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以後
    讀經︰約壹五13;路十八1;徒十七11;可五18∼19;來十25

    聖經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二17)

    主耶穌來,不是要救一班自以為義的人,乃是要救罪人。當我們身體非常康健從無病痛時,我們決不會需要醫生,照樣,當一個人沒有看見自己有罪時,他總不會需要主耶穌作他的救主。

    我們看見自己是一個罪人,我們就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我們就立刻得救了,得救就是得到了神永遠的生命。

    我們是否有永生,是可以知道的。

    約翰福音第一章十二節︰「凡接待(原文或作接受)的,就是信名的人,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當我們一相信主耶穌,接受作我們救主的時候,我們立刻就是神的兒女,是神所生的,有神的生命了。

    以後,雖然我們冷淡了,跌倒了,但我們總是神的兒女,因為我們已經有了神的生命。譬如︰一個父親有幾個兒女,其中有的非常孝順,非常爭氣;有的非常敗壞,非常淘氣;但是無論如何,好的是他的兒女,壞的也是他的兒女,既然是一個血統,就不能不承認他們是他的兒女。

    「神愛世人,甚至將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我們相信主耶穌的人,消極方面,不滅亡;積極方面,得永生。不滅亡得永生的條件就是相信。信進去,與主耶穌有同一個生命的關系。

    有人以為必須聖經讀得很熟,禱告作得很長,行為非常好,道德非常高,守律法、敬畏神、悔改認罪、受洗,然後才有盼望得到永生。但是神的話告訴我們︰只要相信,就「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並沒有加上什麼條件。

    約翰福音第五章二十四節︰「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相信主耶穌就有永生,一相信主耶穌就不定罪,並且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一相信主耶穌,就是已經得救了,不是盼望得救,將來才得救。

    約翰福音六章四十七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有就是有,有必定是指著有一樣東西。所以永生是主耶穌賜給我們的一件實在的東西,不是一種理論,抽象的名詞。

    約翰福音第十章二十八節︰「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里把他們奪去。」這節聖經不只告訴我們一相信耶穌就有永生,並且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多少時候我們信主耶穌以後,因為看見自己的軟弱、失敗、跌倒,就想象我這樣的人,一定不得救了。豈知主耶穌說︰「他們永不滅亡。」

    「永」就是永永遠遠,「永」是無窮盡的,「永」是無限制的;永生就是生生不息長生不死的意思,永生是神的生命。我們一得到了神的生命,就永遠不死,永遠得救了。我們一次進入了主的手里,就絕對沒有人能從主手里把我們奪出來。

    感謝主!這是福音!這是救恩!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一節︰「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感謝主,我們相信的人,就是屬的人了,就愛我們到底。的愛不是半途而廢的。感謝主,不後悔,無論我們如何不可愛,總是愛我們到底!我們從前是的仇敵,尚且愛我們,替我們死,今天我們是的兒女了,更是愛我們了!

    希伯來書第七章二十五節︰「凡靠著進到神面前的人,都能拯救到底。」這節聖經是我們得救的人的保障。當我們作罪人的時候,主尚且救我們;現在豈不更救我們嗎?(提前四10)所以一個人除非沒有得救,如果已經得救了,就定規永遠得救的,因為主能救他到底。

    一個人得救以後起碼應該實行四件事︰要常常禱告,要天天讀經,要為主作見證,要常常聚會。

    要常常禱告

    路加福音告訴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我們如果不常常禱告,就是違背主的命令,違背主的命令就是罪。不只要常常禱告,並且要隨時(弗六18),不住(帖前五17),恆切(西四2)的禱告,可見禱告這件事何等重要!

