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講 認識教會
    【教會的真理】

    教會不是建築物,而是歷世歷代所有重生得救的人組成的群體。一群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走在一起,就是教會。

    1.教會是世界的燈台(啟1:12,20)︰教會應當為主發光,照亮世界,在世界上為主作見證。

    2.教會是聖靈的殿(林前6:19,這里的“身子”指的就是教會)︰教會應當尊重神,有聖靈在當中居住、工作;我們也要保持聖潔,讓聖靈住得舒服。

    3.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1:23)︰身體里面有不同的肢體,這些肢體就是信徒,合起來成為基督的身體。我們要在教會中榮耀我們的神。

    4.教會是真神的居所(提前3:15)︰“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應該接受水禮,加入教會,一起敬拜神、事奉神。

    【信徒對教會的本分(林前12:12-31)】

    1.有好行為︰追求聖潔,彼此建立。

    2.為主作證︰用口、用生活、行為表達信仰。

    3.守主聖日︰這不是規條,而是神希望信徒把一段時間分別出來敬拜。

    4.常去聚會︰跟聖徒有交通,听道受造就。

    5.彼此相助︰看見其它信徒有需要,就要施予幫助。

    6.熱心事主

    7.引人歸主

    8.樂意捐輸(奉獻)

    每個信徒都要這樣做,執事就更應該做好榜樣。

    【國內教會的特殊情況】

    1.缺乏傳道

    2.缺乏領袖

    3.缺乏教導

    4.出現異端

    5.熱心布道

    其實,正如馬丁路德說,基督徒都是祭司;就是說,所有信徒都是事奉神的人,有責任事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