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課禱告是什麼?
    經文︰創世記四五1~15;五十15~21

    『有容乃大,無欲即剛』。偉大的人是有偉大的心,剛強的人是不自私、無野心。

    約瑟靈性的考驗︰(1)強烈試探,(2)多苦多難,(3)親兄弟之惡待。

    荒年未到以前,約瑟兩子出世,長子名為瑪拿西,上帝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約瑟十七歲被賣,經過廿一年,至他卅八歲方與弟兄相見,想像廿一年來他一想到親哥哥惡待的心情是何等的難受!上帝恩惠的膏油涂抹他心靈的創傷,使他忘了父家,要是迦南地不受到荒年的災殃,很可能約瑟就與父家永別了。約瑟第二子取名以法蓮,上帝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昌盛”在世人看來是有地位、權勢和財產,但靈性上的昌盛,就是在你得勢後,能夠以善勝惡,能夠以愛化敵為友。這一課約瑟也讀得很有成績。

    (一)聖經論愛弟兄

    創世記記載三種親弟兄︰(1)該隱殺死亞伯後,且對上帝說︰『亞伯在那里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2)孿生弟兄以掃與雅各,雅各以詭計奪得長子名份與祝福,以掃竟然恐嚇待父親一死即報仇雪恨,母親利百加死後,遠走他鄉的雅各也不敢回來奔喪。幸好經一場屬靈爭戰後,雅各謙謙卑卑地拐著瘸腿,一連俯伏在地七次和以掃言歸于好。(3)約瑟以愛心善待要置他于死地之諸兄。筆者在主工場近四十年了,最使我痛心的,是教會親弟兄姐妹為財產彼此告狀,親人變成仇敵,請看聖經怎樣說︰

    『人若不看顧自己的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提前五8)。『弟兄為患難而生』(箴十七17)。『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約壹二11)。『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約壹四20)。

    家人的眼楮是雪亮的,一般信徒往往對人禮貌備至,卻對家人苛刻要求,殊不知家人對我們品行之評價是非常重要的。

    (二)約瑟以愛征服弟兄的心

    (1)愛就不懷恨

    年輕的約瑟,諸兄對他說的話是毫無禮貌、不和睦的,听到約瑟的兩個奇夢,更越發恨他了,但約瑟肯奉父命,只身初次出門,走了六十英哩路找哥哥,最後一程且是追趕跑去,如果他對哥哥們懷恨在心,怎能做得到?『不可為作惡的,心懷不平』(詩卅七1),荷蘭文的聖經譯文是︰『不可讓甚麼吃你的心』。嫉妒懷恨真是讓一條惡蟲在咬吃你的心啊!瑪拿西意為上帝使我忘了一切痛苦,當人對不起我們的時候,最聰明的辦法就是盡速把它忘掉,不要再去搓摸傷痕。『求你把我的眼淚裝在你的皮袋里』(詩五六8),讓我們把傷心之事單向上帝申訴,求他把我們的眼淚裝在他的皮袋中。『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21)。筆者事奉的兩間教會,第一間禮拜堂後面有幾個菲窮人的廁所,設備筒陋,臭氣四溢。第二間教會牧師樓後面是一道污濁的小河,菲人常把垃圾拋入,雖然有圍牆,東風一吹,味道不好受,內人解決的辦法,是栽種綠草花朵樹木,景色煥然一新了。

    (2)愛就會饒恕

    好多信徒可以與傷害他者不計較,也不常提起,但卻盡量避免遠離傷害他的人。愛不但是不懷恨在心,且又要從心底饒恕敵人的。約瑟諸兄到埃及兌糧,兌糧給他們者正是約瑟,站在他們面前的不是嚴厲的審判官,而是親弟弟啊!約瑟所以故作嚴厲臉色,把他們監禁三天,就是要看看他們到底有沒有後侮出賣親弟弟之罪。請注意這些經文︰

    『我們都是一個人的兒子,是誠實人』(創四二11)。是『誠實人』?怎能親眼看到父親撕裂衣裳,腰間圍上麻布,哀哭多日說︰『我必悲哀著**間到我兒子那里!』而仍欺騙父親,不說那件染血的彩衣的真實話?

