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福音傳講之特質、風格
    (1)內容要充滿真理,要講分量重的真理和緊要的事,不應單講故事和動听的話。

    (2)講的要實際實用、與人切身有關、有吸引力、有興趣、絕不沉悶,能使人產生共鳴,覺得有需要。

    (3)不用難明的話語和字眼。

    (4)充滿確信地傳,傳的時候有充足的信心,語氣肯定,沒有模稜兩可的話。

    (5)傳講的要充滿光輝、溫暖、能感動人。

    (6)講的要使人知罪覺罪,但也使他知道因著主,今天他有盼望。他只要肯信靠接受主,他的人生必定能夠有好的改變(約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