澆奠 五十二蓋棺論定
    宋尚節博士雖然是一代屬靈巨人,對中國國內外教會的影響雖然至多至大。然而有人的缺點。同時,人對于他,也不免有吹毛求疵的苛評。現在先把這一類的苛評討論一下,然後盡到他真正的缺點。

    尚節講道時只飲雞湯,不飲開水。他無論到什麼地方,常先關照這一點。因此就有人說他奢侈。以雞湯代水當然比較破費,但一兩杯雞湯,所值究竟有限。可是他每天講道三次(有時四次!)每次二三小時而且每講必大聲疾呼,象要把生命傾出,體力的消耗必然甚大,又無暇補充,所以渴雞湯無寧是必要之舉。以尚節的世智,如果從事俗務,則食必珍饈,飲必瓊漿,當綽綽然有余裕,何況區區的雞湯?

    尚節脾氣不好,喜歡罵人,這是事實。原因之一,可能是工作忙,休息不夠,時間少,容易變得不耐煩。他發過脾氣,知道不是好事,常常流淚自責,說是"老舊人"作怪。他發作起來時,誰都要怕他幾分。盡管你是要人,大人,名人,年高德功的人,譽高望重的人,他都要訓就訓,要罵就罵,有時罵得痛快淋灕。許多人就以此責他怪他,說他不留余地,不顧情面。說這話的人根本就沒有問問,被罵者是否有可罵之處?若當罵而不罵,則尚節倒失了諍友之責而和世人之顧面子,不坦白,愛敷衍,縱容罪惡之流沆瀣氣了。何況尚節之罵,都出于愛心,很多人經他一罵而罵好了的。至于一些面諛之輩,更非罵不可,因為罵了之後,他以後便不敢再濫送高帽,尚節就可自保謙卑,不致被捧上雲端而有飄飄然之感。由此可見,罵人不當是尚節的缺點,有時反而是他的優點,是出于愛心的責備,不過世人習于流俗,不能察覺而已。因此,必須透過愛的觀點來看。但若沒有他的愛,只是自我心中作祟,則是另當別論了。

    苛評者說尚節喜歡女人。這當然不是說他有什麼苟且曖昧之行(在這一點上,他是清白無懈可擊的),而是說他對異性的特殊興趣。尚節喜歡女人替他翻譯,固然是個事實,但這可能是他覺得︰一,女人的注意力較集中而持久;故翻譯忠實,能照字句直譯不曲解曲譯;二,女人發音清晰圓潤,聲浪較能傳遠,那時擴音器的應用還未普遍,在人多的時候,女人翻譯比較適合。這當然不是人人如此,但可能是他由經驗上得來的結論。無論如何,這不能算是他的缺點。事實上,尚節言笑不苟,若非工作必要,對女性總力避太過接近,以避悠悠之口。舉例說︰某晨,鄭遂藍女士到尚節家里繼續記錄他的口述。他欣然對鄭說︰"昨晚我在以西結書里得到一篇新講章,現在先講給你听,請你替我整理一下。"跟著他叫︰"媽媽,天真,一同上樓來听我講道。"于是宋師母和天真(他的次女,那時才六七歲)上了樓,宋師母整理床鋪,打掃房間,就下樓去了;尚節卻不許天真下樓,一定要她沿桌坐下靜听,不得離開一步。可憐小小的天真給軟禁了一小時,要哭又不敢哭,臉上看來一點也不天真!鄭女士很替她不平,但懾于他的威嚴,不敢代她求情。後來鄭才明白,他之扣留天真,並非專制,也不是要她听那麼深奧的解經,而是因為往日會談都在樓下,今日遷到樓上,目的在求安靜,為避瓜李之嫌,所以勒令天真在那里作陪。此事可看出,尚節不但律己嚴謹,而且顧慮周到,並不是一位不懂世故人情的書呆子啊。

