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救赎的实施 第三章 重生
    按上文分解,救赎的实施始自一个有效的呼召;父神藉此使人与他儿子相交。然而,一个有效的呼召必须包含被呼召者适当的反应。神是呼召者,但神不是回应呼召者。被召的人才回答呼召。这种回应必须涉及被召者心灵、思想和意志的运用。言之及此,我们必须发问:一个死在罪恶过犯里、思想与神为敌、又不能讨神喜悦的人,怎样回应一个使他与基督相交的呼召?相交决不是单方面的,这常是双方面的。因此,与基督相交必须指人在信心和爱心中拥抱那位神圣荣耀的至高彰显者呢?这问题的答覆是:对于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呼召所要求信心爱心的回应是不可能的,「不可能」指道德和灵性的不可能。「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8:8)。我们的救主对这不可能是出不两可的解释。因他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6:44,65)事实是:一方面有罪人被召去得的荣耀与功效。另一方面有被召者的道德灵性光景;二者却是全然不配合的。究竟这「不配合」如何得以调和?这「不可能」如何能克服?

    神恩惠的福音散发出荣耀。这荣耀解决了以上「不配合」的问题。因着神的呼召是有效的,这呼召带着神成事的恩典,使被召者可以回应呼召,又拥抱基督,以回应福音所白白给予人的。神的恩典能解决人最深的需要,以及人诸多难堪的道德灵性困境。难堪的困境是固存于人的堕落与无助中。这恩典便是重生的恩典。只有涉及神再造的力量和恩典,才能解决神的呼召与被召者有罪的光景的冲突。「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结26:26)。神实现一个彻底而全然渗透的改变、一个不能按人所作的组合、排列或积聚去解释的改变、一个一点不次于那使无变为有、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者的新创造。一言以蔽之,这改变就是重生。

    主耶稣对尼哥底母的一席话是圣经中最能解释重生的经文。这些是熟悉的话,但其最明显的意思却往往被忽略或曲解。重生的方式诚然不可思议!耶稣道明了这一点:「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国内市场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8)然而,耶稣在此所言却是清楚的教训,说明新生的必须和特性为何。

    当我们的主说及超自然的新生是看见和进入神国的必须条件。「看见」之于地他当然是指保罗在哥林多前书2:14节所说的「领会圣灵的事」;而「进入」是指人成为神国的实际成员,又因此可分享成员之福泽。我们可集中注意第5节:「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耶稣对这经文的「水」作何解释?这问题引起许多议论。有人认为耶稣是说基督徒的浸礼是重生的洗濯盆。相信经浸礼才重生(baptismalregeneration)的人喜欢引此经文支持他们的教义。

    首先应留意的,就是耶稣并没有说浸礼;他说水。除非有有力的理由,说明用「水」一字必定指水礼,否则我们是不可随便以为耶稣是在此解释浸礼。经文的「水」字正好不必解作浸礼的仪式;我们且有足够理由相信「水」字是解另一解意义和解释。耶稣说这些话的场合要留意。他正用心地与尼哥底母谈一个非常宗教性的问题。就这对谈而言,有一事是再没有更合理和自然的,就是耶稣向尼哥底母解释一个直接符合他们之讨论问题的宗教思想。现在要问的是:从「水」一字的应用,耶稣为要传达一个怎样的宗教思想?当然,就是传水在宗教物传统习俗上的宗教性用意,这宗教的传统习俗亦构成尼哥底母的生活和工作。简言之,是指「水」在旧约、在犹太教的礼仪、和在耶稣时代的宗教意义。如此说:我们只有一个答案:「水」的宗教性用途,换言之是「水」宗教表号上的意义,这意义指着洁净的方向。所有相关的解释都是为要传与尼哥底母这洁净的信息。在尼哥底母心目中,那信息凝成一个中心思想:进入神国不可少的条件就是洁净。

    耶稣的教训有一特色,就是要直接指出受教者特有的罪和需要。法利赛人特有的罪是自满和自义。他们需要确信自己的污秽和需要彻底洁净。「从水而生」的意义最有效地解释了学这教训的需要。进神国惟一的途径就是从罪恶的污秽得洁净。洁净的水有如一个孕育新生命的母胎,使人得以进入神国、配当神国的成员。这是重生在洁净方面的意义。重生必须否定过去和重振未来、必须洁净罪恶和在义中经历再造(recreate)。

    毫无疑问,「从灵生的」是指从圣灵生的(比较8节和约1:13;约壹2:29;3:9、4:7;5:1、4、18)。故此,这是神圣而超自然的「生」,因为圣灵是这「生」的始源和行动者。

