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杜 林 壽 衣
    杜林的尸衣真是基督的壽衣嗎?

    杜林(Turin)的尸衣,一塊古代的細麻布,長十四尺寬四尺,已經轟動全世界,人們都認為它是耶穌的壽衣。教皇保祿六世宣稱此尸衣為‘基督教歷史上最重要的遺物’(U.S.atho1ic,May1978,P.48)。

    尸布上的形像表明正是耶穌基督的形像,並具體證明了基督的死亡、埋葬與復活,許多人稱其為世上最大的奧秘。有人聲稱,此形像敢向二十世紀的分析科學挑戰,人類不可能“偽造”或“復制”得出來。

    經過更廣泛的調查,我們對尸衣起了很大的懷疑。似乎有許多關乎尸衣真實性的研究,是根據預想的信念所完成的。

    堅持尸衣一點不假的人,會面臨許多尖銳的問題,一三五0年以前,沒有任何歷史證據,可證明尸衣的真實性,甚至無法證明尸衣的存在。阿特拜因(A。J。Otterbein)于《天主教新百科全書》中論道︰尸衣本身不完全的證據,讓人不敢冒然接受它的真實性。這種猶豫十分正常,只要考慮一下歷史的證據即可。

    膺品

    大約一九00年,有封信在徹伐連(UlysseChovalier)的文件集中找到。此信是一三八九年,特羅亞的主教寫給亞威農的對立教宗革利免七世的。

    信里解釋說︰“一項調查揭發了繪制尸衣的畫家,他俯首認罪了。許多受攪擾的人說︰“尸衣是用來大撈一票的。信里進一步指出︰

    “許多神學家和有識之士說,這不可能是主的尸衣,雖然上面還印有救主的樣式,因為福音書根本沒有提到這件事。假定尸衣是真的,傳道者也決不可能省略不記;或者秘而不宣,直等到現今的時代。”

    信中又說︰“已揭穿偽造者,並提到畫家證實的話,意即尸衣系人為的巧工,並非神跡的作為。

    尸衣的歷史

    查尼•喬佛瑞(GeoftreydeCherney)于一三五七年前,獲得了尸衣。一三五七年陳列在法國萊陽喬佛瑞(Llrey)所創立的大學教堂中,供人瞻仰。但是喬佛瑞卻在一三五六年去世,還來不及透露他怎樣獲得那件尸衣就去世了。經調查顯示尸衣為膺品時,這尸衣就送進了貯藏室,之後大約是一四四九年,喬佛瑞的孫女查尼瑪格麗特(MargaretdeCharney),帶著尸衣旅行,並索取參觀費。一四五二年,她將尸衣送給薩伏衣的公爵(DukeofSavoy),換取了二座城堡。

    于是尸衣保存在善貝里(Chambery)的聖特查佩(Saintechane11e),此地于一五三二年十二月三日,遭火焚毀。

    薩伏衣的胖力伯特(EnunanuelPhilibert)于一五七八年,將尸衣從法國搬到意大利的杜林,有個名叫皮亞(SecondoPia)的攝影師,于一八九八年,拍攝了尸衣,但驚訝的發現,尸衣上的影像竟然呈現出陰片的效果。

    形像的創造

    形像轉印到尸衣的步驟,足以解釋尸衣是否為神跡,是否就是耶穌的壽衣。如果尸衣毫無疑問之處,那麼在超乎常理之外的事件,我們說這是神跡,因此這是基督的尸衣,在這種爭論中,雙方都承認,形像是在基督釘十字架後印上的。

    將形像轉印到尸衣上的方法有幾種︰(1)蒸汽法,(2)灼燒和放射法,(3)自動記溫法(Thermography)。

    蒸汽法的過程,是將香料、蘆苔、油料,和人體汗水內的阿摩尼亞(尿素)起作用,以蒸汽的形式,在尸衣上造成一個形像。唯一物理的要求是蒸汽必須以直線運行,方能產生形像。

    這個理論的難處,在于不是所有的化學家都相信蒸汽會由原點依直線運行。歐歌曼(O-Gorman)于一九三一年寫道,讓蒸汽起作用的可行方法,需在香料內,加上一種放射性物質,或者加到基督自己的身體內!但這種方法只是極自然狀況下的一種推測。