    尚節不但律己嚴謹,同時也律人嚴謹。茲舉三事為例。

    一,一九三八年春,鄭遂藍女士急欲由滬返閩,而苦于無伴,適有一位來自香港的中年布道家,與鄭為同鄉,打算從陸路南下往閩北一帶工作,她就想跟他同回福州。可是尚節大不為然,認為戰亂期間,交通阻滯,男女同行,必有許多不便。但鄭婦心似箭,且以為與敬畏主之傳道人同行,最為穩當。尚節仍然極力反對,再三為她禱告,卒未成行。多年後,鄭回憶此事心里還竊自慶幸,因為她那時涉世未深,若同行了,可能鑄下大錯。

    二,隨後他打算設一"國內外布道團總通信處"于上海,請鄭藍幫忙,但又怕她年紀輕,經驗少,魄力不夠精細,不耐煩兼顧瑣事。所以一男一女,是最理想的辦法。但他又那麼拘迂,定要兩人先訂婚然後通力合作,且自薦為介紹人,主婚人,證婚人,以至生活負責人。鄭答以"抱獨身主義,不願出嫁。"他無可奈何,計劃遂告擱淺。

    三,一九三二年七月,伯特利某同工與王女士原定于夏令會中的一個星期四下午,舉行訂婚典禮。不料這時福州劉女士趕到,名為參加夏令會,其實是向某追求。原來某生來儀表蕭灑,曾在福州主領唱詩,劉女士早已對他鐘情,此時與其母同來,母女兩人時邀某出游及購物,其另有醉翁之意顯而可見。某同工竟心猿意馬,不打算與王訂婚了。這事給尚節听見了,就老實不客氣,當眾訓斥一番。某起立認罪,使王感尷尬,劉感狼狽,結果誰都訂婚不成。

    尚節曾說過︰"我不夸口,我每日看見上帝……因我心中清潔。"如果他在男女關系有不潔之念,他怎能看見上帝而在他那里取得力量?

    說過了"色",就要說"財"了。

    雖然伯特利環游布道團懷疑尚節曾私受信徒獻金,或曾暗示信徒寄款其家,後來事實已證明其無稽,可不必再論。雖然如此,後來他獨立工作時還有人說他貪財的。平心而論,他從未講究物質享受,大統艙,三等車,小提箱,長布褂,均安之若素,貪許多財來,對他有何用處?團體或個人對他饋贈當然很多,但那是因為大家都知道他不受雇聘,沒有固定薪水,同時又從他得到造就而對他感激,所以踴躍捐獻。"做工的得工價",何貪之有?縱使他不收別人的獻金,苛評者還不是一樣會說他"沽名釣譽","引人歸己"嗎?何況他收到饋贈,除了生活費用及家用之外,大部分用于聖工,如捐贈布道團或資助神學生之類?

    關于家用,他所寄的,一部分是弟弟的學費,一部分是到妻兒的贍養,款額都不會很多。他的弟弟說︰"家兄很少寄錢回來,若有匯款,也是寄交某信托人直接存入,-上帝的錢-戶內。我曾勸他多付錢給嫂嫂,以防萬一。但他老是說-天父必看顧。他身體不是頂好,又那麼拼命,且常有人反對他,甚至要殺害他,我們未免擔心,所以在他出外期間,偶爾有人匯款來,我們就將之儲存。"他這話說的是事實。他常常對兒女說︰"爸爸是烏鴉飯的。"他彌留時也曾對家人說︰"你們今後要吃烏鴉飯了。"他的意思是說。他們要象以利亞一樣,在基立溪旁,每天等候上帝差遣烏鴉供給食物。可見他沒有存款,也沒有人家留下什麼財產。

    尚節脾氣不好,在家里當然也不免有時發作。但是,一般說來,他的家庭生活是和睦的。他跟兒女呼宋師母為"媽媽",這說表示他對她的敬愛。雖然他在家的時間不多,就是短暫的在家小住,也忙于見客,復信,和其他工作,但只要他有空,總喜歡和孩子們玩玩,享受一下天倫之樂。某一次有一人到訪,看見孩子們和一個大人玩得興高采烈。等他們玩了一會兒以後,他問一個較大的孩子說︰"宋博士在家嗎?"那孩子指著說︰"他就是。"這位客人起初還當他是宋家的用人呢!他以為宋博士不會如此的其貌不揚,不會穿如此粗劣的衣服,更不會見有客而不打招呼的。這事可看出尚節的作風,也可看出他家庭生活之一斑。