    「从灵生的」是一个熟悉的措辞;我们需特别留意它的含意。我们不能确定「生」字的正确意义是「引生」(beget)或是「产生」(bear)。按新约的用法,两者均可被采用。若用前者「引生」,则其思想是模仿父亲在人类**的行动——即男性的引生;若用后者「产生」,则其思想是模仿母亲的行动——即女人怀孕、孩子从母亲而出。二者之间,我们不确知那一个是经文所指更正确的意义。但对于要表达的真理,却无基本分别。不论相信灵的引生或从灵而产生,有一事是确实的——主耶稣教训人进神的国要完全倚赖圣灵的作为,犹如父母生我们到世上来的行动。我们对圣灵的依赖有如在自然生产生倚赖父母的行动一样。我们不是因自我选择而被父亲引生,也不是因自我选择而被母亲生下来。我们只是被引生而生下来,并无决定要生下来。主耶稣在此的教训是一个简单但常被忽略的真理。我们对神的国并没有属灵的知觉,又我们进入神的国并非因我们决意或决定这样做。若然这特权是我们的,也是因着圣灵的决意;一切均倚赖圣灵的决定和行动。圣灵随着所喜悦在某时某地作引生或生产。这岂不是第8节的主旨吗?耶稣在该节比较圣灵的行动和风的行动。风吹正好表明圣灵行动的事实性、必定性和有效性。风随着意思吹是力言圣灵行动的主权。风不是人可任意指挥和命令的,圣灵的重生行动也是如此。「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圣灵的工作是神秘的。这一切都指向圣灵重生的工作的主权性、有效性和莫测性。

    是圣灵实现这改变。因为他是改变的始源。他藉着产生(generation)的方法实现改变。又因他以这方法实现改变,他是惟一的创立者和主动的行动者。

    常有人说:重生是被动的。这是一句真实正确的话。这正是主在此教训的凝聚点。我们或不喜欢这话,或退却它;这话也许不配合我们的思想,也许不配合那历经应用而陈述过时的布道学措辞;但我们宜紧记一事:这退却是对抗基督的退却。当站在那会遭我们拒绝其真理、距踏其福音的基督跟前时,我们将怎样回答他?然而,赞美神!因为基督的福音是一个至高、有效而不可违抗的重生。若然重生不是被动的,不是一件神独自的作为,那末就没有福音!若不是神用至高行动的恩典把人的敌意转为爱、人的不信转为信,人决不会有信心和爱心的回应。

    约翰福音3:5节说明新生的两个局面——新生洁净人心里的**,并再造新的生命。经文的两个要素——「从水生的」和「从灵生的」——呼应着旧约两个对应的解释;「我必用清水灌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结26:25、26)确而言之,这段经文是约翰福音3:5节在旧约的对应经文。又对于「从水而生」的意义,除了以西结书26:25节的解释外,根本没有强词夺理作别的解释。「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结26:25)洁净和更新这两个要素必不可定为分开的事件。它们只是构成一个完全的改变的各局面;这改变就是神呼召的人出死入生、脱离撒但的国度进入神的国度。这改变解救人脱离过往一切罪的困境,供应人在基督里享有新生,又除去罪的矛盾,使人堪当与神的儿子相交。

    使徒约翰为我们记载了主对尼哥底母所说的一段话。约翰熟悉重生的功课,特别是重生是神的作为、是神独自作的;人的重生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3)。在他的第一封书信中,约翰记载这难忘的教训。约翰福音明言论到重生的经文有好几处:约壹2:29,3:9,4:7,5:1、4、18。经文首要的着重点在于一事实:重生和其他恩典的果子有不变的并立或相等的关系。2:29节记载神圣的引生和实行公义的并立(同在性);3:9节一面讲述神圣的引生,一面讲述不犯罪和不能犯罪;4:7节记载神圣的引生和爱;5:1节记载神圣的引生和相信耶稣是基督;5:4节记载神圣的引生和得胜世界;5:18节记载神圣的引生和不犯罪、可免除被恶者侵犯。正如我们书后所得的结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着重点,这警惕我们任何对重生的解释都不可取却实施救赎的其他要素。

    大部分如上述经文所明言的都是一个真理,即重生与恩典的其他祝福不变的并立关系。但是3:9节却清楚告诉我们另一件事:重生与该段经文所提其他特殊恩典的关系。「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这里不但提到一个重生的人不犯罪,更解释为何不犯罪的原因。他不犯罪是因为神的道存在他心里,如今这存在他心里的道清楚暗示神圣引生的神圣传授。这神圣引生及其常有的后果是不犯罪的原因。所以,重生是在推理和起因上先于「不犯罪」。再者,约翰告诉我们「他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这是一句明显宣言,证明这重生的人为何不犯罪的原因。因此,一个人不犯罪的原因就是他已重生了。先后的次序不能倒置。这节圣经告诉我们,重生是与罪绝交(每个重生者的特性)的始源和解释。

