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人活的乃是靈(約6︰63)一司機酒後開車,在街市上橫沖直撞。碾死了一位農婦和一只洋犬……人們把洋犬丟棄一旁不顧,卻深深地為屈死的
農婦深表同情和悲憤……人犬同被壓死,但死後“待遇”不一,為什麼?一小女孩天真活潑,父母親視為掌上明珠。有一日,突然女孩不幸暴病而逝,父母親自然痛不欲生。躺在床上,女兒的
相貌未變,肢體未缺,但為何情形與她生前大不一樣呢?同是這個女孩,是什麼東西從她身上失去了呢?人是有靈魂的。可是,有人表示不信。認為宇宙中除了物質以外,不再有
其他任何東西的存在。根本不存在靈魂,只有物質,所謂靈魂,就是人腦的功能,是物質最精細的表現︰“小孩子腦子小,所以他的思想幼稚;一個人腦子有病,他的思想就病態;一個人腦子老了,他的思想也陳舊了;一個人腦子死了,他的思想也就
終止了。所以,腦子就是靈魂。”他們還武斷地說︰“從來沒人在手里捉住過靈魂。”果真如此麼?不錯,靈魂是沒有被人捉到過。可是,人若認為捉到過的
東西才是存在的,那是十分幼稚滑稽的。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你能把無線電信號捉在手里麼?你能否認世上沒有電視這回事麼?也許你會說,人家這電波能感覺到,測試到的哩!但你怎麼知道靈魂我們不可以覺察到它的表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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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子是物質的,靈魂是屬于精神的。物質不能產生精神,雖然精神需要物質來表現出來,但物質還是物質,精神還是精神。這猶如音樂家要藉著工具把音樂表顯出來,但不能說音樂家就是工具。又好像汽油能發動汽車,但汽油不是汽車。人的
物質頭腦可以表顯靈魂的活動,靈魂不是頭腦。人有崇高的德性;偉大的愛心、宗教的觀念等等無一不是靈魂的表顯,無一不是精神層面所產生出來的種種感覺。這些絕不是猿猴和其他動物所能學到的。身體的表現一切都是生理的、感覺的,所
以精神的表現不可能從身體的那一部分產生出來的。因此,一個健全完整的人,他的組成不單單是物質的身體,還有屬于精神層面的靈魂。人類有一個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自我意識”,“我思故我
在”!也就是說人能意識到“我”的存在,人都有“我”的自覺。因為有“我”存在,就與別人有了分界線。“我”是每天談話間用得最多的一個字。因為人人都有“我”,在塵世生活中,“我”與“我”相擠相撞,就演繹出了一幕幕人間悲喜劇。那麼,究竟什
麼才是“我”?或說“我”是什麼呢?“我”究竟是誰?若按生理學來說,“我”是由幾大生理系統組成,頭顱、軀干、四肢、血肉、內髒等等。從化學來說,“我”是十余種化學元素造成的。例如︰炭、氫、氧、氮、硫、磷、鈉等等。從經濟學角度來說,牛或羊死
了,還值不少錢。而人死了,誰都不要。但是,“我”之所以為我,決不是那麼簡單。父母雖然生“我”,但並非造“我”,否則為何同父同母所生兒女,面貌可以相似,然而,思想、性情、命運……什麼都難相同呢?芸芸叢生,找不出兩個相同的“我”。
“我”有身體,但身體決不完全能代表真“我”,一個人即便肢殘不全,但“我”的概念並不殘缺,“我”不會變成“半個我”或32
者變成“他”的,真我乃是生命︰一個人的真我,要從他的言行、品格中觀察出來。按生理學家說,身體新陳代謝大約七年一換。就是說,因著細胞的死亡和再生,七年之後的“我”絕對不是七年之前我
