群流浪者亞瑪力人打了一場仗。這一支人可能和以東人一樣是以掃的後裔(注十六)(創卅六12),(創卅六1)。亞瑪力人到處流蕩,掠奪別人(注十七),與當時許多比較定居的部落不同。雖然聖經未直接提到,但在渡過蘆葦海以後,亞瑪力人顯然曾經攻擊過這批軟弱、散漫的以色列人(申廿五7∼18),如今他們更大膽了,采取打打跑跑的戰略(注十八)。因此,摩西指示他所信任的約書亞(注十九),揀選人與這批突擊者交戰。

    對約書亞來說,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百姓剛脫離埃及的奴役,從未受過戰術訓練,而且也沒有許多武器,當然約書亞也不敢奢望在這種情況之下,有多人志願打仗,特別因為他們的仇敵,是以專門打仗為生的。但也有一些人,絕大部分可能因為尊敬約書亞,而願意參戰。次日打了這場仗,神使他們戰果非凡。摩西在附近的山上觀看,向神舉手,作祈禱的姿勢,只要他的手高高舉起,約書亞的軍隊就有斬獲,但當他手臂疲乏下垂,軍隊就被迫後退。最後,亞倫和戶珥(Hur)(注二十)站在摩西兩邊,幫助這位領袖,一直高舉雙手,直到獲得全面勝利。以色列人就因此學習了印象深刻的一課,那就是得勝不在于自己的能力,而在于相信神的大能。

    3.組織(出十八1∼27)︰在利非訂,摩西的岳父葉忒羅來訪,這里是葉忒羅的故鄉,他要來這里不需走很遠的路,他帶來摩西的妻子西坡位和兩個兒子——革舜(Gershom)與以利以謝(Eliezer),摩西在早年回埃及的路上,會將他們遣回家(出四24一26;十八2)。葉忒羅到達營地,作一番觀察之後,建議摩西(注二一),指派一些助手,來幫助他管理以色列群眾,摩西采納了他的意見,指派「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出十八25)。意思就是說,假如下上千人,至少也有幾百人(注二二),在那時成為以色列營的官長。這樣做對摩西來說,當然很有價值,這些助手的工作,主要似乎在于審判,因為聖經上說︰「有難斷的案件就呈到摩西那里,但各樣小事他們自己審判。」此外,將人們分組後,自然成為組織網,為聯絡消息和執行法規之用。

    4.到達西乃山(出十九1∼2)︰下一站來到西乃山本地,很可能就是兩哩長、一哩寬的山脊之一端(注二五)。只有此山的南峰是耶別姆沙(高七三六三尺),而北峰稱為拉斯約沙弗沙飛(Rases-saf-safeh,高六五四○尺)。在每座山峰前面,伸出一片平原,適合以色列人安營,但學者多半認為他們所用的平原,是耶別姆沙前面這一塊,以色列人的旅程第三個月到達這里(出十九1)剛好在「那一天」,很可能這一天是指十五日,也就是他們第一個月從蘭塞啟程出發的日子。百姓將在這里居留十一個月又五天,因為他們屐後離開這里,是在次年二月廿日(民十11)。這段期間,他們得到最重要的律法,也建立了中央會幕。

    第三節頒布律法(出十九3∼廿四18;卅二1∼卅四35)

    在以色列人啟程從埃及住西乃的頭六十天當中,他們只是一群鳥合之眾,無制度和組織可言,除了有一國之眾以外,幾乎不能算為一國家,在埃及為奴的狀況,禁止他們有任何自治,某些人有「長老」的頭街,埃及人一定是用他們來聯絡和控制,但是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他們沒有自己的法律,也不是真正有組織的人民團體。而且,他們也不真知道上帝,或了解所要求的生活方式。

    在進入應許之地以前,他們需要受改正,神計劃在西乃來改正他們,事實上,我們若說神就是為此原因,而使他們長途迂回過半島,也不算夸大其詞(注二四)。西乃提供有利的環境,在這里百姓不受外來的干擾,因為人口稀疏,百姓在這里也要完全倚靠神在物質上的供應,例如食物,並且很可能還有供應水,這樣會使人心,更容易接受神屬靈的牧養。神確實計劃在這里,將他們熔煉成為一個真正的國家,神給他們法律和組織,團結他們為一民族,使其有一體的感覺,和使命感,而且,最重要是使他們成為相信並倚靠神的子民。

    一、頒布十誡(出十九3∼廿17)

    神在西乃向以色列人傳達的第一件事,是口傳十誠(DecalogueorTenCommandments,出廿1∼17)。為了預備百姓有正確的心靈來接受這十條誡命,神指示他們有兩天的預備(出十九3∼15)。百姓當認識神所要傳給他們的是何等重要,摩西執行這些公開的指示,首先就召聚百姓來,要他們宣稱自己願意服從神所要頒布的律法,百姓回答表示願意(出十九8∼8)。然後他在山腳下畫定界限,人畜不得越過此限,否則必死,然後百姓要自潔身體,潔淨自己的心靈,「到第三天要預備好」。他們需要洗滌自己,一方面因為長期走路,身體很髒,要洗澡,另一方面也象征需要在靈里自潔。這種象征靈里的聖潔,在于內在的清潔,這樣百姓才預備好自己的心意態度,來接受這件事。

    期待的第三天來臨,西乃山開始一番驚心動魄的場面(出十九16∼25)。密雲遮山,從山上有雷轟、閃電和越來越響的角聲。煙氣上騰如燒窖一般,地震山動,這場景象更進一步預備人心,使百姓對即將發言的神,他的偉大權能,留下深刻印象,在這場面中,摩西再一次照神的命令,吩咐百姓不可越限。

