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講 基本信仰︰神的啟示
    神曾經賜下什麼準則,指教我們怎樣榮耀,以為樂?─神的道,載于新、舊約聖經,這是我們生活行事惟一的準則,指教我們怎樣榮耀神,以為樂。(提後3:16;啟22:18-19)

    【神向人啟示自己有兩種方式︰】

    1.自然啟示。大衛王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的手段。”(詩19:1)“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羅1:20)大自然一切的創造,都啟示出神的大能和神性。另外,人的良心、道德等也是自然啟示的一部分。

    2.特殊啟示。主要指聖經和耶穌基督。聖經的啟示是最全面的,是準確和有目的的。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也是特殊啟示的主要途徑,顯明了神的本性、能力、智能、榮耀、愛等。

    單靠自然啟示,人不能對神的屬性、性格、作為、能力等有全面的認識;要全面認識神,必須通過特殊啟示。

    【特殊啟示─聖經】

    聖經是神的話,是信仰和生活的惟一準則,指教我們怎樣榮耀神,永遠以為樂。

    聖經的靈感是完全的,就是說聖經是不能錯謬的,聖經是清楚的,聖經是充足的。

    【靈感的方法】

    1.作者的個性並不被取代,而是任由流露出來。

    2.神故意揀選社會中各階層的人,以各種不同的經歷施以早期的訓練,使聖經能適用于人生活各方面的情況。

    3.聖經的寫作不是“無意識的機械性”(如現代的打字機),作者也不僅僅是個記錄者,作者的人性思想過程並不被取代。有時,作者會不明白自己寫的,然而他們都是有意識地把神的信息寫下來。

    4.當寫作者必須使用他有的家譜、統計和文件等資料時(比較路1:1-4),聖經本身就宣證神的靈是管制作者的,使作者無法把假歷史、不正確的記述等任何人類的缺點寫進去;也使作者不會寫下錯誤的教訓,是能損害著作中的啟示或眨低其權威的。

    【靈感的範圍】

    老一輩的基督教神學領袖所持的立場是,必須把我們現在所有的全部正典,看為是具有任何人給“靈感”所下的定義。換句話說,全部新、舊約聖經的經卷,除了抄寫者的錯誤和方言譯本的誤譯外,本質上都是照著神的靈所計劃的寫下來。

    這並不是說,我們要盲目相信靈感在目的上沒有任何差異。神曾經使錯誤者的言論,一字不漏的記錄在舊約聖經中,例如在約伯記中,約伯的三個朋友的言論。但後來神卻親自反駁那些安慰約伯者的錯誤言論,顯然,我們並不可以根據他們的言論來推論基督教的教義,所有這類經文是寫來警惕、教訓和責備我們的。但是,其它經卷,例如保羅書信,則是特意寫出來讓我們接受為基督教教義的。所以,聖經雖然都是由神授與最高權威,但受靈感是為不同的應用和目的。

    有些人主張用“完全”一詞來敘述以上對靈感的見解,而不用“逐字”一詞。這樣做的目的是要避免某些人的批評,他們認為“逐字靈感”是一種純粹呆板的概念。

    聖經是神默示的,我們解釋聖經要看上下文,並要從救贖的歷史來看是沒有沖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