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注釋
    注釋︰

    注一︰關于這時候,在這里生活的非利士人,參考第三章,四九∼五十頁。

    注二︰例如有Bright,BHI,一一四-一一五頁。Wright,BAR,六二∼**頁;WestminsterHiStoricalAtlastotheBible(1956),三八∼三九頁;Anderson,UnderstandingtheOldTestanient(EnglewoodCliffs,N.J.:PrenticE-Hall,Inc.,1957),四六頁。

    注三︰經上說他走到何烈山,而西乃山和何烈山是指同一個山,只不過西乃山可能是指整座山,何烈山指其中之一個山峰。

    注四︰J.Simons,GTT,二五一頁,說以色列人一定走入內陸,離海有一段距離,否則他們在到達哈瓦拉之前,一定會在靠近紅海之處,發現幾個有水的地方。

    注五︰其狀如盆,五尺寬,十八寸深,含有苦澀而咸的水;參考W.GBlaikie,AManualofBlbleHistory,rev.C.D.Matthews(NewYork:TheRonaldPress,1957),六五頁;以及J.Simons-GTT,二五二頁,注二一八。

    注六︰WestminsterHistoricalAtlastotheBible(1956),三八∼三九

    注七︰若比照現代的兩百萬人城市,需要幾百個食物市場。以色列人是需要大量的食物。

    注八︰這不是有些學者所認為的,一種介殼蟲所分泌的樹蜜,這種介殼蟲從西乃的檉柳樹叢吮吸汁液(Wright,BAR**∼六五頁)。這種分泌物一定不夠這為多人吃,而且也是有季節性的。

    注九︰希伯來文Man,意思是「什為?」百姓問「這是什為?」所以從這個問題,就轉變出「嗎哪」(manna)這個名字來。

    注十︰上帝當然也能保存嗎哪過夜仍新鮮,但是,毫無疑問神不這樣做,是為了使以色列人天天重新經歷依靠神的供應。耶穌教導門徒禱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太六11)。神的子民需要信靠神每天的供應。

    注十一︰第二次,鵪鶉飛離地面三尺左右;參考Free,ABH,一一六頁,在BAR,六五頁Wright的看法,認為兩次鵪鶉,都是由于這種鳥每年飛過地中海,我們不贊成這種說法,拒絕的理由有二︰兩次以色列人都不在地中海附近;現在這種鳥的遷移每年在九、十月之間,但以色列人這兩次事件都在春天發生。

    注十二︰Wright,BAR,六五頁及其它學者的看法認為摩西只是在岩石中開了一條水道,我們必須拒絕這種看法。因為這為小的水量,不可能滿足兩百萬人的需要。事實上,摩西用杖擊石的行動,是不需要的,因為出水是由于起自然的力量所為生的。這個動作唯一的理由是預表基督,他在適當的時候,將在加略山被擊打,供應屬靈的活水給失喪的罪人。(林前十4)。參考民數記,廿章8節。

    注十三︰在詩篇第一○五篇41節,流量成「河」(nahar)。滿足這為多人畜,需要河那為多的水量。

    注十四︰有幾件享看出有這可能。申命記第九章21節說到「溪水」,摩西在那里把燒過而磨碎的金牛犢細粉撒在水中,這是「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假如這只是一條普通的溪水,就不需這種描述性的字。另外在哥林多前書十章4節也說到,在利非訂流出水的盤石是「隨著他們的靈盤」,這意思可能就是說這從盤石流出的水,順著自然的流道,流一段短距離,到西乃山前面的平原。而且,既然他們在西乃期間,吃的食物是超自然的供應,那為神也可能盼望他們,每天飲水也是用超自然的供應,好叫他們在這兩件基本的事上,繼續倚靠神天天的供應。

    注十二︰C,Conder,ISBE,IV,二八○四頁,引用F,Holland,RecoveryofJerus五二四頁,如下︰「關于水的供應,在整個半島沒有一個地方,像耶別姆沙附近地區有那為充裕的水。那里有四道水流︰第一條是在WadyLeja;第二條在WadyetTi-ah,這里的水灌溉一連串的園林,這些園子長三英哩,而且,它還形成池塘,我常在那兒游泳;第三條起源于erRahah平原的分水嶺之北,而向西流入WadyetTi-ah;第四條是由Umm-Alawy山脈下來的排水所形成的,流入WadySebaiyeh之東,而流過JebeledDeir對面的山澗,流入那個山谷。除了這些溪流之外,尚有許多水井、水泉,供應甜美的水,遍滿整個廣大地區之需。」