    在適當的時候,神開始用耳可听聞的聲音從山上說話,好讓所有的人都听見(注二五)。此刻這些說話的聲音可能取代角聲,但是,其他的景象一定仍繼續,造成令人敬畏的景況。這些百姓,不見說話者的人影,卻只听到說話的聲音,從令人肅然起敬而莊嚴的背景傳出,他們在情緒上,一定留下很深的影響。

    神所傳的是十誡。生活上十條基本的原則,逐條闡明。百姓很注意听,也很害怕,當聲音停止的時候,百姓要求摩西作他們的中保,好叫他們不必帶著恐懼直接听神說話(出廿19)。此後,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出廿21),因此只有他能見神繼續頒布的律法。

    二、約書(“TheBookoftheCovenant”)(出廿22∼廿四4)

    摩西那時從神所接受的,稱為「約書」(出廿四7)。聖經中關于它的記載超過三章,顯然這些全都是同樣第三天向摩西啟示的,然後摩西回到百姓中(注二六),以日頭轉述給他們(注二七)。百姓又再一次回答宣稱他們願意遵守神的命令,這次的答覆比第一次更有意義,因為這次他們對神的要求滿心願意遵守。摩西也在那一天將這些資料,書寫記錄下來(出廿四3∼4),當他同來時,天一定很晚了。

    三、立約的儀式(出廿四4∼8)

    次日是以色列人最重要的日子之一,這是與神立約的日子,假如有人要找一個特別的日子,作為以色列人真正成為國家的日子,應該是這一天,因為神與以色列的約,藉著正式的立約儀式從此生效。當然整個律法仍未完全啟示完,事實上現有的只是一小部分而已(注二八),但是已經足夠代表其餘的了,大約要三個月時間,才能頒完其餘的律法,而如今百姓已預備好合適的心意來接受誡命,這是適達其時的日子。

    摩西首先築壇,在周圍立十二很柱子,壇當然代表神,柱子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又指定少年人宰牛獻祭,一半血盛入盆中,一半血灑在壇上(注-九),做完後,摩西大聲宣讀全部「約書」(注三十),那是前一夜記錄下來的,百姓第三次答覆他們願遵守(注三一),有了這個適當的答覆以後,摩西從盆中取血,灑在百姓身上,代表他們的罪被遮蓋。百姓的罪蒙遮蓋,而且他們正式宣布遵守神的律法以後,這個約就固定不能更改了,因此以色列也就成為神特約的國家。

    為了代表這種新鮮親密的關系,摩西、亞倫和亞倫的兩個大兒子拿答(Nadab)、亞比戶(Abihu)和七十個長老,同一天上山,在神面前吃喝,他們看到神的面,是象征性莊嚴的異象(出廿四9∼11)

    四、賜下律法,打碎法版(出廿四12∼18;卅二1∼卅四35)

    1.頭四十天(出廿四12∼18)︰這時上帝呼召摩西上山,開始四十天向他啟示。摩西帶約書亞同行,留下亞倫和戶珥管理以色列營。頭六天,摩西只停在半山腰,顯然約書亞仍與他在一起,但第七天神呼召他單獨上來(注三-)。當神向他啟示律法時,他持續四十天在神面前(注三三)。在這段期間內,神也將十誡寫在兩塊大石版上。

    2.金牛犢(出卅二);在第四十天時,神中斷程序,告訴摩西,百姓犯罪造牛犢像敬拜,摩爾立刻回到營中,在路上會合約書亞。一到營中,摩西就發了義憤,在百姓眼前,摔碎兩塊書寫的石版(注三四),完全毀壞金牛犢,斥責慌亂的亞倫,因為他允許這個罪發生,而且吩咐利未人殺死犯罪的以色列人,他們殺了三千人左右。次日早晨,摩西表現出值得欽佩、不自私的行為,他求神不要再為懲罰以色列人的罪,而滅絕他們了,相反的,他說假如還要懲罰,那麼摩西自己,寧可從神所「寫」的「冊」上,涂抹名字(注三五)(出卅二30∼32)。

    為什麼以色列人在與神立約後四十天,就犯了這麼嚴重的罪而毀約,這是很難解釋的,顯然他們以為摩西離開他們已有好幾天(注三六),現在一定在可怕的神面前,死于山上了(出卅二1)。他們這樣認為就覺得自己群龍無首,這種想法讓他們想回埃及,然後就可能想到牛犢偶像,這一定是以前在埃及的牛犢崇拜所勾起的(注三七)。很可能亞倫為了阻止他們的行動,就要求百姓若要造偶像,就得提供每人的金耳環作材料,因此當百姓同意的時候,他就無法食言了。不管細節怎樣,他們的確造了牛犢像而犯了大罪。

    3.摩西了不起的靈性(出卅二11∼14,30∼33)︰若百姓是該受嚴厲定罪,相反地,摩西就該大受褒獎。在山上摩西第一次知道百姓的罪時,神的確給摩西有選擇的機會︰第一個選擇是不要為有罪的以色列調停,而自己得到一國之首的榮譽;第二個選擇是為他們調停,求神赦免,卻失去神對他很好的估價。換句話說,摩西若要成為一新國的領袖,只要不代表以色列調停就可以了。但摩西決定要調停,他這樣作是為了神的聲譽,因此將自己的利益置于神和百姓的利益之下。後來回到營中,執行嚴厲的懲罰之後,他更進一步去求神,甚至寧可永遠毀去自己,而不要使以色列人受更多懲罰。除了基督之外,只有另一個人表現如此的不自私,就是使徒保羅,他會寫到︰「為我弟兄……就是自己……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九3)神答覆摩西說,只有犯罪的要受懲罰。

