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先天的理性盼望啟示一、人性的需要人類為求保持維系他們不致惡化墮落,為求德行進步發展,在其智育德育方面,都渴慕一種權威的,有助德行的宗教真理的啟示。這可以從心理的與歷史的兩方面加以證明︰1.心理的明證──(a)關于人生最重大的問題,例如三位一體,救贖、赦罪、以及人死以後的生存問題,均非人的理性與直覺所能解答。(b)由于人類的心思與意志,因原罪而敗壞,即使憑我們天賦的才能(natura1powers),得到的所謂真理,仍需上帝的權威,加以裁定。(c)要突破罪惡的權勢,得到信仰的力量,我們便需要上帝特殊的啟示。
誠如古希臘哲人愛希洛氏(Aeschy1us,525一456B.C.)說,人類需要的關于上帝的知識,我們的理性與直覺都不能供應。一個德高望重的人,倘能警悟,不致味于此理,實為上帝最大的恩賜。近代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WilliamJames)說︰「我們所知的所謂美善以及邪惡,無非都是由我們本性而來;但這並非終極的道理。一切宗教所講的道理,都是皮相之見,都有一層帕子蓋在上面,不能窺側另一個非可目見的世界的真相。甦格拉底以為倘使人能知善,便能行善。佛萊特雷(Pfleiderer)在其所著《宗教哲學》一書中,駁斥甦氏之說,略謂由于人心之邪惡與愚味,知善未必定能行善,此則亞理斯多德(Aristot1e)早已指稱,知善與行善未必相聯,故不能靠知善來行善。倘使僅因缺乏知識而不能行善則那些最有學問的人,便是德行最高的人︰此則無人敢作此說。中國成語說︰「知行不能合一。」孔子說︰「聞義不能徒,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李列氏(W.S.Lil1y)說,人皆以為愚味為邪惡之源,殊不知僅靠知識不能改變人的本性。知識不能使惡變善,而卻能取巧掩護,使罪惡不易發覺,被人偵察。知識不能改變人的脾性與氣質,卻反能使人運用心機,嫁禍于人;因此惡人的知識,適足以濟其惡,成為作惡的利器。世上大有才智的人,卻作了許多喪心害理,以及禍國殃民的事!法賴氏(Farrar)在其所著《黑暗與曙光》一書中說︰「柏拉圖說,除非上帝啟示他自己,人類不能知道上帝。上帝鑒于世人已臨滅亡之境,就變成受苦的人之樣式,向世人顯現。上帝看到世界的苦難,就作人類的舵師,要把世界撥亂反正。羅馬哲學家辛尼加(LuciusAnnaeusSeneca,4B.C-65A.D.)說︰「世人尋找假神(gods),因此真神(God)便從天降世。世人都有罪,不能救自己。上帝的意念,非同我們的意念;他的道路,非同我們的道路;因此他必教我們明白他的意念,使我們知道我們的真相,知道何謂真正的愛,使我們能夠討上帝的喜悅。易言之,我們需要上帝自己的啟示,非徒靠人知識的授受。」
2.歷史的明證──(a)歷世歷代各國人民對于道德和宗教的真理,因為沒有得到上帝特殊的啟示,結果便漸趨偏差。例如我國民族固有原始一神信仰,以後便慚趨變質,上焉者,成為一種空幻虛無的泛神論或理神論;下焉者,便流為迷信邪靈,崇拜偶像的低級宗教觀念,和神秘思想,遂使民德敗壞,文化沒落,民族衰微。(b)在非基督教時期(例如英國在衛斯理復興運動之前),或異教國家,其實際的情況,乃為道德的敗壞墮落。(c)由于完全敗壞,深感無由自拔,于是上帝種在人類心田里的「道的種子」(語本加爾文)便開始發動,渴慕從天上得到救助。希臘哲人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說︰「世人若非從上帝得到啟示,或從上帝其他的方法,得到教導,便不能知道他應負的責任。」甦格拉底(Socrates)說︰「世人當耐心等候仰望,俾能確知人類對上帝和對人應遵之道。」柏拉圖(Plato)說︰「吾人當等候上帝或從上帝得著靈感啟示,來教導我們,除去我們眼中的黑暗。」柏拉圖的門徒說︰「在人生的道路上,好像在木筏上浮動,必須與上帝交通,始能有平安的航程。」柏拉圖為三件事感謝上帝︰一是他生而為理性的人,二為他生為希臘人;三為他生在甦格拉底時代。但這三樣僅是浮動的木筏,在汪洋大海中飄蕩,要渴慕得著「先知更確的預言」(彼後一19)。二、盼望的理由從我們藉著自然界對于上帝的認識,便有一個盼望的根基,可以得到上帝特殊的啟示。
1.從上帝的智慧看——上帝既造人成為屬靈的生物,且有屬靈的目標,我們自可盼望上帝必具備達成此目標的方法。例如美國有一個又瞎又聾又啞的婦人,名叫百立祺門(LauraBridgman),她的母親,久別以後,有一天到波士頓(Boston)去探訪她,但心中非常傷痛,怕她的女兒不能認辨她。孰知到最後她用各樣方法顯示她是其母親,其女竟突破了麻木無知的障礙,認識其母親,母女的快樂,實無可言喻。我們的天父上帝,也想對又瞎又聾又啞的世人,顯示他自己。十字架的痛苦,就是上帝對世人憂傷的標記。世人因為罪惡的侵犯,也陷于麻木無知的境況,上帝既然造了世人,自必運行他的智慧,照他原定的計劃,設法恢復和世人的交契。2.從自然啟示看——上帝藉著自然向人類啟示,雖尚非完全,但卻是真實的。上帝既動了他的善工,他必成全。高爾氏(Gore)在其所著《道成肉身》一書中說︰「上帝的著作,其第一卷是《自然論);其第二卷是《基督論》。」前者為自然啟示,後者為特殊啟示。3.從供求相應看——從尋常供求相應的關系來說,我們的願望愈高,其適應的方法亦必愈精巧。史密斯氏(R.T.Smith)在所著《認識神與人)一書中說︰「多年在沙漠里的乞丐,既無施物之人,便索性不再向人求乞。但豐衣足食的人,卻反時有所求。」願望愈高,其適應之方乃愈精;則我們最高的願望,自必更能得著美滿的供應。4.從上帝的恩慈看——從自然和歷史來看,一方面嚴冬以後,大地回春;一方面物極必反,否極泰來。正如上帝一方面作公義的審判;一方面他的恩慈又要與人和好。救主所以尚未降臨,並非耽延,乃是寬容;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萬人都悔改(彼後三9);「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
約伯記二十一章七節說︰「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二十四章一節說︰「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他的人看見那日子呢?」使徒行傳十四章十七節說︰「(他)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十七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說︰「(上帝)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要叫他們尋求上帝」。羅馬書二章四節說︰「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三章二十五節說︰「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提後一章十節說︰「藉著……救主基督耶穌……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單照人的理性來說,我們是罪人,應被定罪;但上帝的恩慈,卻預備了救法。以弗所書一章七節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貳從各種特征盼望啟示一、從其實質言
我們從自然得到的啟示,乃為自然啟示(naturalrevelation)或稱普通啟示(genera1reve1ation)。但自然啟示是不完全的,一則只能給人關于上帝模糊的知識,不能絕對無誤的認識上帝(三一真神)。二則不能使人認識罪惡的嚴重性,因此不能真切悔改。三則根本味于上帝奇妙的救恩,因此不能認識獨一得救的道路。所以還需特殊啟示,彌補其缺陷,使我們得到更大的亮光,而能明辨基督聖道和其他自然宗教本質之不同。以賽亞先知因為以色列人中有求問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便曉諭他們說︰「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賽八20)瑪拉基也和以賽亞一樣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瑪四4)。主耶穌復活以後,在路上遇見往以馬忤斯去的門徒中兩個人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于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二四25一27)二、從其方法言
