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弗1︰17)
屬靈的事是非常真實的,一點不能虛假和掩飾。屬靈的光景如何,在神面前是赤露敞開的。在人面前也不能隱瞞。人會發覺的,尤其是所結的果子,可以證明出來,將來有一天在基督的台前更要完全顯露。不過到那時就不能挽回,只能羞愧了。
屬靈情形如何,自己是知道的,因為有神的話指明,也有神的靈在里面印證;除非故意,曲解,厭棄神的話,不然是非常清楚的。我們對神,對人,對一切事情,究竟對不對,聖經都有明白的教訓和例證,可以對照自己的情況,何況心中更有聖靈的感動,良心的責備,律法的約束,真理的見證,哪能不知道呢?
然而自私,情欲和撒但的欺騙,會使人的心受迷惑變剛硬,里面的光陷于黑暗,以至對自己的光景有時糊涂,對于更高,更美的事不認識,因此最要緊的是求神賜那使人智慧和啟示的靈,照明我們心中的眼楮,得以真知道他(弗1︰17)。這里面的光照和啟示非常重要,否則會使人沒有長進,光景不對,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