    约翰壹书3:9节逐带出一个必须用以解释此书信其他经文的原则,虽然这些其他经文没有明言提到这原则。比较3:9节和5,就可确定结论。5:18节:「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邪恶者也就无法害他」。这节的思想与3:9节非常相近。事实上,二者是部分相同的,只是用辞稍有变化而已。如果3:9节被认定属正确的真理,也就是3:9节的教训,这必亦是5:18节的教训。言之意谓:一个人不犯罪的原因是他乃从神生的,又恶者不侵害他的原因是他乃从神生的。重生是禁戒犯罪和不为恶者侵犯的自由在推理和起因上的解释。

    当然,现今讨论要旨不是要阅览使这离罪的自由、犯罪的不可能与及恶者不可能侵犯等的正确意义。现今的兴趣所在只是确立重生对重生者这些方面的特性的关系。

    所以我们,不得不下这结论,基于3:9节和5:18节所建立的关系,也应用于其他所有经文。2:29节的必然结论是:那人行义的原因是他乃从神生的。其他经文也同理类推。4:7节的重生必须认作属爱的起因;在5:1节是相信的起因是耶稣是基督;5:4节说明得胜世界的原因。我们因此有一个德行的完整目录——相信耶稣基督、得胜世界、禁戒犯罪、自制、不能犯罪、不为恶者侵犯的自由、行义、爱神和爱邻舍。这些全都是重生的果子。当留意这目录甚是全备而富代表性。这包括神在基督里的至高呼召所要求的一大串德行,正如宝吉尔(Bengel)曾说明的,按照这些德行在上述排列的次序,信心是领队,而爱心则随后。

    有一点须特别留意,连相信耶稣是基督的信心也是重生的效果。这当然是约翰福音3:8节的清楚含意。但使徒约翰在这里小心翼翼地将这解明。重生是解作在人里头的一切拯救恩典的始点;又一切运行在人里头的拯救恩典都来自重生的泉源。人不是凭藉信心、悔改或归正而重生;人悔改相信是因为已被重生。没有人能真实的说耶稣是基督,除非是从灵重生的;那是圣灵荣耀基督的方法之一。在信心里皈依基督是重生的第一证据。也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自知已经重生了。

    重生的居先或会带来一印象:即一个人可以重生却未归正。约翰壹书的这些经文应可纠正任何如此的误解。要再次紧记的是:这些经文的首要着重点是重生与所论及其他恩典的一定并立关系。「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壹3:9)「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5:4)「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5:18)聚集这些经文,就清皙地说明每个重生的人都得以脱离罪恶的权势,藉着相信基督而得胜世界;又实行自制,以表明他不再是罪与恶者的奴仆。一言以蔽之,重生的人是已经归正,又运用其信心与悔改。分开重生与其效果是不可的;重生的效果就是得救恩典的实现。我们逐下结论:其他经文(2:29,4:7,5:1)所提到的果子——行义、对神的爱和知识、相信耶稣是基督——也必须是重生的附效,正如在3:9节;5:4节、18节所言的果子一样。这只是说,这些经文的一切恩典都是重生的后果;不但是或迟或早的效果,更是与重生属不可分离的果子。因此,我们得着警告和劝勉:重生固然是神单独的行事,这却决不可以与人得救后所作恩典的活动分开。得救恩典的活动乃是神在人内里动工之恩典的必须而合宜的效果。使徒约翰学过他的主。换言之,他在其书信的教训正好完全符合耶稣对尼哥底母的教训。除非藉着重生,没有人能进神的国(约3:3、5)。若然这是真的,那末「每个重生者是已经进入神的国」也一样是真的,如果重生是进神国的路,那末重生者是已经进入神的国,且进入之后,看见神的国,成为其成员。这再度是耶稣在约翰福音3:6节显明的教训:「从灵生的,就是灵」;亦是说,那被圣灵生的人是被圣灵内住和引导的,重生的人不可能活在罪中而不归正;他不可能继续活在中立的状态中。他乃立刻成为神国的一员。他是「灵」,且他的行动和作为必须符合这新的公民资格。用使徒保罗的话来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圣灵还有无数其他解释,确定这伟大的真理,就是重生是一个如此彻底、普及和有效的变化(transformation),它立刻表现于重生都有意识的活动中,就是透过运用信心、悔改和新的顺从而表现的。归正的认识通常是何等肤浅贫贱,以至人完全忽略那瞬即的改变,就是归正所带来的果子!实施救赎的整个观念变得那么稀弱,以至与福音的教训只有些微甚或没有相仿之处。重生是一切内心和生活改变的基础。这是一个巨大的改变,因为是神再次创造的行动。廉价而俗丽的布道易于夺去所要传之福音的无比能力,那正是至高恩典之福音的光辉!但愿教会都思想并再度活出是神的大能、以至叫人得救恩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