的身體了,但事實上五歲時的“我”,與八十歲時的“我”仍是一個“我”。可見在這個“我”里面有一個恆久不變的基礎。我非物質,而是超乎物質。如果沒有靈魂,就無法解釋“我”的存在或由來。假如有一天身體死去,可想而知,“我”依然存在,依然
故我!其實,從古到今,“靈魂永存”這一觀念始終影響著人的思想。人世間有十二個活生生的女性,“大虛幻境”中有十二金釵永存。這便是曹雪芹《紅樓夢》所描繪的靈魂長存圖;給寺廟捐
一根門檻,讓眾人踐踏,以求得來生有福。這又是魯迅筆下祥林嫂的靈魂來世觀。古埃及金字塔中的“木乃伊”,他們稱棺材是“活人的箱子”。考古學家還發現,古人在人尸體上撒些紅礦粉,等等,都是對靈魂不滅、死後生命永存觀念的自然流露。就
是今天中國農村許多地區“禁而不止”的迷信活動如燒紙錢等,也逃不出人死後靈魂不死的樸素思想範疇。有人曾說︰人有靈魂,從宗教的立場上來說,是一個很好的假定。這個假定,對于端正世道人心大有裨益。但問題是,
靈魂存在並非假定,而是鐵般事實。有一個很神秘的現象,被稱作“距離感覺。(Tel-epathy),一個人的心思情緒,在某種特殊情形之下,能不用普通物質而傳遞到數千里外的另一個人。此種作用,不獨發生在物體存在
之時,而且發生于物體死亡之後那二者之中,一人已經死亡。有不少心理學家競相研究,其中有以為這就是靈魂不死的明33
證。但無論如何,此種神秘現象對于靈魂問題研究,大有貢獻。《晨光》雜志曾載有這方面的例證,抄錄如下,以饗讀者。某次有一外國讀書少年,忽然覺得心里非常難過,寢不成眠,食不甘味。上課昏天黑地地難過非常,自己也感到莫明其
妙。後接家電報說︰父親在昨日去世,臨終時懇切想見他在外讀書的兒子,死難瞑目。少年憶起自己十分難過之時,正是家父十分念兒又將斷氣之時。印度孫達爾先生信耶穌,得聖靈重生後,常見異象。某次,
他在異象中被主提到天上樂園,見主耶穌榮耀光明尊容,並有天使和去世的信徒在他周圍,他身體也是光明燦爛,與主耶穌的身體相似,內中有幾個他熟識的人。有一位他並不太認識的人突然叫他“孫先生”!孫達爾就問︰“閣下是誰?怎麼認識
我”?對方回答說︰“我是某麻瘋病院的一個病人,前些日子,你到我們那兒講道,你不記得有一個四肢不全,鼻子也爛落了的病人坐在你腳前?”孫達爾稍加回憶,正是不錯,說起來果然認識。就問︰“你幾時到此地?”他答︰“二月二十六日去世的,蒙主
賜我靈體,現安居樂園,感謝贊美主!”孫達爾異像就此結束了。他隨後馬上寫信給麻瘋病院,查問此事究竟如何?院長回信的結果與孫達爾異像內容一模一樣!孫達爾離這麻瘋院路很遠,而且死者又是一位無名病人,平時並不通信,這件奇事
只有一個解釋︰人是有靈魂的!“假如這種類似心靈感應的事例均是因為靈所引起,那麼,靈無疑就是超越時空的東西”。一位研究此類現象的雜志也這樣說。
無獨有偶的是,近幾年前,溫州有位供銷員出差在外,在旅館被惡人用榔頭打死。幾乎同時,妻子在家夢見他滿頭鮮血34
立于身邊,醒來一身冷汗。她把夢景告訴阿婆,大家都難以接受這是事實。誰知,可憐的婆媳第二天就接到了公安局的通知,叫她們立即趕赴出事地點認尸……還有一本書叫《不可思議》,里面提到了美國前總統林肯
的遇刺經過。林肯總統為解放黑奴做出了貢獻,同時他又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1865年4月初的一個晚上,他夢見自己走進白宮草坪,見有許多人圍在那里亂哄哄的,他就問士兵“發生了什
麼事?”那士兵回答︰“總統死了!”他感到十分驚奇,又看見美國國旗遮蓋著一個躺著的人,走近一看就是他自己。第二天,總統並無什麼不安,將此夢對妻子和旁人講述。可是到第四天,刺客的子彈無情地穿進了他的腦殼。1865年4月15日,
他逝世的夢終于準確無誤地應驗了。有一本叫《夢幻世界》的書,也例舉了類似上述事實的情形。人們不禁要問,究竟導致這類“異夢”產生的原因何在?誰能確認,一定不是靈魂的功能呢?
