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命令跟隨他的人要盡一切來愛他,又要愛人如己。次序很清楚︰先愛神然後也要愛人。其實我們若真愛神,但自然會愛人。
使徒約翰一針見血指出假如我們不愛所看見的弟兄,又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約一4:20)?他進一步說︰"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一3︰14下)。
基督教的信仰非常實際。它論及人與神的關系,也論及人與人的關系;論及來生,也論及今生日常的生活;它詮釋愛的抽象觀念,也申述愛的具體表現 耶穌舍命的愛。
因為我們愛神,我們便會愛人。與人的關系中,家人是最重要的。對已婚的男人來說,家人中妻子是最重要的。
在本篇我們將討論婚姻生活的各方面問題。我們先討論丈夫的職責。
一、供養家人。
二、愛護和敬重妻子。
三、彰顯神的形象。
一、供養家人︰
聖經沒有直接命令父親要供養兒女,表明了這是理所當然的基本責任。在下列經文中我們可以看見這個意思。"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林後12︰14下)。
我們都知道每個家庭有它基本的物質需要如食物、衣服等。單有物質不夠,缺乏物質又不成。聖經從來沒有說物質不重要,只說物質不及神和人重要。(請參閱本書第一章)。
當然這不是說妻子不應外出工作。箴31章中那個有才德的妻子和母親便是一個辛勤工作的女子。不過,賺錢養家不是妻子的責任。
二、愛護和敬重妻子︰
愛神是每個人最重要的責任與權利。假如他是熱心事奉的基督徒,他最重要的事奉就是愛妻子。
舊約把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的關系比作夫婦。新約把基督與教會的關系比作夫婦外,還比作新郎與新娘。無疑這個神聖的關系是最親密和重要的。
弗5︰25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丈夫應該無條件和不計代價地愛他的妻子。因為基督愛教會,並非因為她有什麼好處;相反的,無論她怎樣,神也一樣愛她。不但如此,他還為她舍命。
彼前3︰7說丈夫要用智慧愛他的妻子("要按情理與她同住"),並要了解體貼她("因她比你軟弱")。後半節很嚴重︰"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你是否看見其中的嚴重性呢?神的意思是如果我們不照這節聖經所教導的對待妻子,我們禱告的通道便會受阻。聖經要我們善待妻子,敬重她,視她為同等("一同承受生命之恩")。
從其他經文,我們知道唯有罪能攔阻我們與神的關系。罪能破壞我們與神之間的溝通。而在這里,聖經說我們不善待妻子也會帶來同樣的後果。從推理我們可以說不善待妻子就是罪。
假如不愛妻子就是犯罪,我們能不慎重自己對妻子的態度嗎?我還敢忽略妻子的需要,吝嗇我的時間、精力和物質的供應嗎?真可惜我在一九六九年結婚時沒有看見這一個亮光。
"愛"和"喜歡"不同︰
愛︰意志、顧及他人、無私、服事別人、僕人心態
喜歡︰情感、專顧自己、自私、服事自己、顧客心態
一個愛妻子的丈夫一定想法子討妻子的歡心。他對妻子的需要了如指掌,並設法滿足它們。他不容任何人(包括自己和他們的孩子)毀謗她。假如遇上飯菜不佳,他不但不埋怨,還對妻子說︰"你今天一定累壞了。"
我深信愛是不能抗拒的。丈夫若恆切愛妻子,妻子也必愛他,反過來也是一樣。愛不發生功效是因沒有持之以恆。愛是萬靈丹方。有了愛,一切嘮叨、嫉妒、退縮、迷亂、自卑、煩躁和不貞等毛病就不治而愈。
女人結了婚把家庭看作她生命的全部,因此很自然要求得到丈夫全部的愛。男人結了婚,家庭只是生命的一部分,因此很容易忽略妻子不同的心態。神造女性有這一個特點,做丈夫的應該留意和珍視,並設法滿足妻子的需要。
我在畢茲堡牧會時,每星期一休息。按一般人的理解牧師會把這一天時間分配在他自己和他的家人身上。牧師太太有她自己一套的想法可能又不同︰平日丈夫幾乎一天到晚為別人忙,甚至晚上睡前的談話也要因而縮短。假日總該輪到自己和丈夫在一起了吧。可是當時我另有想法︰教會弟兄姐妹是主交托我的羊群,關心他們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事。于是雖然定好了在假日和太太游山玩水或逛公司,可是不知怎的又為弟兄姊妹的需要牽腸掛肚,結果總是"順路"先去探訪他們,才與太太去預定的地方。有時想起某人曾表示需要人送他去某公司買一件物品,于是又"順路"接他一齊逛公司去。這樣安排假日真是一舉兩得︰既滿足太太,又幫助別人,何樂而不為?終于有一次太太問我︰"你是否不喜歡和我單獨外出?"這是一個帶有怪責的問題,我當時一口否定了。過後我安靜下來,想起婚前我們約會,總是千萬百計避免有第三者在場。為什麼婚後竟有如此轉變呢?我發覺了自己對太太愛心。自從這個覺悟以後神藉另一件事提醒我要認真省察自己。