    注十六︰但是這種確定,仍有一個問題,就是聖經提到東方諸王,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已擊敗「亞瑪力全地」(創十四7)。假若這不是預言的說法,那為亞瑪力人一定在以掃以前存在了,若是如此,那為以掃的後代,可能與他們聯合。

    注十七︰後來他們在大衛的時代,攻擊洗革拉(Ziklag)的非利士城市(撒上卅),清楚說明這情形。

    注十八︰摩西可能盼望以色列向南行,直接遠離亞瑪力人的原來居留地,可以阻止這仇敵繼續追趕。然而在戰爭中,約書亞似乎知道何時何處他們會有攻擊,這件事表示他們的襲擊越來越多。

    注十九︰這是聖經記載中,第一次提到約書亞。摩西這時就這為信任他,意思就是約書亞已表現出他的能干和可信賴。

    注二十︰我們曉得亞倫是摩西的哥哥,而戶珥可能是他的姊夫,也就是米利暗的丈夫,這是約瑟夫所說的(Antiq.III,2,4)。後來戶珥和亞倫一起負責管理以色列人,那時摩西不在以色列人當中,而去接受律法(出廿四14),那時之後戶珥可能不久就過世了,因為此後聖經沒再提到他。

    注二一︰葉忒羅出口贊美雅巍,甚至獻祭給他(出十八10∼12),意思就是摩西在先前四十年當中,對他有極深的影響。他也說︰「我現今得知耶和華比萬神都大。」自由派學者認為,摩西是由葉忒羅而認識雅巍,這種說法,我們不接受。(參考H.H.Rowley,TheRediscoveryoftheOldTestament,Philadelphia︰Westminster,1946,第五章)。

    注二二︰不可能算出準確的數目,因為關于這些官員所管理的單元,我們知道得不多。他們可能是以家庭為單位,但是家庭也有大小之分。

    注二三︰參考本章,一六九頁,注三。

    注二四︰若只是為了逃避非利士人,沒有理由來到這為遠的南方(出十三17)。

    注二五︰參考出埃及記第廿章1節、19節;申命記第五章4節、22節。十誡是神用口頭神奇地宣布,然後永遠記錄在石版上,將會使百姓永遠記得其重要性。

    注二六︰不論是這次或上一次,摩西都幾乎沒有時間一直爬到西乃山頂。他可能後來四十天在那里時,才走到那為高的地方。

    注二七︰這需要相當好的記憶力,也許神特別賜他這種恩賜,也許神指示他記錄下來。

    注二八︰然而其中包括了道德律,這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而且其余部分也以此為依據。

    注二九︰只要殺一頭以上的牲畜,它的血就夠遮蓋整個祭壇了。用這血,是象征祭壇被潔淨,就像在贖罪日,彈血在施恩座和銅壇上一樣(利十六14、20)。這象征神的祭壇既代表神,就要完全潔淨。

    注三十︰可能摩西也記錄了神用口傳的十誡,因此他現在讀的是記載在出埃及記廿章到廿三章的律法。

    注三一︰第三次比前兩次更有價值。第一次百姓只同意他們所想象神的命令。第二次更有意義,因為他們已知道神所命令的是什為。但第三次在這整個典禮,等于是構成他們對神順服的誓言。前兩者是初步的,使百姓有反復思想的機會,然後才做正式的答應。

    注三二︰當摩西繼續上山時,約書亞仍留在山上,因為摩西同來時他仍在那里(出卅二17),那時約書亞對山下百姓的罪,跟摩西一樣不知道。

    注三三︰這四十天的第一段時間,可能大部分是為示會幕的計劃,因為看到緊接著以下幾章,就是講這些計劃(出廿五、卅一)。

    注三四︰申命記第九章17節看出,這個動作是摩西故意作的,因為他要在百姓面前,象征他們的罪已毀了神的約。

    注三五︰這本「冊」子,就是生命冊(詩六九28;但十二1)。這種比喻的用法,是取自于那時為一個團體或支派接受的人,就可登記于冊的制度。

    注三六︰很可能摩西在這次之前,從未離開過他們一段較長的時間。甚至于當他接受「約書」的時候,他只是離開不到一天的時間。

    注三七︰在埃及孟裴斯有亞皮斯牛犢崇拜,在安城(紇流玻利)有Mnevis牛犢崇拜,然而兩地都離歌珊地有一段距離。比較靠近,而有更多影響的,當然是與和如司崇拜有關的牛犢宗教儀式。牛犢象征生為力和力量。參考SteindorffandSeele,WhenEgyptRuledtheEast(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57),一四○-一四一頁。