上帝為傳揚他的真理,所用的方法,乃是有步驟的,漸進的。請分論之︰1.從歷史發展繼續漸進——在起初的時期,僅見萌芽,以後照各民族接受的程度,漸形啟發,直至完全闡明。從地質學歷史,我們可以找到上帝傳授真理的例證。由于科學的進步,以及教育的發展,基督聖道,也漸形弘揚;而其堅固不拔之程度,其他宗教,無可與其比擬。教會雖遭逼迫,但卻反而因之復興。在最初三個世紀,乃是教會大受**的時期。其時那些所謂「無知小民」,無權無勢,面臨強大的羅馬帝國,經過三個世紀的長期抗爭,卒乃戰勝**。關于此點,著者于他書另有詳論。初期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說︰「殉道者的血,乃為教會的種子。」語雲︰「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神學家史屈朗(A.H.Strong)也說︰「小小的火,可以燃燒全城乃至全世界。」此乃可知基督聖道,乃有超凡的淵源,乃是上帝的啟示。2.由一國一人,傳至普世——每一民族國家,都有其特質。例如希臘崇尚自由與思維;羅馬則長于組織與法制;而猶大的特質,則為宗教。但猶太人需要特殊的屬天的監護,否則就要發生偏差,例如舊約偽經、新約偽經的福音,以後又有猶太教的法典(Ta1mud),還有可蘭經。英國的貢獻在憲政,美國則在民主政治、宗教自由。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上帝」。上帝揀選希伯來人作為真道的寶庫,使他們負起傳揚真道的使命;此乃正如上帝揀選其他國家民族保存並傳揚哲學、科學與政治的真理一樣。黑格兒說︰「沒有一個民族可單靠他自己對世界有獨特貢獻,必須互相衡制,相得益彰。」猶太人的宗教、希臘人的哲學、拉丁民族的組織、條頓民族的忠心,應當聯合起來,成為一個完美的整體。上帝把聖道的真理,先給一個民族,並從其中揀選幾個人,再由他們把真道傳給世界人類。3.從筆錄文獻傳至後世──著作與書籍乃是以往歷史主要的憑藉。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是書本宗教。但他們的書,乃是人的著作,不是從上帝來的啟示。聖經乃是上帝的話,乃有絕對的權威,而且是萬古不朽的;先知從上帝得到直接的啟示,不是出于人意的。基督聖道,不是「書本宗教」(bookreligion),而為生命之道。「不是聖經給我們基督;乃是基督給我們聖經。」但是為要把他的啟示傳至後世,他乃用一般的方法,用筆錄的文獻,保存他的真理。
三、從其實證言這須具備四個條件︰(a)必須上帝自己親自顯現;(b)必須在世界的外部和內部;(c)唯有上帝的能力與知識,始能作到;(d)必須不被惡者所假冒,也不致為正直之士所誤會。易言之,這乃為上帝藉著神跡和預言來加以證實。這種外部的表現,乃是必要的,一則可使領受的人確信他所得的啟示並非虛空的幻想;二則可使他的啟示有權威。例如在士師記第六章,當耶和華呼召基甸的時候,基甸向他要一個證據,使他可以確信︰耶和華便允其所請,使他篤信不疑。(士師記六17、36一40)又如列王紀上第十八章,以利亞先知和四百五十個巴力假先知孤軍奮斗,耶和華允其所請,降下火來,燒盡燔祭,結果得勝,殺盡假先知。(參王上一八36一38)然而為使懷疑不信的人,心悅誠服,對上帝的啟示,篤信不疑,我們還須對神跡和預言,加以申論。
參從神跡奇事實證啟示一、神跡的意義1.神跡乃啟導世人的實證——神跡乃是人的感官顯而易見的,可感可知的,上帝為某種宗教的目的,直接的作為;雖非違反自然律,但苟非藉上帝的作為,自然法也不能作完全適切的解釋,明白其真意。
從神跡的定義,可以糾正以下各種誤解︰(a)神跡並不違反或暫停自然律。在神跡發生的時候,自然律仍在照常運行。(b)神跡並非自然突如其來的結果,而乃為施行神跡者所預知的,此乃為自然以外的一種意志所發生的成果。(c)神跡並非出于無因,因為此乃出于上帝直接的意志。(d)神跡並非上帝不合理的任性的作為,而為上帝照他不變的法則一種智慧的作為。(e)神跡並不違反經驗,既是這樣,則新因將發生新果。(f)神跡並非如重生或恍悟那種內在的經驗,而乃為外在的感官可以覺察的,因此可以作為一種客觀的證據,藉以啟導他人。新約里面所指的神跡,乃有兩種意義︰主觀方面,乃是對人所發生的影響;客觀方面,乃為彰顯上帝的權能與智慧。前者乃指神跡與奇事,在約翰福音四章四十八節「主耶穌就對他說︰『若不看見神跡奇事,你們總是不信。』」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二節說︰「上帝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跡」。後者乃指異能與事工(太七22;約一四11)。新約里的神跡,乃有啟示的意義,乃似比喻。例如主耶穌開瞎子的眼楮,乃為表示他是世界的光;他以五餅二魚,使五千人吃飽,乃為表示他是生命的糧;他叫死人復活,乃為表示他能救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世人,生命在他里面,他乃是生命之主。有些所謂基督教物理學家,用自然科學的眼光來解釋神跡奇事,否認其為上帝直接的作為,而僅為一種所謂高級的自然現象;以為上帝在當初制定自然律的時候,已早為之計,在某種情況之下,會發生所謂神跡。這種說法,乃把神跡的啟發作用完全失去,不能達成神跡證實啟示的重大目的。這些學者,迷信科學,以自然視同機器,可以離開上帝,自己運行,這乃等于痴人說夢,且復忘恩負義。殊不知「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萬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6一17)「他創造諸世界。……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2一3)。「他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6、28「萬有都是本于他,依靠他,歸于他。」(羅馬書一一36)他們在神學上乃犯了理神論——或稱超神論、自然神論(Deism)的同病,以為上帝不管世事。他們以科學為護符,其實只懂一些科學的皮毛。誠如現代著名科學家,麻省理工大學名譽董事長濮許博士(Dr.VanevarBush)說,此乃是迷信十八世紀「自然律」的落伍「分子」!他們又違反科學的常識,閉著眼楮,不看事實,根本否認主耶穌所行的神跡,「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瘋的潔淨,聾子听見,死人復活」(太一一5);徒憑主觀的空想,否認神跡的事實。2.神跡與自然其理可互通——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神跡乃是在自然界的一種非常的事件。這一個神跡的定義乃有幾個優點︰(a)認識上帝的內在性和他在自然界直接的作為,從而消弭自然法和上帝的意旨的沖突。(b)施行神跡奇事的上帝和常在自然界運行的上帝,乃為同一個上帝,于此可知上帝全盤的計劃。(c)自然律乃是上帝經常的作為,並不阻礙他獨特的作為(神跡),以達成他最上的目的。(d)無論是神跡以及自然界的作為,兩者乃同為出于上帝的旨意。(e)如此便能使科學與宗教互相協調——科學可作神跡的前因;宗教可以把這些前因與科學解釋,顯明上帝的旨意。奧古斯丁說,誕生乃比復活更為神奇,因為誕生乃是完全無中生有;復活乃是從本來有的,恢復起來。于此當可令吾人益信復活的可能性。魯秉生(E.G.Robinson)在其《基督教神學》中說︰「自然世界乃是上帝的作為,宇宙萬象,乃由上帝組織安排。超自然與自然,二者乃是無可分割的;自然的也是超自然的,上帝都在其中施展他的奇工。一切成就的事,甚至用機器制成的,都是上帝的作為,正如他施行神跡一樣。」夏勒(Sha1er)氏在其《自然論》一書中說︰「神跡雖屬非常,但仍受自然的控制;自然潛在的力量,突然激發出來,便是神跡。自然乃為上帝經常的作為;神跡則為其獨特的結果;這非常的結果,其實乃是完全自然的。」皮特曼氏(Biedermann)說︰「凡事都是神跡,所以信心乃見上帝乃無處不在,不信的科學家則不見上帝。」
聖經的作者,從不以神跡視為違犯律法。南漢頓主教(BishopSouthampton)說︰「希伯來史家或先知認為神跡乃是經常運行在凡事中的上帝大能的顯現;上帝經常控制自然的力量,平常我們的肉眼不能看見,藉著神跡,便可看見。」哈斯丁氏(Hastings)在《聖經字典》中說︰「自我們律法觀念所發生的神跡的力量,希伯來人不能覺察,因為他們沒有自然律的觀念。」詩篇七十七篇十九至二十節說︰「你的道在海中,你的路在大水中,你的腳蹤無人知道。你曾藉摩西和亞倫的手,引導你的百姓,好像羊群一般。」輝敦氏(J.M.Whiton)在其所著《神跡與起凡宗教》一書中說︰「超自然乃為自然的本身,乃為自然的核心,自然的生命;起自然並非抵觸自然行程外在的力量,而乃為自然內在的力量,在其中運行激發自然。」格列斐炯斯(Griffiih-Jones)說︰「愛默生(Emerson)妄稱神跡為『怪物』,殊不知神跡乃為把世人所不識不知的神的特性彰顯出來。」神學家謝特(Shedd)說︰「使太陽上升,使拉撒路死里復活,二者都需全能的上帝;惟二者運行的方式,乃各有不同。」神跡固為上帝直接的作為,但自然的運行,也是上帝直接的作為。在舊約里面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的傾覆;從紅海與約但河中開路,以利亞求耶和華使火從天下降,都是上帝藉著自然的力量彰顯其大能。在新約里面,主耶穌使水變酒,以五餅二魚,喂飽五千人而有余,正如今日上帝使千千萬萬的葡萄園的泥土長成可口的葡萄,以及萬頃的禾田長出五谷。近代有些所謂科學家,不信神跡,其實他們不但不信主耶穌基督,他們也不信真正的科學,他們未必是精通科學。以上所論,即在自然的領域,也有上帝神奇的作為,科學絲毫不能削弱我們的信仰;神跡仍足證明上帝奇妙的作為,並把他的智慧知識,賜給眾先知眾使徒,為他所用。現代的所謂新神學家,誤以神跡乃荒唐無稽,所以不信神跡,對聖經懷疑不信,視為神話寓言;而根本深閉固拒,無視確鑿可靠的歷史的事實。他們以科學為護符,其實他們乃違犯真正科學的精神。弗萊特勒(Pf1eiderer)在其《宗教哲學》中說,「把神跡視為神話,乃由于兩種錯覺︰一方面為以實為虛,一方面為以虛為實。一切發生的事,都非偶然,乃為上帝統御世界的權能、智慧、公義、與良善。」他又引證哥德(Goethe)的格言說︰「神跡乃為信心最親愛的朋友。」福斯德(Foster)在其所著《基督聖道的終極性》一書中說︰「我們對于聖經中關于神跡的記載,應致最高的敬意。」邁耀氏(Meyer)說︰「由于各種新的確證,百年以後,明智的人,都必相信主耶穌的復活。」德蘭溪總主教(ArchbishopTrench)說︰「自然世界,乃為屬靈世界的見證,乃自上帝同一手所造,同一根所長,並且還有同一個目標。自然世界的特性,不是平凡的,乃是神聖的。」巴斯噶(Pascal)說︰「自然乃是上帝恩典的形像。」美國教育家霍柏金斯校長(MarkHopkins)說︰「基督聖道和完善正確的理性,乃是彼此相同的。」關于神跡的著作,各家立說不一,茲不俱引。