    禱告就是與神說話。譬如今天我看見你,我與你說幾句話;明天看見你所說的決不會和今天所說的一樣。所以呆板的背出來的禱告,是失去了禱告的意義。禱告既是與神說話,我們就可以在主里很自由的把我們的感謝獻給神,把我們的傷心告訴神,把我們的需要祈求神,把我們的難處交托神。

    禱告要注意四點︰

    一、要合神旨(約壹五14)

    聖經說︰「我們若照的旨意求什麼,就听我們。」禱告不能隨我們的意思妄求(各四3)。若一個姊妹為她的丈夫禱告,求主救他,她的目的並不是願意神得著她的丈夫,乃是因為她丈夫如果得救了,就能待她好一點。有的作父母的為他們兒女的靈魂禱告,是希望他的兒女得救了以後,可以孝順他們。如果神要他們的兒女得救以後往遠方去傳道,他們立刻就不願意了。這樣的禱告,是為自己著想,所以常得不著答應。

    二、要有信心(可十一24;各一6、7)

    「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我們禱告的時候,應該相信神是愛,神有憐憫、有能力,是樂意听我們的禱告的。我們如果不相信神肯听我們的禱告,那我們何必禱告呢?我們每一次來到神面前,必須「信賞賜那尋求的人。」(來十一6)我們當求主赦免我們不信的惡心。在每一次禱告的時候,必須有信心隨著禱告而去。真是求主給我們信心來禱告。

    三、要除去罪(詩六十六18;賽五十九2)

    「我心里若注重罪孽,主必不听。」「注重」就是「容讓」、「不拒絕」、「不對付」的意思。譬如不饒恕人(可十一25、26),對人的虧欠沒有弄清楚等等都能攔阻我們的禱告得著答應。

    有一個女人,曾拿了別人的一只金戒指,當她每次要禱告的時候,這個金戒指便閃爍在她眼前,她便禱告不下去了,直等到她把那金戒指還給了對方,她的禱告才蒙垂听。所以如果我們心里有隱藏的罪不肯除清,神是不听我們禱告的。

    四、要遵守神的話(箴二十八9)

    如果我們明明知道某一件事是神的旨意、是神所喜悅,是神所要我們順服的;但是因著要適應環境、要討人喜歡、要保持名利、怕出代價的緣故而不肯順服,我們的禱告就會一直遲延,得不著答應,直等到我們先順服了那一點。

    為中國人得救題名禱告

    內地會在中國的工作,有一段時間非常發達,可說是全世界最發達的區域。其中的原因從來沒有人知曉。直到內地會的創辦人戴德生先生有一年去英國,才找出這個原因來。有一天他在英國某地講完了道,就有一位青年人前來對他說道︰「我對于中國內地會的光景,以及什麼人得救,我都知道。因為我有一位同學,在中國傳道,凡有心向道的中國人,他不斷的把人名寄來,我就不斷的一一替他們禱告。」戴德生先生這才知道,原來在英國有一個禱告的人,不但天天禱告,而且特別題名禱告,可稱之為代禱的傳福音者。雖然他未親臨其境,而所得的果效是奇妙的。你的親戚、朋友、同事、同學們,不是還有許多沒得救麼?你是否天天為他們題名禱告呢?

    要天天讀經

    為什麼要天天讀經呢?

    因為聖經是神的話,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是神心意的表示,是給基督作見證的(約五39),是我們生命的糧(耶十五16;太四4),是我們的亮光(詩一一九105)。

    一、認識基督

    讀經不是單要得一點知識,明白一點預言,領會一點預表,乃是要認識基督,因為全部聖經的題目就是基督。舊約可以說是預言基督,四福音是述說基督,使徒行傳是傳揚基督,書信是解釋基督,啟示錄是盼望基督。

    二、遵守神話

    聖經既是神心意的表示,那我們讀經,為的是要遵守聖經上的話,叫神心滿意足、討神喜悅;若我們只管讀聖經,而沒有順服的態度,那讀聖經必定不會明白,並且也是無益的。

    讀經的方法大約有兩個︰

    生命的讀法——就是在每一天早晨,揀出聖經的一卷一面讀,一面默想,目的為要培養自己的靈命,叫自己得造就。讀到有安慰的時候,就感謝贊美;有責備的時候,就悔改禱告;有應許的時候,就相信接受。這樣就把禱告和讀經打成一片,對于靈命是很有益的。