此外,頻死經驗一直是人們確認靈魂不朽的有力佐證。《飛蝶探索》85年第6期曾提及當代著名死亡理論家——伊麗莎白•屈布勒•羅斯博士。她被譽為二十世紀最著名的婦女之一。可與偉大的居里夫人齊名。她在芝加哥大學
開設了一個名叫“頻死經驗”的課程。她常常說︰“我毫不懷疑,存在著死後的繼續存在!”《青年報》85年4月12日報道了美國著名心髒病專家司梅克教授調查了共2300個頻死經驗者後,諒訝地發現,60%
以上的人經歷了幾乎類似的經過。當生命臨近極限時,听到醫生宣布“死了”,接著听見親友的哭泣聲,隨後也感到自己飄飄35
然經過了一個長而黑的通道。突然又像旁觀者似的站在自己軀殼邊,清楚看到醫生及親人所作的一切。同樣還有一個美心髒病專家邁克爾•薩博起初對瀕死經驗也持懷疑態度。認為它僅是迎合了人類的好奇心而已。薩
博對自己的病人進行調查,許多人都異口同聲地聲稱自己有過瀕死經驗。但此說並未改變薩博心中的疑竇,于是,他決定親自“去地獄出差”。他建立了一個由無瀕死經驗和有瀕死經驗者組成的監督小組,同時組織一個高水平的搶救小組。事後
經過這次“地獄考慮”,他就撰寫了一本著名的論著︰《死亡的回憶》,聲稱瀕死經驗是人類最大的奇跡,人們不可以“視而不見”。最近新書《生死之門》也談到“瀕死經驗”,它說,雖然處在
生死臨界線上生命彌留之際,究竟體驗如何?科學家不會輕易下結論。但是大量的臨床實踐,不斷有人起死回生,經常目擊死者形象,又不能不引起人們有所思考和感受。一位外國人,“死”而復生後,記起當她頻死時,似乎坐在
病床的窗戶旁,觀看醫務人員在搶救她。還從窗子望出去,看見院子里有一些被單晾在繩子上,有一株聖誕樹以及一對小孩在玩耍。而這窗外院子是她入院後從未見過的。她回復知覺後,她立即請一位護士觀看窗外,證實了她“死後”所見。
又有一位中國人,新疆呼圖壁縣天山林場的伐木老工人,他曾“死過”。當他听到醫生宣布他死之後,自覺離體出游,輕快無比,如鳥出籠,留下了極深刻的印象。而他“死後”所見,活過來都—一得到證實。
大家所熟知的長篇紀實文學《被綁架的女富翁》中,美國佩蒂•華格納博士因發明專利而成為點石成金的女人。五十36六歲那年,她被綁架、受盡折磨,被拋到鋼台上傳上電極,用
240伏電流通過全身,鼻孔里冒出陣陣焦味,撕肝裂膽的全身震動,使他痙攣的軀體陡然躬起來,隨即癱軟于鋼台上。醫生簽發了死亡證書,好從凶手那里領取四萬美金。可是六個小時後,她竟然奇跡般地坐了起來。清楚而愉快地描述了她死後靈
魂到了樂園的美好經歷!讀後令人興奮。醫生羅林是個科學工作者。原先一直認為“人死後僅有幻覺而已”。後來他在搶救室里接觸了許多死而復生的人,使他的看法發生了改變。他相信人死後是有生命的,而且還存在著
二個不同的去處︰天堂和地獄。肯尼思在《我的見證》一書中,詳細述說了他如何成為一個牧師的奇特經歷︰1933年4月21日晚7︰30,我心髒停跳,靈魂下沉到一
個可怕的黑洞,里面有火燒著,它好像一塊巨大吸石一樣把我吸了進去。我的臉有被火燒著的危險。到坑底時,有一靈發出聲音震動地獄,我又被拉回到我房間里,像穿褲子似地從自己口部滑到身體里面。不久,我便睜開眼楮與祖母說話。她說︰
“孩子啊!我剛才以為你已經死了,總以為你一去不復返了。誰知你又回來了,真是謝天謝地……”約翰•埃克爾斯博士79歲時仍精力旺盛。這位偉大的生理學家對腦的“突觸”進行了開拓性研究。認為神經細胞在“突
觸”上互相聯絡,從而獲得諾貝爾生理學和醫學獎。他的理論有力地維護了古老的宗教信仰,即人是由有形的物質和無形的精神巧妙地結合而成。這種“非物質自我”操縱著它的“聯絡中樞”,像程序員操縱機算機一樣。他還大膽斷言︰“非物質的
自我”在物質的大腦死去後依然活著……此事載于《科學博37
覽》88年4期。“根據無可置辨的直接經驗,我知道,‘我’總是在指導著肉體的運動,並能預見其結果”。薛定諤《生命是什麼?》設計飛向月球的“太空飛箭之父”範伯朗博士,是位超級
科學家,但也是位虔誠的基督徒。他說到靈魂時曾有十分精闢的論斷︰“物理上的質能守恆和轉換定律已經全然確定了,但我也相信靈魂不滅定律”。
靈魂是不滅的,不是存在于象征性、紀念性的物質之中,如相片、文宇、紀念品等等。也不是存在于他人的記憶之中,甚至也不是“活在人的心中”,而是作為一個獨立的實體繼續存在著。
甦格拉底死前曾問︰“人死了,是一死百了呢?還是另有存在?”他的同事們想了半天才回答說︰“人死如琴破散,琴若破散,便歸無有。”甦格拉底連連搖頭︰“不對,不對,琴可破散,成為無用,但是彈琴的人尚在啊!”他的意思十分清楚,身體會朽
壞,但身體里面的主人——靈魂,就是那個“彈琴人”還繼續存在的!伯特納在他的《靈魂不滅》一書里用散文的形式闡述了靈魂不滅這個主題︰
“秋天百花凋謝,樹葉枯落。飛鳥昆蟲離去。不久大地遮遍了冰雪,生命似已過去。死亡勝利成了主人。但∼旦復始,萬象更新,陽春帶來溫暖與生命,光禿的樹木又吐出幼芽和嫩葉,埋在地下種子抽出新苗,綠草成茵。飛鳥復歸,歌聲四起,
大自然又欣欣向榮。”在我國古代詩人中,不乏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38
誦吟,所說的均是生生不息,循環不止的生命力量。低級生物尚且如此,作為萬物之靈的人又怎能一死百了呢?二位留學歐洲的同學,一位信神和人有靈魂,另一位則接受無神論並不信人有靈魂。後者見到歐洲有那麼多人信神,便