    『我們本是弟兄十二人,……有一個沒有了』(創四二13)。『有一個沒有了』,那個沒有了的弟弟就站在他們面前。及至約瑟听到他們說︰『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他哀求我們的時候,我們見他心里的愁苦,卻不肯听,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身上。流便說︰「我豈不是對你們說過,不可傷害那孩子麼?只是你們不肯听,所以流他血的罪向我們追討。」』(創四二21~22)他們之間是用通事傳話,料不到約瑟完全听懂迦南方言,約瑟轉身退去,大哭一場,退回他們的銀子(約瑟是公私分明的,他會把私人之銀子補上),糧食裝滿他們袋子。他所以要他們把便雅擱帶來,一來便雅憫是他同母的親弟弟,二來他會擔心便雅憫是不是像他給十個同父異母的哥哥另眼相待,也受他們欺侮。

    當銀杯在便雅憫袋中發現後,約瑟對他們說︰『在誰的手中搜出杯來,誰就作我的奴僕,至于你們可以平平安安的上你們父親那里去!』猶大良心上的刺刺得入骨了,他真誠的悔改從心底流露了︰『我們……還有甚麼話可說呢?我們怎能自己表白出來呢?上帝已經查出僕人的罪孽了……我們有父親,已經年老,還有他老年所生的一個小孩子,他哥哥死了,他母親只撇下他一人,他父親疼愛他……我父親的命與這童子的命相連……我們的父親見沒有童子,他就必死,這便是我們使你僕人我們的父親白發蒼蒼、悲悲慘慘的**間去了。因為僕人曾向我父親為這童子作保,說,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父親,我便在父親面前永遠擔罪。現在求你容僕人住下,替這童子作我主的效僕,若童子不和我同去,我怎能上去見我父親呢?恐怕我看見災禍臨到我父親身上。』(創四四14~34)

    當約瑟看到這一幕真摯悔改的景況,他再也忍不住了大聲說︰『人都要離開我出去。』約瑟與諸兄弟相認的時候,沒有一個埃及人在他們面前。他饒恕諸兄之真情,也不讓任何埃及人看到啊!他不要讓埃及人對他諸兄有不好的印象。真的饒恕是確確實實地不再記恨。

    『父(天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朋友,將來要審判我們就是主耶穌。『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只要我們肯切實悔改認罪,接受主耶穌為救主,這一位審判官就成為我們的朋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約十五15)、我們的弟兄———『他稱他們為弟兄』(來二11)。『上帝差他的兒子(主耶穌)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三17)。對主悔改認罪,要出自真心,毫無隱瞞遮掩撒謊。我們有生以來一切的行為,他早已了若指掌!

    (3)愛就深信神

    人生的遭遇,難免受損傷、受冤枉,但一位有愛心的基督徒,深信神掌管他一生的前程,『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冊上了』(詩一三九16)。能逢凶化吉,『萬事互相效力,使愛神者得益處』。他連我們的頭發,都數過了(太十30),他說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非常便宜)?若是天父不允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我們比麻雀貴重得多啊!『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人的余怒,你要禁止』(詩七六10)。

    在人看來,約瑟是被諸兄出賣,但約瑟深信神掌管環境,所以他與諸兄相認的時候,諸兄恐懼萬分驚惶失色,他卻毫無抱怨,以愛心對他們說︰『我是你們的兄弟約瑟,就是你們所賣到埃及的。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里,自憂自恨,這是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性命。……這樣看來,差我到這里來,不是你們,乃是上帝。』(創四五4~8)

    當雅各死後,約瑟諸兄懷著極端恐懼之心,以為約瑟所以寬容他們,可能都是為了父親之故,如今父親死了,他就會大大報復他們,他們先拜托央求人在約瑟面前說情,後又全體俯伏在他面前負荊請罪,約瑟哭了,他對哥哥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上帝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活你們,和你們的婦人孩子。』于是約瑟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創五十15~21)。

    (4)愛流露恩惠

    『上帝愛世人……他賜給世人……』。愛不但不記恨,肯饒恕,也會流露恩惠給人的,真的“愛”一定“給”。約瑟知道諸兄所以嫉妒他,就是恐怕他日後可分得雙份父親的遺產,約瑟兩次退還諸兄兌糧的銀子。約瑟活到一百一十歲,卅九歲時才與諸兄團圓,把他們安頓在埃及牧養牛羊最好的歌珊地,足足七十二年他們受約瑟之蔭庇。埃及人以農立國,素來輕視牧羊人,約瑟並未以此為恥,且在諸兄中挑出五位代表,叫他們要公開地表白他們祖先歷來以牧牛羊為業。法老並未藐視,反要約瑟派他哥哥有賢能者,看管王家牛羊。解經家言,以色列人所以能在四百三十年後成為數百萬人的民族,約瑟的功勞實實在在不少。

