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月 四月二十七日 作神兒女
    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如明光照耀。”(腓2︰15)

    作神的兒女有極大的權利,和福分(約1︰12;羅8︰16,17;約壹3︰1)。也有極大的責任,和本分,作父親的都對兒女有極大的盼望和要求,何況榮耀的神呢?他願意我們作順命的兒女(彼前1︰14),蒙慈愛的兒女(弗5︰1)。他願意我們順服他、效法他、像他,甚至不惜管教、鞭打,以達到他的目的(來12︰6-11)。如果悖逆必要受到神的懲罰。

    神對他的兒女盼望很大,要求很高。因為我們地位超過天使,是神的後嗣,有責任為神作見證,使父神得榮耀。所以要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我們應當以這幾句話,對照自己。

    神的兒女不能消極地只要求自己不犯什麼罪,不作什麼壞事就行了,乃是積極地要顯出神的榮耀來。無可指摘,內心誠實無偽,品格無瑕疵。行為光明磊落,能將神的生命顯明出來,將人所不明白的真道見證出來,也就是在世人目中,顯出是神的兒女,聖潔,敬虔,有愛心,有盼望與不信之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