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给别迦摩教会的书信
    二12—17

    “别迦摩”这个名字其实应拼为Pergamum,而且在圣经字典和最近圣经翻译的版本中都是如此拼法。别迦摩现在还不算是完全的死城,而以弗所是完全不在人世了,士每拿这个城还存在;别迦摩是已经死去了,从世上除掉。在写圣经的时代,别迦摩这个城是什么都没有了,只是废墟,可是离别迦摩不远有一个现代城市,名字和别迦摩相似,那也就是从前遗留下来的古城。此地大约离海岸有十五哩之遥;它并不象以弗所是个海口,也不是重要的通商大道的终点,所以不象以弗所、士每拿那样在通商上占有优势。别迦摩的重要性并不在商业或经济,而是在政治方面。在罗马帝国之前,别迦摩曾经是有好几千年历史的一个古国的首都——这国的疆域大约等于后来罗马所统治的小亚细亚,因此是政府的中心地。栾威廉称以弗所为改变之城,士每拿为生命之城,别迦摩为主权之城。这是它的功能及其特性。

    主前一百三十三年别迦摩最后的一个王,决定成为罗马帝国的附庸,所以他就留下遗嘱,把他的国度移交给罗马帝国。当他死的时候,罗马帝国就接收,所以从那时候开始,别迦摩就成为罗马帝国在亚细亚省权威中心的所在地。现在让我念一段栾维廉爵士所描述的城址。他在访问了其他六个城市之后,来到别迦摩,他提到他的印象。此城座落于一座大山上,而差不多这七个教会都有群山环绕,在山顶上多半都有庙宇或一些建筑物,他们称之为艾克普斯(Acropolas);但在别迦摩本身来说,这城就是建在山顶上,其他的建筑物都是后来建筑在山脚的周边。栾爵士描写说:“这是地上的一座城,不得不使我赞叹的,是一个忠实之城!在我看了六个城市之后,我来到别迦摩,所以给了我一个很深刻的印象。此城特殊,并且它的壮严伟大计划,超人一等,雄伟地树立在一座高山上,南面是深谷。山上的主要建筑是罗马式的,而山下环抱的是此城的建筑,外表堂皇,非常壮丽,美不胜数。”这是别迦摩城的一般描写。

    主对别迦摩教会使者的信息开始说:“那有两刃利剑的说”。这里所提的两刃利剑,可以使我们想起一16那里也有这样对基督的描述,当他在约翰所见的异象中出现时。这里所用的希腊字,在原文中并不是剑(Machiara),在罗马书十三4所说的剑,其意思是说有单刃的长剑。在启示录二章所说的剑,正如罗马士兵所用的双刃短剑,并且有一种税利的尖端。希腊称此为番剑,意思就是说这根本不是希腊人所用的剑。栾维廉说这剑原来的用意是刺人或是砍人,这是两面都可用,非常锋利,可置人于死地的兵器。在罗马书十三章中所说的权柄,有执行死刑的,掌管生杀之权的意思。佩带此剑的即握有生死之权,这对别迦摩来说正合适,政府的权威所在地就是别迦摩,罗马帝国所辖亚细亚的首都,执掌生死之权的罗马总督的所在地。基督有绝对普遍的权威,他在这里是对执掌官方之权的城市中的教会说话。

    罗马帝国将各省的总督分为两等:有掌管生杀之权与没有掌管生杀之权之分。本丢彼拉多在犹太地就是掌有生杀之权的一个罗马总督,他问耶稣:“你岂不知道我有权柄把你释放,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彼拉多所拥有的权柄,就是生杀予夺之权。有的总督有这个权柄,有的总督没有这个权柄,是罗马政府所授。所以在别迦摩这里,就是在罗马总督府有生杀予夺之权,用来抵挡基督徒;我们在这里也可听到耶稣基督说到,他是那真正掌管生杀予夺之权的那一位,他佩带了真正的剑,并且有真正的、绝对的权威。

