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基督教在中國的發端
    基督教在中國宣教的發端(一)

    在進入這個題目之前,我想簡略談談基督教與天主教的異同,以便為初次接觸這個問題的讀者提供一點背景知識。

    在一般英文文獻中,基督教(Christianity)實際上包括了天主教(Catholicism)、東正教(Orthodoxy)和基督教新教(或者更正教)(Protestantism)。但是,在中文文獻中,「基督教」一詞則專指新教或更正教。基督教新教與天主教在歷史上有淵源承接的關系,兩者在信仰上也有一定的共同點,但也存在著重大的分歧。

    我們從新約聖經,特別是從使徒行傳中了解到,基督教會是主耶穌親自選召並訓練出來的幾位使徒如彼得、約翰、多馬和保羅等人,按照主耶穌的教導在他升天之後的幾十年里建立起來的。而真正建立教會的,則是與這些使徒同工的聖靈。在聖經里,聖靈有時稱為「上帝的靈」,有時稱為「基督的靈」,是三位一體的上帝的一個位格。所以,聖經也說教會是上帝親自建立的。

    當主耶穌把建立教會的聖工交給使徒時,並沒有指定由誰來作眾使徒的首領,所有的使徒和門徒在上帝的面前都是完全平等的。聖靈借著幾位使徒,特別是保羅的工作,在第一世紀內已經把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到了小亞細亞、歐洲和非洲。那時,耶路撒冷是最早的福音發祥地,因而那里的教會在各地信徒心目中有一點特殊的地位。此外,小亞細亞的以弗所、希臘的哥林多、意大利的羅馬和埃及的亞歷山大港等地的教會,都是當時傳福音的主要根據地,地位上是不分伯仲的。

    但是,在主歷313年康士坦丁大帝歸信基督教之後,基督教在羅馬帝國境內逐步確立「國教」的地位。羅馬的教會便開始假借世俗政權之力,擴充自己的勢力,抬高自己的地位。他們所找到的一個理由就是,彼得是使徒中為首的,而主耶穌也指著彼得說過「我要把教會建立在岩石上」,因此彼得繼承了主耶穌的權柄,而彼得又將此權柄傳給了羅馬教會的領袖。當然,這在聖經上是沒有任何根據的。主耶穌所說的「岩石」並不是指彼得,而是指主耶穌自己。盡管如此,羅馬教會還是憑借政治力量的支持,把自己凌駕于眾教會之上,並最終宣稱本會的主教就是上帝在地上的代表,他所說的話都和聖經一樣是出自上帝的啟示,是絕對無誤的。這就是教宗(或教皇)的由來。

    羅馬帝國首都東遷至君士坦丁堡之後,那里的教會主教便同樣想借著政權之力提高自己的地位,試圖與羅馬教廷爭奪對普世教會的主導權。後來,于1054年隨著東西羅馬帝國的**,兩地教會也分道揚鑣,成為以羅馬為中心的天主教和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的東正教。前者首先在西歐傳播開來,後者則主要在希臘、東歐及俄國建立了正統地位。

    經過差不多十個世紀的發展,到十五、十六世紀時,羅馬教廷已變得非常腐敗,完全失去了聖經的根基和使徒時代教會的本來面目。所以,從1517年馬丁.路德發起宗教改革開始,許多堅定追求聖經真理的人,向羅馬教廷發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抗議運動,推動教會恢復使徒時代的聖潔,借著聖靈的力量重新把教會建立在聖經真理的基礎之上。英文Protestant,原意是「抗議者」,由他們建立的教會,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基督教新教(ProtestantChurch),在中文文獻里就是與天主教相區別的「基督教」。

    基督教在中國宣教的發端(二)

    從1517年馬丁.路德發起宗教改革開始,基督教新教(ProtestantChurch)首先在德國建立起來,這就是所謂的「路德會」或者「信義會」(LutheranChurch)的開始。這個宗派之所以稱為「信義會」,就是因為馬丁.路德強調「因信稱義」的信念,以此對抗天主教的「教皇無誤」論,以及當時羅馬教廷用「贖罪券」赦罪的做法。

    馬丁.路德發起宗教改革之後,在歐洲引起連串反應,先後有加爾文(JohnCalvin)和慈運里(HuldreichZwingli)在瑞士進行宗教改革,建立改革宗教會。後來又有所謂的「再浸禮會」(Anabaptists,不承認嬰兒期所受的洗禮,要在重生得救後再次受洗)和門諾會(Mennonotes)在中歐、北歐發起的獨立教會運動,以及清**(Puritans)和分離宗(Separatists,主張從受世俗政權控制的國教中分離出來)在英國發起的宗教改革運動。當他們在本國受到天主教和世俗統治者的殘酷逼迫之後,他們有的就發動武裝起義,建立以新教教義為本的新政府;有的則流亡異國,在新的國家爭取宗教信仰的自由。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十六、十七世紀有大量新教人士移民北美洲,而在他們的主導下建立起了美國這個充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政治和宗教完全分離的新國家。

    在基督教新教問世後的最初幾十年里,教會受到天主教和專制政權的極大逼迫,以致除了在歐洲當地傳教,擴大教會勢力之外,還無力他顧,去世界各地傳福音。在「三十年戰爭」之後,新教已經在歐洲,特別是中歐和北歐,爭得了相當穩固的生存空間。此後,新教在英國也有很大發展,又借著移民北美,在「新大陸」獲得了自由發展的廣闊天地。

    但是,新教向歐美以外地區的傳播,則是在經歷了十八世紀宗教大復興之後才開始的。1793年,克理維廉(WilliamCarey)受英國浸信會(BaptistMissionarySociety)差遣赴印度宣教;1807年,馬禮遜(RobertMorrison)受倫敦會(LondonMissionarySociety)差遣赴中國宣教;1840年,李文斯東(DavidLivingstone)同樣受倫敦會差遣赴非洲宣教。從此,更正教的信仰便一步一步走向全世界,並對十八、十九和二十世紀全人類的宗教信仰、哲學思想、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科學技術以及政治法律等各個領域,都產生了不可磨滅的巨大影響。

    我們對中國福音派教會的歷史回顧,也就必須從1807年馬禮遜來到中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