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十 十六、我什麼都不信,只信靠自己。
    首先你要明白肉眼看不見的東西並不代表它不存在,就如肉眼看不見風和空氣。但卻不能否認它的存在,況且,肉眼所能看見的事物是很有限的,就如肉眼看不見周圍的磁場、電波、微波、原子、電子、中子、質子,更看不見靈界的事物。其實,神造我們的身體,每一部分各有自己的功用。眼是為能看見,鼻子是為呼吸,耳朵是為听聲,五官是為接觸世界,人里面的靈卻是為認識神。所以,人不能轉換各器官獨特的用途,不能將眼楮用來听聲,用鼻子用來觀看,也不能用五官來代替靈去認識神。所以,認識神不是用肉眼去觀看的,而是用心靈去接受的,就像你有一部收音機就能通過電波收到電台的信息。同樣,人有靈就能認識賜靈的神。

    再者,人不能認識神,更是因為人犯罪遠離神。試想,有罪的人,內心世界滿了各種污穢的世人,若看見鬼全身僵硬,動彈不得,何況看見聖潔公義的神,豈不是要滅命麼?因為聖潔公義的神,一顯現就要追討、審判人的罪,誰能在面前站立得住呢?所以,人要認識,惟有借著信耶穌,罪得赦免,才能得著造物主並與同在,這也是為何有無數的人信了耶穌之後,都能親身經歷見證耶穌是又真又活的神,時時活在他們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