    4.另外兩件事(出卅三7∼23)︰摩西要回山上繼續受律法之前,做了兩件事。第一,他在營外為自己搭蓬(注三八),當他進入時,雲柱就移動而停在門口。神這樣做是要讓百姓知道,神非常不喜悅他們,所以雲柱離開他們,而移到摩西住的地方,並且也為了豉勵他們為自己的罪,徹底向神悔改。更進一步說,也是為了表示,神悅納摩西,百姓若要蒙福,就應重新听從他的領導。

    第二、摩西求神準他看見神本身的榮耀,因著以色列人嚴重抵擋神,摩西極其灰心,需要再被堅立,神雖然應許必「親自」與摩西同去,但摩西還要求看得見的確據,神施恩允許他,將他隱藏在西乃山的「磐石穴中」,準他看見神的「背」(注三九)。

    5.第二個四十天(出卅四1∼35)︰現在神再命摩西復造兩塊石版,並回到西乃山頂。他在次日早晨就去了,又四十天的時間,神向他啟示律法。這次摩西下山時,因神同在面容發光,他必須用帕子蒙臉,才能和人說話,很可能他一同到營中,趁記憶猶新,立刻記下所有神在山上向他說的話(注四十)。

    第四節律法

    摩西的律法包括向百姓口傳的十誡、當天稍晚單獨給摩西的「約書」、以及也是單獨向摩西啟示長而詳細的規條,那是在西乃山上,兩個四十天期間所啟示的。全部內容可分為道德、民亭和禮儀的律法。

    一、道德律法

    道德律法是十誡。它是引導生活的一般廣泛的規則,也是更詳細的民事法和禮儀規則的基礎。其重要性在于它是神口頭宣布的,而以超自然的力量書寫在石版上,內容分為兩部分(注四一)︰第一部份是人對神的責任,關于神的存在、敬拜、名字和神的日子;第二部分是人對人的責任,關于孝敬父母、不殺人、不**、不偷盜、不作假見證、不貪心(注四二),很可能每個人都要謹記這些教訓而視為首要。

    二、民事律法

    民事法是對平常的社會關系定下明確的指示,有關于施行審判、財產權、照顧窮人、教導孩童、懲罰罪犯和許多其他的事情。有些律法談到人際的關系︰父子、夫婦、主僕、以及善待客旅。幾乎全部「約書」都是關于民事的法規,當中有許多必須從當時文化背景才能正確地了解,特別需要有一些規條,來消除許多埃及的風俗習慣。

    三、禮儀律法

    禮儀律法與宗教的事有關,其中許多是關于會幕里祭司的職責方面。對會幕本身、祭司和利未人的責任與服飾、不同的奉獻和祭物也說得很清楚(注四三)。規定每年的大節期,且所有男丁都必須在中央聖所慶祝一年三大節期(注四四)。律法的三部分中以禮儀律法最長。此外,我們也要提到,許多禮儀和民事律法在本質上都只是暫時性的,只有在適當的條件之下才有效,但是道德律法是永久的指示。

    四、與其他律法的比較

    摩西律法常被拿來與早期其他的法律規條比較,我們知道的有六個︰(1)吾珥南模法典(Ur-Nammucode),年代在主前二○五○年左右,出自吾珥的第三王朝;(2)比拉拉瑪法典(codeofBilalama),主前一九二五年左右,出于伊施嫩納(Eshnunna);(3)里闢伊士他法典(codeofLipit-Ishtar),主前一八六○年左右,出于伊辛(Isin);(4)漢摩拉比法典(codeofHammurabi),主前一七○○年,出于巴比倫;(5)赫人法典(Hittitecode),主前一四五○年,出于波格斯凱;(6)亞述法典(Assyriancode),主前一三五○年左右,出于亞述(注四五)。

    比較以色列律法和其他法典,可看出由于有一樣的需要和環境,所以有幾條相似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來說,有幾點基本相異之處,特別表示出以色列律法的獨特性。不同如下︰(1)在形式上,以色列律法包括不成文法(Casuistic)和成文法(apodictic)(注四六),但其他法典幾乎只包括不成文法(注四七);(2)在一般性質上,以色列律法的動機是宗教性的,而其他法典只是法律和世俗的性質;(3)在道德格調上,其他法典並未限制貪心或自私不顧別人,也不主張要慈善,或注意到造成破壞別人的一些倫理上的罪(注四八);(4)社會差異,至少漢摩拉比法典建立人民三個階級的地位,就是自由、半自由人和奴隸,但以色列律法完全不同,承認有奴隸制度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保護這些權利較低的團體。

    第五節會幕(出廿五∼卅一;卅五∼四十)

    神傳給摩西的主要事情當中,有一項就是會幕。埃及和其他國家廟宇林立,以色列卻不同,只有一個敬拜之處。在曠野飄流的時期,以及居住巴勒斯坦後有許多年,敬拜的場所是可移動的聖所,稱為會幕。神將藍圖傳給摩西,必須準確照著它做,因為會幕包含許多屬靈真理的象征。猶大支派的比撒列(Bezaleel)和但支派的亞何利亞伯(Aholiab),兩人都有神的靈所賜的特殊技巧,他們要指揮建造(出卅五30∼35),雖然建造所需的材料數量多而貴重,但是由于百姓心甘情願的奉獻,很快就夠了(出卅五4∼29)。這個建築處于各支派的中央位置,而且在律法中佔很大的篇幅,這些都加強其重要性。神自己的聖所,是代表神與百姓同在,必須居中央位置。

