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  清心見主—除去眾罪
    經文︰詩51︰1-13,羅1︰24-32,加5︰19-21。

    自從亞當夏娃犯罪以後,緊跟著的就是殺人、**、不信、驕傲等等。若要清心見主,就必須除去一切眾罪。否則,約對不能見神的國。

    一、三個“任憑”(羅1︰21-32)

    任憑去敬拜偶像(21-25)

    任憑去放縱情欲(26-27)

    任憑存邪僻的心(28-32)

    二、除掉眾罪(羅1︰28-32,加5︰19-21)

    1、除掉說謊的罪(詩119︰163,雅3︰14-15)

    說謊是最普遍的現象︰A、有的經過思考,精心測劃。(如︰歷史、科學、哲學、考古等)B、有的脫口而出,犯罪本能。

    說謊是最泛濫的毒瘡(羅3︰13-14),(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及雅各的眾子。)如野火燒山(雅3︰5-6)。

    說謊是犯眾罪的根源(雅3︰5-6)。

    2、除掉虛假的罪(約壹2︰21-22,賽5︰18-23)

    虛假、虛偽是手段;用來欺騙人,以滿足自己的欲望是目的。

    虛假可能使人暫時成功。

    虛假是偷梁換柱,掩蓋事實,制造假象。

    虛假是為錯誤辯解,暫時享通。(耶12︰1)

    虛假是出于人心的詭詐。(耶17︰9)

    3、假冒為善的罪(太23︰25-28)

    關閉天國之門(太23︰13)。做人的絆腳石。

    假意作很長的禱告(太23︰14)。外表虔誠,里面卻沒有神的生命。

    勾引人入教(太23︰15)。入教沒入道,信教沒信道。

    瞎子領路(太23︰16-22)。A、注重金子;B、注重物質。

    避重就輕(太23︰23-24)。佔便宜、圖方便、推卸責任,躲避困難。

    外潔內污(太23︰25-26)。論斷別人,吹噓自己,貶低別人,抬高自己。

    粉飾的墳墓(太23︰27-28)。披著人道、良善、老實、助人、謙虛、宗教外衣。

    殺害神僕(太23︰29-32)。陷害神的僕人,爭權奪利。

    4、辱罵、毀謗的罪(太23︰34-37)

    ヾ很普遍︰A、成不習慣,開口就罵;B、成為樂趣,享受快感;

    C、吃虧報復,損人利己;D、心中煩惱,破口大罵。

    ゝ很惡劣︰A、生命敗壞,發泄污穢;B、惡毒動機,加害對方;

    C、辱罵毀謗,遮掩己過。

    5、陷害、冤枉的罪(出20︰16,申19︰18-19,太24︰10)

    在人世間,哪里不法不義的人多,哪里不法不義的事也多,于是陷害、冤枉人的罪也多。

    自私自利是陷害人、冤枉人的罪根。

    邪惡嫉妒是陷害人、冤枉人的行為。

    審判報應是陷害人、冤枉人的結果。

    6、恨人的罪(太5︰21-22,約壹3︰13-15)

    ヾ很普遍︰A、人為了達到個人犯罪的目的而謀殺;

    B、由于沒有達到個人的目的也懷恨人;

    C、由于自己的財利比別人少而嫉恨人;

    D、由于自己的錯誤和罪過受到責罰而仇恨人;

    E、由于自己的事情失敗而怨恨人。

    ゝ很惡劣︰A、恨能挑啟爭端(箴10︰12)——無親情,不解怨(提後3︰3)

    B、恨能引起殺人(約壹3︰15)——恨是殺人的陰謀。

    7、挑唆、挑撥離間的罪(太27︰20,徒13︰50)

    家庭中挑唆︰A、本來和睦的家庭,由于父母,特別是母親,挑唆兒子為刁難媳婦;B、挑唆女兒和丈夫鬧事;C、由于盲目听信挑唆,造成家庭四分五裂,滿了猜疑,相爭,仇恨,骨肉相殘。

