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聖經文獻可靠嗎?
    幾年前,一本重要的雜志上刊載了一篇文章,旨在表示聖經有千萬處錯誤。

    今天所有的聖經經文,已經經過歷世歷代以來許多次翻譯及不同版本才流傳到我們,我們怎能知道它不會是最初原文的一個暗淡的反映而已?我們怎能保證,經過刪減和潤飾,聖經原本的信息不會完全變得模糊不清?聖經在歷史正確性上有什麼差異?當然,最重要的乃是它的信息而已!

    但是,基督教是扎根在歷史中的,耶穌基督曾向羅馬政府報名上冊。如果聖經在歷史方面的資料不真實,那更嚴重的問題就來了,其它以歷史事件為根據的信息是否可靠?同樣地,非常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知道,我們現在所擁有的文獻,確實和兩千年前的一樣。我們怎麼知道聖經只應該包括現有的那些書?為什麼其它的不應該包括在內?這些問題都是值得回答的。

    如果我們相信聖經是默示的神的話語,那麼,正確地確立經文是一個極端重要的工作。這個工作叫版本校勘學(TextualCriticism,或稱低級批評學)。這工作是研究經文的可靠性,即我們現有的經文,和最初的經文比較起來有什麼分別?古代抄本謄寫的正確程度怎樣?

    聖經是誰寫的?

    讓我們簡略地查考有關新舊約聖經的資料。

    明顯地,一個文士的工作是高度專業化的,他會極小心地執行工作。因為這工作是由虔敬的猶太人以極端虔敬奉獻的心來完成的。由于他相信自己所處理的是神的話,所以他清楚知道,他必須極端小心,並要正確無誤。雖然在主後九百年還沒有希伯來文舊約完整的抄本,可是有明顯的證據顯示,至少從主後一百或二百年開始,這些經文受到非常小心和誠實的保存。

    我們可以比較大約同時期某些自希伯來文譯為拉丁文及希臘文的譯本。經過比較後發現,這個時期的希伯來文經文,都是經過仔細抄寫的。約在主後九百年左右的經文稱之為"馬所禮經文(Masoretic)",因為這是由稱為"馬所禮"的文士們所抄寫的。目前所有這個時期的希伯來文經文的抄本都相當一致,充分證明了文士校對的工夫。

    可是,我們怎能知道馬所禮時期以前的經文的正確性和權威性?猶太人的歷史很混亂,所以我們不禁要問,在這緊張時期中,文士是否仍小心謹慎?

    死海卷軸

    在1947年,世界上有一個被譽為本世紀最偉大的考古學發現。在死海一個山谷的一些山洞里,有人發現了一些古代的壇子,里面裝著現在己舉世聞名的死海卷軸。從這些卷軸可以看出,明顯地在主前約150年至主後70年之間,有一個猶太人團體住在一個名叫谷慕蘭的地方。

    他們是一個有制社群,生活方式很像修道院。除了耕種之外,他們用時間來研究和抄寫聖經。顯然他們看出羅馬人即將入侵此地,他們就把皮革卷軸存在壇里,藏在死海西邊山崖的洞穴里。

    在神的看顧下,這些卷軸一直不受任何破壞,存留下來,直到1947年2或3月間。一個貝都因(Bedouin)的牧童才偶然發現它們。隨著這次偶然的發現而來的,是仔細的探查,結果其它一些藏有卷軸的山洞又被發現了。這個發現包括了目前所知最早的以賽亞書的完整稿本,以及幾乎包括了舊約其它各卷書的斷簡零篇;另外還有以賽亞書三十八到六十六章稿本的斷簡零篇。支離破碎的撒母耳記抄本,連同兩章完整的哈巴谷書在當時一起被發現;另外還有許多聖經以外的物品,如古代宗教團體的規則等。

    這些發現對那些懷疑舊約經文正確性的人,其重要性顯而易見。這戲劇性的發現.使我們所擁有之稿本的年代一跳跳了將近一千年。將死海卷軸和馬所禮經文一比較,我們就可以看出經過近千年的傳遞,它們是否仍然正確,或是不正確。