二、神跡的可能性1.神跡乃為超越自然的生力——自然界的現象,可能由其他自然力而又高于自然的作用或力量所形成。例如,較低的力量或法則常常會被更高的力量所克制或超越;並非停止或消滅,而乃為合並成為一體,而達成某種目的。人的意志,並不屬于自然,而乃高于自然。照地心吸力的法則,為什麼突出的頂石不會墜落下來?據物理學家的解釋,這乃是因為結合力(forcesofcohesion),用另一種法則抵制萬有引力,所以不致下墜。但是在嚴冬奇寒之夜,溫度降至華氏寒暑表三十二度,頂石便裂開落在地上,這乃是因為水因溫度降低而膨脹,抵銷了結合律而恢復萬有引力。據高爾氏(Gore)在其所著《道成肉身)一書中說︰「基督乃有新的本性(nature)——乃是創造性的道(creativeWord),成為肉身。他既有新的本性,就要產生新的現象;就必有一種新的生力,從他發射出來,控制物質的力量,神跡亦必隨之而生。」主耶穌基督乃為內在的上帝(immanentGod),他乃在自然界,但同時又高于自然界。他不變的意志,乃為自然法的要素,必能超越以往意志的作為。他乃是無限的,他不能永遠停著沒有變化。2.神跡並不違反自然的法則——人在自然界,在物質的機體上的作為,不能改變自然的法則。例如,我們把斧頭握住,固能使其不沉,但不能改變地心吸力的法則,斧頭的本質必然是下沉的。但上帝的大能便能改其本質,「以利沙砍了一根木頭,拋在水里,斧頭就漂上來了。」(王下六5一7)休謨(Hume)說︰「神跡乃是違犯自然律」,惜有些基督教辯道學者竟惑于休謨之說,乃自毀信守,實屬不智。斧頭下沉,乃為地心吸力的自然律,人用手握住斧頭,既能使其不下沉,上帝當然可以使斧頭從水里漂上來,但地心吸力仍未失其作用。孟賽爾(Mensel)在其所著《神跡與信仰》一書中說︰「大浪以後,許多石子,沖到海灘,但我能移動石子,而不改作浪的風力。」神學家霍治(A.A.Hodge)說︰「我們把一個球拋到上空,並不改變或停止地心吸力;尚使停止了地心吸力,則上升的球不能落地。地心吸力能使鐵下墜;但磁石能使鐵上升,而並不因此停止地心吸力;且兩律乃各就其範圍,能和諧合作。生命乃是超自然的屬靈的生命,能運用自然並且超越自然律。」
3.神跡乃彰顯神旨的新方式——不但上帝干與世上的事,每一個有生氣的人,在某種程度上也能干與,而且是照神跡而行。「當我們從一個為煙霧所蔽窗口看外面的大火,只見房屋在濃煙中倒塌,而不見火;有些科學家只見結果,而不見產生結果的力量,他們只見因果,而不見上帝。」「神跡僅為暫時停止始終如一的自然律的運行,而發出光輝,照耀萬世。正如電器工程師切斷電線,插入一支碳條,便能發出閃爍的弧光。」神跡乃為上帝暫時改變他運行的方法,使上帝的旨意可用新的方式彰顯出來。4.神跡乃蘊蓄在自然的性能——凡是人的旨意,以及自然界蓬勃的力量,所能成就的事,都不能否認都在上帝的大能之下,因為上帝乃住在世界並在統御世界。倘使人的旨意能在自然和物質的機體上施展其作為,則上帝的旨意對他自己所創造的與支持的宇宙,自更能直接施展其作為。易言之,倘使宇宙間有上帝,而上帝乃是又真又活的,全知全能的,神跡當然是可能的。如說神跡是不可能的,此人必為無神主義者或泛神論者。神跡並非對自然界突如其來的打擊,而乃為一種高于自然的力量,對蘊蓄在自然里面的性能的運用。自然界一切的清況,絕不會兩次是一樣的;凡事都是意志的結果,我們的一思一念能影響宇宙;神跡僅為意志在獨特情況中的作為。生命的開始,意識的發端,乃都為神跡,但卻都是自然的;上帝在自然界對我們的心意和祈禱,都不漠視。「我們的上帝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一一五3)他無所不能的大能除去我們一切先天的反對神跡的觀念。倘上帝不是一個抽象的力量,而是有位格的,則神跡乃是可能的。5.神跡乃上帝指引世人的見證——凡是認識主耶穌基督是「內在上帝」(immanentGod),向世人顯現的人)必然加倍的相信神跡的可能性。「道」乃是一切生長和進化的性能與因素,藉著他不斷的發出他的能力,使上帝為人所知。主耶穌既為生命唯一的根源(約翰福音一章四節說︰「生命在他里頭」),則整個創造的歷史,乃是神跡可能性的見證。
神學家史屈朗(A.H.Strong)說,這種進化的觀念,乃出自陸宰(Lotze),這一位大哲學家不認為這個宇宙乃是一個無可增益的豐滿(plenum)。他認為宇宙乃是一個可塑造的機體,有新的沖力,從它發出。這些沖力發出以後,便依附在機體里面,而受制于它的法則。雖然這些沖力從它里面出來,但並非由于有限的機構,而乃出自內在上帝的大能。勃朗寧(RobertBrowning)說︰「一切都是愛,一切都是法則。」一切在自然界的運用,都是位格的上帝之啟示;但上帝並非陷于一個呆板的機構里面,遵照常規,虛應故事,而不能作獨特驚人的表現,彰顯他奇妙的大能。神跡是可能的,因為上帝「離我們各人不遠」(徒一七27),他乃「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四六1)我們重生以及祈禱蒙上帝垂听,因為這乃是上帝創造宇宙的目的。超神論者(Deist)的上帝,乃高高在上,不問世事,宇宙乃是呆板的機械的,不會進展的。但是我們乃信宇宙是有生氣的,而上帝乃是有位格的,又真又活的,乃為宇宙內在力量的本源,則宇宙必然是進展的。此乃基督聖道的基礎;他行健不息,照他的計劃,向前推進,到了日期滿足的時候,便發出基督和十字架的呼聲。照陸宰的解釋,神跡的可能性,乃基于上帝和宇宙密切制衡的關系,結果自然世界運動的常軌,由于上帝的引導,照著他的目的,發生一個變化,這便發生神跡。三、神跡的可靠性
1.神跡為更高屬靈的法則──我們如果僅僅注意自然,惑于自然主義的觀念,自必反對神跡。常人的經驗,乃證明自然律的一致性。這種一致性乃是必要的,因此可以對將來作計劃,人生亦可有一可遵的常規。「但如果沒有律法,沒有常規,便不能有神跡;有神跡必有律法;神跡之所以重要,乃為要表彰有律法的統治。造船和使船下水,有一定的規律;船的航行自更應有其規律。所以如果在尋常的自然法則之間,引進一個更高的屬靈的法則,自必成為一件新奇的獨特的大事——就是神跡。」些辯道學家以為神跡乃和其他任何事一樣,是可假定的;殊不知這種謬見,將使神跡失其價值,不能作為上帝啟示的證據。2.自然界可有超凡的表現——我們否認自然的一致性乃是絕對無問題的。(a)因為這並不是絕無例外的真理,好似數學的公理一一整體乃比部分為大。(b)經驗不能保證絕對的普世一致的信仰──除非這種經驗乃是與絕對的普遍的知識是完全相同的。(c)相反的,我們從地質學知道,自有動植物與人類以後,這種自然界的一致性,除非有超自然的力量彰顯出來,便不能維持。請申論之︰從(a)來說,太陽將于明天早晨出來,不能和二加二等于四相比。赫胥黎(Huxley)很氣憤的否認自然有必然的一致性。「沒有人可有先天既定的權說,某種神奇的事件是不可能的。」華德(ward)說︰「沒有證據可說這宇宙的整體是一個不變的確定的定量。」他又說︰「沒有什麼人可以肯定的堅稱永活的聖靈,他唯一最高的顯示的狀態乃是嚴格的呆板的,始終不變的一致性。這是一種危險的道理,把全智全能的上帝,陷于一個呆板的機構里面,使他死守常規,虛應故事,不能施展奇妙的作為,有獨特驚人的表現,例如使死人復活,使道成肉身。」
從(b)來說,「經驗所能給我們的光,乃如船尾的燈籠,只能照後面的浪,不能引導前面的路。」「經驗給我的結論,沒有普遍性。」「一致性不是絕對的。自然乃有廣大的領域與意義,我們人類也是其中的一部,而我們最後的合一,乃在上帝的生命里面。我們心髒的跳動,固是有規律的,但是它的持久性乃是有限的。」「證據僅能使我們知道以往所遭遇的;但不能確保我們將來必然的遭遇。自然是機械的,但自然界的一切乃都由上帝在掌管統御。」從(c)來說,自然界的一致性,到了主耶穌降世,以及世人重生以後,又發生變化,這乃是一個突破。「近代人的心力,能勝過質,乃超過我們的構想。」「成效乃是律法的後果,正如律法乃是成效的後果,因為律法與成效,兩者乃都是上帝意旨的運行。」我們不能講律法的一致性,而應當講律法的普遍性,因為律法須時時改進的,乃各期不同的;而最後新的律法乃佔優勢,這實在就是神跡。3.神跡有上帝重大道德目的——道德法在自然界所有的作為,使我們看到自然非為自然而存在,而乃是為人類的計劃與使用而存在,則自然界的上帝為著重大的道德目的,可能在自然法以外,會有特殊的作為。在尋常的盼望以外,在我們的內心里還蘊藏著最後的目標,並且還會放棄尋常的盼望,以實現最後的目標。有時兩者會發生沖突,結果後者便取代前者,這樣便會產生神跡。「宇宙間的常態,不是目的,乃是方法,為著推進並達成最後的目標,有時須改變或放棄原有的方法。心志軟弱的人,往往把已有的成規常態為偶像,抱殘守缺,墨守成法,故步自封,阻撓進步。」「在上帝看來,人類心靈道德的進步,乃比屬天的穩定性更為重要。」這可以道成肉身為證。「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這乃是基督徒在這個渺小的世界,所看見的上帝對世人最大的啟示。屬靈的事,乃較物質更為優越,這可使我們看到我們在宇宙間真正的尊嚴,並可管制我們的肉體,得勝我們的罪惡。主耶穌基督為世人受苦,乃表明上帝對于世人的痛苦,非不關切。「他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于死」(腓二6一8)。「他……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二14一17)這乃向我們啟示上帝為我們的罪親自受苦。藉著他的救贖,使我們罪的問題,得到解決。4.否認神跡乃因心地昏昧——由于人類趁其私意,舉止乖張,造成道德的混亂,心地昏昧,思念虛妄,于是妄以為沒有神跡。明明有神跡,硬說沒有神跡,這乃是天下最大的奇事。以色列國務總理班果霖氏(DavidBen-Gureon)說,一個不信神跡的人,乃是一個昧于現實的人。「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一20一21)
