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稱為「聖徒的堅忍」(ThePerseveranceoftheSaints)的教義,經驗、觀察、聖經歷史及某些聖經章節似乎提出非常充分的證據。聖經的記載及教會歷史不是充滿例證,論明那些在信心上如同船破壞了般的人嗎?又我們豈不讀到有關「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于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來6︰4-6)?我們的主豈不曾這樣說︰「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樹枝丟在外面枯干」(約15︰1、2、6)?是的,面對歷史的事實及上述引證的經文,我們必須說︰搜集聖經對這問題的解釋並不是一件適合懶惰人的工作。「離道反教」(apostasy)的意思是什麼?聖經所說的「偏離」(fallingaway)是什麼意思?
要恰當地說明「堅忍」教義的意義,先要認識這不結作什麼。每一個承認相信基督、又在聖徒的團契中被接納為信徒的人,就有永生的確據,可嘗神賜他永恆的救恩。主在肉身活著的時候,親自警告他的跟隨者,他對相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1、32)他定下一個辨別真門徒準則,就是「繼續持守耶穌的話」。在別處找到主說相同的話︰「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10:22)這準則也見諸希伯來書作者所說的話︰「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來3:14)約翰福音15章是耶穌教訓有關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其重點也是相同的要旨。「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干,人拾起來,扔在火里燒了」。(約15:6)真信心的重要考驗就是忍耐到底、常在基督里和恆久持守他的道。
聖經對此著重點有兩方面的教訓︰
(1)這提供有關「偏離」、「離道反教」的解釋︰人可以有所有相信和跟隨基督的外在表現,有一段的時間作美好的蒙恩見證,又對基督及其國度大發熱心,然後失卻所有興趣、對基督及其國度的應許若非敵視,就是漠不關心。這是種子撒在石頭地上的教訓——種子發苗、生長、但當日頭出來一照,就枯干了,結不出完全的果子來(比較可4︰5、6、16、17)。當然,這類人也有相當大的差距。有些似已悔改歸正,他們片刻極度熱心,然後卻突然冷淡下去,從聖徒的團契中消失了。另一些並無同樣熱心的表現,他們對基督的信仰從不鄭重其事;經年累月,信仰變得不穩定而貧弱,最後全然斷絕,他們不再在義路上行走了。
(2)有一事必須辨明,即一種暫時的信心可使其擁有者踏步千里。這一點可從撒種的比喻略知一二。比較那撒在石頭地上的種子,這些人是樂于接受神的話語,並在一段時期內保持快樂的經驗。就共通點而論,二者同長出葉子,間或有穗子;二者不但有萌芽,也有生長。惟一的缺點是穗子從不長滿果實。希伯來書的語調把這意思解釋得較具體,該處說那些人是「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于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來6︰4、5)。如此辭句的形容,應用于那曾偏離正道者,令人難以置信。但這些卻勸導一事︰即有關在神國度運作的諸勢力,其影響會落在那些至終證實不改變和不得救的人。彼得在彼得後書2︰20—22節所解釋的,是同樣有關離棄真道的事實及其類似的經驗。毫無疑問,彼得是談論那些有主及救主耶穌基督的知識的人,他們認識公義之路,也因而脫離世界的污染。但卻重被污染纏繞,轉離所賜給他們神聖的命令,正如「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他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里去輥,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因此,聖經本身帶出一個結論,就是有關福音的能力和真理。人可以有非常鼓舞、高超、革新和與奪的經驗,與神恩典國度的超然力量發生如此密切關系,至按著肉眼的觀察,這些力量在人身上產生的功效與神重生和成聖恩典所產生的能力沒有分別。但是人卻仍未有分于基督,也不是永生的後嗣。「堅忍」的教義若不說明這樣的可能性,及其在某些情況下的真實性,就是一個曲解的教義,又會導致近乎與堅忍教義相反的放縱(laxity)。這樣的教義的確完全不是堅忍的教義。