    一、樣式

    會幕包括一個可移動的物體,位于一長方形庭院內。庭院長一五○尺(注四九),寬七五尺,用細麻帷子圍起來,其上有銀鉤掛在銀桿上,再連在皂英木包銀的木柱上,人口在東邊,以幔為門,東邊這一半的庭院,放兩件器具,最近人口處是銅壇,祭司在那里為百姓獻祭(出廿七1∼8;卅八1∼7)。祭壇每邊七尺半正方形面,四尺半高,用包銅的皂英木來做,每角落都有角。越過祭壇是洗濯盆(出卅17∼21;卅八8;四十30)。這是用銅作的,祭司要進行禮儀之前,先在此洗手。

    庭院的西邊一半,是會幕本部,這是長方形的建築物,四十五尺長,十五尺寬,十五尺高,由四十八片包金的皂英木板(注五十)所構成(出廿六1∼37;卅六8∼38)。會幕本部又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稱為聖所,佔三分之二的面積、里面有座七燈的燈台、陳設餅桌和香壇;第二郡分稱為至聖所,里面有約櫃(注五一),其上有帶著兩片展翅的金基路伯。這個建築物有四層罩棚遮蓋︰第一層是細麻制的,第二層是山羊毛制的,第三層是染色的公羊皮,第四層是海狗皮(注五二)。

    二、位置

    神吩咐他們,在曠野旅行安營時,會幕要立于各支派的正中央,其東邊的支派是猶大、以薩迦、西布倫;南邊是流便、西緬和迦得;西邊是以法蓮、瑪拿西和便雅憫;北邊是但、亞設、拿弗他利(民二)(注五三)。前進的時候,東方三支派在前,其次是利未人革順(Ger-shon)和米拉利(Merari)的家族,帶著拆開的會幕材料(注五四),然後是南邊的三支派,接著是利未人哥轄的家族,帶著會幕的器具(注五五),然後是西邊的三支派,最後是北邊的三支派(民三—四;十11∼28)。甚至當前進時,會幕的器具也保持在中央,但會幕本身支得比較早,才能及時建立起來,當器具一到就可以放進去(民十21)。有一件東西,走在最前頭,那是約櫃,祭司帶著它在前領路,他們跟隨雲柱前進。

    

    三、敬拜的創立

    以色列人留在西乃,將近一年的時間,主要的工作就是建造會幕。假如這工作在摩西從上山回來後不久就開始,那麼,大約是在百姓第一次到達西乃之後約三個月(注五六)。完工的日期是次年正月初一日(出四十17),意思就是大約過了五個半月以後。完工之日,引導百姓的雲彩,停在會幕上,神的榮光充滿帳幕(出四十34)。

    第二件事是授任亞倫及其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Elazar)和以他瑪(Ithamar)作為祭司,在會幕事奉(出廿九1∼37;四十12∼15;利八1∼36)。五人都用水洗淨,穿上神所吩咐的祭司袍,又膏上油,一連串的祭物呈獻給神,宰一只公綿羊,將血抹在五人的右手大姆指,右耳垂,和右腳大姆指上。接著是搖祭,最後摩西和祭司吃祭物。這種儀式連續七天。

    這一周授任之後,祭司開始工作(利九1∼24)。就職的日子很感人。一些祭物代替祭司和百姓,奉獻給神,然後摩西陪亞倫進入會幕認識環境。當兩人出來的時候,神跡的火顯現在銅壇上,顯然很快就燒盡祭壇上的祭物。但這不是起初在祭壇上燃燒的火,(雖然有人這樣認為),因為在整個承接聖職時已一直獻上祭物,這一次的火更為這八天的節期帶來最高潮,表示神悅納他們所作,以及未來將作的一切。

    四、拿答和亞比戶的罪(利十1∼7)

    然而,因為亞倫的兩位較長的兒子一拿答和亞比戶,出乎意外地犯了嚴重的罪,這快樂的氣氛就轉為悲傷。他們剛因有份于以色列的祭司之職而享譽,但如今卻獻上「凡火」在香壇上,意思是說他們使用的炭火,不是從神所吩咐的銅壇上拿來的。銅壇上的火不可熄滅(利六13),有一個原因,是為了經常有炭火,用來燒香。拿答和亞比戶當然知道這件事,而且更應特別曉得壇上是取炭火的地方,因為前不久曾有神跡的火降下燃燒其上。但可能他們疏忽了,或故意違背,而從別處取炭火。很顯然他們似乎也不是在吩咐的時候獻香,既不是早晨也不是晚上獻祭時。也許新的職位使他們驕傲,而放縱自己不小心遵從命令,或老也許因為他們喝太多酒,這是有可能的,因為神立刻警告亞倫,在會幕事奉時,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利十9)。姑不論充分的理由是什麼,他們兩人確犯了大罪,神為了懲罪,再度降火燒死他們,一方面是懲罰他們,一方面在于警告那些看見此事的人。

    第六節人數

    為了組織百姓,需要統計人數,早期的核計是在第二年二月初一日開始,剛好是會幕完成後一個月(民一1)(注五七)。廿天後,以色列人拔營(民十11),意思是說,他們在西乃山所作的最後一件事是統計人數。摩西在埃及領受的知識,對這件事很有幫助,因為埃及以好的統計方法聞名。

    核計的人數,是廿歲及其以上能服兵役的男丁,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民一46),其他雖沒有計算,但我們可以估計總數,除了這些可當兵的男丁之外,若加上相等數目的婦女,則人數將超過一百二十萬人。還要再加上二十歲以下的未成年者,未成年者的數目較難估計,在美國廿歲以下的未成年者,大約是廿歲以上人數的百分之六十(注五八),假如以色列的比率也是如此,那就有七十二萬未成年者,總數將達一百九十二萬人。但根據他們在埃及的人口增長率之高,以色列的各家庭成員可能更多(注五九),這可能使未成年者增加到一百萬人,甚至更多,因此全部人口總計在二百萬到二百五十萬人之間。

