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1.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

    注释:

    在本章里,保罗特别讨论那可能会使人的心意转离基督的绊脚石;基督虽然因律法的约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然而他们不但拒绝祂,藐视祂,甚至憎恶祂。从这里可以得到两个结论,至少有一个是实在的情形——若不是神的应许不实在,就是特别赐给以色列人的应许,即保罗所传扬的耶稣,并不是主基督。保罗在下面的论述中,对于这两个难题都加以极详细而高明的解答。他在讨论这个问题时,绝对避免归咎于犹太人,免得使他们更忿懑。然而在他讨论到福音的真理时,也绝不退让一步;他虽然承认他们有各种特别的权利,但他绝不会因之而减损了基督的尊荣。保罗从前面一章进到本章的题目,似乎是非常突然,前后好像没有什么连系;但他在开始讨论这个新的主题时,又似乎是在以前已经讨论过的一样。理由如下:当他讲完了教义的时候,他要开始来注意犹太人,然而发现犹太人不信的心是不自然的,因而使他极为惊讶,故他突然提出抗议,似乎是讨论一个他以前已经提及的主题一样。无人不会自动地这样想:"如果这是律法与先知的教训,那么犹太人为什么顽梗地拒绝呢?"另一个事实,就是犹太人也大大厌恨保罗以前所传的关于摩西的律法以及基督的恩惠,为的是要帮助外邦人相信,并来接受他所传的。所以他必须将这个绊脚石挪去,免得妨碍了福音的普传。

    1.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因为一般的犹太人都以为保罗是他祖国的敌人,因之他们也以为他的教训乃是要教唆别人离弃摩西,甚至基督徒中间也有这样的人;为了这个缘故,保罗的前言乃是要准备读者的心,然后才开始讨论他所想讲的主题。在前言中他首先解答敌对的犹太人错误的猜疑。因为他看到要用其他的方法使这些已有了极深成见的犹太人相信是不可能的事,故他起誓说,他说的是真话。

    这里以及其他相同的例子(如同我在第一章中提醒读者的)使我们知道有时起誓也是合理的;就是说,为要使真理彰显,或为了有的时候除了起誓没有别的办法使人相信或承认。

    在基督里就是照着基督的意思。又加上并不谎言,乃是表示他所说的没有虚假或伪装。我良心……给我作见证,从这句话可以看见他乃是将自己的良心放在神的审判座前,同时又有圣灵为他作证。他加上圣灵的名字,目的乃是要更加证明他完全没有任何分争的心意,他乃是在神的灵所引导带领之下来为基督的真道分辩。一般人都因肉体的情感而盲目,所以他们虽不欺骗,却常故意明明地将真理的光掩蔽起来。故以神的名起誓(用在适当的时候)乃是求神来证实那被认为可怀疑的事,同时又将我们认为可疑的事放在神的判断之下,由神来决定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