以上的解釋使人更了解「聖徒的堅忍」一名稱的合宜性和富表達性。這教義若改名為「信徒的穩妥」(TheSecurityoftheBelievers)是不合其意的,不是因為後者本身是錯的,而是因為前者在結構上更細心和根據。「信徒的堅忍」本身的示意謹防任何保證「信徒是穩妥的」的意思或提示。換言之,穩妥是指其永遠的救恩,與其可能犯罪的程度和轉離信仰聖潔之途沒有關連。這也謹防任何解釋信徒的身份(status)的說法,因為如此闡明教義是有害和不正當的。信徒不可以任意犯罪痛棄信仰而仍屬穩妥的。為何這是不對的?原因是這造成了一個不可能的結合。不錯,信徒會犯罪,他可能犯極重的罪、又長期跌倒。但另一事卻同是真的,就是信徒不可能自暴自棄地犯罪、不可能讓罪作王、也不可能在某些背棄信仰的罪上有分。因此,若說一個信徒的穩妥是不計及他日後犯罪和背信的生活是極之錯誤的。真實的乃是耶穌基督的信心是常常關系到生活上的聖潔和忠貞。所以,「一個信徒」的意義不可能脫離其信心和聖潔的果子。若說一個信徒不論相信後如何沉迷罪中仍屬穩妥,就是奪去基督的信仰的基本意義,又導致一過失,即把神的恩典變作放縱。堅忍的教義是有關信徒堅忍的教義,這聖徒的堅忍的教義不是太極端的。那就是說︰聖徒,即透過聖父有效地呼召和聖靈的內住而與基督聯合的人,會至終堅忍。若他們堅忍,他們也忍耐、也持續。這里完全不是說他們將來的拯救是與其堅忍持續無關,而是指他們將確實地堅忍。所以,那屬于他們的穩妥與他們的堅忍是不能分開的。這豈不是耶穌所說的嗎?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10:22)
同樣地,彼得敘述一個活潑的盼望,是「不能朽壞、不能**、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1:4)。他們是那些「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有三件事是特別值得注意的︰
(1)他們是蒙保守的。
(2)他們是藉著信心蒙保守。
(3)他們蒙神保守直至末後的結局,就是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這保守不是短暫的,而是至末了的;這保守也不是不靠信心,卻是藉著信心蒙保守。故此我們不要相信經濫用的「信徒的穩妥」的教義而間懶度日或放縱情欲,卻要認識{聖徒的堅忍}的教義,認定人要至終持守信心聖潔,才可保持在基督里的穩妥。保羅寫以下的話時,所想到的亦正是復活得生命和榮耀的目標。「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干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3、14)
「聖徒的堅忍」的教義非常強烈地提醒一事,即惟有那些堅忍到底的,才是真正的聖徒。我們並不自動地獲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頭召我們來得的獎賞。堅忍的意義就是把自己最強烈和最專一地奉獻給神,用在神所命定的途徑上,成就救贖的目的。聖經的堅忍教義,與福音派圈子里盛行的寂靜主義(quietism)和非律主義(antinomianism)並無相同之處。
只有那些堅忍的人才是聖徒,這話不錯,但問題仍存在︰即聖徒會堅忍嗎?神是否命定和預備了那些真心相信基督的人才至終堅忍?這問題的答案確實是肯定的。這里否定亞美尼亞主義(Arminiantenet),即相信聖徒會「從恩典中墮落」,又對抗非律主義之推理和證據。二者的否定是同等重要的。
誠然,「從恩典中墮落」的形容出現于聖經(加5:4)。但保羅在此不是講討論們信徒會否不得神的喜愛而至終滅亡的問題,而是針對「靠恩典稱義」這單純教義的偏差,即「因行律法稱義」。保羅在此的話是要表明一理︰若人在任何方法或程度上尋求「靠行律法稱義」,那就是放棄或完全偏離了「靠恩典稱義」。稱義不可能有恩典和功德的混合。只可或有其一。人若在任何程度上加插功德,使放棄了恩典,也欠了行整個律法的債(比較加5︰3)。這個保羅的教訓對整個堅忍的問題有密切關系。人單獨靠恩典和單獨透過信心稱義,沒有比這信條對發起堅忍的教義更重要。但保羅在這里不是論及那些從神恩典中墮落的信徒,若如此便與他在書信別處的清楚教訓不一貫。的確,我們可以看先後保羅自己的教訓引證「聖徒的堅忍」的立場。
新約聖經的「聖徒」(saints)是誰呢?就是指那些被呼召作聖徒的,即耶穌基督所呼召的(羅1︰6、7)。有一事頗不可能,就是分開新約有關「聖徒身份」(sainthood)的意義和呼召罪人得與基督耶穌相交這有效呼召(林前1:9)。現在我們需發問︰在保羅的教訓中,這使人成為聖徒的呼召的關系是什麼?保羅在羅馬書8︰28-30節把答案告訴我們。這里有一連串不可分割的事件,始自神預知、預定的永恆旨意,而終于神的子民進入榮耀。把呼召從這排列中抽出來是不可能的。被召的人是按著意旨被召(28節);意旨是在呼召之前。這就是保羅在29及30節透過預知和預定去申述神的意旨的意義——「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再者,正如呼召之前必先有預知和預定,呼召的結果就必然是稱義和得榮耀——「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30節)這段經文對解釋上述的問題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現今論到的是聖徒,即在耶穌基督里被召的人,他們因信耶穌基督被稱義。一個真正基督徒的定義最低限度必須是一個被呼召和得稱義的人。問題因此是︰一個被呼召和被稱義的人可不可能偏離正道及在永恆救恩上有虧欠?保羅的答復是「不可能的!」——那些被呼召和被稱義的人必會得榮耀。同樣地,若從另一角度看這問題,也會得到相同結論。被呼召的人是那些預定要效法神兒子模樣的人(29節)。人可能相信神預定的旨意不生效嗎?連亞美尼亞主義者也否定此說,因為他相信神預定了永恆救恩,要賜給他所預知的人,就是堅忍到底和得救的人。