    自由派的批評家,一般都認為不可能有這麼多人生活在曠野。萊特(注六十)和亞布萊特(Albright)(注六一)確實認為這麼大的數目是屬于後來大衛時代,而記載在錯誤的地方。但這是很難講得通的,因為錯誤的放置,不可能同時發生在六個不同的聖經經文中(注六二),而且大衛時代的統計數目也編在合適的地方,是更大的數字(注六三)。我們應認為這個統計數字是正確的。如此我們就不能忽略了,摩西管理這一大群眾,要控制、團結這麼多人,特別是在不舒服的環境中,旅行于曠野至少有四十年之久,真是極其艱難的工作。也許從沒有人所負的責任,比他更大的了。然而對于這一切我們應該曉得摩西曾受過極好的訓練,在西乃山之後一年,他就把各支派組織得很好,而且有雲柱敞引導旅程的指標,那是人人都看得見的,最重要的,是神的賜福,和超自然的供應,常與他們同在。

    第七節西乃至加低斯巴尼亞(民十11∼十七13;卅三16∼19)

    他們在西乃住了十一個月五天(民十11),雲柱就升起,引導以色列人,向北朝迦南方向前進。神已經與他的百姓立約,而且他們有了組織、建造的會幕,百姓已預備好繼續前行到應許之地。

    一、路線(民十12、34、35;卅三16∼19)

    這條向北的路線,是一直到加低斯巴尼亞(注六19),這城市位于迦南的極南端,它的位置可相當的確定,有兩個地方很接近,它們位于別是巴之西南約五十哩,其位置和洪水都很合乎條件,它們是愛因古低斯(AinQudeis)和愛國古笛瑞(AinQudirat)。前者保留基本名字加低斯(Kadesh);後者有最好的水泉。兩地只相距五哩,都可能洪水給這個大營地。

    但是以色列人走到加低斯的經過路線,比較不確定。路途上經上僅記了兩處︰基博羅哈他瓦(Kibroth-hattaavah)和哈洗錄(Hazeroth)(民十一34∼35;十二16;卅三16∼18)(注六五)。有人認為哈洗錄就是現在的愛因呼德拉(‘aitlhudrah),約在西乃山東北卅哩處,如果這麼說,那麼基博羅哈他瓦就是現在的耶爾耶別利格(elebeirig),這是位于西乃山和哈洗錄之間的綠洲(注六六)。但是沒什麼證據支持這種說法,而且民十二16也反對這種說法,因為那里的意思暗示哈洗錄實際上比現在的愛因呼德拉更靠近加低斯,這句經節列出「巴蘭的曠野」(WildernessofParan)包括加低斯,好像一過哈洗錄,就來到加低斯了(注六七)。有兩件事可看出由西乃到加低斯之間的路程,並不是直線,而是彎向東方的。在民數記十一章31節說鵪鶉「由海面」刮來作以色列人的食物,這個海很可能是指東邊的亞喀巴海灣,申命記一章2、19節暗示有時百姓在西珥山附近,那也是東邊。

    二、旅程中的四件事(民十一1∼33,十二1一15)

    雖然這一段旅程的時間並不長(注六八),但聖經記載了四件事。第一件是會眾在離開西乃之後只三天,就大發怨言(民十33,十一1∼8)。很顯然他們又很難于適應在曠野中艱難的旅程,三天就夠他們覺得不滿了,神為了管教他們,降火在營區某一部分,摩西因為這次的懲罰,稱那里為「他備拉」(“Taberah,”tab‘erah,「燃燒」)。

    第二件事是選派七十位以色列長老,為摩西助手,同負起管〔百姓的重任」(民十一4∼30)。這件事是由于摩西听到會眾有更多怨言,心中失望而引起的。這次的怨言起于「閑雜人」(注六九),對食物不滿,會眾厭倦吃嗎哪,他們想起埃及所吃的,就想吃魚、黃瓜、西瓜、韭菜、蔥、蒜。當摩西向神呼求,他不能單獨承擔這麼難應付的百姓之重任,神吩咐他選派七十個長老協助他。神「把降與他身上的靈分賜那七十個長老」,使他們能承擔這工作(注七十)。賜能力給這七十人的同時,他們在一起唱詩贊美神(注七一)。當七十人當中的伊利達(Eldad)和米達(Medad),繼續唱得比別人更久,約書亞有點迷惑,在摩西面前,質問他們的行為,但摩西贊成他們所做的。這七十個長老的職份,和前面所指派的官員,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與十夫長之間(出十八25),到底有什麼關系,並未講明,但很可能這七十位更有權柄,協助摩西解決早先指派的那些校低的官員所帶到摩西面前的問題(注七二)。

    第三件事,由于他們埋怨嗎哪,神再一次供應鵪鶉(民十一31∼34)。神告訴摩西,會眾因著他們犯罪的態度,將吃肉「一整個月」直到肉從他們「鼻孔」噴出來(民十一20)。摩西覺得這很難置信,但是神的確帶來大量鵪鶉。對這段敘述,關于他們怎樣殺死這麼多鳥,最好的解釋就是使鵪鶉飛得很低,在地平面上約三尺,這樣以色列人,就很容易在它的飛行中打下來。捕鳥持續了兩天一夜,鳥兒散布的範圍,延伸到營兩邊,各有「一天的路程」,使每人平均取了十賀梅珥以上(注七三)。當百姓開始貪心大吃的時候,這就表示他們覺得神在以前供應不足,神就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許多人。