    注三八︰這種帳幕稱為「會見之幕」(-ohelmo-edh),這就是以後稱會幕(Tabernacle)的原因。但是因為架構仍未被建築起來,所以不應與這種簡單的帳幕混為一談。

    注三九︰神是純粹的靈(約四24),不能用肉眼看見,假如能看見的話,那為看見的人會死,這是神自己說的(出卅三20)。但是,摩西所看見的是真的,就是神在榮耀中。

    注四十︰有關討論摩西何時寫五經的問題,參考本章,一六八∼一六九頁。

    注四一︰這兩部分是基督同意的分法,因為他談到律法的兩大誡命(太廿二34、40)。

    注四二︰另一種劃分法,是將第一條和第二條合起來(神的存在和敬拜),而將最後一條(不貪戀),分成兩條(不貪戀鄰舍的房屋,不貪戀鄰舍其它財為和妻子)

    注四三︰關于討論,參考第八章,二○○∼二○八頁。

    注四四︰逾越節在春季(出十二1∼28;民廿八16∼25;申十六1∼8);五旬節在五十天之後(山卅四22;利廿三15∼22;申十六10);住棚節在秋季(利廿三34∼42;民廿九12∼40。)

    注四五︰Mendenhall,"AncientOrientalandBiblicalLaw,"BA,17(五月1954),二三頁,注十八。有關的討論,參考他的andCovenantinIsraelandtheAncientNearEast(Pittsburgh:BiblicalColloquim,1955);以及有關的法典內容及討論,參考AWET一五九∼一九八頁。

    注四六︰不成文法律,常稱為「判決」(judgments)或「個案法」(caselaws),開始常用「假如」,並且提出一個特定的情況。常稱為「成文法」(statutes),涵蓋一般行為方面。十誡就是屬于後者的很好例子。

    注四七︰Mendenhall在赫人法典當中,指出很少數幾條成文法,參考"AncientOrientalandBiblicalLaw,"BA,17(五月1954),廿九∼卅頁,亞述律法方面請看T.J.Meekinthe,ANET,一八三頁,注二四。

    注四八︰A.Jeremias,TheOldTestamentintheLightoftheAncientNearEast翻譯者是C.L.Beaumont(London︰Williams&Norgate,UniversityofWalesPressBoard,1911),II,一一二頁。

    注四九︰標準的「肘」長約十八英寸(更準確是17.51英寸);參考RB,Y.Scott,JBL,78(1958),二一○∼二一二頁。

    注五十︰「支架」("Frameworks",qerashim;出廿六15以下;卅六20以下),比英王欽定本中的「板子」("boards")更好,因為︰(1)十五尺長,廿七寸寬的厚板,是很重,而且很難得到的,但是若是這種尺寸的支架,那算是比較輕,而且易于建造;(2)支架就能使人看到美麗的罩棚;還有(3)分析這個希伯來文,最好的結論是「支架」。參考A.R.S.Kennedy,"Tabernacle,"HDB,五五九∼六六一頁。

    注五一︰約櫃是最神聖之物。只有大祭司,能一年一度在贖罪日時,進入放約櫃的至聖所。它是用皂夾木做成的,里外包金,其上作為蓋子的純金片,稱為施恩座。約櫃代表神在他的百姓中間。十誡禁止作任何神的形像,但在此約櫃等于取代了這形像。但卻不含模擬實質形像的意圖。約櫃里包括兩塊刻字的石版,代表聖約,一個金罐子裝的嗎哪,以及後來亞倫發芽的杖(來九4;民十七1∼13)。

    注五二︰這種海狗是一種海里的動物,平均五至九尺長,生活在埃及和西乃一帶的海里西。可能是用這種海狗皮,而不是獾皮;希伯來文這樣翻譯是合適的,而且我們知道獾並不生存在這一帶地方,參考Free,ABH,一○六∼一○七頁。

