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四十 三十三、我還沒有感動,所以,等以後有感動才信。
    聖經啟示神是公義的神,斷不以無罪為有罪,也不以有罪為無罪,將來在審判的日子神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然而,在那全然聖潔、公義、鑒察人心腸肺腑的主面前,世人都犯了罪,如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

    因為有些人即使在外表看行為很好,但他的內心所見不得光的東西就只有神知道。所以,沒有人敢將自己一星期所思想的東西當成電視播出來,若然必無地自容了。況且,被造的人棄絕造他的主,就像兒子棄絕生身之父,那豈不是最大的罪嗎?正因為人人都有罪,所以,耶穌才要成為代罪的羔羊,為世人的罪來接受神公義的審判,為要使世人可以因信而罪得赦免,將來免去神的審判。故此,即使大奸大惡的人,若真心悔改信耶穌而得救,正是彰顯神的公義,因耶穌已為他們的罪受刑代死。反之,那些自義的人不肯接受神的救恩而沉淪,也是自取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