    另一項在處理“過程”中,甚為流行的方法是“灼燒”。即身體釋放出足夠的輻射線,將形像的燒在尸布上的過程。這個理論被兩位科學家的見證擺平了,他們是勞倫斯實驗室的帕特森(WadePatterson)和邁爾斯(DavesS.Myers)。

    他們說看不出有任何方式,能使尸衣的形像,經由分離、高能量放射線、核子、或其他方式自然形成。X光和迦瑪射線均屬主要的分解射線,但形像卻不能由這二種射線產生。因為X光的產生,需要高伏特的機器;而迦瑪射線唯一的天然來源,是像鈾一樣的放射性物質。此外,X光和迦瑪射線,並非照尸衣上所顯示的方式運行。

    他們繼續說道,X光和迦瑪射線,是屬于最具穿透力的放射線,它們會直接透過尸衣,而非在其上留下影像。他們承認,相信強的分解射線,可能會影響尸衣。但包含一些因素──一具尸體,幾世紀的時間等等,他們看不出有任何的可能。

    即使在某些不可能的情況中,身體成了放射物體,能放射出X光線或跡瑪射線,尸衣上的形像,仍不會按照這些情況中應有的形像產生。帕特森說︰“X光和迦瑪射線,大部份被骨骼吸收,因此是骨骼,而非皮膚會有形像顯現的樣子。

    即使像鈾一樣的放射性物質,放射出逸瑪射線,阿拉法和貝他粒子,這些都屬于分解射線,將它涂抹在身體上,科學家仍不認為尸衣的形像會出現;頂多會有個影子。

    他們又說,如果放射性物質,只是這樣用來強調最突出的地方,他們仍不曉得有任何技術,可以制備感光的布料,好讓布料能留下高能量的放射線。X光即他們所提的例子,需要底片方能記錄X光的出現。

    如果在埋葬的時候,于耶路撤冷發生原子爆炸,才會有足夠的高能量放射線,將形像印在尸衣上,但放射線的強度,必定會摧毀尸衣本身。即使未破壞尸衣,也會大大影響尸衣的麻布(FromTheShroud,byWilcox,pp。154,155)。

    第三種容許形像轉印的方法,是一種低能量的放射線,以熱力方式表現。這個過程稱為自動記溫法,通常用來檢查乳癌。杰克森(Jackson)和姜帕(Jumper)二位博士,認為這個方法最可能把形像印上去。

    “使用計算機分析照片的資料,他們證實了一個觀點,即形像的暗淡深淺,完全跟身體與尸布間的距離成比例,相當的一致,而事實上有差異……在他們思想中,毫無疑問,形像是由一些物理的過程產生的,顯然不是人為的藝術杰作,他們認為是一種自動記溫記錄(thermogram),由熱所形成的形像。(FromTheShroud,byWi1cox,P。175)。

    然而,紐約的神經醫學會的吳德(Wood)醫生,將這項過程用到尸衣上,結果對這過程,產生很大的疑問。

    吳德醫生解釋說,自動記溫法是二次世界大戰時,發展出的紅外線攝影法,今天主要用它來檢查乳癌。其原理很簡單︰從身體發出的熱,用來形成診斷的照片,就是底片。

    但吳德醫生指出,自動記溫法攝得的照片,與尸衣上的“像”有很大的差別。一方面,自動記溫法要靠很復雜的機器,將體熱放大到足以留下影像的程度,放大的倍數要到一百萬倍。另一方面,自動記溫法的影像,是保留在柏立得的底片上,而不是布料上(fromTheShroud,byWilcox,pp。171,172)。

    放射性熱量,放大到一百萬倍,或更大倍數,其強度很可能會破壞尸衣。

    那些贊成低量放射線造成形像的人,必須提供一個可見光的折射器。他們說尸體上那層汗液,其作用好像折光透鏡,將放線線以所需的直線方式集中,產生形像(這就是為什麼不可洗身體的主要原因)。