    第四件事是摩西的哥哥亞倫和姐姐米利暗的不服從行為(民十二1∼15)。接著摩西與古實(Cushite)女子結婚之後(注七四),這件事發生了,但真正的原因是出于嫉妒,這兩個人已經享有光榮的地位(注七五),卻還要更大的權柄,宣稱神也藉他們說話,正如藉摩西一樣。神呼召這三人都來到會幕前面,在雲柱中向他們說話,使他們曉得,神指派的是摩西,神說摩西甚至享有先知之上的地位,因他享有與神「面對面」說話的特權。然後他懲罰米利暗,使她得大麻瘋一周,顯然她是這次短暫叛逆中的領袖。

    三、拒絕進入迦南地(民十三∼十四)

    當百姓到達加低斯時,第一件事是窺探要前去征服之迦南地。為此神指派十二個支派中各一人為探子,摩西吩咐他們去看那地的出產以及人民的防衛力,他們以四十天時間橫貫那地,會遠至北方的利合(Rehob)(注七六)。他們在報告時,都同意這地有豐盛的出產,但很難征服,因為那地的人民強壯高大,城有堅牆(民十三27∼28)。然而,他們的評估卻有所不同。有十個人說太難了,其意就是最好回埃及去(民十三31∼33),但有兩個人,迦勒(Caleb)與約書亞堅持不論多麼困難,神一定使他們勝利,要求百姓不要違抗神而不進迦南地(民十三30;十四6∼9)。不幸百姓只注意十八所說的,甚至威脅要殺這兩個人,他們開始計劃在必要的情形下,跟從新領袖回埃及去(注七七)。

    結果,神發怒要毀滅以色列人,來懲罰他們,但摩西再度以神的聲譽為理由替百姓求情(民十四11∼20)(注七八)。後來神規定要受很嚴峻的懲罰,雖然現在由于摩西的禱告,懲罰已稍為溫和,但他說整個國家不能進入那地,要留在曠野四十年,以探子偵察的時間一天抵一年;所有以色列人當中,廿歲及廿歲以上去(因要對叛變的決定負責任),都要死在曠野,無法進入應許之地,只有迦勒和約書亞除外(民十四20∼35)。接著那十個沒有信心的探子,立刻死于瘟疫(民十四36∼38)。眼見這件事的人,現在改變思想,要立即進攻這地。但神已不再喜悅這事,當他們進攻時,慘遭亞瑪力人和迦南人打敗(民十四39∼45)。

    第八節徒然飄流卅七年六個月(民十五∼十九;卅三19∼36)

    從此開始,以色列人在西乃曠野,無目的的飄流了卅七年半(注七九)。這段時間沒有多少記載,顯然由于這些百姓的背逆,神故意使他們沒有進步,徒勞無獲。神給這個國家有機會進入蒙福之地,但他們卻拒絕了。從此百姓要在不舒適的環境中飄流,一無所獲,直到廿歲以上的人全數去世為止(注八十)。

    百姓在這些年間,在有限的範圍內,仍稍作移動,從加低斯向東南遠至以旬迦別(Ezion-geber),這地位于亞喀巴海灣之頂端(民卅三36),其間距離大約八十五哩遠。列出來的十六個停駐站,可能全都位于這兩地之間,但無法確知它們在那里。很可能他們大部分時間留在加低斯,因為除非是為了轉換景色,他們沒有別的理由,旅行到別處。在這段時期快結束時,他們同到加低斯,因為在第四十年一月,米利暗就是死在那里的(民廿1、28;卅三38)

    在整個這些年間,只記載一件事,那是二百五十人的背叛,由利未人可拉(Korah)和兩個流便支派的大坍(Dathan)、亞比蘭(Abiram)帶領(民十六∼十七)。似乎這次也是由嫉妒引起的,這些領袖希望得到和摩西、亞倫同等的權位,甚至想取代他們兩位。神為摩西、亞倫辯白,顯明他的能力,裂開地吞滅可拉、大坍、亞比蘭,和他們的家眷(注八一);然後降火焚燒二百五十位支持者,當以色列人抱怨神如此嚴刻的處分,神甚至在營中降瘟疫,奪去一萬四千七百人的生命(民十六23∼35;41∼50)。神更進一步為了表示贊同亞倫的地位,使亞倫的杖(注八二)發芽,而代表十二支派首領的杖卻沒有,這些杖都是按神的吩咐,放在會幕里的(民十七1∼11)。然後神命令摩西繼續杷亞倫發芽的杖,放在會幕里,一再提醒,也印證亞倫被神選為以色列的宗教首領(比較來九4)。

    第九節加低斯巴尼亞到約但河(民廿∼廿一;卅三37∼48;申二1∼三14)

    

    一、米利暗之死(民廿1)

    以色列人經過許多年無目的的飄流之後,大約在到達加低斯的時候,米利暗過世。日期是「正月」,年代顯然在旅行第四十年時,因為亞倫死于同年五個月之後(民廿23∼29),在經上確定。說那是第四十年(民卅三38)。我們知道,即使首領的家族,如米利暗、亞倫、摩西,亦得死于進入迦南之前,因為神在早年宣布懲罰時,只說到迦勒與約書亞例外(民十四30)。但神準這三個人,一直活到飄流的最後一年。

    二、磐石再出水(民廿2∼13)

