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二 月 十二月二十一日 基本地位
    “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6:19,20)

    世人在神面前是罪人,是灭亡的人。若不是基督的救赎,人是不能存在的。连整个的世界都要毁灭,只是因为基督的救赎,人才能在他里面得救,重生,在神面前能永活下去。这样,我们信主的人就是被主救赎,属神的人,只当为神活着,按着神的旨意活着,而不能再站在原来的地位上。如果仍站在原来的地位上活着就是犯罪,背逆神。

    我们应当时时站在新的地位上,即在基督里蒙救赎的地位,作神儿女的地位,新人的地位,不再属世界和肉体,乃完全属神,当完全为主而活,不再是自己的人,有自己的主权,支配自己的一切,也不能自己决定,寻求自己的前途和目的,一切要让神作主,让神的旨意行在我们身上。这样,我们不仅不是失去自由,成为废人,而正是成为从罪里得释放的自由人,而且是最有用的人。

    总之是一离开在主里的地位,一切都不对了,灵性也堕落了,想要维持下去是不可能的。只有重新回到神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背离,而再次奉献,把自己完全交出来放在祭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