    你若除掉汗液,你就把集光機構除掉了。穆勒(Mueller)博士說這整個理論荒謬可笑。身體上需要數百個透鏡,才能像蒼蠅的復眼,集中放射線。汗液根本辦不到。

    另有一項重要因素,即所討論的可見低層的放射紛,要在離身體不到二寸,才能產生像。距離加大時,放射線的強度即降到零,無法留下影像。

    尸衣上的平均距離為三公分,或一又二分之一公分,這個距離使得放射線產生形像的特性大大減弱。如果造成形像的原因是放射線的燒,那麼尸衣上有很多部份都距離過大,而無法產生形像。

    要緊的是記住放射線的燒這種理論結構,純屬推測,並沒有證據。頂多是一種輕率的推測。

    穆勒博士在新墨西哥的LosA1amos科學實驗室工作了二十年之久,對實驗物理和理論物理,作了多方面的研究。過去八年,他致力于雷射與合能研究。他在理論上的貢獻和努力,蜚聲國際。

    穆勒博士在一封信里寫道︰“有些科學家他們是杜林尸衣研究計劃的成員(簡稱杜林計劃),他們宣稱根據他們實驗的結果顯示,這件尸衣的確包裹了耶穌基督的尸體。

    他們主張尸衣是真的,主張的理由是根據尸衣的形像,只會由身體放射出的‘短暫放射線爆裂’所產生。然後身體的形像,灼燒在覆蓋的尸布上。

    這種事情當然屬于神跡,但這正是他們所需要的,好建立起真實性。因為沒有自然的形像產生過程,可以下定論說,產生形像的身體,就是耶穌基督的身體。

    然而,他們的主張,經不起仔細的審查,好像大部份是基于一廂情願的想法。有一件事,他們沒有證明,即尸衣的形像是一種灼燒,雖然尸衣具有一些的燒的特性,例如色澤和熱的抵抗力。

    其他的物質,能用來產生藝術家所謂的形像,也具有這些特性,事實可在形像上發現。僅僅這項事實,就使得任何宣稱真實性的論調,顯得格外愚昧無知。

    再者,杜林計劃也未證明,形像是藉放射線,或其它媒介,穿過身體至尸布的空間,而轉印成的。其中的細節相當復雜,不能在這里解釋。杜林計劃所作的一切,可說是建立在尸衣形像密度的暗度,與尸布至身體的距離彼此間的關鍵。而距離的測量,是由一位志願的男士,覆蓋著一塊布測得的。

    但相互有關連性,並不表示有因果關系。舉例來說、至少原則上,杜林計劃用來塑造“尸衣之人”(Manfotheshroud)雕像的過程,同樣能用來重建一個完整的浮雕(或雕像),經由尼克爾法(JoeNickellsmethod)產生的拓像。

    他們從尸衣形像用來制造雕像的方法,幾乎沒有講到形像產生的方法,特別是“拓本法”,本質上可變化修改,能使淺浮雕色彩的濃淡,產生大幅的變化,因此幾乎能隨意變更形像立體的特性。

    因此。‘短暫放射線爆裂’假說,所根據的二項主張,都站不住腳。任何主張杜林尸衣一點不假的說法,是幼稚得有些可笑的。”

