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吗 三圣经的组成证明圣经是神的话
    这本圣经是由旧约三十九卷和新约二十七卷组合成的,是由

    四十几位作者经过一千六百年的时间写成的作者有君王大卫,政治家但以理,祭司以斯拉,哲学家摩西,法律家保罗,也有牧羊人阿摩司,又有税史马太,也有渔夫彼得、约翰,还有医生路加,还有先知以赛亚、耶利米等类人物。论到这书作者的地位,学问,性情,风俗,习惯,都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写作圣经的地点,更是各在一处,有的写在西乃旷野,有的写在阿拉伯高大的山岭中,有的写在巴勒斯坦山中,有的写在耶路撒冷圣城圣殿里,有的写在伯特利的先知学校中,还有的写在波斯国的王宫里和巴比伦的河边,还有的写在罗巴的监狱内和拔摩的海岛上。试问四十几个不同的人物,从地位高的君王哲学家,到地位低的牧人渔夫,在各国各地,各种不同环境下,经过了一千六百年时代的改变,怎么能合编成一本书,并且能成为一本象圣经这样宝贵的书呢?试问世界上难道有第二本书,是经过一千六百年才写成的吗?世人用最长时间写成的书,就是韦氏大词典,但也不过用了三十六年的光阴就完成了;世界最著名的吉本罗马历史,也不过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就写完了。圣经如果不是由一位神的圣灵引导而写成。那么也就没有其他解释的可能了。

    如果有一部医书,也是六十六卷也是由四十多个专门学校毕业的医师,经过一千六百多年写成,内容包括各种医疗方法,有顺势闻法,针灸法,物理疗法,不药疗法,草药疗法,等等。如果把这些书订成一大册,然后照书所写的医治病人,请问在医学上能合理吗?能有什么成效吗?会有人采用吗?不要说由不同技术的人,在不同时代,合写一本书是不可能的,就是你自己单独写一封信,如果你今天没有写完,明天再接下去写,就显得不一致了;或者另外换一个人接下去写,更要看出明显的不同和不连贯来,何况一本传留古今中外的圣经呢?正好象

    我要做张桌子不叫一个木匠制造,却叫许多木匠各人制造一部分,四个人每人造一个台脚,另有一位只造一张桌面,却不给他们图样,也不叫他们彼此商量,完全随他们自己的意思,各人在不同地点去做,你看各部分能配合得起来吗?能成为一张合用的桌子吗?它们必定大小不同,形式不同,榫头不同,高低不同,木料不同,所以你没有办法把它们配成一张桌子。如果我在事先,发给各个木匠一张图样,又亲自指示他们怎样做法,当他们做成以后,各个部分必定能互相配合,并且能成为一张精美的桌子。圣经的组成也是这样。圣经是由一位真神默示各人写出来的。

    圣经不是人凭自己的意思随便编造写出的,而是神默示一班虔诚敬畏他的人写成的。大卫、摩西、保罗等人,不过是代神写圣经的人,他们所写的都是根据神的指示。例如以赛亚自己承认说:“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叫我传好信息。”又彼得后书“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先知所写的,有的连他们自己都不明白,因为他们多半是写将来的事,而这些事是经过许多年以后才被应验出来的。从这点可以证明他们不过是神手中的工具,被神使用写成圣经。因为他们敬虔忠心,所以神乐意用他们,叫他们写出神自己的意思。再从

    圣经写事实这方面来看也可以证明圣经是被神的灵引导而写成的。因为圣经记载很多犹太人羞耻卑鄙的罪恶,例如提到祖宗说谎、诡诈、偷盗、**,甚至拜偶像等等,如果不是真神引导犹太人,叫他们必须按照事实一件一件地写出来,他们是一定不肯把这些丑事记在他们历史上的,正象我们不愿意把自己家族中的丑事写在家谱中一样。

    就律法的美好和完备来看可以说古今中外各国的律法,没有比圣经的律法再完备再美好的了。你看十条诫命是多么简单、详细明了、精妙广博啊!哪一个国家的律法会判定恨人和贪心是罪呢?美国的宪法是经过不少的专家,开了许多次的会议编了十年才完成的;它可算是今天的世代中,最完美的律法了。但是和圣经比较却相差很远,因为他们现在还是常常在修改宪法。

    现在我稍微举几条圣经的律法给你看看:“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免得因他担罪。”“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失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凡债主要把所借给邻舍的豁免了……,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要谨慎,不可心里起恶念说,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什么都不给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于你了。”

    “困苦穷乏的雇工……不可欺负他。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人被卖给你,服事你六年,第二年不要任一自由出去,……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从你羊群,禾场,酒酢之中多多的给他,耶和华你的神怎样赐福与你,你也要照样给他。”“第五十年……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奴仆……到了禧年……他和儿女……一同出去,归回本家。”“你若在路遇见鸟窝……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其上……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只可取雏……就可以享福,日子长久。”“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驴可以歇息。”朋友,你看象这样关心穷苦的百姓,包括对动物也加以爱护的、满了恩惠的律法,除了在以色列国以外,实在没有另外一个国家有这样的规定了。

    神到底怎样感动人写圣经呢?那并不是受符咒的作用,或进入晕迷状态中写的,而神借着圣灵感动他们,使他们心灵受神的引导,然后象学生默书那样写出来的。他们正象给神记笔记的人一样,这样才能不至于遗漏或误会了作者原来的意思。

    圣经中有好多的地方可以帮助我们解释这个问题。你如果翻到民数记23和24两章,就可以找到巴兰的故事。巴兰曾经接受摩押王的邀请,为着财利去咒诅以色列民。他自己很高兴、很热心地去做这件事,所以他一到山顶,就想办法献祭,并且开口求神咒诅以色列民。但是神的旨意完全管理了他的意识,这时他只能说神传给他的话,(民数记二十三章五节)以致巴兰只能为以色民祝福而不能咒诅。这些祝福的话虽然是巴兰的口所说的,但是他所说的却是神的话,因为他受神管制所说的话正和他自己的意思相反。

    又有一次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商量怎要处置耶稣的时候,大祭司该亚法忽然说出一句不符合他自己内心思想的话来,他说:“你们不知道什么,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这话并不是出于他自己,而是神使他预言耶稣将要替人受死的事,他并不知道神的灵临到他。所以默示就是圣灵把所要说的话,安放在神所要作用的作者心里,并且管理他,使他所写的没有错误。这不是说作者失掉了自己的意志,而是他把自己完全降服于神,顺服他的引领,这样才能为神使用,所以各卷圣经是前后一致和连贯的。

    彼得后书第一章说:“圣经……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记录员不能照自己的意思写一个字。当时先知并不明白他自己所记的,例如以赛亚曾经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又有人问,难道圣经每字每句都是神所默示的吗?是的,原稿是每字、每句、每点、每画都是神所默示的,圣经自己说:“一点一画不能废去。”也不能“加添”,因为希伯来文中一点,就是字母中最小的一个,一画就是记号里面最小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