一個人在良知上自覺有罪,尤其對重生救恩有切身的經驗,此乃為研究神跡最好的準備。文耐(Vinet)在臨終時說︰「我所知的最大神跡,乃為我的悔改皈主。我從前是死的,現在活了;從前是瞎眼,現在能看見;從前是奴僕,現在已自由;從前是敵對上帝,現在是敬愛上帝。祈禱。聖經、基督徒的社會,這都是無上福樂的源頭;我厭棄世俗的宴樂,敬虔乃為我喜樂之本。看哪,這是神跡!上帝能在我這種人身上行此大事,則在任何人身上,當無不可能。」但是物質的和道德的事,並非「可以斧頭劈開的」。自然若與上帝啟示的真理聖潔與慈愛相比,乃為啟示較低的階段或不完全的方式。這乃是為神跡開路,把上帝神聖本質的特性模糊地暗示出來。愚昧與罪惡需要更大的明示。火柱雲柱乃是上帝為他幼稚的兒女所點的暗淡的燈,指示他們,他乃和他們同在。但他的兒女不知道這就是上帝。」為什麼在聖誕節于基督教家庭有許多聖誕禮物,在其他的時候,難道父母就不愛其兒女嗎?不是,乃是因其兒女對父母經常的愛,習焉不察,不知恩感,故需用特殊禮物,激起他們感恩之心。照樣,上帝的兒女,對上帝的恩慈,完全麻木,對上帝毫無愛心,所以需要特殊的見證,以彰顯上帝的慈悲憐憫。此乃為什麼神跡奇事、宗教復興,不是常有,因為如果常有,則將視為機械的工作。5.神跡乃為上帝特殊的救法——上帝不僅有智慧,並且至聖至善,由于人類的罪惡,世界道德秩序,發生動亂,使他大感憂傷。主耶穌從天降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賽五三3一5)。但是上帝固是慈愛的,但也是公義的,所以他又必糾正並懲罰我們的罪惡,到了普通的方法不能生效的時候,他必施用特殊的方法,正如創世與護理,靈感與重生,神跡乃是上帝用新的特殊的方法,限制他自己,為著愛世人,用屈尊降卑的方法教訓麻木不仁,為罪所累的世人,因為若非如此,世人不能受教。但是限制他自己,乃足以彰顯他的完善與榮耀;因為若非如此,便不足教人犧牲自我,而愛他人。所以神跡的可靠性,並非因為上帝的聖潔,而乃由于上帝的慈愛。他要救世人脫離罪惡的願望,正如他本性之一樣無限。道成肉身、贖罪、復活,若為世人所知,不但能滿足我們的需要,且其道德的完善,尤值世人的尊敬。
神跡的可靠性,可從一位近代著名的反對基督聖道的赫胥黎(ThomasH.Huxlev)得到一個論證。他在各處宣稱,科學的目的,乃在發現彌漫宇宙的合理狀態。他雖自稱是一位不可知論者,但卻在無意中從這句話,見證上帝的智慧與意志乃為萬物和萬事的基礎。他又說,天地萬物,不需要有一致性。如果把「或然」變為「必然」,則我們便有一種必須如此的觀念,他又以為無處可獲可靠事實的保證。他又說在整個人類歷史的行程里,到處有無限的邪惡,所以他認為人類乃無力自救。他又承認主耶穌乃是人類一直敬拜的人類最崇高的典型。赫胥黎既有此認識,則他何以不進而承認主耶穌乃確是真切代表天地萬物中無限的智慧;且又因藉著他為世人受難受死,彰顯出來的聖潔與慈愛,則上帝必會用非常的方法拯救世人。則我們不能不懷疑,他雖承認普世人類的無限邪惡,他恐未承認自己本人的罪惡。倘他自己承認,則他必相信神跡。可惜他自相矛盾,受到休謨的影響,他乃否認神跡。6.神跡乃由上帝慈愛的本性──如前所述,我們相信神跡的可能性,乃是因為我們相信有位格的上帝的存在;所以因為我們相信上帝是道德的慈愛的,我們便相信神跡是可靠的。如果一個不信上帝的人,則以為神跡乃為一種侵入自然狀態的事件。但如一位敬畏上帝的人,視上帝為至聖至善,則因人類之不聖潔,認為自需上帝予以神奇的干涉。所以我們對于神跡的觀念,乃須視是否信上帝是道德的抑非道德的而定。希臘哲人斐魯(Phi1o),藐視神跡,在其所著《摩西生平》一書中說︰「神跡僅為上帝消遣的娛樂。」他以為在上帝作為的程序中,乃有余地,可以任性的為所欲為;但照聖經的道理,神跡雖系非常之事,卻絕非任作妄為。以賽亞先知說︰「耶和華必興起,……好作成他的工,就是非常的工,成就他的事,就是奇異的事。……萬軍之耶和華,他的謀略奇妙,他的智慧廣大。」(賽二八21、29)上帝經常的方法乃是有規律的生長與發展。一般人常常有一種錯覺,大家都不加思索,認為當然,以為神跡乃比上帝維系自然界,尋常處理的方法,需用更大的力量。但是這種構想,對全知全能的上帝,實屬卑無高論,對他乃毫不足道。誠如經雲︰「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側!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羅一一33一34)神跡不是一個權力的問題,而乃為一種理性與愛心的問題。神跡乃是施行神跡的上帝自我限制(self-restraint)和自我展示(self-unfolding),這不是上帝普通方法的作為,而乃為在正常方法無效的時候才使用,且因世人之不信,令主耶穌有嘆息之感。例如經雲︰「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阿,我在你們這里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里來吧!』。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愈了。」(太一七17一18)又雲︰「一個耳聾舌結的人來見耶穌,求他按手在他身上。耶穌……望天嘆息,對他說︰『以法大!』就是說︰『開了吧!』他的耳朵就開了,舌結也解了。」(可七32一35)又說︰「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跡給我們看。』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的世代求看神跡,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太一二38一39)
四、神跡的見證任何非常而被認為可能發生的事都需要見證,神跡所需的見證,其數量不會更多。倡懷疑論之休謨(DavidHume),認為欲就超經驗之對象,加以論證者,實已越悟性之範圍,乃為幻想。他又認為神跡乃違反人類的經驗;他因此認為相信任何假的見證,比相信真的神跡乃更為合理;甚至其親眼目觀的神跡,也不願相信。這種見解,殊屬謬妄,實有可議之處︰1、非以自己經驗為標準──休謨以自己的經驗來衡量一切人類的經驗。如此將偏執一己之見,使任何新的事實絕不可能,甚至上帝行了神跡,他亦永難證明。密勒氏(JohnStuartMill)附和其說,以自己的經驗,作為判斷所有人類經驗的標準,故不能證明發生的神跡。華德萊(Whate1y)說,照這種說法,則將否認法國拿破侖的存在,因為他的戰功乃違反一切經驗。2.不可否認超經驗的事——如以超經驗的事為幻想,為不可信,因此否認神跡,不信先知預言。照此道理則連無線電報亦將被他們斥為哄騙。如獲電報,一概不信,豈非乖謬。
五、神跡的功效1.神跡乃證明上帝在各時代的啟示——神跡乃是隨著上帝信息而來的明證。聖經里面重大神跡的時代——例如摩西、眾先知,主耶穌基督降世及其再來,乃是和上帝重大啟示的時代是互相一致的。神跡乃上帝用以引起世人對他新的真理的住意;到了真理為世人通曉,立定基礎,便告停止。所以神跡在人類歷史的行程里,並非每一時代均勻的。從亞當到摩西兩千五百年悠長的歷史中,很少有神跡的記載。及至新約寫成,聖經內在的見證已經得到其最大的果效,神跡外在的見證便完全撤銷,或漸漸不見。但是重生的屬靈的奇功仍舊存在,這乃經過幾千年長期的準備,從摩西所行的神跡直到主耶穌基督所施行的救恩的神跡。神跡所以停止,因為已有更新的更高的見證,可令人置信,神跡已無需要。比神跡更好的事,現已彰明,顯而易見。富勒(ThomasFul1er)說,神跡乃教會嬰孩時期的尿布。富斯德(JohnFoster)說︰「神跡乃為宇宙間大鐘的聲音,叫世人傾听上帝的寶訓。」皮巧(HenryWardBeecher)說︰「神跡乃為上帝偉大真理的助產士,乃為黎明前的燭光,太陽上升以後,便無需要。」易林渥斯(I11ingworth)說︰「有人以為神跡乃違反人類的經驗,但我們用重生得救、天天可見的屬靈神跡反問他們,耶穌說︰『你們為什麼心里懷著惡念呢?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太九4一5)」
神跡與靈感,乃是並行的;倘使前者留在教會,後者亦然。高敦(A.J.Gordon,著者執教學院之創辦人及院長)說︰「眾使徒蒙主差遣,為主發言,直至新約(主耶穌權威的呼聲)完成。使徒的職務,乃在給我們暫時的靈感;而新約則予我們永固不變的靈感;前者給我們暫時的(adinterim)權威,後者則為永遠的。」沙倍蒂氏(Sabatier)說︰「聖經里面沒有那種東方神話中的愚夫愚婦所迷信的神怪之事。大先知以賽亞、耶利米、阿摩司、彌迦、施浸約翰……都未行神跡。主耶穌在曠野受魔鬼的試探,得勝有余,不願行那些神怪的奇事,魔鬼被斥責退去。」神跡的功效,在摩西約書亞時期,乃為建立神權國家,在以利亞以利沙時代,乃為恢復王國。舊約里面的神跡,其功效乃在藉著摩西戰勝埃及的假神;乃藉著以利亞以利沙,戰勝腓尼基的巴力神;在但以理的時候,乃藉以戰勝巴比倫的假神。上帝施行神跡,乃有其計劃與時期,而有不同的目的與功效。簡言之,神跡可分廣義狹義兩種。從狹義方面來說,其記在聖經的,約可分為四個時期︰其一,乃為以色列選民出埃及,並由摩西與約書亞的領導,在巴勒斯坦的建國工作,其中主要神跡,乃為紅海分開與約但河水,立起成壘,成為干地……等。其二,乃在以利亞以利沙時代,對巴力邪神之生死斗爭,其主要神跡,乃為真神降火顯現,巴力假先知被殺,斧頭從水漂起,死人復活……等。
