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考虑婚姻、选择配偶之时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

    "耶和华神就用……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2/2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13:4)

    "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么?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青年时)年所娶的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玛2:15-16)

    "你们与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的殿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我要在你们中间居住,……来往……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我就收纳你们。"(林后6:14-17)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的缘故,就是叫她作**了。"(太5:32)

    "得着贤妻的,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箴18:22)

    "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惟有贤惠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箴19:14)"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与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3:7)"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彼前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