    (5)愛從上帝來

    『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的,都是由上帝而生』(約壹四7)。『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壹四19)。

    一個主重用的傳道人,他每星期讀《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一次,而且是把聖經放在床上,雙腳跪下讀的。另一位美國歸正教宣教士一次到筆者的教會講道,她念羅馬書五章3~5節︰『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里。』她說她幾乎每天都求聖靈將上帝的愛如雨水澆灌在她心中,澆澆澆、灌灌灌,才有力量真心愛人,特別對病羊、弱羊、怪羊。

    希臘人『愛』這個字有四個︰(1)兩性之愛(EROS),(2)骨肉之愛(STORGE),(3)朋友之愛(PHILEO),(4)神之愛(AGAPE)。前三種未信主者都會做到,禽獸也可做到,唯有AGAPE,實是神生命之表現。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神“愛”世人,羅馬書五章五節,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屢次提到的“愛”都是AGAPE,神的愛。

    印尼有一個基督教家庭,父親有三個兒子,父親一死,為了遺產(父親未留下遺囑),兄弟變作敵人了。父親有一位好友,是著名的法官,也是基督徒,用盡善言勸解,他們塞耳不聞,甚至請求該法官按法律處理就是。法官痛心疾首,只得宣布何月何日處理這一場兄弟訴訟案件。這位法官未宣判前夕,為此案件迫切禱告,求神賜他智慧如何處理,這三位弟兄先後答應審判官只要給他好處,就會送法官一大筆金錢,這賄賂的陰謀更使法官傷心極了。第二天,三兄弟上法庭,法官對他們說︰『我是你們爸爸多年摯友,可否在未宣判前,你們三位各吮一口我端上有乳嘴的牛奶瓶。』他們三位都點頭許可。奇妙的事情產生了,當大哥吮第一口牛奶後,突然地對法官說︰『我不控告二位弟弟了。』第二位吮一口牛奶後,對法官說︰『你是我爸爸好友,你如何處置遺產,我都無問題順服。最小的弟弟吮了牛奶,淚流滿面泣不成聲離法庭走了。原來當三位兄弟從法官同一瓶牛奶中吮奶時,聖靈作工,三位親兄弟都想到同是由一位母親的乳水養大的(他們母親也是虔誠信徒,早已離世)。彼此訴訟的三位兄弟,從敵人又恢復為親愛的骨肉兄弟了。朋友,如果喝同一母親的乳水是這麼親密,血濃于水,我們在聖餐桌上同喝主耶穌的寶血,同吃他的聖肉,豈不是更親密萬分?任何教會弟兄姊妹間的糾紛哀怨,在聖餐桌上都應雲消霧散,重見天日的!

    前中國福建廈門大學有兩個同學,都參加一教會團契,兩人友情親密,身材又相同,衣服靴子都可互換穿用。不料有一次變成敵人了。原來當南洋匯來一筆錢要給的那一位不在宿舍,另一位從朋友抽屜中拿出他的蓋章蓋上代領了。他並未偷這一筆錢,朋友回來後如數交他,但他的朋友非常憤懣,認為未經他同意,怎可以把他藏在抽屜中的印章拿出來蓋印。這怎了得?此事發生後,他雖仍參加教會團體,卻毫無喜色,帶領此團契的傳道人發覺後,與他面談,他總認為代蓋章之事是絕不可原諒的事,他雖不在,但可說他不在為理由推辭。傳道人苦口婆心勸解沒有效果,祈禱後他說︰『你說你朋友大大不對,但你是不承認你也有錯處,如事前你未囑咐你的朋友你的衣服靴子都可以穿,但蓋章是我私人的,萬萬不得代蓋印。』他只得承認他未向他朋友叮嚀蓋章之事,傳道人邀他以主禱文禱告,當他念到『赦免我的罪,因為我也赦免虧欠我的人』,他念不下去,流淚了,傳道人諄諄善誘地對他說!『我們要求先赦免我們罪的條件,是因為我也赦免虧欠我的人啊!』聖靈作工,一場積怨在主愛中解決了!記得我們都是天父的兒子,都叫他為阿爸父,同為基督的後嗣(羅八15-17),有甚麼糾紛不能因上帝賜我們的『愛』而去愛我們弟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