    他在家的時間很少。據他自己說,一年平均只有一個月。他把家由興化遷到上海,那是因為上海那時是對外對內交通最便利的地方。在上海有兩次嚴重的中日戰爭是"一二八",一是,"八一三"兩次他都撇下宋師母和兒女在戰火中,自己到遠方工作。有人便因此說他恝置。其實,他們倘記得主的教訓︰"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就不會以恝置責備尚節了。

    他有很多次叫翻譯的人下台,因為他們譯得不能滿意。這事的是是非非,並不易斷定。尚節不顧自己,對自己的面子,名譽,身分,從不愛惜,就以為別人也應該如此。他以為譯者若不能勝任愉快,便應該下台而無憾。有些時候,或支吾吞吐,不能如講者之強調,之明白清晰;有些時候,譯得不正確,把講者原意打了折扣,甚至與講者原意相反。不這些場合,他都要臨時換人。舉例來說,一九三二年六月在福州尚友堂,他講的是"女學生在暑假時到處去作見證",卻被譯為"女學生在也嫁時倒出去作見證"這固然錯的可惱可笑,但還無傷大雅。一九三五年七月,在杭州第一屆全國基督徒布道團查經會里,尚節講及馬可中途離開保羅和巴拿巴,而折回耶路撒冷一事,他的原意是說馬可年輕,初次背鄉別井,旅途勞頓,未免homesick。記者竟誤為"馬可年輕……未免好色,便遄返家園。"(homesick意為"思家",與廈門語"好色"音相近;是會雖在杭州舉行,但代表約三百人中,廈門來的佔了一半,故有廈門人記錄。)這種錯誤,便不能不說是嚴重了。後來果然有人因此抨擊尚節"胡亂解經"。由此看來,尚節之叫譯者下台,豈不是情有可原嗎?

    但是,作者晤及為尚節翻譯過的人,他也有說不盡的苦衷︰第一,尚節"興化官話"確實難懂,若非听慣或對興化土話有多少了解,簡直就無從翻譯;第二,尚節在講台上跑來跑去,偶然追隨不及時,或者他轉頭轉身時,必有幾個字听不清楚;第三他講道常多表演,而表演是人人都懂,不必傳譯,但他以為譯者若不跟著表演,必大減力量,因而對"有賣力"譯者不滿(例如講到亞蘭王元帥乃縵在約但河沐浴七次時,他把講台當岸,地當河,必從台上跳落地下,還要跳足七次);第四,他脾氣不好,譯者雖不明白亦不敢多問,怕激起他的怒氣,而不問就不免有錯。由此可見批評尚節之臨事撤換譯者,也不一定是過苛的。

    尚節真在他講道時之喜歡"望文主義",即對地名人名或其他專名的字,本來沒有什麼意義的,想出各種意義出來。舉例說︰一,南昌,他解成"使我得指南而光昌"。二,學連(他父親的名字),是"教我-學——連-的功課,即先打下各小地,然後通連至大城"。三,興化,某次講道,只有五十余人前來祈禱,其余都"不興不化"。四,開封,尚節在此領會時,因戒嚴只好在城外開會,晚上七時即不得出入,經交涉後,牧師可率眾往返,"真是開了封"。五,王順,是一個啞吧的名;尚節說︰"我一見他的姓名顛倒便是-順王-,即順服萬王之王耶穌基督。"六,蒙城,他滿希望"舉城蒙恩"。七,長樂,"但願主賞賜永福長樂"。八,梧州,他把"梧"字拆開,"吾"者我也;"木"者,十字架也,"當將我舊我釘死其上,將-吾-掛在-木-頭上。"