    这里又告诉我们,主知道他们的行为,主也知道他们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座位之处;他们信守他的名字,并没有废弃对他的信心。“撒但的座位”,或许这应当译为“撒但的宝座”。由此可见主称这里的罗马总督府为撒但的座位。有一个很有名的无神论者曾经说过,神渐渐地从他面前消失了,正如魔鬼消失一样。我想在一些人的心中,神是渐渐地消失了,这件事是真的,但问题是这种消失并不是永远的。我从前听一个牧师说过,除非在你自己的恶念里有魔鬼,此外根本就没有魔鬼。魔鬼一听到人说这话,当然心里非常高兴;这样就给它更好的机会去干它骗人的勾当。圣经确实讲到撒但的存在,而且是很有能力的一个存在者(当然它的能力没有神大),它邪恶、诡诈、阴险是神人的公敌,被称为“这世界的神”,“撒谎之人的父”,“欺骗列国的”等等,它就是魔鬼。在现代的国家中有没有魔鬼呢?有些漫画把魔鬼画得那样可怕,不要信以为真。魔鬼太聪明,太机警,它不能让人把它描写的象这种样子;它似乎也戴上大学学位的帽子,也穿上博士的礼服,或是出现于一些背道教会壮严的讲坛上——那并不是魔鬼的本身,而是魔鬼撒但的化身。

    当马丁路德隐藏在华特堡(Wartburg)中(在今日东德境内),逃避他的仇敌杀害他,在他翻译圣经时,他说他看见了魔鬼,于是他用墨水瓶击打魔鬼,这墨水瓶就摔在对面的墙上,有人说今天到华特堡去参观,还可看到墙上墨水的污印。马丁路德是否真正看见魔鬼,我们不知道。或许他那时在紧张的情形下,使他产生心醉神迷的状态,影响他似乎看见魔鬼。但我确实知道路德相信魔鬼的存在,而且我也确实相信魔鬼知道马丁路德是它的仇敌。墨水瓶对魔鬼来说,它根本不在乎;但是用墨水来翻译印刷基督教书籍与圣经这件事,魔鬼就吃不消,不过摔在墙上的墨水对于撒但是毫无影响。我在中国传道时,遇见很多人说曾经看见过鬼,虽然我本人没有看见过鬼,但也不能说他们所看见的不是鬼;他们在这方面比我知道的更多。

    圣经论到魔鬼的工作是非常实际的。主在这里对别迦摩教会说,这个教会就是住在撒但宝座的所在地。圣经学者就在此绞尽脑汁,这里所说“撒但的宝座”是什么意思呢?德国考古学家曾经在别迦摩发现一个大祭坛(Zeus,orJupiter),是希腊火神的祭坛,就是主神希腊人称之为“朱斯救主”。这当然是拜偶像,与基督徒非常不合,令基督徒相当讨厌。或许这个主神祭坛被称为撒但的宝座也未可知,此祭坛在主后一千八百年,被一个德国考古学家探险所发现。这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工作,这个祭坛是一块块地拆开运送到德国再安装的。今天这个主神祭坛陈列在东德的博物院内,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到那里去看一看。本段的意思就是说,这个祭坛是撒但宝座的一个解释。

    还有一个意思是说,有一个特别为别迦摩人所崇拜的神,那就是阿斯克利匹司(Asklepios),原来被描绘为有人的形象,并且在旁边带有蛇,后来被描绘为根本就是一条蛇。蛇的形状后来作成一个胸章牌子,它被发现后说明了罗马皇帝克拉格拉(Caracalla死于主后二百七十年),大约在使徒约翰那时以后——巡视别迦摩,特来拜有蛇缠绕的一棵树,他的手好象是德国向纳粹党敬礼的那个样子(在古世界中恭敬或崇拜的一般性的表示)。这神就是一条蛇。当然基督徒立刻就会想起亚当、夏娃和魔鬼的历史。魔鬼在圣经中被称为“古蛇”,这可能是第二个解释,被用来说明在本书信中撒但宝座的意思——这多少与崇拜这个神有关,这个神最后被描写为一个蛇的形态来被人崇拜。

