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月 四月十八日 献上身体
    “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罗12:1)

    神可以命令我们,然而他却借着慈悲劝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难道,我们可以拒绝神的慈悲,不理神的爱吗?神已经先爱了我们,甚至把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我们当怎样报答他的爱呢?他慈悲的劝勉一定是对我们有益的。也有他最好的美意在内,我们若不听,那损失是何等大呢?该有何等结局呢?

    奉献身体是属灵生活的起头,正如得救是属灵生命的起头一样。所有的事奉,工作,道路,都是从奉献开始。否则与神的关系就不对了,就是仍然为自己,也就是仍然活在肉体,世俗和罪恶之中。一天不奉献就是在神的旨意以外虚度一天,将来在主面前无法交账了。我们是属神的,却不肯奉献给神,这不是抢夺神的物么?

    惟独将身体献为活祭,才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也是理所当然的,才是真正的事奉,不是一次献上为神死了,乃是天天为神活着,奉献的生活是完全不为自己,不为别的,只为神用,不是自己要为神作什么,乃是让神使用我作事。遵行神的旨意,按神的安排,事奉他,将我们身体当作坛上的祭物。这是最有价值的事,只有奉献的,才能在永世里,在神面前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