    社會中挑唆︰朋友之間,親戚之間,同事之同,鄰居之間,本來友好相處,由于背後有人挑撥離間,結果造成嫉妒紛爭、敵視、混亂。

    教會中挑唆︰同工之間、弟兄姊妹之間、教會與教會之間,由于挑唆、論斷、講壞話,造成教會**。

    挑撥離間有些是有目的的,有些是無目的的,這是肉體敗壞的表現。

    8、忘恩負義的罪(提後3︰2)

    就是別人給自己的好處很難牢記,忘記別人的恩情,辜負別人的好處,這是忘恩負義。

    專顧自己,忘記別人的恩情。

    違背父母,忘記父母的恩情。(利20︰9,弗6︰1-3)

    9、不義的罪(羅3︰10)

    不公義、不公平,把公義公平當作是一種威脅。世間充滿不義。

    不義的罪會發展到嚴重是殺人滅口,戰爭、屠殺。

    不義的罪是指不靠因信稱義,藐視神的救恩,抬高自己的行為。

    10、驕傲的罪(箴18︰12,彼前5︰5下)

    驕傲的根源是從魔鬼而來(賽14︰12-14)。五個“我要”,體現出他是何等驕傲。驕傲是魔鬼引誘人的有效工具。

    人人都有驕傲之心,驕傲是人的本性。有財物的人,以財物驕傲;有地位的人,以地位驕傲;有知識的人,以知識驕傲……

    驕傲的特性︰貶低別人,抬高自己,目空地一切,吹噓自夸、妄自尊大、抹殺他人一切。心口不一,油嘴滑舌。

    11、**、**人的罪(創6︰11-12)

    驕傲的罪嚴重化,就成為**的罪;驕傲的人再發展,就成為****人的人了。**人,是一種嚴重的罪;**人發展成為社會性的,就更殘酷了。

    **的人是要人怕他︰藐視人、污辱人、強詞奪理、任意妄為、辱罵、欺壓、毆打。

    **的人是粗暴無理︰想佔便宜時,先掩蓋自己,講恭維奉承人的話;挫敗時,即變得粗暴無理,盛氣凌人,從脾氣到發怒,向人發泄。

    **的人是糾紛四起︰到哪里,哪里得不到安寧。抵擋真理,不怕審判。

    ****的罪是全面性︰有個人、有家庭、有民族、有國家。

    12、貪婪的罪(弗5︰3,彼後2︰14)

    貪婪是人自私自利的本性,是人用不義的手段佔有一切的欲望。

    貪婪是最普遍的罪︰個人、家族、社會性的,國際性就出現了侵略、霸佔與剝削。

    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10)︰貪婪是又發展性的,財物越多越好,名利與權利越高越發好,貪婪的欲望越發展越大,巴不得佔有全世界。(太16︰26)

    貪婪是由小向大發展的︰貪婪(佔小便宜)→賭博→偷盜→搶劫→詐騙→謀財害命。

    貪婪會引起非法殺人︰A、貪權位、貪女人都會引起殺人。B、貪婪落空,會引起殺人報復。C、貪權位、貪名利會引起大屠殺行為。

    貪婪的另一種方法是︰行賄受賄和營私舞弊。(提前6︰9-10)

    13、膽怯、不信的罪(啟21︰8,約8︰24)

    膽怯、不信也是罪(啟21︰8,約8︰24)

    膽怯→剛硬→故意→抗拒真理,堅持不信的惡心。

    14、思想的罪(創6︰5)

    所有的罪行為,都是受人思想的罪支配的。

    ヾ思想的罪是︰

    可能沒說謊,但心里思想虛偽、詭詐也是罪;

    可能沒罵人,但嫉妒人也是罪;

    可能沒偷搶,但貪心也是罪;

    可能沒打殺,但無理恨人也是罪;

    可能謙虛,但心里驕傲也是罪;

    可能沒**,但有淫念也是罪;

    可能反對神,但不信也是罪。甚至有人否定神,否定耶穌是救主,拒絕得救,否定聖經等等罪就更嚴重了。

    思想的罪神會鑒察、會審判,將來人人都在交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