    栾维廉在这里说这些并不能算作主要的意思,最主要的意思就是罗马的权威在这里逼迫基督徒,而且他们主要拜的偶像并不是朱斯,也不是阿斯克利匹司,而是该撒,就是活着的罗马皇帝。这实在是有可能的,所以任何有关朱斯和阿斯克利匹司的意见都是次要的。

    别迦摩乃是亚细亚省的罗马首府,是崇拜皇帝的所在地。人们心里虽然不愿意,但是外面仍假装相信,正如二次大战前日本人民必须坚信天皇为神一样;但他们的心中却另有打算。在战前日本有一位大学政治科学与宪法学教授写了一本教科书,在其中他说天皇是政府的一个机能——这在西方国家任何地方来思考都是自明之理。他说了这话受了公开的羞辱,几乎影响到他的安全和他教书的职位。在美国你可以说总统是国家的一个机能,但在日本你不能说天皇是国家体制的一个机能。

    至于罗马帝国崇拜皇帝这件事,乃是为联合这个大的帝国机构所采取的一种手段——当时罗马大帝国的范围,按照今日的版图来说,是东部可以达到巴基斯坦,西部达到苏格兰的海岸。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国家,有不同的语言、道德团体、宗教信仰以及生活方式。有什么能力能够将这帝国团结一致呢?什么可以使她不致于瓦解呢?从罗马的立场来看,崇拜皇帝正好是一种相当有用的工具。罗马皇被称为神,全罗马帝国的人民,只要在一个炭炉里面烧一点香,在该撒的像面前拜一拜,就算与罗马帝国的精神统治者有了联系。就罗马当局言,这效力即或不大,但总比没有强。

    另一方面,从基督徒的立场来看,这种将属神的尊荣归给该撒是极端可恶的,是可怕的、使人震惊的罪——就如将人比作神一般来尊崇。

    别迦摩位于亚细亚省。是整个亚洲大陆率先立了一个祭坛。特别为崇拜该撒之用的地方。别迦摩享有这种特别的光荣,在亚细亚中来说是独一的城市,差不多持续四十年之久。庙是奉献给亚古斯督的,他是罗马第一个被称为神的皇帝。后来在以弗所也建立了这么一个庙堂,以后又在士每拿,或许说士每拿是第二个,以弗所是第三个。可是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有四十年之久,别迦摩是独一的敬拜该撒庙堂的所在。当然这与别迦摩的中心地点有关,因为这是罗马总督所在地,他掌握着生杀予夺之权。

    根据栾维廉爵士,撒但的宝座在别迦摩就是罗马皇帝崇拜的中心,用来逼迫基督徒。这件事对基督徒来说是生死的问题。你可以说撒但的宝座第一就是该撒庙堂上的祭坛,第二就是罗马总督府乃执行这种可恶的政策的总部。基督徒对主耶稣的尽忠就藉着这个特别试炼来考验。

