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月 五月二十六日 獻己給主
    “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了主……。”(林後8︰5)

    神的旨意是宇宙萬有的軌道和結局,一切在神旨意以外的事物都要除去,惟獨遵行神的旨意才能永遠長存(約壹2︰17)。對我們來說,神的旨意就是我們的生命、福分,而且是和神有正當關系的維系和依據,離開神的旨意就與神的關系不對,交通隔斷了,不能得到神的喜悅,並且不能承受神的國(太7︰21;來10︰36)。任何違反神的旨意的事都是我們的極大損失,而遵行神的旨意都是我們永遠的利益。

    神對信徒最基本首先的旨意,就是要信徒把自己獻給主,這是承認耶穌為主的自然結果,不將自己獻給主,表明沒有承認他為主。那樣,與主的其他一切關系都不起作用了,因為不把自己獻給主,就是仍然自行其是,偏行己路,活在罪中。

    只有先把自己獻給主,根基才能穩固,生活才能聖潔,前途才有光明,心中才有平安,一切以主為依歸,一切讓主管理、引導、安排;凡事討主的喜悅,求主的榮耀,不再為自己活著,求自己的利益喜好和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