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內里見證與身體感覺之分別
    聖靈賜我們內里的平安與喜樂,與情緒上“好”的感覺是不同的。在很多情形之下,聖靈所賜內里的見證會叫你做一些與身體的感覺、或情緒上的感覺是剛相反的事。

    例如︰一個女性基督徒被人所傷害,她當時會感到忿怒和被拒,但聖靈將平安和喜樂放在她的靈內(內里見證),叫她去寬恕那傷害她的人。一個男性基督徒會因買了一部新車而感覺興奮和快樂,但聖靈卻使他內里失卻平安和喜樂。聖靈會告訴他,花在新車上的錢可作其他更有用的用途上。神對任何事情都有完美的計劃。

    基督徒不應依從肉體的感覺行事,肉體的不能作無誤的帶領,因肉體的情緒充滿著生氣、惱怒、懼怕、傷害、孤單、壓力和其他罪惡。若你決定行事為人的方針是根據你肉體情緒的感受,而不是根據聖經的指引,就是落在試探中,逃離神的旨意。

    首先,神願意你完全依從聖靈所教導的去行,而不是隨從肉體。很多單身的基督徒因沒有清楚分辨對另一人的感受是出于情感,或是出于聖靈內里見證而引致很多不必要的煩惱。其次,願意你依從聖靈內里微小聲音的引導。

    一些基督徒不明白神的話(教導有關他們的靈),他們以為肉體的感受便是聖靈在他靈內的感動,亦有基督徒說︰“我心內有一平安要和誰結婚。”但他們的平安不是內心的,而是肉體上的。你肉體的情緒是源于你肉體的頭腦,這些感覺是源自頭腦,再自動地由神經系統通行全身;聖靈感動是源于一個非肉體、非物質的靈。

    你的靈感覺平安和喜樂不同于肉體的感受;你內里的見證,與你頭腦或身體的感覺不同。但是,當沖給你內里滿有平安喜樂時,你的心思亦會感覺同一事實。(當你奉主的名進入此境界時,你會明白我在說什麼。)你的靈有時會使你的頭腦得知聖靈的感動。你要清楚分辨肉體情緒和屬靈的感覺之不同處在那里。

    這需要長久禱告和贊美,同時,將自己委身于神,才能對這二者有所分別。當你不在禱告時,神亦能給你內里的見證。例如你想轉換工作,你覺得有神的平安,你要找尋此平安是否在你的靈里。這會幫助你更敏感神的引領。若你真信靠他,神會幫助你知道你的喜樂和平安是否是肉體的感受。

    客觀的聖經原則

    很多人會問︰“我如何分辨這感受,是我個人的情緒或是聖靈在我內心的感動?”答案是你的感受,是否與客觀的聖經原則相符。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你這感覺要作的事,若不榮耀神,肯定這不是神的旨主意。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意思是你的思想、談話、行事為人都要尊榮神,過于其他。

    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神的國包含神在天上和屬靈世界的權柄(參提後四18),同時指神在人靈魂、軀體上的權柄(參路十七20-21),管理我們每天的生活(參太七21)。

    一個感受帶領你去讓神掌管你的日常思想感受和行為,那便是聖靈內里的見證,若它使你更自我驕傲或鼓勵其他人把注意力和愛集中在你、其他人和事上而非基督,這感覺肯定是不出于神的。

    聖經教導我們,要在靈性上和生活上幫助弟兄姊妹(參來十24),領不信主的家庭歸主(參太廿八1930)。一個感覺若與此相違,肯定不是出于神的。此外,聖經還有許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