    這次百姓同到加低斯又缺水,因為這里一向以好的水泉聞名,百姓會回到那里,但顯然那年泉水水量少,他們就埋怨。摩西將此事帶到神面前,神答覆摩西要使磐石出水(注八三),就像以前在利非訂一樣(出十七1∼7)。但這次神指示摩西只要「吩咐」磐石(注八四),並沒說堅打磐石。而摩西卻打磐石,甚至打兩次,向百姓喊著︰「我為你們使這水從磐石中流出來麼?」水是流出來了,但摩西的動作和言語,好像要表現他屬人的努力,有助于水的流出,神不喜悅這樣,因此宣布對摩西的懲罰,說摩西不準進入應許之地(民廿12;廿七12∼14;申卅二48∼52),這件事已蘊含很久了,只是在這里,有經文明確說出神的理由(注八五)。

    三、要求經過以東(民廿14∼21)

    在加低斯時,摩西派使者,到以東王那里,請求準予經過他的地方。他們那時計劃沿死海南端邊緣,再沿東岸向北方前進,轉西進入迦南。但以東住居沿途,其狹長的版圖,從死海之南延伸到亞喀巴海灣,摩西答應絕對只經過「王道」。許多學者認為,摩西用這個名詞,指一條古代家喻戶曉的南北通道,現在已有人確定其位置,通向北方可達至敘利亞(注八六)。創世記十四章四位東方國王,使用過這條通道,後來羅馬人鋪路,今日現代化的約且公路大致是按照它來修築的。但是即使摩西答應只走「大道」,不偏左右,以東王仍拒絕他們經過。意思就是他們耍走冗長的旅程,再向南到以旬迦別(申二8)(注八七),百姓前不久才去過那里(民卅三35),然後從以東東邊轉回來。

    四、亞倫之死(民廿23∼29、卅三38)

    在路上亞倫死于何珥山(Mt.Hof),享壽一百廿三歲。因為何珥山很有可能是大約在以東附近,與加低斯成東西平行(注八八),所以也許摩西到這時仍然想經過以東地。或者以東王答覆的消息,一直到他抵達何珥山時,他仍未收到。亞倫死于四十年五月初一日,剛好是米利暗過世後五個月。神指示摩西,帶著亞倫與亞倫的兒子和繼承人以利亞撒到山頂,在亞倫一息尚存時,將亞倫的衣服穿在他兒子身上。百姓留在何珥山東哭卅天。

    當他們在那里的時候,發生一場短期戰爭(民甘一1∼3)。迦南南方的亞拉得王(KingArad),帶頭攻擊以色列,起初以色列人戰敗,然後由于向神求助,而全面潰敗敵軍,甚至將亞拉得的幾個城邑,盡行毀滅。

    五、繞道以東(民廿一4∼20;卅三41∼49)

    以色列人關始向南遠行繞道以東。聖經列出所經過的中途站,現仍不知其正確位置(注八九),而且只提到一件事。

    神再度因以色列人埋怨糧水,而懲罰他們(民廿一5∼9)(注九十)。顯然當百姓向南前進,經過亞拉巴各地時,很難找到水,而且也厭煩吃嗎哪了。神懲罰他們,使〔火蛇」進入他們中間,許多人因此而死(注九一)。這使百姓有悔改的心,神就吩咐摩西提供治療這些被咬者的方法,將銅蛇高掛在桿子上,使許多人容易看見(注九二)。他這樣做了,許多受害者,抬頭仰望它的時候,就立即痊愈(注九三)。六、回到北部,戰勝西宏王與噩王(民廿一10∼35)

    以色列人遵行神的吩咐,不和以東人沖突(申二4∼5),就繞道他們東邊的疆界,再向北前進,來到摩押的南界撒烈溪(注九四),神也禁止他們與摩押人沖突(申二9),他們遵行而順東邊的路前進。

    但是他們接著來到西安的王國時,卻無法避免沖突。西宏王的地方位于以色列和約但河之間,摩西請求西宏準予經過他的國家,他和以東王一樣拒絕所求(民廿一21∼32)。西去召集軍隊在雅雜(Jahaz),摩西與他交戰打敗了他。然後以色列佔領西宏全部領土,直到雅博河。

    經過這次勝利,以色列軍隊離巴珊王噩(注九五)的國家就不遠了,他統治的地方,從雅姆克河向北達與黑門山。這次摩西采取攻勢,在巴珊的重鎮以得來(Edrei)打敗這個強有力的統治者(民廿一33∼35)(注九六),然後前準佔領他的土地。這時以色列人控制了大部份的土地,南從亞嫩河(這是摩押的北方疆界),北至黑門山,相距約一百卅哩。打敗這些王,是征服的開始,因為神計劃讓他的百姓,住在約但河兩旁。這些勝利之所以重要,也因為使約但河對岸的迦南人,知道神所引導的以色列之強大(書二9∼11;九8∼10)。

    第十節約但河旁(民廿二∼廿七;卅一∼卅二;申卅一;卅四)

    

    一、巴蘭和摩押人(民廿二∼廿五;卅一)

    摩西獲得這些重大的勝利後,就召集群眾來約但河附近,面對耶利哥城。摩押王巴勒認為以色列人是自己國家的威脅(注九七),就與米甸長老合作,派使者遠達北方在幼發拉底河岸的昆奪(Pethor)(注九八),要把巴蘭帶來。巴蘭是先知,聲譽遠播到這麼遠的南方(注九九),他們要巴蘭咒詛以色列(民廿二∼甘四)(注一○○)。起初巴蘭拒絕隨使者同來,但使者再度來訪,終于說服他隨行。然而,巴蘭跟巴勒在一起後,卻只祝福以色列,而不咒詛。摩押王為此覺得氣餒,就帶他到三個有利的地點,觀看以色列營,盼望先知會改變他的祝福,卻沒有用。在每一個地方,巴蘭都照神的心意,說祝福的話。後來當巴勒厭惡他,要他走時,他又說出第四個信息(民廿四14∼25),其中他清楚預言彌賽亞的降臨,及以色列未來的福氣。然而,最後這位奇異的先知,還是做了一件討摩押王歡喜的事(注一○一)。他建議引誘以色列人參加巴力昆珥(Baal-peor)污穢的敬拜活動(民廿五1∼18)(注一○二)。巴勒采納他的意見,許多以色列人落入圈套,使得神降瘟疫懲罰,造成兩萬四千個以色列人之死。當大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Phinehas),殺死一個以色列男人和米甸女人的時候,瘟疫才停止,這一對男女公然一起走進以色列營地。然後摩西派一萬兩千軍隊,懲罰米甸人,他們一開始就與摩押人結伴,而且,在此顯然居領導地位。米甸人被打得落花流水,「所有的男丁」、「米甸諸王」和巴蘭本身都被殺死(民卅一1∼54)。後來所有已嫁的女子都被殺,以色列人均分了極多的擄物。

