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九七二年十月廿一日《台湾新生报》载称:台湾六脚乡于十月廿日发生「人鬼联婚」奇闻。有该乡男子陈通茂,卅五岁,已婚,有四子,业卖鱼,家道小康。陈于十九日清晨乘机车赴北港市场购鱼,途经太保乡新埤村屠宰场前,见有一纸包在地,以为路人所遗,遂停车拾之。不料此时从屠宰场内突然跳出两个中年乡下汉子,以及二、三十个十几岁的少年男女,异口同声向陈高呼为「妹婿」、「姊夫」、「姑丈」等,并将其团团图住,而拖到他们附近的家中,奉茶呈烟,敬为未来的「新姑爷」,全家喜气洋溢!
据陈通茂称,当他发现突然有大批人马从屠宰场内奔出之时,还以为遇上了歹人,但一听他们向其亲切地呼为妹婿等时,才恍然大悟。于是在台湾异教恶俗的束缚之下,竟无法拒绝这门亲事,只好认是一种飞来艳福。于接受女家招待后,当即将身边仅有的五百六十元新台币(约合美金十四元)用红纸包妥,恭敬地呈于未来的「岳母」以作礼聘。现双方已洽妥,定于今年农历十月,达一黄道吉日正式举行婚礼。
女主角「鬼新娘」的家住在该乡附近,于廿五年前因病亡故,其时年仅二岁,由于去世时间过久,家人早已对其忘怀。不料最近家中人畜不安,经女母求神问卜后,得知此乃现年廿八岁的亡女闹着要出嫁,如能为她找个如意郎君,便保一家平安。于是依照神明指示,于红纸上写上亡女生辰八字,再用两层纸包妥,于十九日清晨乘无人之际,放于路边,而被陈通茂拾到了。据说这是亡女看上了他而结了这门亲事。据说陈的亲友纷纷向他道贺,说他艳福不浅,虽已有妻儿,但现又再娶「姨太太」(即妾)。陈家现正忙于迎娶鬼新娘事宜,全家充满喜乐云云。
所谓人鬼联婚,在台湾已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但作为基督徒的我们,却以为这是我国同胞在宗教信仰上的一大悲剧。号称有五千年灿烂文化的中国社会,在二十世纪的今日,居然还会发生活人与死人结婚怪事。当事人竟然乐不可支,亲朋道贺,传为艳闻,其愚昧与无知,真是到了极点!政府如不立加禁止,人鬼联婚,岂不有违现行婚姻法规,并贻笑于国际间?台湾为甚么频频发生人鬼联婚悲剧?请看下文便知。
(一)佛教:印度的原始小乘佛教「有部」宗派,承袭了古代婆罗门教的奇怪教义,而主张从人死后到转轮回为止,有一段叫作「中阴期」的时期,约有四十九天,其时如请僧尼予以超度,死者灵魂便能于四十九天后,再转生投胎到更好的环境去。这叫作「做七」,每期七天,共有七期,计七七四十九天。关于超度之无用,请阅拙著《答妙贞十问》中第六文「念经拜忏,亡魂能得超度」?
亚洲各国佛教也都承袭了这个中阴期与超度的信仰,再加上中国佛教僧尼的推波助澜,由原来单纯的做七竟发展到为死人做甚么「冥寿」,有做五十岁的、六十岁的,不一而定。但照佛教来说,人死后四十九天,其灵魂已去再转六道轮回,变成甚么牛、马、狗、猪、人、鬼等的存在了。有的甚至已变成一只苍蝇,或已变成甚么恶鬼,在无间地狱受苦,永不超生。已死的亲人灵瑰既存四十九天后便已不复存在,早已变成其它存在物,那么,怎么还能为他们做甚么冥寿呢?佛教僧尼岂非在自欺欺人!原来,延请僧尼超度或作甚么法事,每次均需付出大笔金钱,有多至几十万以上新台币的。如我们能明白这点,便知僧尼为何要热中于死人之事了。
人死了,既然还能为他堂而皇之的做甚么冥寿,那么,岂不也能同样为他(她)来个人鬼联婚的「冥婚」?吃喝玩乐一番,岂不快哉?佛教所行的冥寿对于冥婚确有相当的影响。其实,如从佛教的信仰来看,人死后四十九天早已去转轮回,此女已死廿五年之久,早已成了别的存在物,也许已在甚么地方转生,成为一个已经廿五岁的青年,也许已变成牛马,死了又生,生了又死。因此照佛教来看,已死廿五年的鬼魂,不可能再来作祟甚至要求结婚的,在佛教教义中根本说不通。但中国的佛教早已堕落为多神多鬼,且唯利是图,所谓为死人做年忌、冥寿便是好例。
(二)巫术:我国民间盛行巫术,巫术与道教彼此利用,携手合作,迷信加迷信,给我国人民带来了不幸。台湾巫术中有所谓「鸾乩」、「童乩」、「法师」、「符师」、「女巫」等等。女巫又称为红姨、红姨妈,她的工作是代人间神、牵亡灵、换斗(使孕妇腹中胎儿改变性别,由女变男,由男变女)、栽花(使不孕妇女生育)、解厄、消灾……等。所谓「牵亡灵」,是活人要求女巫召来死人灵魂,与其讲话。至于「问神」,是女巫以神(佛)附身之地位与资格答复前往乞求解答各种问题者。不必说,这些都是江湖骗子,胡说一阵而已。如女巫居然能将孕妇腹中已成形之胎儿改变性别,那么,简直可荣获世界诺贝尔奖金了!