甚感到驚奇。便問︰“你還沒有死過,怎麼知道人有靈魂?”可對方也一針見血地反問︰“你也沒有死過,又怎麼能肯定死後沒有靈魂呢?”他接著又說︰“退萬步說,我信,死後靈魂可上天堂,而你不信。死後也無法上天堂。若真有靈魂的話,我就比
你合算!”短短數語,讓這位留學生佩服對方畢竟是企業家的後裔,很講效益!一般研究一個課題,都要找有關權威性的著作為根據。如研究中醫須讀張仲景的《傷寒論》;研究中藥,要懂李時珍的
《本草綱目》;研究歷史,湯恩比(Toynbee)的名著則不能不看。那麼,當今日我們欲明白有關靈魂問題之時,《聖經》自然是最具權威性了,而且非它莫屬。因為它是賜人靈魂的創造主所默示的,所要啟示的正是屬靈界偉大奧秘的事!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聖經•使徒行傳》17︰24—25)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聖經•馬太福音》10︰28)“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聖經•約伯記》19︰26)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聖經•希伯來書》39
4︰12)“我們有充分的勇氣,情願離開這地上的身體,跟主一同居住。”(《聖經•哥林多後書》5︰8現代中譯本)“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
與身體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聖經•帖撒羅尼迦前書》5︰23)雖然有不少經文把“靈”與“魂”分開來敘述,但事實上二者很難絕然分開,只有身體和靈魂是兩個不同的範疇,而且
《聖經》明言人的靈魂比身體更要緊、更寶貴。“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聖經•雅各書》2︰26)但假如把這句話翻過來說會怎麼樣呢?靈魂沒有身體會死麼?靈魂是不滅的,它完全可以遠離身體而單獨存在。人當
初被造時,是神“吹生氣”才使泥土變成“有靈的活人”!人所以有價值不是因為組成人身體的化學元素有多少貴重,因為單從這個方面講,身體是一大堆由水、鈣、鐵、磷、鈉、石灰、鹽、礦等等不同化學元素組合而成的“高度污水”(Highlypolluted
water),實價所值無幾。人所以有價值是因為人里面有“靈魂”。這靈魂價值無法計算。“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靈魂),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聖經•馬太福音》16︰26)
人死了,軀殼尚存,但別人掩鼻而過。尸骸若不埋則臭氣四溢,後果堪虞。人貴在活,而“活”又不等于“動”,“行尸走肉”不能算作“生活”,人不同于一般動物,人要“活”得高尚又有情愫,要“活”出造他之主的形象,而這“活”的根本最終還在
于“靈”。一叫人活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聖經•約翰福音》40
6︰63)“無益”不是說“無用”的,而是說不是最重要的,不是至關的。而“靈”才是起決定性作用的。一個完整的人,除了身體這有形的物質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無形的組成部分——靈魂。同
樣一個完全的,除了物質上需要之外,還必須有屬靈上的需要︰“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話。”(<<聖經•馬太福音》4︰4)
自然,一個完美的人生,除了追求物質豐富外,還必須為看不見的、屬靈的、永恆的事物而執著,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聖經•哥林多後書>>4︰18)
不要再以為“有錢能使鬼推磨”了,靈魂的貧窮和饑餓不是金錢能解決的。《聖經•路加福音>>記錄一個財主人家產豐富得要重新擴建倉庫,他總以為從此可以一勞永逸,永享安舒了,誰知,由于他平時只顧眼前,不顧將來,只顧身體、不顧靈
魂,只顧賺錢、不顧信仰。因此當上帝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此時,他必然是慌不擇路,哀哭切齒,但為時已晚了!試想,他如果死到臨頭才知道自己有靈魂,那麼,他的懊
傷肯定不單單對生的依戀,對還未來得及享受的財富的眷念,一定也包括他對自己生前如此迷惘和無知的痛惜,一定也包括他對自己死後將奔向何處的擔心和畏懼及恐慌。每一個有靈魂的活人哪,今天你還來得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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