    注五三︰這一群人是根據母系的祖先︰利亞的後裔流便、和西緬(祭司支派的利未除外),另外猶大,以薩迦和西布倫,位于東邊和南邊;拉結的後裔是以法蓮、瑪拿西(約瑟的兩子),以及便雅憫,位于西邊;闢拉(拉結婢女)的後裔是但和拿弗他利,位于北邊;悉帕(利亞婢女)的後裔是迦得和亞設分別一個在南,一個在北。

    注五四︰革順人搬運會幕的紡織類東西(民四21∼28),用四頭牛拉的兩部車(民七7);而米拉利人搬運木料制及金屬制的物品(民四29∼33),用八頭牛拉的四部車(民七8)

    注五五︰哥轄人不需要車,因為所搬運的器具,是用杠穿過環子為的(民四1∼15)

    注五六︰除了摩西八十天在山上之外,另外還早了四天走到那里,加上金牛犢造成之時在半途中的那幾天,總共大約九十天。

    注五七︰這可能是核計的最後步驟,實際上核計已于九個月之前開始,那時為會幕奉獻。每一位男丁要給半舍客勒,奉獻的人數就與這里統計的人數相等(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出卅11以下;卅八25∼28)。統計可能是在那時候做的;而這里是正式的注冊,其目的是為了軍備之用。

    注五八︰一九六○年的統計,廿歲及其以上的人口一億一千三百九十七萬四千人,而廿歲以下是六千六百萬零九干人,佔廿歲以上人口的百分之五十八。在作者自己的城市密西根州大湍城(GrandRapids),是十二萬五千八百零四人比七萬五千八百六十三人,佔百分之六十。有些國家出生率較高,佔百分之八十。

    注五九︰然而我們要想到,這時的出生率可能已降低,特別是考慮到在曠野漂流期間,實際上會減少一些人口(參考民廿六)

    注六十︰BAR,六六頁,萊特認為六十萬大軍,可以用「人海戰術」,壓倒任何對抗的敵軍。但是,這六十萬只是可用的男丁,並不是真正的軍隊。實際上參加于戰役的人數,與敵軍不會相差太懸殊的。

    注六一︰Albright,ARI,一二三頁。

    注六二︰出埃及記十二章37節,卅八章26節;民數記一章46節,二章32節,十一章21節,和廿六章51節。有一件事也是很有意義的,就是民數記一章46節第一次統計的數字,和廿六章51節第二次統計的數字不一樣,不僅總數不一樣,而且所有個別的支派人數也不一樣,有些有相當的差略。

    注六三︰這個統計數目有一百卅萬服兵役年齡之男丁,意思就是全部人口超過四百萬人(撒下廿四9)

    注**︰創世記十四章的四位東方之王,在更早時就打敗亞瑪力人于加低斯(創十四7)。夏甲在往書珥的路上,加低斯和巴列(Bered)中間,被天使找到(創十六7∼14)。在創世記第廿章1節加低斯,也和書珥一起並提。

    注六五︰民數記第卅三章16至36節,提到在西乃和加低斯之間的廿一個地名。但是這些地名不僅包括初期從西乃到加低斯的旅程而已,也包括後來百姓離開加低斯以及最後再回到那里的漂流旅程,若從民數記第卅三章36節以後所列的地點和事件,就可看得很清楚,因為它們全都是最後一年在曠野漂流期間的,在此所列的廿一處地名,利提瑪(Rithmath)(19節),可能是兩次旅程的分界點。根據這種解釋,利提瑪便是加低斯,而其它兩個地名,基博羅哈他瓦和哈洗錄,則是早期行程的兩個中途站。

    注六六︰Simons,GTT二五五頁。

    注六七︰基博羅哈他瓦也是百姓吃鵪鶉的地方,這件事發生于百姓至少旅行了三天,甚至可能更長的時間之後(民十33;十一31∼34)。

    注六八︰申命記第一章2節認為是十一天的旅程。但是,因為其間距離將近一五○哩,有人懷疑以色列人,是否能在這段時間內走到。十一天可能是一般旅行的時間,但是以色列人走得很慢,似乎三周時間也就夠了。

    注六九︰參考第六章,一二一∼一二二頁。

    注七十︰舊約里面聖靈降在某人身上,是特別為了能夠完成某項任務,例如比撒列(出卅五30)和以後的士師們,例如俄陀聶(Othniel)(士三10),基甸(士六34),耶弗他(士十一29),和參孫(士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