    二、答應所求(民卅二)

    以色列人征服了約但河東邊的土地之後,發覺這里可成為很好的牧地,流便、迦得支派,以及後來的瑪拿西半個支派,都擁有極多牛羊,他們請求摩西,準予將這地區作為他們的家園。摩西首先反應不佳,但後來這些支派向摩西保證,他們服役年齡的男丁,將隨其他支派征服約但河西邊之地,而且若不完成任務,絕不回家。摩西終于答應他們,並且說清楚他們必須如此行。當雙方都同意時,他們請求準予為家人修建城牆,圍築羊圈,因為男丁都要離家(民卅二34∼42)。

    三、預備工作(民廿六一卅;卅五50∼卅六13)

    摩西現在做了幾件事,預備以色列人馬上就要過河進入這地。第一,他再次核計人數(民廿六)。自從西乃山統計人數之後,一百廿萬人已過世,在曠野已飄流過了卅九年。當以色列人要面對迦南的挑戰時,需要知道自己目前的人力。這次計算的人數有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位廿歲及以上的男丁,較早年的統計則是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民一46)(注一○三)。

    第二件事,是有關于繼承權的問題,西羅非哈(Zelophehad)死後無子,因此他的女兒提出此問題(民廿七1∼11)。從神來的指示是這樣,假如父親沒有兒子,父親的產業,應該由女兒繼承,如此才能維持家庭的產業。

    第三件很重要的事,是指派新的領袖。必須選出人來代替摩西,因摩西在早先神已不準他過約但河。神揀選約書亞(民廿七15∼23),這替代當然是很合理的。他和迦勒是唯一能進入這地的前輩,因為其他和他們同年齡的人,不是已故,就是在進入迦南地之前將去世(注一○四)。約書亞曾帶兵與亞瑪力人打仗(出十七8∼14)。當摩西去接受律法時,他會隨摩西到西乃山的半途(出廿四13)。在以色列人為金牛犢的罪悔改後,他會協助摩西(出卅三11)。他曾是到過迦南的十二探子之一,而且與迦勒一起堅持要進入那地(民十三8;十四6∼9)。在這些事當中,約書亞都潔身自愛,表現責任感和領導力。這些經驗,也是讓他今日能承擔重任的一些好的預備。神啟示摩西,他揀選約書亞,然後摩西向百姓正式地宣布,而把當負的工作交給這位新的首領。

    最後,摩西將最終的指示,告訴以色列人,這是百姓進入迦南地後需要遵守的,記載在民數記廿八至卅章,這些是有關于一般獻祭、節期、守誓願等;在民數記卅三章50節至卅六章13節,提到毀滅拜偶像的迦南居民,確立迦南的境界,決定在各相關支派中負責策劃分土地的人,建立四十八座利未人城邑,其中包括六個逃城,以及其他進一步有關繼承權的事。

    第十一節申命記

    在摩西臨終以前的最後十幾天(注一○五),他口傳申命記(Deu-teronomy)的偉大信息,然後寫下這卷書。他為新的一代,復習自從離開埃及後,神為他百姓所做的事,包括在西乃啟示的律法之概要。然後他宣布神所給的新規則,是與馬上要進入的迦南地,和在那兒過定居的生活有關。

    寫這卷書之前稍早的時候,摩西就寫下摩西五經(Pentateuch)的前四卷書了(注一○六),但我們無法說出到底是在多早以前寫的。我們知道摩西一直在寫書(出十七14),也許像日記的形式一樣(民卅三2),從開始旅行的時候起就寫了,而且他可能就是以此為基本歷史資料,來寫更正式的東西。我們也曉得,他得到約書的啟示之後,就馬上記下來(出廿四4∼7),而且很可能他有兩次四十天在西乃,領受更多的規條,也是立刻寫下的。但是像目前這樣形式的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Leviticus)、民數記(Numbers),可能都是一直到快要寫申命記的信息之前,才寫成的(注一○七)。當然在申誡命及記錄申命記之前,這四卷都已完成了,因此,他一寫完申命記,摩西五經就完成了。從此以色列人就有了最重要的指南,預備好應付過約但河後多事的日子。

    摩西既已完成了領袖的責任和著作,如今又已任命了繼承者,當他一百廿歲時,就預備好蒙神呼召回天家。歷史上沒有人有他這麼豐富的經驗,像他這樣被神重用,他的恩賜和訓練也許遠超過當時其他的人,而神所托付他的重任,可能大過所有時代的任何人。至此他已功德圓滿。照神的吩咐,他爬上「與耶利哥相對的山(Pisgah)頂」,俯視應許之地,听見神提醒他,這的確就是很久以前應許的土地,然後被神接去而死。他埋葬在附近山谷中,無人知曉的墳墓(申卅四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