    说来也是奇怪,罗马帝国是个极其容忍一切的政府,同时也是极不容忍的政府。罗马帝国容忍一切的宗教,他还能容忍更多的宗教,只要这个宗教说它本身并非是一切宗教中的唯一真宗教。基督教所以被人弃绝与反对的原因即在此。人们可以去敬拜伊细斯(Isis),欧亚思(Osiras),米土拉斯(Mithras)——罗马政府允许人们来崇拜这些宗教,但论到基督教就完全不同了。所以在约翰那时的基督徒,亦即在初世纪之末,他们受逼迫正因为他们是基督徒。尼录皇帝放火焚烧罗马城,后来嫁祸于基督徒,人民就以此诬控、攻击基督徒。在写启示录的时候,一个人不必因为放火烧城才被逼迫,你只要被人知道是一个基督徒那就构成罪状了;仅仅作一个基督徒就被认为是被攻击受逼迫的对象,就是卖国贼,对国家对罗马是不忠实的。基督徒的效忠对于国家到底如何,这个时候就要受到考验,就是他们愿否参加国家宗教的仪式,最低限度可以有一点表示,例如在对于罗马皇帝为神这件事上。当时有一个烧着的红炭炉和该撒的像悬挂其上,还可能有一个名牌,但多半是有一个实际的罗马皇帝的真像,受到攻击的人只要撒上一点面粉似的香面在烧着的炭火炉上,这一点点的香面,甚至有人说象米粒那么多的香面就可以了;这种行动就可以救你的生命不死。如果你拒绝这样作,你马上就被认为是卖国贼,或是国家的公敌,毫不迟疑地就要被处死刑。

    别迦摩就是这种罪恶的中心点,我们念到这个教会仍然是坚固抵挡这件事。这种紧张的情形,**的状况可说是非常可怕的,但是教会仍然是尽忠到底,甚至教会有一个教友叫安提帕,是基督的忠心殉道者,他被杀就是在撒但的宝座所在地。除了十三节这里所说的以外,关于安提帕的死我们一无所知,其它任何地方都没有提及。可能安提帕并不是别迦摩的人,也不是别迦摩教会的信徒,是从别处来的基督徒。因为他们说他是在他们中间被杀,这说明他是从别的地方带来的,或是自己来的。别迦摩乃是审判与执刑的一个地方,这是铁一般的事实。可是安提帕是从以弗所、士每拿或从别的地方被解来的,而在别迦摩被处死刑,故意叫许多基督徒看见,这叫作杀一警百,令其余的人害怕震惊。

    如果他们一定要对基督尽忠的话,别迦摩的居民饱尝失丧生命的威胁,因为他们最接近这种政策的执行中心。对基督徒来说这是极端危险的地方,在全罗马来说,假如一个人住在穷乡僻壤、森林里面,很可能他的生活过得很安舒,而且不会被人注意到。但如果一个人住在别迦摩是非常危险的,很容易让人知道他的住处。基督徒的仇敌只要有一点点抱怨,就攻击他,说他是基督徒,罗马总督立刻就会找他的麻烦。

    栾维廉又说,虽然安提帕是七封书信中唯一被提名的殉道者,但我们不要以为他是唯一的殉道者。这就是这些书信的性质,他们只提到某一类的事件;或许安提帕是在别迦摩首先为基督的缘故被处死的,但决不能说他是最后一个。有很多人也为主殉道,在别迦摩和别的地方都有殉道的事发生,提到安提帕,他大概是头一个,因此他树立了为主尽忠的模范。

    主称赞别迦摩,他们在这种紧张危险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他们的尽忠。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主为了几件事情要抵挡他们,因为他们有些人相信巴兰的教训,这巴兰就是教导巴勒王去引诱以色列人吃拜偶像之物,并犯**的假先知。关于巴兰的记载是在民数记廿二章到廿四章,我想大家对这段历史是很熟悉的。巴兰这个人是由于贪爱金钱而采取行动的,他心里头有一个意思,就是“作恶以成善”。所以在圣经中巴兰的教训,就是到现在仍为这种不道德的倾向立下了一个范例。在别迦摩也是如此,吃拜偶像之物与犯**。这也正是别迦摩教会面对的试探,或许主要是那些在世俗界、买卖场中钻营,他们有事业上的利益等等。如果他们不与这种生活方式或流行的为人处事的方法妥协,他们的事业就受到影响,所以在别迦摩就是有这么一种党派。在以弗所,明显可见这种试探受到完全成功的抵抗;士每拿则明显地是没有受到影响。在士每拿受到主唯一的称赞就是在这里。但是别迦摩就有这么一个党派在推动罪恶的事。等到我们研究推雅推喇教会的时候,就看见这样的事情已经是占了上风,控制了整个社会。