    實際情況怎樣呢?學者把我們現有的以賽亞書三十八章至六十六章稿本和谷慕蘭的稿本比較之後,竟發現︰

    "谷慕蘭的經文和馬所禮經文極端接近。比較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時,只有十七個字母不同,其中十個是拼字上的差異,類似我們寫"里"或""時的差異,意義上毫無改變。其它四個是很小的分別,如多了一個連接詞,這常常是因各人風格的不同所致。其余的三個字母是希伯來文中的"光"字,加在第11節"TheyShallSee"(他們會看見)之後。在全章166個字之中,只有這個字才真正有問題,但這個字一點也沒有改變這段經文的意思。這不過是全部稿本中的一個典型的例子。"

    七十士譯本

    其它古代的證據也證明馬所禮經文的抄寫員的正確性。證據之一是稱為七十士譯本的舊約希臘文譯本。該書之被稱為七十士譯本,乃因它是由亞歷山大的七十個著名猶太學者完成的。據最可靠的估計,它的日期約在主前三世紀左右。

    死海卷軸還沒有發現前,當人發現七十士譯本和馬所禮經文有不同之處,就產生一個問題,為什麼會有這些差異的存在?現在答案已經明顯了,直至主前200年左右,馬所禮經文並沒有重大的改變。在已發現的卷軸中,有一部分很像是七十士譯本所依據的希伯來文原本,例如撒母耳記卷軸就特別接近七十士譯本。七十士譯本比較著重字面的直譯,而手抄本則抄自最初的譯本,是頗好的復本。

    另一個古代的證據,是一種三類型的經文,類似撒瑪利亞人所保存的經文。該摩西五經古卷軸的復本現存于巴勒斯坦的那不勒斯(Nablus)。

    三類經文

    主前二百年時,有三類主要的經文存在。我們的問題是︰藉著這三類經文的幫助,可不可以確定原本的經文是怎樣的?

    我們可以用哈萊斯(R.LairdHarris)的話作結論︰

    "我們現在可以確定,早在主前225年,抄寫舊約聖經的人是非常細心和精確的。那時,有兩至三種的經文類型可供抄寫,它們之間差異極小,因此我可以推測,更早以前抄寫聖經的人,也一樣忠實並仔細地把舊約經文傳遞下來。實際上,如果有人認為我們今日所有的舊約聖經,和以斯拉用來教導那些自巴比倫被擄歸來的人的律法,並非十分相近,那就未免是疑心太重了。"

    新約聖經文獻

    我們再一次有證據確信,我們手中的經文和新約各卷書剛寫出來時最初的經文,沒有任何實質上的差別。大學者霍爾特(F.J.A.Hort)指出,除了文法和拼字上不重要的差異之外,全部新約聖經讀起來的差異之處,不到千分之一。

    新約是用希臘文寫的,有六千份以上新約聖經(有的完整,有的只有部分)的稿本存留到今天。這些稿本寫在不同的材料上,基督教時代開始時,最普通的書寫材料是蒲草紙,它是用一種蘆葦草制造的,有高度耐久性。在過去五百年來,有許多寫在蒲草紙上的文獻被發現,其中也有新約聖經稿本的斷片。

    寫希臘文稿本的第二種材料是羊皮紙。它是由綿羊或山羊皮用浮石磨光後而制成。它一直被沿用到中世紀,造紙術發明後才被取代。

    新約文獻的日期顯示出,它們是那些與基督同時代的人在世時寫的。那時活著的人當中,仍有人記得耶穌說的話和作的事。保羅寫的書信,有許多封比幾卷福音書還要更早。

    有明顯的證據可證明新約著作很早已經存在。和那些我們確信不疑的古代文獻比起來,新約所有的資料就顯得更豐富。布如司(Bruce)說,該撒的高盧戰記只有九或十種較好的稿本,而最早的稿本是在該撒之後九百多年寫的;修西提提斯的歷史(HistoryofThucydides約主前460至400年),是由八個稿本(其最早者約在主後900年),以及大約與基督教開始時同期的一些蒲草紙碎片流傳下來的;希羅多德的歷史(HistoryofHerodotus約主前480至425年)亦然。可是若有人因為現存稿本距最初稿本達一千三百余年,而批評及懷疑修西提提斯和希羅多德的真實性的話,沒有一個古典學者會相信他們的。

