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義動詞 奸淫
    [創39:12]

    婦人就拉住他的衣裳,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把衣裳丟在婦人手里,跑到外邊去了。

    [出20:14]

    「不可**。

    [出22:16]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與他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為妻。

    [出22:17]

    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的聘禮,交出錢來。

    [利18:20]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自己。

    [利19:20]

    「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他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

    [利19:29]

    「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他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地就滿了大惡。

    [利20:10]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奸夫**都必治死。

    [利20:11]

    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利20:12]

    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申5:18]

    「『不可**。

    [申22:13]

    「人若娶妻,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

    [申22:14]

    信口說他,將丑名加在他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他同房,見他沒有貞潔的憑據』;

    [申22: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里。

    [申22:16]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恨惡他,

    [申22:17]

    信口說他,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申22:18]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

    [申22:19]

    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丑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終身不可休他。

    [申22:20]

    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

    [申22:21]

    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因為他在父家行了**,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22:22]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奸夫**一並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申22:23]

    「若有**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見他,與他行淫,

    [申22:24]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里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22: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他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

    [申22:26]

    但不可辦女子;他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

    [申22:27]

    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他。

    [申22:28]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

    [申22:29]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申23:17]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

    [申27:20]

    「『與繼母行淫的,必受咒詛!因為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27:22]

    「『與異母同父,或異父同母的姊妹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27:23]

    「『與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箴2:16]

    智能要救你脫離**,就是那油嘴滑舌的外女。

    [箴2:17]

    他離棄幼年的配偶,忘了神的盟約。

    [箴2:18]

    他的家陷入死地;他的路偏向陰間。

    [箴2:19]

    凡到他那里去的,不得轉回,也得不著生命的路。

    [箴5:3]

    因為**的嘴滴下蜂蜜;他的口比油更滑,

    [箴5:4]

    至終卻苦似茵,快如兩刃的刀。

    [箴5:5]

    他的腳下入死地;他腳步踏住陰間,

    [箴5:6]

    以致他找不著生命平坦的道。他的路變遷不定,自己還不知道。

    [箴5:7]

    眾子啊,現在要听從我;不可離棄我口中的話。

    [箴5:8]

    你所行的道要離他遠,不可就近他的房門,

    [箴5:9]

    恐怕將你的尊榮給別人,將你的歲月給殘忍的人;

    [箴5:20]

    我兒,你為何戀慕**?為何抱外女的胸懷?

    [箴5:21]

    因為,人所行的道都在耶和華眼前;他也修平人一切的路。

    [箴5:22]

    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惡如繩索纏繞。

    [箴6:24]

    能保你遠離惡婦,遠離外女諂媚的舌頭。

    [箴6:25]

    你心中不要戀慕他的美色,也不要被他眼皮勾引。

    [箴6:26]

    因為,**能使人只剩一塊餅;**獵取人寶貴的生命。

    [箴6:27]

    人若懷里搋火,衣服豈能不燒呢?

    [箴6:28]

    人若在火炭上走,腳豈能不燙呢?

    [箴6:29]

    親近鄰舍之妻的,也是如此;凡挨近他的,不免受罰。

    [箴6:32]

    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

    [何1:2]

    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為妻,也收那從**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離棄耶和華。」

    [太5:27]

    「你們听見有話說︰『不可**。』

    [太5: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里已經與他犯**了。

    [太5: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的緣故,就是叫他作**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了。」

    [太15:19]

    因為從心里發出來的,有惡念、凶殺、**、苟合、偷盜、妄證、謗。

    [太19: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的緣故,就是犯**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了。」

    [太19:18]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可7:21]

    因為從里面,就是從人心里,發出惡念、苟合、

    [可10: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辜負他的妻子;

    [可10: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了。」

    [可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路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

    [路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約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約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

    [約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8:7]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約8:8]

    于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8:9]

    他們听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約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那里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約8:11]

    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羅7:3]

    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于別人,便叫**;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于別人,也不是**。

    [羅13:9]

    像那不可**,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林前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林前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的、拜偶像的、**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林前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林前6: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林前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林前6: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他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林前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加5:19]

    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污穢、邪蕩、

    [加5:21]

    嫉妒(有古卷加︰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弗5:3]

    至于**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弗5:5]

    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里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來13: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