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羅書信的次序
保羅書信有十三卷,分寫給十八個不同地點或對象。這十三卷書信在新約內出現次序的編排有數種解釋之理論︰A.正典法
這是新約聖經編排時所循之次序,原則是以長短排先後,但先排致教會的(羅馬書因最長,故在首位),後排致個人的(腓利門書最短,故居末)。B.邏輯法
這法是以教義之邏輯推敲而決定書信排列次序之原因;因羅馬書是論稱義,故居首;哥林多前後書論教會生活,加拉太、腓立比、以弗所、歌羅西書論信徒個人生活,如此先後排列;而因帖前後論再來,故在最末(個人書信不在內)。C.經驗法
此法之根據全在林前2︰14-3︰1所論的三種人︰屬血氣、屬肉體、屬靈。羅馬書的對象乃論全地人(屬血氣),故先排;後三卷(林前後,加)是向屬肉體教會寫的;再三卷(弗、腓、西)是屬靈教會,故排于此;而帖前後專論教會之盼,則處在末後。D.年代法
這法是根據使徒行傳的歷史次序而決定,其中雖有些書卷在年代之考據上,當時與今日有不同的結論,然而大體上也是相同。E.分類法
這法從書的內容來決定次序之出現,又分數類,而最後的分法似較配合保羅生平之背景,茲表述如下︰
1.以羅馬監獄事件為中心
a.前︰羅馬書、林前後、加拉太。
b.時︰監獄書信(弗、腓、西、門)。
c.後︰教牧書信(提前後、提多)。
2.以對象為中心
a.教會的--羅馬至帖後(9本)。
b.個人的--提前至腓利門(4本)。
3.以教義為中心
a.救贖性(Soteriological)--羅馬書、林前後、加拉太。此組以十架(Cross)為中心。
b.基督性(Christological)--弗、腓、西、門。此組以基督(Christ)為中心。
c.末世性(Eschatological)--帖前後。此組以再來(Coming)為中心。
d.教會性(Ecclesiological)--提前後、提多。此組以教會(Church)為中心。
4.以性質為中心
a.宣道書信--羅馬至帖後。
b.監獄書信--腓、弗、西、門。
c.教牧書信--提前後、提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