    對照之下,新約聖經有兩種屬于第四世紀的很好的稿本。新約聖經各卷的蒲草紙斷片甚至較之更早一至二百年。可能我們所有最早的資料,是那載有約翰福音十八章31至33並37節的蒲草紙抄本斷片。它的日期約在主後130年左右。

    更多的證據

    有其它的來源顯示新約聖經的真實性,這些來源是有些人參考或引用的新約聖經,他們包括基督教的敵友雙方。在主後90年到160年間,教父的著作顯示他們熟悉大部分新約聖經的書卷。

    最新的發現顯示,顯然瓦倫廷奴的諾斯底派(TheGnosticSchoolofValentinus)也熟悉大部分新約聖經。

    還有其它兩種資料來源可以證實新約諸卷書的真實性。第一個來源是譯本(versions),所謂譯本就是由希臘文譯成其它語言的稿本。這些譯本中最重要的有三種︰敘利亞譯本、埃及或哥普特譯本,和拉丁文譯本。仔細地研究這些譯本,你已經發現到這些譯本所依據的希臘文原本的重要線索。

    最後,還有在教會公共崇拜中誦讀的經課(lectionaries)可以作為證據。在二十世紀中葉之前,已經有一千八百種以上的這類經課被加以分類。這些經課包括有福音書、使徒行傳,和書信。雖然它們的出現不早于第六世紀,可是它們所引用的可能是較早時期的稿本,且品質較高。

    雖則新約的抄寫工作曾經歷很多變更,但大部分是影響不大的,因為極精確的版本校勘學已使我們確知新約的真正經文。

    我們與其認同那雜志因著對聖經的"錯誤"所引起的驚恐和懷疑,倒不如因世界出名的古抄本學者肯雲爵士(SirFredericKenyon)的結論而放心。他說︰"那麼,原作的日期和最早尚存的憑據之間的差距,實在渺小得可以忽略,而現在聖經的實質即原原本本地傳到我們手上,把任何基本的懷疑都除去了。最終新約聖經的可靠性和各卷普遍的真實性都可以被視為確定了。"

    正典的問題

    和我們現有的經文是不是可靠這個問題有密切關系的一個問題是︰"我們怎麼知道我們只是聖經內這幾十卷書應該包括在聖經中,而其它的就不應該呢?"這是個關于正典(Canon)的問題,而新約和舊約所牽涉的問題不盡相同。

    更正教會接受的舊約聖經和猶太教、主耶穌,及使徒所接受的一樣。羅馬天主教自1546年天特會議(CouncilofTrent)以來,把旁經(Apocrypha)也包括在內。中、英文聖經的次序是按照七十士譯本的,這和希伯來文聖經不一樣,他們把聖經分成三部分︰律法書(創世記至申命記),也稱之為妥拉(Torah)或五經;先知書,包括前先知(約書亞、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記)和後先知(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及從何西阿,至瑪拉基的十二小先知書);和聖卷,即舊約正典中的其余各卷書。

    因為它們被公認為是神所默示、且是神藉人的言語所啟示的真理,所以這些書被接受為權威。正如楊格(E.J.Young)所說︰

    "當神的話被寫下來,它自然就成為聖經,正因為它是神說的話,所以它有絕對的權威。由于它是神的話,因此它是正典。故決定一卷書是不是為正典,主要視乎它是不是神所默示的。因為舊約是神所默示的,所以它有權威,這和以色列人那方面的承認其權威是有所不同的。"

    我們可以從摩西的工作看出這種發展,由他和以後先知所發布的律法,他們尊敬它們如同神自己的敕令,而後世的人也如此尊敬它們。實際上,律法是受到忽視了,可是以色列的宗教領袖仍然承認其權威。當約西亞听見律法書上的話,知道律法久已受忽略,他由于對這權威的肯定,所以才會那麼震驚(列王紀下二十二11)。

    當我們查看先知著作,可以明顯看到,他們相信︰他們說話時帶著權威。"耶和華如此說"和"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通常是他們信息的序言。