記得那時候我們的教會還未有自己的堂址,星期日下午借別人教會聚會。那地夏天天氣相當熱。每星期天下午,我坐在車里等太太及小孩子,準備去教會。車子沒有冷氣,坐在里面如坐蒸籠,周身發燙。一下子整個人就內外沸騰。心中不禁埋怨妻子動作太慢。但是神卻對我說︰"你有兩個孩子,你的妻子每次出門都得替三個人換衣服,而你只需替自己換。下一次出門你若想快一點動身,不妨替一個兒子換衣服。也許你會發現你的妻子坐在車里等你呢!"像這些日常生活發生的事情,我們很容易便歸罪對方。但若果我們肯省察自己應負的責任,便會發現錯在自己 對太太缺乏體貼。
有人說過做妻子神應該給她兩雙手和兩雙腳,這樣才能應付丈夫、兒女及家庭瑣事。其實,神的確給了她兩雙手和兩雙腳。只是其中一雙手和一雙腳是在丈夫的身上。
作丈夫的,尤其是在教會熱心事奉的弟兄,往往因為太忙而忽略自己的家人,太忙而忘記了自己在家庭內重要的地位,太忙而疏忽了自己對家應負的責任。願神讓我們再一次清楚看見弗5︰25、28"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的真正意義。
愛妻子是以她的好處為好處,不單是情感上的愛,更是意志上的愛,"愛"是顧及對方,不自私、服事對方、凡事以僕人自居。"喜歡"是專顧自己、自私自利、服事自己、凡事以顧客態度應付。小孩子"喜歡"吃雪糕而不是"愛"吃雪糕。有些人並不"愛"教會,只"喜歡"教會。他們覺得這間教會地點適中,交通方便,會堂又夠體面,地毯夠厚,又有冷氣。牧師好英俊,師母會彈琴。男女傳道人曾來探訪自己,也算忠心。所以,這教會不錯,難怪自己"喜歡"。求主憐憫,讓我們對人對教會都懷有真正的"愛"而不是膚淺的"喜歡"。
在尋找對象的青年男女必須澄清自己的動機。我們大多數人尋找對象都是為自己著想,找一位能配合自己需要、滿足自己希望,達到自己理想的人為配偶。幾乎沒有人會找一個自己能配合他(她)需要的人為配偶。可見一般求偶初期,"喜歡"的成份幾乎是絕對的。經過一段交往後,雙方彼此喜歡,才漸漸進入愛的階段。這種發展過程不一定錯。只要大家彼此相配,以愛為出發點,則婚姻的才能經得起考驗。
奉勸熱心愛主的弟兄,要愛你的妻子,不是因為她在教會可以擔任司琴,在家可以擔任你的私人秘書,而是因為她是你的妻子,是神安排與你成為一體的。她的剛強固然是神給你特別的祝福;她的軟弱豈不也是你一部分的軟弱嗎?何況這正是你幫助她的好機會?神已給了你責任去愛她、體貼她、幫助她,使她能成為你更有力的助手,使你的生命更有活力,使你你成為一體的生命有更美好的見證。那些以"喜歡"為出發點尋找配偶的人,只尋找和要求對方適合自己,而從不考慮自己是否能配合對方的需要。這種以自利為基礎的婚姻將來必定困難重重。
已婚的弟兄,今天你最重要的聖職是愛你的妻子。當你的妻子感受你的愛時,她在你身上便看見神的榮耀,知道你實在實踐了聖經的教訓。你的兒女們也因看見你對他們母親的愛而得以明白愛的真諦。史祈生牧師夫婦一生相愛相配,有一天他們的兒子對母親說︰"我很感謝你和父親如此相愛。"小孩子因父母相愛而有安全感。
不少心理有問題的孩子都是從父母不和的家庭出來的。這些孩子看見父母爭吵時,內心都有一種強烈的願望,巴不得能代替某一方承擔錯誤和譴責。這種心理長久培養下去便會鑄造不良的個性。那些生長在和諧溫暖的家庭中的小子,不一定都是聰明伶俐,但他們對前途總是充滿盼望,對人生總是持積極的態度。這是父母相親相愛令孩子們從小就有安全感的結果。而丈夫愛妻子是這一切的軸心。
在未結束"愛妻子"這個重要的課題之前,我們應該談一談"假如做丈夫的覺得妻子不可愛怎麼辦?"的問題。
有一位憤怒的丈夫咆哮著說︰"教我怎樣相信她的女人?她明明答應了不再做這種事,結果又去做。現在她說以後真的不會做,你說我還能相信她嗎?"這位紐約客為他妻子的不貞感到氣憤填胸。他的語氣里面沒有一絲的同情,當然他也看不見自己有什麼失職的地方。
我想起香港有一位男士說他受不了他妻子那股濃烈的醋意。他妻子懷疑他的一個表妹對有他有意,所以除了打招呼之外,不準他跟她多說話。"試替我想想。"他向我解釋︰"我的表妹和我一起長大。我們年齡差不多,好像兄弟姊妹一樣。以前我們常在一起玩,一起看電影,參加派對,旅行等。"他一邊說一邊搖頭,一臉挫敗的表情。"現在我的妻子居然說不準來我們的家,也不準我去看她。我的天!別人連小孩都已經有兩個了,我和她在一起能做出什麼事要我的老婆大人這樣傷神?"