    立體的形像

    又有一種主張,認為尸衣上的形像,能用一種翻譯系統Yp-8形像分析器,予以復制為立體的形像,這種裝備可將色調瓣,轉成立體的浮雕或形像,而僅作極小的調整。

    杰克森和姜帕博士論道︰有一項很出名的論證,講到有個畫家,他們是十四世紀以前的人,他們若不能以全然顛倒的方式,來檢查自己的工作,就不能制作一個同樣的反像。

    照樣,我們主張,一個生活在那時的畫家或偽造者,無法記下立體的資料,將產生形像的強度,調整到各處都跟實際尸衣和身體的分隔一致。

    為了證實這一點,我們要做個實驗。我們從兩位夠資格的畫家那里,獲得了尸衣的畫像,他們奉命盡可能準確的把尸衣畫出來。

    然後,我們把這些畫片,轉變成浮雕像,看看每個畫家怎樣捕捉尸衣的立體特性,表現在他的畫上。同時,兩位畫家都未留意立體的特性。

    變更浮雕的等級也無濟于事,因這些畫片的變異,只能按比例更改,卻不能消除。既然兩位夠資格的畫家,他們有尸衣照著畫,都不能毫無暇疵由尸衣制作一個立體的形像;更何況那些中世紀的畫家,在沒有尸衣可供參考的情況,怎能達到這樣的成就。

    事實上,我們認為,讓二十世紀前的科技,不論是以美術才能或其它辦法,要清楚的將人體立體的形像,陳設在布料上,真是一項挑故。”(fromThel977ResearchProceedingsontheShroudofTurin,P。85)。

    喬曼(JohnGerman)是杰克森和姜帕博士的同事,他指出形像的品質,有賴于設備怎樣產生焦距︰

    這種相關的性質,在制造尸衣立體的形像中,自然會顯示出一種重要的錯誤根源。衣服上的形像,其形成的過程,起因于形像密度和尸布與身體的距離之間,非直線的關系。

    然而,形像分析系統,造了一個立體的形像此像的輪廓(和尸布──身體的距離相似),跟密度有直線上的差異。有這種直線關系的結果,造成形像的扭曲。如果得到的明顯輪廓數減少到只能以一個實在的鼻子和前額,來制造形像,那麼形像比較模糊的部份,相當于尸布到身體間較大的距離,那麼呈現出的只會有少許,或根本沒有明顯的輪廓。

    另一方面,若所得到的,增加到足以顯出形像模糊的部份時,鼻子和前額就會變得不成比例。(fromProceedings,P。235)。

    這兒的問題,在于用來校正色調扭曲的透鏡以及一部專靠模擬的機器,是否尸衣的立體形像完全到一個地步,可視之為神跡?

    另外也必須考慮,為了得到必要的形像,就需要一個與尸衣的形像類似的模特兒,好讓他跟尸布到身體的距離發生關連。

    此後,模特兒身上的布料,必須熨平(由于扭曲),然後把相機的影像,放在布片距離相關的位置上。問題在于︰你怎麼知道你已經復制了一個尸衣的立體形像?或者僅僅把尸衣的形像,印在真正的人身上?

    穆勒博士,是LosAlamos實驗室物理學方面的博士,他說︰“相對地形像暗度,是由察看尸衣形像的照片來決定。其次,建立形像暗度和尸布、身體間的距離的相關性。為了盡量增加其相關性,在布料復雜的折綴上,要作許多的調整。

    “最後調整的關系相當不錯,並取得了慢慢降低功能所接近的指數。但是,撇開衡量的錯誤,撇開從分散的數據中,順利找出功能不談;人僅僅是完成了一件實驗所用模特兒的立體浮雕!

    真是一大諷刺!過程本身使得浮雕發生扭曲。同時也連帶影響到尸衣形像的一些特性。

    因此,完成的‘雕像’融合了模特兒和尸衣形像的特性──並非像前面所說的,是尸衣其人的雕像。

    杜林計劃所獲致的成果,證明它能在尸衣形像的暗度,和尸布與身體的距離之間,得到一個相當好的關連性。而距離的測量,是特別由一個身材適中的男性,以特定的方式,用一塊特別的布將他的身體包裹起來。但兩者的相互關連,並不是因果關系。這就是杜林計劃全部的成果。”(fromTheLosAlamosMonltor,Decemberl6,1979,p.B-6)。