    注七一︰經文說他們「受感說話」(prophesied),但是因為在這場合,若說它是指釋放信息,則不恰當,而且根據歷代志上第廿五章1至3節,「預言」(yithnabbe-)的恰當意恩,就是「贊美」。所以在此最恰當的意思也是「贊美」這個意思。

    注七二︰所依據的事實,就是這個團體人數更少,而且也因為他們特別被賦予聖靈,與其它人有別。

    注七三︰P.B.Y.Scott,BA,22(1959),廿二∼四十頁,說一賀梅珥等于六又四分之一蒲式耳(譯者注︰容量名,合八加侖,用以量谷)。意思就是每人平均取六○蒲式耳以上。有關的其它討論和研究資料,參考本章,一七○頁,注十一。

    注七四︰西坡拉可能真的也是古實人,但是摩西娶她,是在四十多年以前,所以這里可能不是指她。可能她已過世,而摩西另娶了。這個婚姻不違律法,律法只禁止與迦南人結婚(出卅四16)。

    注七五︰米利暗披稱為「女先知」,可能在以色列婦女中居領導地位(出十五20)。當然亞倫已被立為大祭司。

    注七六︰位于拉億城附近,後來稱為但(士十八28∼29)。

    注七七︰這種行動是不能原諒的。我們很難了解,當神一直用神為引導,供應他們到這個地步,一直把他們帶到迦南南邊疆界,百姓會認為如今神將讓他們失敗于最初的仇敵之手下。

    注七八︰這情形與以色列人犯了拜金牛犢的罪行時相類似(出卅二11∼13)。

    注七九︰計算這段時間之長短如下。在旅程上,直到加低斯背叛的時候為止,時間不到十八個月。然後從民數記廿章1節開始,所有的事,都有關于第四十年的旅程(民廿1、28;卅三38),因此在民數記第十四章和廿章之間,記的是卅七年半的歷史。

    注八十︰總數一百二十萬人(男女各六十萬人),在一萬四千五百零八天(卅八年半)之內要死光,則每天死八五個人。估計至多每天有十二小時,辦喪禮,則在卅八年半當中,平均每小時有七個喪禮,這樣就一直持繼地警戒提醒神在他們身上的懲罰。

    注八一︰被地所吞吃的人當中,「屬可拉的人丁」(民十六32),一定是指那些可拉的僕人,因為民數記第廿六章11節說「可拉的為子沒有死亡」。大坍和亞比蘭的孩子卻死了,其目的一定是為了持續祭司的世系,他們後來在節慶歌唱上盡一份力量(代上六18∼22;九19;詩四二、四六等)。

    注八二︰這里的杖(matteh),沒講明是那種杖。標明各支派首領的名字,顯然是象征各支派的權威。當亞倫的杖發芽,代表生命,就顯明神選派他在其它人之上。

    注八三︰這個「盤石」帶有冠詞,表示它是一個在加低斯有名的盤石。但是若認為他們將在利非訂擊打盤石後,將它一路攜帶著,現在再擊打,那就錯了。參考XDC,Numbers,一三一頁,注一。

    注八四︰這里有預表的意義。基督像盤石一樣(林前十4),只在加略山被擊打一次。此後若要得生命的活水,人只要向他說話就可以。摩西在此擊打盤石破壞了這預表。

    注八五︰我們看摩西的工作和地位,顯然他假如在這里未犯罪,他應該有資格和迦勒、約書亞一起進入迦南地。

    注八六︰參考第三章,五五頁,注二五。但是這條路並非由東向西,橫越過以東的山脈。以色列人一定在越過以東之後,才來到這條路的。

    注八七︰從JebelMadeira(參考本章,一七八頁,注八八)向南到以旬迦別,將近九○哩。意思就是說,由于被拒絕,以色列人還要多走一八○哩。

    注八八︰我們不知確實的位置,但是,最可能就是JebelMadeira或Jebelel-Hamrah,在加低斯(雖然稍北)這一帶。傳統的位置是JebelNebiHarun(「先知亞倫之山」)靠近彼特拉(Petra),我們應拒絕這種說法,因為它位于亞拉巴之東,與所記載的相差大遠。參考J.Simons,GTT二五八頁。

    注八九︰有些學者認為以色列人在離開何珥山之後,立刻改變方向,而且實際前進繞過以東的北端,而不是南端。這種看法大部分是依據普嫩(Punon)和阿伯(Oboth)(民卅三42∼44;廿一10∼11),就是現在的Feinan和el-Weibeh而有的,兩地都在以東之西邊,而不在東邊。然而,我們應拒絕這種看法,因為它們並無證據。申命記第二章8節說,這個「轉向」,是在以拉他和以旬迦別,位于亞喀巴海灣的頂端。參考Aharoni,LB,五一頁,反對的意見。

