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聖靈如何預備一個靈魂作重生的工作
    我們自己是無法自我重生的,但這卻不是我們的籍口用來推卸我們屬靈的責任。

    我們可以去听道,聆听上帝的話(羅十17)。我們也可以立志明白,接受上帝給我們清楚的啟示。

    許多靈魂永遠失喪,因為他們不讓上帝對他們說話,不接受話語的教導。沒有任何人能自我重生,即便他听了和接受了神的話;這是事實。但這些听了和接受了神的話的人,就是上帝預備要臨到的人,上帝按照告訴他們的方法臨到他們。上帝說在那里,就在那里臨到他們。

    上帝的話語被傳講時,聖靈藉上帝的話得著人心;有幾件事在听道的人身上發生。這些事通常是在听道的人重生之前發生。

    第一件會發生的事,是聖靈光照听道者的理性,使他對上帝所啟示的屬靈真理,有屬靈的理解與認知(林前二9,11)。這與一般僅用理性來理解所傳之道截然不同。

    聖靈的光照使人對上帝的話清楚明了(彼後二21),叫人曉得福音不但是真實的,而且也是上帝公義之道(羅一17;十3,4)。光照幫助人的思想認同真理(徒八13;約二23;十二42)。光照帶來一陣喜樂(路八13;約五35)。光照也可能使人領受一些屬靈恩賜(太七22)。

    光照不是重生;重生也不一定必然隨著光照而發生。當聖靈的光照照亮上帝的救恩時,人的靈就清楚看見神所賜予的恩典。因此,光照預備人的靈被重生。

    第二件要發生的事,是聖靈使人扎心知罪。這也是由听道而來(林前十四24,25)。當人的靈被領到上帝的律法前,面對義的要求時,他會對自己的罪孽感到不安。人的靈開始為所犯的罪惡感到憂愁與懊悔(林後七10)。但這些罪都已過去,無法補救(羅八15)這事實使人因自己的罪謙卑下來(王上廿一29)。現在,除非他的靈完全落在絕望中,否則他便開始從這苦惱的光景中尋求出路(徒二37,十六30)。往往這人便開始改善他的生命,接著他的態度大有改變(太十三20;彼後二20;太十二44)。

    有些人忽略這亮光和扎心知罪的必要,或想將之抑制下來。有些人是被他們情欲的力量、對罪的喜好和引誘的勢力所壓服,無法抗拒。有些人以為被光照就夠了,以為這就是上帝要在他身上所作的一切工作了。

    上帝的話語被宣講時,听道人身上發生的這一切,事實上是聖靈與講道的人一同的工作(賽四九4;耶十五20;結三三31,32;約八59;徒十三41,45,46)。那些被「光照」的人被稱為「于聖靈有分」的人(來六4)。

    問題︰假如聖靈的預備工作沒有領人到重生,是聖靈在這人靈里的工作軟弱和不完備嗎?還是聖靈無法帶領這靈魂重生?

    答案︰有些人的確真正的歸主。聖靈開始的工作不是軟弱或不完備,但可以被故意或頑固所拒絕。在那些被「揀選」的人中,聖靈照的主權恩惠把他們頑固的硬心除去。其余的人聖靈就讓他們承受罪所應得的苦果。聖靈有完全的自由作要作的事,按所喜悅的時間和方法作所喜悅的事。然而,的作為一定是美善和聖潔的。必定完全達成意旨所定的計劃和目標。

    光照不保證獲得救恩

    有一種「光照」是不領人得救的。這種「光照」沒有改變人的意志,沒有給人喜愛和滿足屬靈事物的心意。人的心意是不喜愛神的(羅六17;十二2,林前二13-15;林後三18,四6)。這種「光照」沒有給人有屬靈的洞察使之能領略神恩典的榮耀。

    這種「光照」也不能洗淨良心,除去死行,使人能事奉那永生的神(來九14)。這「光照」只能叫人扎心知罪,使靈甦醒,責備許多以前認為對的事。這種「光照」也在人的感情層次上工作,引起恐懼、悲哀、歡欣和快樂。但是感情沒有固定思念上面的事(西三1,2)。這種「光照」也沒有把邪惡的欲望除掉,補之以天上的喜樂。它常常使人們生活方式有極大的改進,甚至產生外表的敬虔。但這種「光照」有三大缺點。

    第一,這種「光照」會讓無知的罪,厲害而霸道地繼續存在,好象保羅未歸主前一樣。

    第二,從這「光照」所激發的生活改進,很少能使這人除去他的一切罪惡過犯;也許在一段時間中能夠如此,就是當他拼命追求自以為義的時候。

    第三,那些因這「光照」而來的生活改變,雖然開始時非常強烈,慢慢卻消失和衰退,以致這些人成為屬靈的骷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