其三,乃為以民在巴比倫被擄時代耶和華真神對外邦邪神,所顯無比的權能。其主要神跡,乃為但以理在獅子坑,他三個朋友在火窖里,均不受絲毫傷害……等。其四,乃為主耶穌,及其門徒建立基督教會時期,所行的神跡。例如醫病趕鬼,死人復活……等。上帝施行神跡,所以分各種時期,可證他施行神跡,和一般邪術根本不同,並非隨便的,而乃有其目的與作用。質言之,這乃是為完成他救贖的計劃。這乃是因為罪惡侵犯世界,上帝愛世人,須用超自然的方法,干預世事,以期消滅罪惡,恢復人類萬物最初的榮耀。而一切神跡,最高的表現,乃為上帝降世為人,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此即為主耶穌基督之由童貞女懷孕降生,代死十架,復活升天。觀此,我們如果不信神跡,便不能明白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上帝救世福音的奧秘。真正的基督教乃為神跡的,乃有超自然的特質;而上帝在肉身顯現,主耶穌基督降世,乃為最大的神跡。神跡乃有廣義狹義兩方面的意義。從狹義方面來說,神跡乃指上帝用其直接的大能,在物質世界,所行的奇事,已如上述。從廣義方面來說,乃是上帝在人類心靈方面所作的事工,藉著主耶穌基督代死十架,死里復活,「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10);又藉聖靈的奇功,使罪人悔改,重生成聖,有永遠的生命、榮耀的盼望。
2.神跡證明神僕所傳的信息是真理——一般而言神跡並不是直接證明有關真理的學說,而乃是間接的,否則每一新的神跡,便需有新學說隨著它。神跡根本的目的,乃為直接證明一位神僕所負的神聖使命與所受的權威,因此便可保證使人接受他的學說,而且心悅誠服,如同接受上帝的學說和命令一樣,無論他所傳的是陸續的抑為全部一起的;口頭的,抑為記錄的文件。主耶穌藉神跡來證明他的教訓乃是真理,例如在馬太福音九章五至六節,他對會眾說︰「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他又說︰「我若靠著上帝的靈趕鬼,這就是上帝的國臨到你們了。」(大一二28)所以保羅在羅馬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說︰「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法國拿破侖時代有一位慈善家勒波(Lare'velliere-Lepeaux)其人,想本他的慈善的理性主義創辦一種新的改良的基督教,以適應時代的需要。他到處宣傳,卻是徒勞無功,深嘆「吾道不行」。他就去請教當時一位深負時望的戴伊朗總主教(Tallerand),求他指示如何能夠使他的新宗教會使人信受,弘揚全國。這位主教很謙卑地安慰他,深感創一新教,實無良策,反覆思索,苦難進言。最後對他說,此事固無可能;但有一法,或可一試,便對他說,你要上十字架,把你釘死,第三天復活,到了那時,你或可創你的新教。勒波氏始悟受死復活,乃絕無可能,遂廢然而返。3.單靠神跡不能令心術邪惡者起信——但是,單是神跡,不能作為明證,單憑能力,也不能證明是由上帝差遣,聖潔的生活、純正的學說,須與神跡並行,證明神僕乃由上帝差來,這樣神跡與學說,乃能相得益彰,構成一個整體。在某種時代,對某種人,內在的證據,乃比外在的證據,有更大的感力。法國科學家巴斯噶(Pascal)說︰「學說與神跡須互相衡校。」莫仕萊(Moz1ey)補充其說,曰︰「超凡的事實乃為超凡學說的確證;但超凡的學說,並非超凡事實的確證」。魯秉生(E.G.Robinson)說︰「無論神跡的力量有多大,終不足使一個心術邪惡的人心悅誠服。神跡僅系對一位了悟神跡真義者的明證,基督教會乃為主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假如主耶穌仍留在墳墓里面,沒有復活,十二門徒便絕對不能建立教會,活的教會乃是不能被火焰燒毀的荊棘。」高爾氏(Gore)說︰「主耶穌復活以後,乃僅向信徒,而非向非信徒顯現。這乃是說明,他最大無比的神跡,乃為證實一個現存的信仰,並非創造一個前所未有的新信仰。」不信的人,誤以為「神跡乃是叫原始粗野的人到教堂去的鐘聲,卻對現代人是刺耳的不和諧的聲音,徒然令其厭惡退避。」但是神跡不僅是上帝在自然界非常的作為,且亦為上帝在一切自然界經常所作的工作。因為「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7一28)我們和上帝,實乃須臾不可或離,乃是息息相關,正如空氣一樣。不信者苟能了悟此義,便可怯疑解惑,恍然大悟。
南漢敦主教(BishopSouthampton)說︰「僅僅神跡,不能使人起信。法利賽人明明看到主耶穌行了許多神跡,卻仍不信,反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阿。』(太一二24)不能感動他們,承認神跡乃是福音真理的明證。神跡的發生,僅是證明上帝乃在他的世界。最初的辯道學家並未用神跡來證道。神跡乃是上帝的啟示,而非啟示的證明。」4.復活的神跡乃為教會生命的源頭──但是基督的神跡,不會因時代的推移,而失去其見證的價值。基督徒的生命與學說,其結構愈高,其所需的基礎,愈要鞏固。主耶穌基督,我們超凡真理的導師,他的權威,乃是建基于神跡上面,尤其是他復活的神跡。這一個偉大的神跡,乃是教會生命的源頭,並且其他聖經里面的神跡,也無可抗拒的從此而隨之而來,此乃聖經最可靠的根基,可證聖經乃是從上帝而來的權威的啟示。主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跡乃和他的道成肉身是彼此有關的,質言之,乃是他神性的標識。單從外在的神跡而言,我們證明他的復活,乃較證明他的道成肉身為易。當我們和不信者爭辯的時候,我們不可注重枝節,先講驢子對巴蘭說話(民二二28),或講大魚吞了約拿,在腹中三日三夜;耶和華吩咐魚把約拿吐在旱地上(拿一17,二10);而應先講主耶穌從死里復活。如果相信了復活的神跡,則其他神跡,乃僅為附屬物。「基督教神跡的特性,乃如一座大廈的根基。一座普通的房屋,奠基工作較為容易;但工程愈大,其奠基工作乃愈加困難,始能使之百年千秋,不致傾覆。」「主耶穌基督的空墓,乃為教會的搖籃,乃是其信仰的根基」。有些信仰不純正的學者如哈拿克(Harnack)之流,以為主耶穌基督的復活,實與福音的記載,沒有相關的聯系。他不信主耶穌有形有體的復活;但又自相矛盾,相信主耶穌征服死亡,他乃永遠長存。他一面傳揚福音,卻又不信他行神跡的大能。他不知「教會的存在乃證實主耶穌基督的復活;正如復活證實教會乃有屬天的神聖的基礎。」
5.唯理主義者曲解復活神跡的謬論——主耶穌基督從墳墓里出來,有形有體的復活,不是空洞的理論,乃是有可證的客觀的事實。如果沒有他的復活,基督教的道理,便無法說明。有些唯理主義者,想用人的想法,曲解復活,實不能自圓其說。茲分五點,加以批判︰其一是暈迷說(SwoonTheory)——倡是說者,認為主耶穌並沒有真正死去,乃僅一時暈迷。此說之妄,可分四點駁斥。第一,當時彼拉多曾命百夫長確實驗明他已死亡(可一五44一45)。第二,當時兵丁見他確實已死,故未打斷他的腿,並用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一九33一34)。第三,藉曰主耶穌沒有真死,則一個被打,又被槍刺,釘在十架,精力絕對軟弱衰竭的人,必寸步難移,何來大力滾開那已被固封妥當的墓門大石,並在耶路撒冷和以馬杵斯之間,健步往返(路二四13一16)。第四,如誠暈迷未死則他以後的生活如何,結局如何,何以不見一字記載。其二是虛謊說(FalsehoodTheory)——倡此說者,妄以為主耶穌復活,乃是其門徒事先設計,把他從墳墓里盜取出來,于是揚言,主已復活。這種說法,顯難成立。第一,當時祭司等早已顧慮及此,特請彼拉多,派兵丁守護,戒備森嚴;並且「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太二七62一66)當時門徒,手無寸鐵,而且非常沮喪,決無盜取墳墓的勇氣與可能。第二,退一萬步言,假如主的復活,是完全虛謊的事,則至多僅能欺人于一時,萬難發生持久的作用。第三,主耶穌復活以後,他的門徒,視死如歸,不怕威脅;信心加強,見證有力;倘使復活乃是自欺欺人的虛謊,斷無力量能使門徒,有如此奇妙的轉變。可證必為真正復活事實的雄辯。其三是幻象說(VisionTheory)——此派有兩種理論︰第一,為主觀的幻象說,認為主耶穌的復活,不過是出諸門徒一種主觀的幻覺。但是既為主觀的幻覺,則何以能使許多門徒不約而同的大家看見,而且和主彼此交通談論?此派于此不能自圓其說,于是又造一種客觀的幻象說。認為並非主耶穌復活,乃是上帝向他們顯現的異象,其目的乃在鼓勵門徒傳揚福音。然而,主耶穌倘使沒有復活,上帝為求門徒傳道起見,卻用異象來迷惑門徒,叫他們編造主已復活的故事,蠱惑群情,豈非跡近玩弄虛謊的手段,來達到目的。此種理論,不僅絕不可通,實又為褻瀆上帝。