    為什麼他們接受這些著作的權威?我們不知道理由。不過,我們清楚知道它的確是被接受的。在新約時代,至少有些這類的著作,習慣上被稱為聖靈的話。

    在基督教時代開始時,聖經(Scripture)一詞是指一組確定的、神所默示的、其權威被完全承認的書。我們的主用這名詞時就有這個意思,听眾也能夠完全了解他的意思,如他說"經上的話(Scripture)是不能廢的"(約翰福音十35)。有趣的是,我們的主和法利賽人,並沒有為舊約的權威發生過爭論;法利賽人認為遺傳與聖經具同等權威,爭論才發生。

    主後90年的佔尼亞會議(TheCouncilofJamnia)就非正式地討論到正典的問題,到底會中有沒有任何正式的或確切的決定,實在頗堪懷疑。這次討論的中心似乎不在于應否把某些書列入正典中,而是應否把某些書自正典中剔除。無論如何,那些參加會議的人只是承認那些已被接受的書卷,而不是增加一些以前沒有列在內的書卷。換句話說,他們只是承認而不是確立我們現有的舊約各卷書為正典。

    旁經

    我們必須注意,旁經從不為希伯來文正典所接受,也不被接受為早期猶太人或基督徒的聖經。我們研究猶太歷史家約瑟夫(Josephus),和偉大的北非希坡主教奧古斯丁(Augustine)的著作,便可以清楚究竟了。

    有趣的是,新約聖經的作者從來沒有引用旁經。

    旁經諸書並不宣稱自己是神的話,或是先知的作品。它們之間的內容和價值差異很大,有些書,例如瑪加比一書(IMaccabees),可能是在主前100年寫的,所以在歷史背景方面是有價值的;其它諸書的特色是較重傳說,所以價值較小。雖然起初這些書並未包括在七十士譯本之內,但後來也被列在其中了;後來耶柔米(Jerome)把它們加進拉丁武加大譯本(TheLatinVulgate),然而,他也只接受希伯來文正典的諸書,不過,他認為其它的書卷只具有教會方面的價值。後來改教時期的天特會議,將旁經提高到正典的地位,這是和耶柔米的立場相沖突的。

    對于我們現在有的舊約聖經,我們的主就是那現有的39卷書的正典性的最終見證人。

    于新約諸卷書又怎樣呢?

    和舊約聖經一樣,這些書之所以成為正典,乃因它們是神所默示的,而不是因為任何團體投票贊成,它們才成為正典,不過新約正典之獲得承認的歷史是有趣的。新約中許多材料皆宣稱擁有使徒的權威,保羅和彼得寫信時,心中存有這種權威,彼得還特別指保羅的信是經書(彼得後書三15至16)。

    猶大書(第18節)指出,彼得後書三章3節是出自使徒的話。最早的教父,如坡旅甲(Polycarp)、伊格那丟(Ignatius),和革利免(Clement),也提到新約聖經中幾卷書的權威。

    第二世紀中葉,異端的強烈攻擊,使正典的觀念在基督徒思想中復興,他們清楚界定何者有權威,何者沒有權威。愛任紐(Irenaeus)和後來第三世紀的優西比烏(Eusebius)的著作,使我們對此更加清楚。據我們所知,正典是在第四世紀被最後確定的。在東方,主後367年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一封信,把作為宗教教育唯一來源的正典,和其他基督徒可以閱讀的書分別出來。在西方,主後397年的迦太基(Carthage)會議才確定正典。

    在這期間,普遍來說,有三種標準被應用來測定某種文獻,看它是不是真正為使徒見證的信息或話語的記錄︰第一、它是否為使徒所著?馬可和路加福音,雖不完全符合此標準,但由于他們與使徒關系之密切,故被接受;第二、教會的應用——該書是不是為某一重要教會,或多數教會認可;第三、符合教義標準。

    這些資料很有用,而且十分有趣。但在最後分析這些資料及聖經是不是神所默示的問題時,正典地位就成為聖靈在神的子民心里作見證的一個問題了。

    在變幻不定的時日里,聖經確是我們立足的磐石!主說︰"天地都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路加福音二十一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