    血漬

    有人認為尸衣上有兩點很小的血漬,並且尸衣上有十二根織線也染了血跡,經過分析認為可信。近來對尸衣作過不少試驗,在這以前,科學家認定尸衣上的血漬,沒有確實的證據,證明是人的血液。(ThomasHumber,TheSacredShroud,P。178)最近在一九七八年作的試驗,導致擁護者相信,“血漬部份具有人類血小板的光譜特性。”(s。F。pellicori,“SpectralPropertiesoftheShroudofTurin”,AppliedOpitcs,15Junel980,Volumel9,No。12,pp。1913-1920)但問題仍然存在,偽造者用適當的方法,也能根據邏輯原理用人的血液創造最真實的形像。血液或血小板出現在尸衣上,不足以保證尸衣的真實性。

    復制

    尸衣的創說者,舉出各樣的證據,支持他們宣稱尸衣的真實性。這些證據有(1)無畫筆的痕跡,(2)形像沒有透過織維(純系表面的現象),(3)有粉未的存在,認為是沉香,(4)尸布上發現的“花粉化石”,認為是始于基督的時代。

    以上大部份的問題,都由尼克爾所造的一個淺浮雕所解答。一九七八年十二月發行的“人文主義者(TheHumamst),以及一九七五年十一月發行的“通俗攝影術”(Popu1arPhotography),都能找到這個雕像的照片。

    尼克爾使用的技術,只是十四世紀所用的材料的方法,重造或復制了一個明暗相反的像,正如尸衣上所發現的,這種技術產生的是反像。

    他並未繪制這個形像,而是使用淺浮雕,將一塊布放在上面,等乾了以後,就用一個涂抹工具,在粉狀的‘顏料’上拓像,尼克爾使用的是沒藥和沉香的混合物,並沒有留下畫筆的痕跡。

    尼克爾寫說︰“我的拓本,即使仔細的檢查,也像是不用‘顏料’創造的。我用了一種安葬的香料混合物──沒藥和沉香──復制了‘灼燒狀’的顏色,以及許多的特性。

    很妙的是(根據一九七八年美國百科全書),沉香事實上可‘當作染料或顏料’。

    主要的一點,就是這種“顏料”不會穿透織維,僅僅留下(據說像尸衣上的色彩)一層‘表面的現象’──可由橫斷面和顯微鏡檢查顯示出來。

    秘密的(以後透露了)官方尸衣委員會,有兩位委員于一九六九年,奉命調查這尸衣,他們提出報告後,尸衣上的形像,是一些藝術上繪畫地技術,運用一具模型所造成。他們的敘述,正和我所發現成功的技術一模一樣。

    一些熱衷尸衣的人士主張,他們已發現尸布上廠沒有色素的證據”,雖然根據報導據說有沉得“粉未”的證據。他們指出,沒有畫筆的痕跡,在破洞的四周(此洞是一五三二年禮拜堂著火燒破的),沒有變暗的部份。形像也“沒有方向性”(好像由畫筆或手指涂過的痕跡)。但是,所有這些特性,都在我能控制的技術之內!

    報導中提到,發現有不同橘紅、橘黃的‘結晶體’(或微粒),以及某些‘小球’,與沒藥和沉香的外表相同。這些香料(偽造者可在每二年一次的香檳酒市集,或從當地的藥劑師買到),可能包含來自中東的‘花粉花石’據說尸布上有這種化石。”(“TheShrOud,”chr1stianLife,Februaryl980,Vol。4,no.10)。

    一位攝影師的反像顯示出一幅“逼真的”正像。穆勒博士談到尼克爾的形像,他說︰“尼克爾敘述他淺浮雕,制造出如同尸衣的反像,所用的是拓本法。至少就品質方面說,相當的類似。其類似的程度,甚至到零用顯微鏡的地步,以觀察色彩穿透織線的情形。

    拓本的技術,即使有淺浮雕可用,也很容易產生差異。由于于改變涂抹工具的大小、壓力,以及尸布潤濕作模型的方式,結果產生的形像,有很大的差異性。因此,拓本立體的特性,幾乎能隨意的變更。”(“shroudRealMccoyorHoax?”LosAlamosMOnitor,Decemberl6,1979)。

