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肉體的死 四、基督徒仍受肉身之死
    關于信徒的受苦與死亡還有一個難題,那就是︰如果他們的罪已得赦免,為何他還必要死呢?為何在今生仍要受刑罰呢?為何不能向以諾與以利亞那樣,由世帶體升天呢?明顯可知,縱然神最聖潔的百姓也受苦,也不能避免死,甚至他們的苦難有時勝過那些罪大惡極的世人。

    答案是︰臨到信徒的苦難與死亡,嚴格來說,那並不是屬于刑罰的,——那並不是因為罪的刑罰而遭來的苦難。基督已經為他們的罪擔當了真正的刑罰。信徒所受的這些苦難乃是管教的手段,苦難的目的乃是使經歷的人得到道德的與屬靈的進步。信徒之死也警告那些還活著的人,他們的死期即將來臨。可是,惡人之死純系事刑罰之死,是罪惡刑罰的結果。信徒之死與非信徒之死,在外表上看來雖無二致,但從神的眼光來看確有霄壤之分。

    美南長老會神學巨子達波尼博士(Dr.R.L.Dabney)就此難題發揮頗詳。達氏說︰

    “信徒雖完全被稱為義,然而根據神所看為適當的救恩計劃,肉身之死是必須的,是為信徒靈魂的益處而有的管教。管教既出于神恩慈的動機,對于信徒來說,它在本身上就不是真正的惡,神用智慧與恩慈來運用于管理,而使的兒女從管教中得到好處,因此管教乃是得屬靈益處的秘訣,但這管教只適用于神犯罪的兒女……

    預想到死能幫助人挑動罪人的良心,令他覺到死之真正可怕,藉著他的悔改,心歸主,作基督的精兵,使其驕傲變為謙卑,消滅肉體的情欲,培養屬靈的心性。疾病乃死之預告,使人成聖的有效方法,親友之離世是苦難式的管教之另外有價值的一種。當死期臨近的時候,信徒在各方面都是有知覺的,覺得死亡臨近的痛苦,死亡所暗示的嚴肅思想與情緒;都為聖靈所用,當作使人成聖的有力工具。……罪人是必朽壞的族類;惟有死亡能阻止使世界成為不堪的敗壞力量!”Theology,pp.818,819

    疾病與死亡的本身雖然對義者仍屬自然之惡,為人所恐懼,但在恩典的方法這一點上來說,疾病與死亡都能使人的靈性進步,並對神國有益。

    但對惡人死亡乃是刑罰。死對他們來說是虛偽安全的終結,是忽然臨到的災禍,不能逃脫,何等的孤獨臨到非信徒,必須與今世的親友永辭,進入神秘性的將來!未得著救主而下到死陰幽谷是何等的可怕!

    論到死亡的刑罰性,或管教性還有一點我們必須記得,那就是我們既然為墮落的人類,神有絕對的主權把的紀律加諸吾人,或在其視為適當之時將刑罰執行在惡人身上。有時也執行在嬰兒身上,如果的處刑遲延至少年,中年或晚年,這完全是的恩慈,某人在痛苦中呻吟多年,某人享福終生又得以安然去世,這都與個人的道德或品格無關,死的不平等性與不合理性都教訓我們罪的嚴重性與神絕對的主權,任何時候都可執行死亡的刑罰。我們不能說我們的死期何時來到。每當一個人的生命被提取的時候,我們應當感謝,許多在此同一景況中別人的生命尚存,為死有所準備乃人人的責任,因我們知道死期遲早必要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