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月 七月七日 心無責備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並且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約壹3︰20-22)

    基督徒作的事對不對,應該不應該,屬靈的情況怎樣,自己的心是知道的。除非他的心故意剛硬,麻木,不然心是很好的見證,叫人知道自己對神如何,是否遵守神的命令,行神所喜悅的事。因為在新約時代,神的律法就在人的心里(來8︰10),又有神的道,就是真理在心里(約貳2;約參3;約壹5︰10;1︰10;2︰14)並且有聖靈在我們里面居住(約14︰16),所以我們的心能夠知道是非,善惡和神的旨意。

    如果我們的心責備我們,為著任何事,任何情況,就說明這事和這種情況是不對的,不合神的旨意,連我們的心都感到不對、不安。神更知道,更清楚了,我們豈能向神隱藏呢?我們心若不責備我們,表明是對的,至少是神現在許可的,心中有平安,這樣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因為心不責備,就表明不是故意違背神,不肯除掉神所不喜悅的事。若是體貼肉體,順從情欲,聖靈必定相爭,心就要加以責備(加5︰16)。若是貪戀世界與世俗為友,聖靈也必嫉妒,擔憂(雅4︰4,5),心也必定有責備。

    心中平安、無責備、良心無虧、清潔,是信徒最基本正當的情形,現在祈求能蒙應允,將來更可以坦然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