其四是幽靈說(SpiritTheory)——倡此說者說,主耶穌已確實死了,那顯現的乃是他的幽靈,而非真體。他藉著幽靈顯現,乃是給門徒一個信號。他還是活著,好似從天上來的電報。但是這不是「電報」,乃是「虛報」,因為聖經里給我們的信息,主耶穌已有形有體的復活。第一,墳墓是空的,其次,門徒西門彼得進墳墓里去,看細麻布還放在那里,又看見耶穌的里頭巾,另在一處卷著(約二○6一7),很有秩序,想見他乃從容離開墳墓。更重要的乃是主耶穌否認此說。當大家驚疑徨惑之時,他忽然「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你們為什麼愁煩?為什麼心里起疑念呢?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路二四36一40)「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大衛指著他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他在我右邊,』……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上帝曾向他起誓,……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詩一六10;徒二24一31﹞其五是神秘說(MysticalTheory)——此派反對幻象說,卻從巴比倫和其他東方國家的故事和神話中,來編造各種怪論,認為主耶穌的復活,乃和東方神話相似,因此武斷,福音故事,乃取自異教的神話。其說乃完全牽強附會,絕對沒有可靠的憑證。且聖經乃是上帝的默示,從來沒有出于人意的(參彼後一21),倘使稍有抄襲捏造的成分,則聖經將完全失去其價值。則此說在聖經絕對無誤,無可否認的權威之前,自無立足之余地。關于主耶穌的復活,在教義上方一個重大問題,必須明辨。新派神學家,誤以復活和精神不死,並為一談,以是對于主耶穌有形有體的復活,認為無足輕重。殊不知,主耶穌的復活,和基督教的信仰,乃有重大的關系,實為信徒救恩之永遠根基。第一,如果我們不信基督復活,則聖經記載,乃屬虛謊,勢必摧毀聖經的權威,使基督教名存實亡。第二,主的復活,乃是最有力的證據,「顯明是上帝的兒子」(羅一4)。第三,他的復活,乃是新創造的開始,亦為信徒復活,得永生最可靠的憑據。第四,他的復活,乃是救贖工作的基本條件,亦為上帝教會建立的基礎;因為他的救贖工作,不是以死亡為終點,乃是以生命為指標(參林前一五章)。第五,他的復活,乃是天父承認他已完成救贖大功的印記,也是我們可信的憑據,因此世人都應悔改(徒一七31)。最後,他的復活,乃是宣示他做了永生教會的元首,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可以收他救贖恩功的成果。
六、神跡的假冒神跡既是獨行奇事的上帝直接的作為,因此凡是由人或是邪靈運用自然界之物所作的驚人而非人知所能了解的事,都不能稱為神跡。聖經里面也提到這一類的事,乃是稱它為「照撒但的運動」所行的「虛假的奇事」(帖後二9)。茲分述之︰1.不合上帝啟示的真理一在各時代固發生了許多「神跡」,但吾人須知,那些所發生的驚人的奇事,並非真正的神跡。因此我們務須對于各種神跡,加以明辨精察,分別其真偽,庶不致魚目混珠,混淆真道。第一,如果他們所倡導的學說,乃不合上帝啟示的真理,甚至有不道德的行為隨著他們,便可知他們的所謂神跡,便非真的。第二,如果他們內在的特性愚妄,甚且放肆,例如新約偽經中的所謂神跡。第三,如反基督教的新畢達哥漸派之哲學家阿波羅尼(ApolloniusofTyana)所行的邪術,以及隨著聖母純潔受胎說與教皇無誤論而來的所謂神跡。第四,如那些不能證實的中古時代的所謂神跡。第五,如「基督教科學派」,以及拒絕使用普通藥物的「神醫」。
世人每好以偽亂真,便藉假神跡來欺世惑人。「主耶穌行神跡乃為創造真理。中世紀的所謂神跡,乃適得其反,把已有的信仰,加以混淆。使徒們乃是在懷疑不信的撒都該人面前作見證,因此被他們譏諷虐侍。」信仰純正的人,平實近人,不騖新奇;不信的人,則每好捏造虛構,標新立異,以期驚世駭俗。近代作家仍堅稱行神跡的恩賜,在教會里面,仍繼續存在。有些學者,如彭格兒(Benge1)則謂︰「許多神跡所以不見施行,乃因大家不信」;又如基德理(Christlieb)說︰「我們這個時代,已失去信心,這乃是最大的阻力,使神跡的大能不能彰顯,只能在各處隱蔽起來。不信乃是神跡大大減少最重大的原因。」愛爾文(Edwardlrving)說︰「疾病乃是在肉體里顯明的罪惡,乃是死亡的預感,是敗壞的先兆。主耶穌基督降世,乃為廢去死亡(參提後一10;來二14),還要救我們的身體『脫離敗壞的轄制』(羅八21)。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倘使教會要作這種大能的憑據,那就要得到戰勝死亡的力量。(林前一五20一26)」高敦氏等亦持此說。2.漠視上帝自然的法則──自然在上帝手中,好似塑膠,他可隨心所願施行神跡。但自然法則,乃為上帝無始的意志;倘使我們空想神跡,不用自然法則,此乃僭妄,對上帝不敬。我們當戰兢順服,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譬如一個沉溺水里的人,拒絕握住救他的繩索,他的祈禱必歸徒勞。又如醫藥,乃似上帝拯救溺者的繩索,倘使棄而不用,便不能得到奇妙的神助。上帝早已準備好賜給我們許多幫助,如果加以藐視,乃無啻否認上帝的自然啟示。病人拒絕服藥,等于康健的人,拒絕飲食。主耶穌為我們舍身流血,出了重價,把我們贖回,完成其救贖的恩功;到了時候,我們的體、魂、靈要完全得救;但現在仍有死亡與敗壞,這不是懲罰,乃為管教,因此還有疾病。
基此而言,基督教科學派的神醫說,乃與此理不合。愛迪夫人(Mrs.MaryBakerG.Eddy)否認某部分上帝對人自然啟示的權威;以為有信心的人,可對自然法加以漠視,而並無不當。羅倫士主教(BishopLawrenceofMassachusetts)則謂︰「基督教科學派有一個錯誤,乃在忽視以往千百年來所積儲的豐富的知識。但知識乃得諸上帝直接的啟示,乃為上帝的恩賜;他們拒絕這些知識,乃是拒絕上帝的恩賜。」班納德(A.A.Bennett)說,基督教科學派所稱的醫治,可說乃由心理作用,好如催眠術。心理往往會影響身體。例如過分緊張,可使消化不良;精神沮喪不但使大便不正常,且易患感冒,甚至患肺炎、傷寒癥。一個小孩的手壓傷了,慈母的手會發腫。心理狀態的良否,可令身體好轉或惡化。一個醫生如以善言安慰病人,可令病情改輕好轉。心中的假想,可生奇效,尤其對神經失常的人。基督教科學派所稱的「神醫」。大部屬于這一類。在以往的時代,有托缽僧、催眠術師,還有大言欺世的人,都運用這些道理,鼓勵神志頹喪的人,使他們有勇氣,有盼望,且使身體好轉,但這些並非神跡。現代人施展這種故技,蠱惑世人,而且謬講真道,倡導各種關于罪惡、基督、救贖以及教會的邪說,他們所行的神跡,照聖經所示,乃為「虛假的奇事」(帖後二9)。
肆從預言應驗證實啟示本節所稱的預言,乃從狹義方面講,以後還要從廣義方面,從闡釋上帝的旨意而論。
一、預言的意義預言乃是因和上帝直接的交契,預示將要發生的事。那些預示的法則,雖不違反一般人的心意,但苟非上帝藉此方式,不能加以充分闡釋。因此有些學者如龔能(Kuenen),對此問題,發生爭論,他認為沒有預言,而且從未有過;在人能預知先見的事以外,沒有真正預示將要發生之事。佛萊特雷(Pfleiderer)否認任何直接的預告。他以為以色列的預言,無非是上帝的公義感對于將來理想的宣示,因此昭告天下,上帝的旨意乃是良善的道德理想,以及世界歷史的法則。所以民族國家的命運,須視其是否遵守上帝的旨意而定。聖經里面,詳細記載,歷代君王行耶和華認為惡的事,則國運顛沛,卒至淪亡;行耶和華認為善的事,則國運昌隆,民富國強。庸俗的辯道學家根本的錯誤乃在把先知預言和異教不講公義道德的「未卜先知」,混為一談,相提並論。
關于自然主義者與起自然主義者對于神跡問題的爭論,可從我們對「內在上帝」道成肉身的信仰,來加以協調。預言因為上帝直接的作為,但是一切自然的秉賦,既是由于上帝的力量,因此在預言方面,上帝也使用我們自然的才能。照「心靈研究會」(SoceityofPsychicalResearch)所表現,例如精神感應術(telepathy)、預感(presentiment)以及千里眼(secondsight)種種事實,可使我們推想而知。所謂預言,乃是潛存在人里面的力量,受了上帝的靈之特殊刺激,強化的結果。凡是富有創造力的巨著的作者,都知道他所以會有此成就,乃是因為有一種高于他自己的力量附在他身上。上帝的靈在創世之時,「運行在水面上」(創一2),也運行在人類中間。照主耶穌基督的應許,聖靈「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一六13)。預言的恩賜,也像神跡一樣,有其自然的一面,唯最後的解答,乃是基督的靈超凡工作的結果。經雲︰「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里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彼前一10一11)達維遜氏(A.B.Davidson)認為預感說(見上文)實在不足令人取信,這種預感特別在人臨終之時表現出來。(例如創世記第四十九章雅各在臨終的時候,召集他的兒子把他們日後必遇見的事告訴他們。)近代著名宗教人物,世人認為他們有預言的恩賜。諾克斯(JohnKnox)雖被認為有此種恩賜,但他答復世人說︰「我確信的基礎無非乃為︰(1)上帝話語明確的真理;(2)永恆上帝不可抗的公義;(3)他懲罰降災的天理。」達維遜說,這種預感乃出自人的良知和德性。真正預言的基礎,乃是道德的。以往的邪惡必有危險的將來,「多行不義必自斃。」經雲︰「所以我的百姓,因無知就被擄去」(賽五13);「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牧人的草場要悲哀,迦密的山頂要枯干(摩一2)「所以因你們的緣故……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達維遜的預言說,乃重道德的因素;但他卻忽視或否認常人作為的感力。我們既信天理對人心的影響;則上帝超凡的遠見,自能形成非常的時代。二、預言與神跡
神跡乃證實是從上帝大能而來的啟示;預言乃證實是從上帝知識而來的啟示。只有上帝能夠知道將來要發生的事。預言的可能性與可靠性,以及神跡的可能性與可靠性,可從同一個基礎上加以論證。但從上帝啟示的證據而言,則預言乃有兩點優于神跡︰其一,從預言來說,其證據並非從以往的歷史而來,乃可憑我們的目見。其二,預言可因其新的應驗加強其論證,而神跡則不能。三、預言的要件概有五點︰其一必須說在事情發生之前;其二,必無可資推測的跡象;其三,必用明確的言詞,不可含糊;其四,不可因事設法使其言能夠應驗;其五,必使其預言的事,在所指的時候隨著發生。