    基督的壽衣

    針對尸衣的真實性,最強烈的反證,可能就是尸衣埋葬的程序,和新約記載基督的埋葬程序,不相吻合。

    “古時候要剃掉頭發(T.B.,Moed.Kat,86),但現在只要洗淨即可。然後將九桶冷水倒在尸體上(有些地方的作法,還要把死人直立起來)。這些都是宗教上的潔淨禮儀……。

    尸體當然要完全乾燥,小心處理,不容許有片刻的暴露。女性尸體也要經過同樣的潔淨過程,但須由同性來處理。使徒行傳九章三十六節,我們看到一個新約時代的例子,有個婦女于安葬前,人將她洗淨了。

    按正式的習慣,尸體潔淨後,要用各種不同的香料膏抹尸首……。還記得吧!馬利亞曾受人斥責枉費了香膏,耶穌解釋道︰‘由他罷!他是為我安葬日存留的!’(約12︰7)以後我們看到聖經記載,大約有一百斤的沒藥和沉香,為著耶穌的身體而帶來(約19︰39)。

    按照慣例行完了潔淨禮後,就要給尸體穿上壽衣(Mish.Sanhed,6。5)……。壽衣和新約的細麻布(Sindon)是一樣的(參考太27︰59),由白色細麻布作成,毫無裝飾,不可染色。

    制作壽衣通常是婦女的工作,簡單的織在一起,不可以有結。根據一些人的看法,這表示死者的心脫離了今生的憂慮。但其他人的看法,則認為是表達一種願望,即死者的骨骼,可以很快地化成原始的塵土(Rokeach,316)不管是男性或女性尸體,至少須要穿上三件衣服。”(fromTheJewishQuarterlyReviewVol。7。1895,pp。260,261)。

    尸衣創說者研究新約時,會產生幾個問題。首先會有尸布的沖突。照新約和猶太人安葬的習慣,可清楚看到,基督安葬的尸布,是由好幾塊構成,而不是像尸衣一樣,由一塊長四尺寬十四尺的布料作成。

    約翰二十章五至七節清楚提到,基督的裹頭巾,是另在一處卷著,與包身體的細麻布分開放著。然而,杜林的尸布,不但描繪了臉面,也包含了身體的其余部份。

    經文不只指出,有數塊尸布用在基督身上,並且也提到那是“狹長的布”、“包裹的布”、或“細麻繃帶”,好像用在木乃伊上的一樣。

    比這些描述基督安葬用的細麻布更重要的字是七十士譯本里的Kalutto(外衣,王上19︰13),和Peribllo(衣裳,創38︰14)。這兩個字是特別用來描寫像尸衣一樣的衣服。但在新約卻沒有看到。其付之闕如,意義至為重大。

    第二,約翰福音中有關安葬的記載(約19︰40),使用了復制的形式︰數塊細麻布。事實上,所有的福音書,都一致記載,基督的身體,被“裹起來”。

    “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太27︰59)

    “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可15︰46)

    “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路23︰53)

    “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約19︰40)

    馬太和路加所用的動詞Entulisso,意思是裹起來、包起來。馬可用Enei1eo,意即包裹、監禁。約翰則親眼看到基督的身體確實是裹起來了。動詞Deo表示“捆綁”或“束縛”,為監禁的結果。

    所以根據經文的證據,我們可從字的選用和位置、獲致很好的結論。正如約翰清楚的說道,耶穌是用一些細麻布條捆起來,而不是用一塊布包裹起來的。一些有關布的用字,清楚的指出了這一點。所用的動詞,也得到證實。特別選用的字,更使得此一事實昭然若揭。

    杜林尸衣還有第三個問題,尸衣的創說者承認,尸衣的真實性端賴身體不能被洗這一事實。有凡個理由,說明這點很重要。(1)他們認為身體上出現乾的血塊,表示身體沒有洗過。(2)需要死者的汗液,當作折光透鏡,聚集放射線,以留下形像。

    威爾森(Ianwi1son)即表示基督的身體,沒有被洗過。他寫道︰“有人辯說,洗濯是規定的禮儀,不論是否在安息日,都準許行此禮儀。一些著名的新約學者,並不贊同這種觀點。甚至在最好的解經中,似乎也很少反對說在安息日前,根本沒有時間洗耶穌的身體,尤其是關乎洗濯的禮儀,猶太人有各種的規矩。

