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月 九月二十三日 當敬畏神
    “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里呢……”(瑪1︰6)

    神是萬有之主,萬靈之父(來12︰10),一切受造之物,天使和世人都當敬畏事奉他,對于蒙救贖的信徒來說,我們更是他的兒女和僕人,應當尊敬,敬畏神,可是在這里就顯出信徒的虧欠來。我們對神尊敬,敬畏有多少,到什麼程度,是不是將神看為不重要,不威嚴,甚至不將神放在眼中,放在心上,對神的命令不留意,不听從,對神也沒有奉獻和事奉,在我們的生活和思想里只佔有很小的地位,這豈是尊敬神,敬畏神呢?豈像兒子和僕人那樣對待神呢,神對這樣態度豈能滿意呢?

    我們只是到有難處,有需要的時候,才來到神前求神施恩、拯救、幫助;這不是尊敬神,乃是利用神,叫神為自己服務。其余的時候就將自己看為最重要,一切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也可能將人看為大,尊敬人過于尊敬神,這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你不尊敬神,就不能盼望神尊重你,你不敬畏神,也不能盼望神祝福你。你敬畏神到什麼程度,神也對待你到同樣程度,我們看見聖經中一些敬畏神的人,神是怎樣對待他們,或不敬畏神的人有何等結局,就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