四、預言的特質計分四點︰其一,次數甚為眾多——在聖經里面,佔很多篇幅;先知輩出,歷數百年。其二,寓有管教作用——以後發生的事,乃為當時的人對上帝態度的結果或報應。其三,萬殊中的統一——很多預言,乃以人類救主,主耶穌為中心。其四,須照所言應驗——其中似有未應驗之事,須從其附帶條件以及象征意義,加以解釋。
五、彌賽亞的預言就一般而論,這項預言,可分四端︰其一,為舊約中關于主耶穌的降生、受苦,與升天得榮的預言;其二,為舊約中關于主耶穌的國度及其逐漸得勝一般的預言;其三,藉著約拿與大衛等預表歷史上國度的類型;其四,藉著獻祭、割禮、逾越節等的禮儀律令,作為將來的預表。六、主耶穌的預言
特別關于主耶穌的預言,也有四種︰其一,是關于他的受死與復活。其二,從主耶穌受死到耶路撒冷的被毀,其間所發生的事(例如冒他名來的假先知,打仗和打仗的風聲,饑荒和災難)。其三,耶路撒冷被圍和被毀,可憎的毀滅者盤據聖所,聖徒逃亡、受難、被屠殺,分散各邦。其四,福音傳遍天下(聖經已為世界上流傳最廣的書)。預言中最重要的特征乃是其彌賽亞的要素。主耶穌復活以後,在以馬忤斯途中對兩位惶惑的門徒談話,乃「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路二四27)。「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徒一○43)。「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主耶穌作見證。」(啟一九10)聖經中所用的各種預表(types)乃是用來預示將來的事;例如以色列乃預表基督教會;外邦國家乃預表叛道的世界;約拿與大衛,乃預表主耶穌。關于「耶和華僕人」和「彌賽亞」的預言(賽四二至六一1;約一41),在以色列有一部分應驗,但須藉著主耶穌,才完全應驗。在舊約里面,耶和華是他子民的救主。他藉站士師、先知、列王,施展他的事工,但他自己才是救主。因為「救恩出于耶和華」(拿二9)。耶和華乃藉著大衛王朝,藉著流亡時期主的僕人以色列,以及流亡以後藉著彌賽亞救主耶穌基督彰顯出來。以色列人因為有與耶和華合一的意識,乃為一個有指望的民族。所以每一位新的士師、新的君王、新的先知,都被尊為導向公義和平朝代的先驅。這些屬世的拯救者,都被尊敬,對他們存著有福的盼望;先知們也每用超勝現狀的話來表達這種盼望;倘使不能完全應驗,則把彌賽亞的盼望,移轉到一個更遼遠的將來。由于時代的推移,漸漸顯明,僅有一位完全的理想的君王和救主能夠合格,實現預言所需的條件。質言之,只有主耶穌基督顯現,始能將舊約里面各種預言的真義,完全表明出來。只有到了那個時候,世人方能把關乎他似乎矛盾的各種預言,調和起來,他既為祭司,又是君王,普天下當向他歡呼(參詩一○○);他是高貴的卻又是受苦的彌賽亞(參賽五三)。「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一20一21)一切預言的作者,乃有雙重性,一方面是人,一方面是上帝;先知所說的基督,就是應驗先知預言的基督。申命記十八章十二節說︰「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听從他。」(並參徒三22)無怪眾先知所說的那位,道成肉身以後,便是至高的先知。在關于主耶穌的各種預言之中,我們找到解釋一般預言的秘鑰。關于解釋預言三派學說──(1)預言已經應驗派(preterist),(2)正在應驗派(continuist),(3)未來派(futurist),各派見仁見智,但都未窺其全。主耶穌以他的復活,應驗先知的預言,證明他神聖的使命。(參太一二39)他又應許他的門徒要有先知的恩賜。「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听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一五15)「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一六13)。「亞迦布,……藉著聖靈指明天下將有大饑荒;這事到革老丟年間果然有了。」他又「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保羅),把他交在外邦人手里。』」(徒一一28,二一10一11)保羅也預言「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徒二○29一30)又預言「貨物和船要受傷損,大遭破壞,……」(徒二七10、21一26);預言「大罪人,……顯露出來」(帖後二3);復預言主耶穌再來與聖徒復活(參帖前四15一17)。
七、預言的雙重性1.有些預言乃有豐富的意義,在預言發出不久就即應驗以後,還要在較遠的將來完全應驗,乃有現在將來兩重意義。先知乃不受空間時間的限制,他乃全神貫注在上帝的無限性里面。預言乃是一幅將來的草圖。如果不明預言的遠景,就要發生錯覺,被人誘惑。所以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人說︰「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里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帖後二1一3)。在以賽亞書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利巴嫩的樹木(亞述)被大能者伐倒以後,立刻就說︰「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基督)必結果實。」耶利米書五十一章四十一節說︰「示沙克(巴比倫)何竟被攻取?……何竟被佔據?」接著就說︰「巴比倫在列國中,何竟變為荒場?」二者雖似相連,殊不知兩者之間,乃相隔千年之久。關于預言的雙重性,可在以賽亞書七章十四至十六節,九章六至七節看到︰「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與蜂蜜。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的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街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這兩節經文,與馬太福音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二節,互相參比,可知這預言乃又指基督而言。又如何西阿書十一章一節說︰「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這乃原指以色列全國人民出埃及而言;但馬太福音二章十五節則又指基督而言,乃有雙重的意義。他與以色列乃是一體的,藉著他完成以色列人的使命。詩篇一一八篇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耶和華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原指猶大國而言,他被征服,被擄至外邦,如同被丟棄的廢物;但上帝命定他,乃有輝煌偉大的前途。主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一章四十二節引詩篇的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乃他自比是以色列的化身。但以理書十一章三十六節說︰「王必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過所有的神,又用奇異的話攻擊萬神之神。……」這乃是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三節所指的敗壞邪惡的猶太教而言。他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稱是上帝;但到了救主再臨之時,「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8)
預言的雙重性在馬太福音第二十四和二十五兩章里面,有顯著的例證,主耶穌關于耶路撒冷被毀的預言,也含有世界末日的意義。「在主耶穌的眼中,歷史乃似上帝的外袍。世事雖千變萬化,但始終乃在重演,不能改變其處境。」高敦氏(A.J.Gordon)說︰「預言轉瞬成為歷史;歷史又變成預言。」神學家史屈朗(A.H.strong)說︰「詩人但丁說,他的詩乃有四種不同的意義︰一為真實的,二為比喻的,三為道德的,四為神秘的。例如詩篇一一四篇第一節說︰『以色列出了埃及』。從字面上說,這乃是說上帝真實的拯救先民;從比喻來講,這乃指世人藉著主耶穌基督得蒙拯救;從道德而論,這乃是講罪人脫離罪的捆綁;從神秘的意義來說,這乃指世人的身體靈魂要從地上卑下的生活,升為天上崇高的生活。」2.先知對他自己的預言未必常常深知其意義;但倘使他的預言和以後發生的事,確能相應,則乃足夠證明他的預言,乃是出自上帝的啟示,乃有上帝的智慧以及他所以要命先知作預言的目的。易言之,受感的先知雖未必深明其預言的意義,但感動先知的聖靈卻明其意義。聖經也宣示我們,先知未必知道他們所要作的預言。例如彼得前書一章十至十一節說︰「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里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衛司各(Westcott)說︰「詩人蘊蓄在心里的話,尚且無人可以限制他;則對于那被聖靈感動,要把上帝信息傳至萬世,而且見到全備真理的人,自更不能對他妄參未議。」麥克拉倫(Mac1aren)說︰「彼得說猶太先知預先講主耶穌一生的事,特別關于他的受苦,他們所以能夠預言,乃是因為他們乃是上帝的靈器;因為他們乃是做了一種高于他們的呼聲的器官,所以不能知道他們所講的有何意義,因此對他們所預言的事,要詳細尋求考察其發生的日期及其重要的特征,俾能得到更清楚的啟示,『明白……日後必遭遇的事』(但一○14)。倘使彼得所講是對的,則今日許多學人的見解必定謬誤。」例如阿諾德(MatthewArnold)以為「所謂先知預言的理想,乃是虛空的幻夢,其應驗在耶穌身上的事,僅為一種歷史上偶然的趣聞。」勃羅士(Bruce)在他的《辯道學》中答辯說︰「這種懷疑論只有出諸不信永生上帝之徒」,乃自證其無知。