    知識的讀法——單有生命的讀法,是太慢了,所以同時必須有知識的讀法。知識的讀法就是一卷一卷地熟讀,先讀新約,後讀舊約,在熟讀的基礎上有一個全面的概觀。

    要為主作見證

    雖然我們沒有口才,沒有恩賜,不會講道,不會帶領人;但是有一件事我們每一個人都能作,就是將主耶穌為我所作的告訴人。這就是作見證。

    一張失落的單張

    一位婦人,一次掉了一張講解聖經的單張,被一名叫白草司特的拾去,讀後受感,信了耶穌。後來他寫了一本書,名叫「看望罪人」,帶了許多人歸主。其中一位名叫達瑞芝,作了一本「宗教的興起和進步」,也領許多人信主。另有一位名叫韋伯佛斯偉底,作了一本「基督教的實在」,帶領了千萬人歸主。這些人中,有一名叫李瑞查滿,寫了一本「送牛乳之女」,感動了許多人信主。

    耶穌醫好了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乞丐,當法利賽人盤問那瞎子時,他說︰「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可五25)是的,從前我是喜歡犯罪的,如今我恨惡這些了,如今耶穌救了我了,這就是見證!真的,你自己得救了,但是有許多人還沒有得救,是需要你去向他們作見證的。

    要常常聚會

    希伯來書第十章二十五節告訴我們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象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聚會是信主的人生命互相供應,來往互相造就、互相勸勉,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聚會幫助我們不冷淡、不灰心。譬如︰一爐燃燒得很旺的炭,你如果挾出一塊,那塊炭不久就漸漸冷了、熄了;照樣一個不常去聚會的信徒,在這一個冰冷、邪惡、黑暗的世界里,是很容易冷淡跌倒的。

    聚會的性質,從聖經里面來看,有︰

    禱告的聚會(徒四31,十二12)

    查經的聚會(徒十七11)

    造就的聚會(林前十四章)

    擘餅的聚會(徒二十7)

    傳福音的聚會(徒十三)

    交通的聚會(徒二42交接或可譯作交通)

    報告的聚會(徒十五27)等等。

    禱告的聚會——是弟兄姊妹同心合意的為著聖工、個人靈性、教會、一切執政的、掌權的,及為著一切需要禱告的事情來禱告。

    查經的聚會——是弟兄姊妹同心合意的查考神的話語。或者根據聖經來查考一個題目,把各人所得的亮光講述出來,互相得到供應。

    造就的聚會——若有得到先知或教師恩賜的弟兄姊妹,把他們所得的亮光,聖經原則和教訓帶領造就弟兄姊妹,使他們更認識主。

    擘餅的聚會——是一班蒙恩得救的人,為的是記念主耶穌(林前十一23-26)。記念主耶穌是如何為我們死、復活、並升天,同時等候主耶穌的再來。

    當我們看見桌子上擺著那個餅的時候,就記念到主耶穌的寶血為我們流出了;擘餅的聚會是叫主耶穌有所得著,叫??得著我們的記念、感謝、贊美和敬拜。

    傳福音的聚會——是對不信的人傳講基督為我們罪死了,而且埋葬了,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1-4),叫他們相信這位耶穌而得著永生。

    交通的聚會——是集合一班弟兄姊妹,彼此認識,彼此述說神恩待他們的故事。或有什麼勸勉,或有什麼特別的屬靈經歷,叫听見的人得幫助。若有問題要解決,也可在這樣的聚會里彼此談論。

    報告的聚會——報告一些特殊的事情或工作的經過。

    一個有生命的人,不可缺乏的是呼吸、飲食、運動和互助。照樣我們的靈命也需要這四件東西︰

    禱告,是我們屬靈的呼吸,

    讀經,是我們屬靈的飲食,

    作見證,是我們屬靈的運動,

    聚會,是我們屬靈的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