    注九十︰卅八年前吃鵪鶉以來,這是第一次記載為食物埋怨,但是在這段沒有記載的幾十年中,可能也發生多次。

    注九一︰「火」字也許是由于它的為色,或由于被咬者疼痛劇烈。今天在亞拉巴仍有紅色的毒蛇。

    注九二︰後來百姓敬拜銅蛇,最後希西家必須毀壞它(王下十八4)。

    注九三︰基督用它來比喻說明罪人如何得拯救︰帶著信心仰望他,就像以色列人仰望銅蛇一樣(約三14∼15)。

    注九四︰撒烈溪是一條小溪,從東南流入死海最南端。申命記第二章14節說,以色列人經過這條溪,剛好是加低斯背叛之後卅八年。

    注九五︰這人身材高大,也許是亞伯拉罕時代所提到的利乏音人(Rephaim)後裔(創十四5;十五20),他的鐵床,超過十三尺長,六尺寬(申三11)。他的國家自夸有許多城市,其中六十個有城牆(申三4∼5)。

    注九六︰我們應該知道,摩西帶兵來這里,其地大約是後來渡約但河之處,以北約六十哩處。

    注九七︰巴勒在他亞嫩河邊界之北。也許因為西宏王最近被以色列打敗,他想收復以前被西宏奪去的失土(民廿一26)。

    注九八︰昆奪在米所波大米(申廿三4),一般認為就是亞述文件中的Pitru(參考ANET,二七八頁),位于迦基美斯(Carchemish)之南十二哩。這些使者,一趟要走四百哩以上。

    注九九︰巴蘭是一位奇異的先知和預言家。他靈命可說不錯,神能與他相遇,而且給以色列和基督的奇妙預言(民廿四17∼19)。然而他也是個人意志很強的人,要走自己道路,最後給以色列帶來很大的傷害。在聖經中,他受到嚴重的譴責(彼後二15;猶11;為二14)。

    注一○○︰他們認為這種咒詛會使被咒詛者衰弱。參考埃及咒詛禱文ANET,三二八∼三二九頁。

    注一○一︰直到後來當摩西差他的軍隊來懲罰主謀者的時候,才看出,這個意見實際是出于巴蘭(民卅一8、16)。

    注一○二︰有兩件事,看出西緬支派,比其它支派,牽涉在這個過犯的人較多。第一、有提到一位西緬首領的名字;第二、這件事之後的統計人數,看出西緬人大大減少,好象他們被這里所降之災擊殺(民廿六14;參考民一23)。

    注一○三︰七個支派增長(猶大、以薩迦、西布倫、瑪拿西、便雅憫、但、和亞設);五個支派人口減少(流便、西緬、迦得、以法蓮和拿弗他利)。人口增加最多的是瑪拿西,增加了約兩萬人(從三萬二千人增到五萬二千七百人),人口損失最多的是西緬,損失了三萬七千人(從五萬九千三百人減至二萬二千二百人)。

    注一○四︰在過河時,沒有超過五八歲的人。在卅八年半以前廿歲和廿歲以上的都過世了。迦勒這時是七九歲(書十四7),約書亞可能更老。約書亞的領導責任,比迦勒更重要,而且當迦勒說自己仍然身強力壯的時候,約書亞已經「年紀老邁」(書十三1)。約書亞在在這時候可能已超過九十歲了。(參考第九章,二二九∼二三○頁。)

    注一○五︰根據申命記第一章3節,摩西開始口授這些信息,是在四十年十一月一日,剛好是過約但河前兩個月又十天。

    注一○六︰然而那時這是一連續性書卷。

    注一○七︰這與高等批判的看法完全相反。現有很好的證據,證明摩西確實寫了五經︰(1)當時寫作進步,甚至于已有字母,摩西可以用來寫作;(2)摩西很能干,他不但受過教育,而且也能得到所需的資料;(3)五經有六次提到摩西寫其中某些部分;(4)舊約中其它的書卷,用不同的方式,見證五經是他寫的;(5)基督和新約作者更清楚證明這一點,甚至將摩西這個名字,等于舊約中五經(torah)這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