我又想起另一位為妻子自私的個性而煩惱的丈夫。"她太自私了,從來不為別人著想。她的腦海里就只有她的事業、衣服,她的父母和兄弟。別人還覺得她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呢!"
這三位丈夫都已經來到了愛心與忍耐的盡頭。他們不明白他們的妻子為什麼會這個樣子。與這樣不講理和明知故犯的人住在一起簡直活受罪!
假如你的妻子就是這樣不可愛,你怎麼辦?你怎麼愛她?
讓我大膽的猜度一下,大概90%的丈夫(甚至99.9%?)曾經一次或多次覺得他們的妻子難以忍受。(我相信許多做妻子的對丈夫也曾有過這種感覺,不過這方面問題我們留待另一章討論。)可幸這種失望及挫敗感很快便消失了。不過仍有不少男人對妻子不滿的情緒越積越深,他們就是不能忍受妻子那惡跡昭彰、死性不改、荒謬至極的錯失。面臨這種處境的丈夫該怎樣做呢?他們還有希望嗎?
讓我們重新溫習第二章"接納"的問題。先從你自己開始。想想基督已經無條件接納你,你因此也可無條件接納自己。這種接納不在乎你的本質和表現。假如你肯細心想想,你也有一些特點是別人,甚至你的妻子也不容易接納的。也許還有些連你自己也不能接納。而唯一可以接納自己的辦法就是"無條件",不計較一切的接納。
我們每個人對事物都自己主觀的評價。有些人不能忍受自私自利的人,有些人看不慣瘦骨嶙峋的人,有些人抵受不住才華四溢的人;林林總總,數也數不完。但是基督接納了每一個人。(這里意思與救恩無關)。為什麼接納?不為什麼,只因為他就是這樣的神。我們也要同樣接納我們的妻子,不因為她們的本質或表現,只因為我們是已被基督無條件接納的人。
假如你一味盯住你妻子的錯失,你永遠也不可能接納她,她即使有錯,若不願意或不能改變,你有什麼辦法?你要改變她嗎?有這樣的本領嗎?
親愛的弟兄,只有基督能改變人。我們的責任是愛和接納我們的妻子,讓神進行改變有功夫吧!
我也曾面臨這種接納妻子的挑戰。有一個很幫助我,就是︰假如神容許她不改變,難道我要比神更熱心嗎?我所得的結論是否定的。
你記不記得路加福音記載一些門徒曾要求基督準他們天火的事嗎?經文這樣說︰"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便打發使者在他前頭走。他們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要為他預備。那里的人不接待他,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麼?-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路9︰51-56)。
撒瑪利亞一個村莊里的人竟然不接待萬王之王主耶穌。難怪門徒覺得這是奇恥大辱。他們滿懷愛主熱情,因此義憤填胸,不伸不平。他們巴不得火從天降下來消滅這些可惡的村人。
比較一下基督和這些門徒的態度。基督沒有這這些村人是對的,他甚至沒有說他們不該被火消滅。但是他關心他們,要拯救他們而不是要毀滅他們。基督要求最終極的好處,有時甚至把這種出于狹隘心腸的公義感也撇在一邊。
親愛的弟兄,我希望你能從路加福音這段經文學一個功課。也許你的太太真的錯了。她的確需要改變,她甚至該受懲治。但這不是你想望的目的,是嗎?你的目的是要得著最終的好處。那好處就是能得到她的整個心。你只要愛她,讓神按著他的恩慈與憐憫幫助她改過。
你的太太是否因此就會改變呢?沒有人敢擔保。但是有一件是確定的︰假如你堅持她改變,她很可能會變本加厲。就算不會,你所加的壓力也會使她緊張不安,以致連最初自願改變的動機也完全盡失。所以唯一及最好的方法就是照她的本相接納她。讓她在你無條件的愛中安枕無憂。讓神在她和你身上成就他的美意。
三、彰顯神的形像
聖經說男人是"神的形像和榮耀"(林前11:7)。照我理解這節聖經是說男人應在他的本質和表現上反映神的形像,如此便能榮耀神。世人從虔敬的信徒身上應能窺見神榮耀的一面。
當然耶穌基督是神的形像最具體的表現。他是神成為肉身。基督為我們立下了榜樣。我們若跟隨他的榜樣,順服他的教導,我們也可以把神的形像彰顯出來。
關于這方面我們可以有許多的討論,目前只談二方面︰(一)順服基督(二)負起家主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