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來10︰26,29)
聖經中再三警告,信主之後不可再犯罪(約5︰14;8︰11;林前15︰3;羅6︰1,15),但信徒是有再犯罪的可能(雅5︰15;約壹2︰1又5︰16),如果犯了罪,要認罪悔改,才可以得赦免(約壹1︰9;箴28︰13),但這是由于信徒被罪惡所勝,並非願意犯罪(羅7︰23,24;加6︰1;詩65︰3),所以犯罪之後非常痛苦不安(詩32︰3,4;38︰2-8),不能不痛悔認罪。(詩51︰3,4,17)
可是若故意去犯罪,完全背離主,那結果就嚴重了,有的今生就要受到相當利害的刑罰和報應(撒下12︰9-10)。甚至交撒但敗壞他的肉體(林前5︰5),若一直不悔改(林後12︰21;啟2︰21),將來還要受更重的刑罰和報應,不僅失去神的國(林前6︰11;弗5︰5;加5︰21),有的要交給掌刑的,受到嚴重的處分(太18︰34)。
所以信徒必須與罪惡相爭(來12︰1,4),自己勝不過,要求主拯救(羅7︰24,25),絕不可甘被罪制服作罪的奴僕。(彼後2︰19,20;約8︰34;羅6︰16)因為罪能迷惑人,叫人心剛硬(來3︰13),越發犯罪,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以至故意犯罪了。這實在是可怕的事,但若及早認罪祈求倚靠主,主還是能赦免他,保他到底的(來3︰15,16又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