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我和我的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24︰15)
神是宇宙萬有的主,是創造救贖我們的神,應當事奉他,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們是他的子民,是他的受造之物,是屬他的。而且只有事奉他才能蒙恩得福,那些不事奉真神而事奉別神,敬拜偶像的人都要滅亡,是有禍了。我們從以色列人身上可以看見,當他們離棄神,隨從外邦人的風俗和自己的欲望,去敬拜事奉別神和偶像時,受到多麼重的刑罰,這在歷史書和先知書中滿了記載。
但事奉神的人卻大蒙恩惠,我們看到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大衛等所蒙的應許和所得的福分,今生的以及永遠的是太大太多了。若事奉神,討神的喜悅,會有許多超人意外,奇妙的事發生,真是一生一世有神的恩惠慈愛隨著他們(詩23︰5,6),一樣好處都不缺(詩34︰8-10)。像約伯一樣遭遇苦難,損失,都成為他的益處,使他末後所蒙的福分比先前更多(怕42︰12),更認識神,蒙神的悅納,而這些至暫至輕的苦楚,都要成為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
揀選事奉神,沒有錯誤,最為值得,比什麼都寶貴。神若施恩,什麼問題都能解決,神若祝福,誰也不能攔阻,對于自己的家,最大的貢獻和責任,就是使全家都事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