此次出现的人鬼联婚,系由于「人畜不安」、「问神佛」结果所致,但其中「女巫」即是操纵了一切。请注意,巫师原是中国人,在她的宗教潜意识中,早已有了佛教的超度、冥寿等观念,所以才会劝人去行早已流行的冥婚。前往问卜者的脑中,早已受了道教巫术的影响,所以能易被催了眠似地,完全受女巫摆布,全盘接受了她的「指示」。至于捡到纸包的那位鱼贩,也是因为早受了佛教、道教以及民间巫术、恶俗等的影响与束缚,终于甘愿成为「鬼丈夫」,且引以为荣为乐。相反地,如果捡到纸包的乃是一位基督徒,当然绝对不会变成鬼丈夫,如果女方是基督徒,当然也绝对不会为已死廿五年的亡女去求冥婚了。因此,台湾的人鬼联婚也与巫术及民间信仰有关。
(三)恐惧:从研究「民俗学」的立场来看,活人对死人常存「恐惧」与「怀念」看似有点矛盾的两种态度。前者,活人常害怕死人会来作祟报复,尤其是那些横死者(如自杀、被杀等),所以活人常设法予以祭奠以安慰之。七月十五日的佛教超度亡魂,多半属于此类性质。活人对已死了的人,尤其是亲人。也常怀念不已,因此常供以饮食、衣服(纸制者)等等,所谓十月初一「送寒衣」以及清明与冬至等祭鬼节日,均含有极多的对亡者的爱慕及怀念成分在内。
世界许多古老民族相信(或说想象)人死后会在甚么地方居住,仍与生前一样有饮食起居以及婚嫁生活(此乃民俗信仰,非佛教思想),所以鬼也有结婚的可能。我国宋代龚开之中山信游图卷中昼了钟馗嫁妹,妹舆在前,钟馗在后,搬运对象及抬轿者皆为鬼,另一箩中贮鬼若干,以供钟馗啖食。由此可见,在宋时,我国民间已盛行鬼亦嫁娶的信仰了。
子女早年死去,到了已届婚龄时,为父母者出于爱女(子)心切,自然会想她(他)如活着,岂不已嫁人(或娶妇)?由此心理发展,加上鬼亦嫁娶的民间信仰,于是便自然产生人鬼联婚的冥婚怪剧了。
(四)魔鬼:从基督教信仰的立场来看,这幕人鬼联婚闹剧归根结底,岂不是全出于魔鬼的一种恶毒诡计?魔鬼要人拜它求它问它,听它命令行事,它要破坏一夫一妻制,造成家庭不安,夫妻分争。因为在意念上,这位鱼贩的家庭已成了一夫两妻了(一妻一妾)。魔鬼要活人与渺茫不可知的女鬼去结婚,由真实变为虚妄,由光明走向黑暗,有一天,魔鬼要把娶鬼女的鬼丈夫,真的变得精神恍惚,神鬼不分,又像鬼又像人、似鬼似人的可怕地步呢!魔鬼的最后目的,便是要彻底破坏摧毁一个人的灵魂!
基督教绝对反对人鬼联婚,因为:
基督教把宇宙分为天堂、地狱及活人世界三部分。人一去世,无论上天堂或下地狱,其灵魂便与活人世界完全断绝往来。活人绝对不能亦无法随意呼唤死者之灵或从天堂或由地狱来与相交。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的故事中,亚伯拉罕对陷在阴间烈火焚烧中的财主说:「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阴间既与活人世间断绝,因此人鬼联婚绝不可能,只不过是魔鬼在背后玩的一套把戏而已。
主耶稣告诉人说:「人从死里复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可十二25)。意即人死后不再有婚嫁事发生。既然如此,所谓鬼要结婚,绝对是巫师捏造的妖言,愚弄无知者而已。
不信主耶稣者的死人灵魂,早已堕入地狱,永不翻身,遑论与活人结婚。
基督教绝对禁止人跪拜假神偶像,及行或信邪术、巫术(出廿1~6;徒十九19)。人鬼联婚,完全由于向巫师、假神求问所致,所以绝对是邪道,违反基督教真理。
基督教主张一夫一妻,这位鱼贩现已有妻室。居然还会答应再另娶妾,且以为艳福不浅。在其意识上,此人可谓已犯了我国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想纳妾的这个念头),并大大地犯了神的一夫一妻制诫命了(太十九6)。主耶稣十分注重人内心的动机与意念,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了」(太五27)。
总言之,所谓人鬼联婚,在其背后,实在是出于魔鬼的一种作为。如要消灭人鬼联婚恶事,则必先彻底除灭魔鬼的势力不可。因为圣经说:「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六12)。但愿每位基督徒努力向台湾的异**传福音,救拔他们脱离各种迷信恶俗的束缚与捆绑,去邪归真,同信救主耶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