我們需要辨別這爭論所關系的事。如果聖徒可能偏離正道而至終失喪,那末被稱義的人也會偏離正道而失喪。但那正是這得默示的使徒說不會、也不可能發生的事。因為神所呼召的,他也稱之為義和賜予榮耀;得榮耀一點不下于與神自己的兒子的模樣一致。這一點恰好是保羅說以下的話的意思,即神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基督)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又他在羅馬書8︰23節稱之為「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也是此意。否認聖徒的堅忍,就是廢掉了使徒教訓的明顯要義。
這一段經文可以作為堅忍教義的論據。然而聖經還有印證的經文。我們值得記著那無人像他那樣說話者的話,他是天上來的,要遵行那差他來的旨意,好叫凡從神所賜給他的,他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要叫他們復活(約6:39)。誠然,沒有人否定聖徒在新約聖經的定義是相信基督的人。聖徒就是信徒。主耶穌論到信徒怎麼說呢?「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他復活」。(約6:40)我們是否應存至少的質疑,以為神的這旨意會失敗呢?耶穌在此保證這是不會的,因他解釋了那一連串要發生的事。他說︰父神的旨意不但要凡相信他的人有永生,更「在末**要叫他復活」。為了使人不懷疑這末日復活的性質,他在前節說明「末日的復活」是對照「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換言之,耶穌在此所說末日的復活是相連于「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者的復活。「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39節)當耶穌說︰「到我這里來的,我總不丟棄他」(37節)時,他豈不是給了我們最明顯的保證,即信徒是不可能滅亡的?人要就近他,就只須相信他。又耶穌預見並保羅的穩妥,是一點不少于那在末日的復活得生命。
然而,這解釋仍未概括全義。我們值得更進一步查考約翰福音的耶穌的對話。他又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里來」。(約6:37)每當有父神「賜予」的行動,其同時亦有必然的結果或必然附隨的事,即「就近基督」,換言之,即「相信他」。另一方面而言亦是對的︰在何處有人就近基督,其同時必然有父神所賜予他那部分,因為耶穌也曾說過,若不是差他來的父吸引人(約6:44)、若不是父所賜他的(約6:65),就沒有人能到他那里去。在這講論中,父神的部分就是「賜人與基督」和「吸引人就近基督」當被看作同一事件的兩方面,即從兩個角度去解釋同一事件。「父神吸引人」是從人身上動工的觀點看這事件,而「父神把人賜予基督」是從父贈子的觀點看這事件。二者不可能看作分開的。總括而論,除了父贈與基督的人,沒有人能到基督那里去。而我們已從耶穌明顯的話知悉凡父這樣賜給他的人,必到他那里和相信他。因此,「父的給予」和「人的就近基督」是不可分開的——二者不可缺一而獨存;前者在那里,後者亦必在那里。
基于上述解釋,若翻開約翰福音10章就會得到一個總結性的印證,即「信徒不可能滅亡」的真理。耶穌再度論及父所賜予他的人。我們不可分開約翰福音10章的「賜予」和約翰福音6章的「賜予」。雖然6章介入一個新的稱呼,即稱呼到基督那里去的人為「他的羊」。耶穌所說的是什麼?他說︰「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里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10︰29、30)若我們再追查「誰也不能從我父手里把他們奪去」的重點何在?就可從耶穌先前的一句話得知︰「我父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里把他們奪去」。(約10:28)明顯地,耶穌在此正談論有關父賜給他的人的確實無誤的穩妥——「他們永不滅亡」。同樣的穩妥有一保證,就是「誰也不能從我手里把他們奪去」的事實。為了實證這真理,他說︰「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手里把他們奪去」。(約10:29)所賜給予的人雖在子的手里,但他們卻仍不可思議地在父神的手里;這是確實無誤的保存(in-falliblepresservation)的確據。沒有人能從父或子的手里把他們奪去。這就是父神賜予子的人產業。
有一事仍需緊記,就是凡父賜給基督的人都到基督那里去,也即相信他;而且凡相信他的人,就是父神賜予基督的人。因此,耶穌在約翰福音10︰28、29節說話的意義,不是單指那些父賜給他的人,也指信徒。約翰福音第6章的幾段經文解釋了父賜給子的人都是信徒,且信徒都是父賜給子的人。所以,對所有信徒而言,即但凡按著約翰福音6︰27、44、45、65節到基督那里的人而言,我們可這樣說︰按著那位同是真理、真神和永生者的權柄,在耶穌名下的信徒將不滅亡——他們在末日將與蒙福的人一同復活。若用保羅的言語︰他們將「得以從死里復活」(腓3:11)。
根據這真理,我們豈不找到新的理由,驚歡神的恩典及其不變的慈愛嗎?這是神恩典之約,這聯結是不可變易的。正是這一點支持著「聖徒的堅忍」的寶貴信條。「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賽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