八、預言的目的(a)並非對將來作具體的計劃。(b)乃表明上帝大能遠見之可靠及其必勝的確證。(c)證明上帝乃是首先的,是末後的。但以理先知說︰「我听見這話,卻不明白,就說︰『我主阿,這些事的結局是怎樣呢?』他說︰『但以理阿,你只管去,因為這話已經隱藏封閉,直到末時。』」(但一二8一9)使徒彼得說︰「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里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一19一21)牛頓(SirIsaacNewton)說︰「上帝使人能預言,並非為滿足人類的好奇心,使他們能預知將來的事,到了事實應驗以後,他的先見之明,便在世界彰顯出來,並非出于人的私意解釋。」麥克拉倫(A1exanderMac1aren)說︰「聖經里很多地方,我們都蒙昧難解,要等到事實證明,才使我們得到新的啟示……」預言乃像德文的句法,全句意義,要到讀了最後一字始能明白。高教氏(A.J.Gordon)說︰「上帝的深意,好似希伯來聖經,要從後面讀起,始易明白。」「基督降世,在其卑微之境,他沒有知道末後的事」「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二四36)但在啟示錄說,「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上帝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啟一1)只有被殺的羔羊,始能把時間的啞謎,為我們解答,把預言的表征,為我們闡釋。
預言的目的,乃在使我們對于將來要發生的事,能早為之計,作切實的計劃;研究預言,可以幫助患空想病的人,不至怠忽其切實事奉的工作。使徒保羅有鑒及此,他訓誡那些患這種病的人說︰「我們听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什麼工都不作,……」(帖後三11),「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帖後二1一3)。九、預言的實效預言乃如神跡一樣,都是聖經作者和教師所負神聖使命的見證。預言和神跡聯合起來,同作見證,相得益彰,確證宗教導師,乃是由上帝差遣,他所講的,乃帶著上帝的權威。我們不可廢棄這部分的見證,否則,苟非主耶穌親自見證他的受死和復活,他預先知道並且親口預先昭告門徒和世人,則我們將失去一個重大的見證。
「基督徒自己的生命就是預言在他身上逐步應驗的見證,無論何人接受基督的救恩,就必重生、成聖;所以基督徒便能相信上帝預言的權能。」「除非我們進到超自然的境界,我們不能接近上帝。」當我們討論預言的時候,我們對于聖經里有關預言的經文,不可輕描淡寫,把它作為象征的來講,此與基督真理的存亡,乃有重大的關系。「但以理書,不是預言,乃是啟示。」無論我們對但以理書作者的結論如何,都應承認,此書預言的成分已經確切應驗。對但以理書最激烈的解經者,都不會將該書放在主前一六三年以後。主耶穌親自指著他自己說︰「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六64)此乃應驗但以理書七章十三節的話︰「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罵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主又講到但以理書中即將應驗的話︰「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但九27,一一31,一二11;太二四15)所以但以理書,不但在德行上和靈性上可使人得益,並且令我們知道主耶穌的預言和他國度的勝利——「看見非人手鑿出來的一塊石頭,從山而出,打碎金、銀、銅、鐵、泥,那就是至大的上帝把後來必有的事……指明。」(但二45)伍從歷史見證實證啟示一、文獻的見證
1.古代的文獻——古代文獻,如果證其不是偽造的,而且珍藏妥善,當可信以為真的文獻。例如新約,乃由教會保管,並藏在合法的貯藏所,應當承認為真實無偽的文獻。基督教的文獻,非如摩門書(BookofMormon)那樣是在洞穴里找到或由天使保管。馬丁紐氏(Martineau)在他所著《權威的中心》(SeatofAuthority)一書中說︰「摩門先知不能分辨上帝與魔鬼,乃以為精通兩個世界的歷史,並被差遣準備第二應許之地。」葛拉鄧氏(WashingtonG1adden)在其所著《聖經的作者》(whowrotetheBible?)一書中說︰「天使向史密斯(JosephSmiih)顯現,告訴他何處可覓得《摩門書》,他就照指定的地點去找,果然找到有一本六寸厚的書,放在石頭匣子里面;此書乃由薄的金版編成,八寸長七寸寬,由三個金環連在一起,金版上寫滿了字,乃用改正希臘文。此書乃和『烏陵土明』在一起,還有一副神奇的眼鏡,藉以閱讀,並把改正希臘文翻譯出來。」但聖經無需那些神奇的傳說,乃是真實無偽的文獻,信而有證。希伯來書,倘使發現並非保羅所作,並不會減少其見證的價值。因為聖經乃是上帝的話。2.文獻的抄本——古代文獻,由那些最忠心敬虔的聖徒恭敬抄錄,雖原文現已不復存在,但都承認抄本乃和原本相符。教會對于正確可靠的抄本,非常關心,反對者應提出有力的證據支持他們的意見。遠在第四世紀,至少有兩份新約文稿。我們應歸功于許多希臘和拉丁的偉大著作,例如Aeschy1us,sophoc1es,Thucydides,Horace,Lucretius,Tacitus,……等,還有許多人在九○○至一五○○之間所寫的文稿;在新約方面,則有兩份歷時二五○年而成的可稱完全的最好的抄本。古典的名著,只有幾十種抄本;但是新約卻有三千多種抄本,(此外還有許多種譯本)其中且有許多抄本被認為有獨特卓越的價值。邸興杜夫(Tischendorf)在他出生以前,其母恐怕他要生而失明;孰知他乃有一種超凡精銳的目力,對于他人不能閱讀的古抄本,他用畢生之力,加以注釋,他還發現使徒三百年內的手抄本。
3.文獻的重要——經過了相當長的時間,大家公認文獻見證乃遠較曰頭見證為重要。無論是記憶與傳統,對于某種事都不能作絕對正確的敘述,使人可以相信。因此新約見證,乃比傳說——甚至使徒後三十年間的傳說更為重要。羅馬天主教關于眾聖徒的各種故事傳說,不久便以誤傳誤,完全變質。林肯總統于一八六五年被剌,距今僅百餘年,但在其周年紀念日,各處講演證道,講貝所述,言人人殊,或稱他是神體一位論者,或說他是普救派,也有人認為他是正統派,乃莫衷一是,可見傳說之不可靠。二、一般的見證
1.不懷成見——就事論事,我們究問一事,我們不應僅從消極方面究其是否虛謊,而應問其是否真實可靠。所以我們檢查各種關于經文的見證,如果先懷成見,徒因不信聖道,便對聖經記述,加以懷疑,甚且斥為荒誕不經;甚非允當,無待申論。所以我們對于真理,應當坦懷虛心,不可先存反對的成見;與上帝交契,尤應存饑渴慕義的心(太五6)。許多聖經里的記載,例如童貞女馬利亞由聖靈感孕(太一20);主耶穌禁食四十晝夜(太四2);主耶穌知道人的心意,人的心里懷著的惡念(太九4),這些事在人看來,都屬不可思議,難于置信;但卻是千真萬確無可否認的事實。所以一個不懷成見的人,方能通情達理,相信允當的見證。2.勿事苛求——當一個真理,藉著充足而滿意的見證,確立以後,便有其事實的明證。所謂充足的見證,乃是指凡事的本質所需的明證;所謂滿意的見證,乃是指對一位不存惡感而作合理懷疑的人,已得的足量的明證。所以聖經里的事,其所需的見證,當不需超過常人常事可令滿足的見證,如再苛求,乃不合情理。3.見仁見智──約翰福音敘述主耶穌,雖和其他三福音書,略有不同;但態度卻是一致,宗旨亦復相同。柏拉圖敘述甦格拉底和色諾芬(Xenophon)乃有不同。各人就他所觀察,所了悟的,選定最適切的主題加以描寫。又如甘乃都(Canaletto)和都爾納(Turner)所作的威尼斯(Venice)圖,前者乃為圖案專家,後者則看到威尼斯和基諾阿(Genoa)古共和國杜祺(Doge)總督官殿的異象。在主耶穌基督,「從他手里射出光線,在其中藏著他的能力。」(哈三4)「我們所听于他的是何等細微的聲音,他大能的雷聲誰能明透呢?」(伯二六14)沒有一個福音使者能夠希望知道他,描寫他,因為我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林前一三12)。柯培氏(FrancesPowerCobbe)說︰「我們人類乃如鑽石,我們的性格,乃有各種不同的平面,我們對不同的人,作各樣的轉動。……」譚納氏(E.P.Tenney)說︰「一位英雄隱藏而有權威的生命,好似一條孤獨的溪水,既深又廣,從廣大而無人看見的森林中奔流。人的性格,也是廣大,而且各人不同,甚至靠近他的鄰居,雖可和他接觸,卻只能窺其一方面。」
4.見證要件——欲求見證之可信,第一要誠實;第二要才能;第三要一致;第四要與經驗相符;第五要與環境相應。新約的見證乃與此條件一一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