    諸如此類的拆字法,即在洋人中亦有人使用。拆字母的,在英文中顛倒換位,稱為"Anagram",偶一為之,並無大害;但無聖靈無學問的人,東施效顰,經常使用,就不免牽強附會了。但他有時把外國地名人名的譯音,也照樣拿來望文生義,或拆開來解釋。例如︰"格拉森(見可福音第五章第一節),他說︰"我喜歡根據中文的字眼解釋這三個字︰格各個木(少數的)拉,引領,森木林(多數的)。意思說,只要有一個人真正得著救恩,便能引領許多人歸向救主。耶穌在這格拉森岸上雖然只救了一個人,可是借著他,全地都得聞救恩,主耶穌最看重那種-格拉森-的工作。他格了一個撒馬利亞婦人,便拉了全城的人;大馬色的途上格了一個掃羅,便開了教會的新紀元,拉了無數的人。"

    他並不是這樣的拆字解經,而是用來另有新義引起興趣。他拿馬太福音第五章的八福和約拿書一起講,用詩篇來對照馬可福音,拿創世記的創世工程七階段來比較他自己的經歷。幸虧他沒有在這方面發展下去。關于這一點王明道先生有如下批評︰

    "一九三二年的春季我到山東幾個地方領會,听見一些信徒述說他對聖經所下的解釋,使我心中對他起了很大的反感(那時他正好在山東一些地方領過會)。因為他講解聖經中人名地名的意義,絲毫不顧原文,只按漢文的字義任意講解,就如同他解釋彼拉多一個名詞說-彼是他的意思,他拉來的人多,是證明你拉來的人少-他又解釋大利拉一個名詞說︰-財利大了便把人拉到魔鬼那里去-那時我已經听說他是一位留過學的人,他決不會不知道聖經中的漢譯人名地名不過是譯音,怎麼竟會這樣曲解起來呢?……因此我對他很有了一些不好的印象。不過我不深認識他,也沒有听他講過道,因此不能有什麼表示。及至一二年以後我在一些地方看見他工作的果效是那樣奇妙,有許多人認罪悔改,有許多人信主得救,有許多信徒得了復興;又听見他是那樣勇敢責備群眾和教會的罪惡,不畏權勢,不計毀譽,在幾個地方甚至有人準備起來毆打他,因著主的保守,他未曾遭遇他們的毒手。我又听見他那樣大聲疾呼不顧性命的講道,我便承認他實在是主特別興起特別使用的一個人,從那個時候起我對他的印象完全轉變過來。他對聖經的解釋雖然有些不合原意的地方,那是因為主給他的恩賜是招呼罪人悔改,不是講解聖經……"

    但對于宋氏按中文字義解釋譯名的方式,以至被指為望文生義曲解,據當時在場的鄭遂藍女士記憶和出版的記錄,有些是以訛傳訛。鄭文說︰

    將地名人名任意"釋義",諒旨在加深印象,易于記憶。不過有時也會傳聞失真,不足為據!比方說,有人告訴王明道先生︰宋博士把彼拉多說成"他拉來的人多,是證明你拉來的人少。"但我所听的卻不是這樣(我親耳听過兩次),他是說︰彼拉多的失敗就在于他(彼)拉多,給群眾的喊聲懾服了!他明知耶穌是無辜的義人,存意釋放他,無奈多人的呼喊"除掉他,除掉他,否則你就不是該撒的忠臣!"令他昧良將耶穌交給群眾去釘十字架。他並非在講解人名的"意義",只是按譯音的字面取些"教訓"罷了。我听了深引為戒"服從多數"並非絕對的準則。(羅十二︰17)教我們-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本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以惡報惡"在人們看來,原是天公地道的,只要報得不過份就合情理。聖經卻教訓我們-不要-以惡報惡,豈非悖乎常理?所以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慎思明辯,是否全乎真理去作,並作一味"拉多",免得流于效法世俗,與眾浮沉!

    我們不難想象,當時中國,教育未普及,有些"無學問不堅固"的人,為了競新尚奇,甚至對聖經原文字義一無所知,就貿然依中文穿鑿附會,以至與經義違悖。這種事情雖然可能有的,但不是宋尚節應負責的。就象標榜聖經濫解的更多,聖經卻不能負責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