    事實證明,在安息日之後,也不可能履行這項禮儀。我們了解,福音書的作者,在直接承認這件事方面有些勉強。唯有主張耶穌沒有被洗過,才能維護杜林尸衣的真實性。”(fromTheshroudofTurin,byIanWilson,P。56)

    以上的結論大錯特錯。由于安息日迫近,沒有時間以水潔淨身體,這種說詞同樣的不堪一擊。因為聖經說,他們仍有時間用一百斤的香料膏在身體上。在安息日確實可以洗滌和膏抹身體,這也是明顯的事實。

    但是,尸首可以在安息日洗滌和膏抹,然而洗滌時要托住四肢,免得脫臼,要把頭底下的枕頭拿開,身體可以擺在沙上,讓身體不致太快腐爛,兩顎也可以扎起來,不要太緊,只要不往下掉就好了。(Mish。Shabb。33︰5,fromTheJewishQuarterlyRevies,1895,Vol.7,P。118)

    假如身體沒有洗過,約翰不會也不能說,已遵造了猶太人殯葬的規矩辦理了。

    香料

    要讓新約安葬的記載,和尸衣互相調和,會面臨第四個有關香料的難題,身體必定要洗過。威爾森論道︰“約翰告訴我們,尼哥底母為幫助亞利馬大的約瑟,帶著大約一百斤的沒藥和沉香前來。他也告訴我們,這些香料連同身體,用細麻布裹起來(約19︰39-40)。

    若這些香料要用來膏抹身體,則按猶太人的禮儀,必須要先洗淨身體。在其他任何文化中,也是如此進行的。

    從尸衣可十分明顯看出,身體並未洗過。經上所記大約一百斤的香料,即使最浪費的膏抹,仍會大量的剩下。最可能的解釋似乎是說,那些香料是乾塊狀,包裹在身體四周,作為防腐劑。”(fromTheShroudofTurin,byWilson,PP。56,57)

    再者,如果香料像福音書所強調的,用到身體上,則形像不可能像尸衣創說者所主張,會由放射線轉印到尸布上。

    其他的尸衣

    許多人不了解這個事實,在十字軍之後,有好多不同的尸衣,散布在整個中世紀的歐洲,同時都認為為杜林的尸衣。據估計有四十多件「真尸衣」流落在各處。今天仍有許多尸衣,展示在人前。

    錢幣

    根據流傳的報導,形像的右眼上,有一個錢幣,其使用日期,要追溯到主後二十九至三十二年。斐斯牧師(FrancisL。phi1as),系芝加哥羅約拉大學的神學教授。他說錢幣上的四個希臘文字母UCAI是銘刻在錢幣上的,是“該撤提庇留”名字的一部份。

    當年人都了解,這幾個令人相當費解的字母,應讀作UKAI。也許是打造錢幣的人,當時喝醉了酒,或者愚昧無知,而打造成這個樣子。錢幣理論引起許多有關尸衣的問題。這個理論解釋說,要將形像轉印到尸布上,必定不能洗滌身體,因需要乾的汗液,以放大光線。但是,錢幣必定會破壞任何支線的放大。再者,各種形像轉移的理論都表示,身體沒有準備要埋葬,因此沒有洗過。真是令人難以想像,身體既沒有洗過,又不準備安葬,竟然會有錢幣擺在眼楮上(這兒的例子,是在右眼上)。

    沒有新約的見證

    使徒和早期的基督徒,都未提到有一塊尸布,其上印有釘十字架與復活基督的形像。他們不顧性命,傳揚復活的耶穌基督,在最艱險的環境下,每人都為基督復活後的顯現作見證。可想而知,因為沒有這樣的一件尸衣,所以當時根本不會有人,尤其是新約作者和教父們,會提到尸衣與基督及其復活的關系。

    結論

    就目前所有的證據,無法證明杜林的尸衣,真的就是基督的壽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