    在今天的教会中仍然有巴兰的教训吗?今天还有人认为金钱对他们来说就是上帝吗?关于**与不道德的事又将如何呢?现在我们不称它为巴兰的教训,我们称它为“新道德”,这一类的罪并不是新的;这种罪从古时就有了,今天所谓之新,乃是因冒牌的基督教领袖起来说,这种生活并不是错误的,称之为“情境伦理学”(SituationalEthics),又称之为“新道德”(TheNewMorality)——其实就是古老的**而非道德。

    主又说别迦摩教会有一群人主张尼哥拉党的教训,教会所以犯罪就是容忍这一党派的教训。教会为什么不用各种方法阻止呢?这些倾向尼哥拉党的人,应当受到惩罚,如果他们不悔改,就要将他们从教会中开除;但别迦摩教会对这样的人,不加管束,对于他们所作的视若无睹。

    根据栾维廉的意见,尼哥拉党的教训比巴兰的教训更为狡猾;巴兰的教训就是一种与罪恶妥协,而尼哥拉党教训就是一种狡猾,对于文化与教育的错行自圆其说,这一群人就是倒向世界那方面,他们是更危险的人物,因为把一点点的香,在该撒面前放在炭火炉上这件事的意见是诡辩的,是倾向于世界的。

    当一个人来到这种是非危急的关头,他要怎么办呢?真基督徒一定要加以拒绝,以身殉道,向耶稣基督尽忠。但是有一个强而有力的试探来把这事加以圆滑解释,所以栾威廉就认为这是真正的尼哥拉党的教训。事情好象是这样,究竟洒一点点香算得了什么,在你大姆指和你的食指中间抓一点点香料又算得什么呢?那一点点小事情又有什么了不起呢?谁都知道该撒不是神;只不过是这么一点思想,就是罗马政府要人民知道,人要对罗马的政权尽忠而已,我们是效忠的,我们不是卖国贼,我们不反抗罗马政府;但是不幸的就是这个特殊的试验由罗马政府提出来。在技术上面来说,是违反我们的宗教;但这只不过是从外表上来看事情而已,你要想一想,仅仅放一点香在炭火炉上有什么害处呢?我们的意思只不过承认该撒是罗马的皇帝;我们并不是说他是创造天地的神,只是罗马的皇帝,我们并不是海盗或是贼寇,我们是效忠政府的罗马国民。

    所以他用这种狡猾的自圆其说来把这种试探加以谬解,等到试验来到的时候,他们就烧香,说该撒是主,以换取自由。尼哥拉党的教训多半是象这一类的事情。但是我们要问这样的道德问题谬解是对的吗?你知道整个的事情与日本政府企图**老百姓,承认日本天皇为神或天照大神的崇拜毫无二致。在日本的本国已经是够坏的了,在他们所征服的国家之内,特别是满州国、朝鲜和中国的情形更为严重。他们不敢用苦刑来待美国公民,虽然有些人被他们拘留、逮捕,但对于朝鲜和中国基督徒却特别苦待,而他们的故事鲜为人知。笔者在传道时,居住在中国大陆东北的齐齐哈尔,基督徒时时刻刻被笼罩在恐惧与紧张不安之中。所以在别迦摩情形也是如此。

    当然这种自圆其说是不能站立得住的。你拿一点点香或半筒香放在祭坛上,似乎并无关紧要,但那就是拒绝基督;如果在这件事上妥协,那么基督与该撒就要并肩作王,基督教就要被消灭了。

    那些得胜这可怕的**的人就要得到所应许的隐藏吗哪,这意思是属灵的恩典。一个白石写了新名在其上,只有那领受的人知道。白色代表圣洁与得胜;石头是永久性的物质。得胜的基督徒得到了某种头衔,是罗马政府或任何别的政府所不能给并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