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二 月 十二月一日 破碎器皿
    “我好像破碎的器皿。”(詩31︰12)

    一個破碎的器皿,可以說是毫無用處了,然而在聖經中卻常提到一些破碎的東西有某種用處,甚至有些非破碎不行,器皿不破碎,里面的東西流不出來。

    摩西曾用杖擊打磐石使活水涌流出來,基甸和跟隨他的人打破瓶子,將內中藏的火把釋放出來(士7︰16,20)。馬利亞將玉瓶打破,才將香膏倒出來,澆在耶穌的頭上,主耶穌也是將自己的身體破碎了,才有血和水流出來,洗人罪惡,賜人生命。如果器皿沒有破碎,里面的寶貴東西就不能出來。

    有誰願意破碎自己呢?有誰願意被破碎呢?不願意自行破碎的人,常要被破碎,雖然是痛苦的,羞慚的,卻是必須的。否則不過是一個粗笨的瓦器而已,但外面的人破碎了,里面的人卻更新成長了。破碎的方法不同,可能是借著環境的變遷,不幸的遭遇,試探的壓力,總以將我們這個天然的生命破碎為目的。

    不過也有人自行犧牲,打碎,將自己和肉體以及世界情欲等均置之死地,這是更為有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