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長進的途徑──背十字架
    在前一章里面,我們曾幾次摸到事奉神的事。在我們來看,神為著解決人的魂生命所產生的問題所作的準備之前,如果先看一看,什麼是支配一切事奉的原則,會更有幫助。神已經立下了清楚的原則,支配我們為他所作的工,這些是凡想要事奉他的人所不可違背的。我們知道,救恩的根基是主死而復活的這一個事實;事奉的條件也是這樣。主死而復活的事實如何是我們蒙神悅納的根據,照樣死而復活的原則也是我們為他活著並事奉他的根基。

    【一切真職事的根基】

    我們如果不認識死的原則和復活的原則,就不能作神真正的僕人。連主耶穌自己也是在這根基上事奉。馬太福音三章給我們看見,當我們的主開始他公開的職事之前,他先去受浸。他並不是因為有什麼罪,或是有什麼需要潔淨的地方,所以去受浸。不,我們都知道受浸是說明死和復活的事實。主必須站在這一個根基上,然後他的職事才開始。主藉著受浸,甘願站在死而復活的根基上,聖靈就降在他的身上,于是他就開始事奉。

    這對我們有什麼教訓呢?我們知道主是一個無罪的人,除他之外,從未有一個行走在這地上的人是不知道罪的。他既是一個人,就與他的父有分別的個格。當我們摸到主的這一點的時候,我們必須十分謹慎;我們都記得他說︰“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這話是什麼意思呢?明顯這不是說,主沒有他自己的意思。正如他自己的話所表明的,他有自己的意思。因為他是人子,所以他有自己的意思。但是他不照自己的意思去作,他要照父的意思作。要點就在這里。他里面與父所分別的,就是他有屬人的魂。當他“成為人的樣式”的時候,他就取了一個魂。主是一個完全的人,他有魂,當然也有身體,正如你我都有魂和身體一樣。因此他也能憑魂作事──就是憑他自己作事。

    我們都記得,當主開始他公開的職事之前,他一受了浸,撒但立刻就來試探他。撒但試探他,叫他把石頭變成餅,好滿足他不可缺少的需要;叫他在聖殿里顯出神跡,使人立即尊敬他的職事;叫他立刻自取原先指定由他掌握的世界王權。你會覺得希奇,為什麼撒但試探他,要他作這些奇怪的事?你也許以為,撒但不如更徹底的引誘他去犯罪。但是撒但知道得更清楚,它不這樣試探。它只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這是什麼意思呢?這話的意思就是︰“如果你是神的兒子,你可以作一點事來證明一下。這是一個考驗。你說你是神的兒子,難免有人要問說,你這樣自稱到底是不是真的。為什麼你現在不出來證明,把事情作一個最終的解決呢?”

    撒但整個的詭計就是要主為他自己作事,換句話說,就是憑魂作事。而主耶穌所采取的立場,乃是絕對不這樣作。在亞當里,人離開了神憑自己作事;那就是發生在伊甸園里的悲劇。如今在同樣的情勢之下,人子采取另一個立場。後來主說明這是他基本的生活原則︰“子出于自己不能作什麼。”(約五19原文)(我很喜歡希臘文里這句話的說法。)對魂生命的絕對否認,支配了主一切的職事。

    所以我們能有把握的說,主在十字架上實際釘死之前,縱然髑髏地的事跡還擺在前面,但他在地上所作的一切工作,已經就是以死和復活的原則為根基。他所作的-一件事,都是根據那個原則。那麼我們要問說,如果人子為著作工必須經過死而復活(在預表上和在原則上),難道我們能例外嗎?凡不知道讓這一個原則運行在他生命中的人,絕不能事奉神,這是毫無疑問的。

    當主離開門徒的時候,他把這一點對他們說得非常清楚。他從死里復活之後,吩咐他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直等到聖靈降在他們身上。什麼是聖靈的能力?就是主所說“從上面來的能力”呢!聖靈的能力不是別的,聖靈的能力就是他的死、他的復活,和他的升天的效力。換句話說,聖靈是一個器皿,里面裝著主的死、主的復活,和主的升天的一切價值,為要把這些帶給我們。所以他里面就包含著那些事的一切價值,並且把它們傳遞給人。這就是為什麼在主被榮耀之前,聖靈不能賜給人的緣故。當主得了榮耀,聖靈才能臨到人,讓他們能作見證。因為若沒有基督的死和復活的價值,這樣的見證是不可能有的。

    在舊約里面,我們也能找到同樣的事。我願意提出一段很熟的聖經,那就是民數記第十七章。在那里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對于亞倫的職事起了爭論。亞倫是否真是神所揀選的,以色列人有了問題。他們懷疑說︰“亞倫到底是不是神所立的,我們不知道!”因此神就來證明誰是他的僕人,誰不是。神怎樣作呢?他吩咐以色列人-支派取一根杖,共十二根杖,放在至聖所里面見證的櫃前面,那些杖要在那里放一個晚上。第二天早上,主藉著那根發了芽,開了花,結了果的亞倫的杖,指出亞倫是他所揀選的僕人。

    我信大家都知道這件事的意義。發芽的杖是說到復活。死而復活乃是神所承認的職事的標記。沒有這一個,就什麼也沒有。亞倫的杖發芽,證明他是站在一個真實的根基上。神只承認那些經過死而進入復活的人,作為事奉他的僕人。

    我們已經看過,主的死在不同方面的運行,以及不同方面的功效。我們知道他的死如何使我們的罪得了赦免。我們都知道,我們的罪得著赦免,是根據他的寶血。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然後我們進一步的在羅馬書六章里面,看見他的死如何解決了罪的權勢。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他同釘十字架,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去服侍罪。我們贊美主,他的死在這一方面也使我們蒙了拯救。再往前去,在我們身上又發生了自我意志的問題,因此很明顯的需要奉獻。于是我們又發覺死在我們里面運行,使我們願意放棄我們的意志,而順服主。到這時候,我們就摸著了構成我們職事的出發點,但是這個還沒有摸著問題的中心。因為雖然到了這里,我們可能仍然缺少對于魂的認識。

    羅馬書七章給我們看見了另一面,那是關乎生活上的成聖問題──個人在實際生活上的成聖。那里給我們看見一個真實屬神的人,想要在公義上討神的喜悅,因而落到律法之下,律法顯出了他的本相。他想憑著他肉體的能力,得到神的喜歡。十字架必須把他帶到一個地步,使他承認說︰“我辦不到。憑我的能力我不能滿足神;我惟有信靠聖靈在我里面,使我能滿足神。”我信我們有些人曾經經過許多痛苦,才學了這個功課,也發現主的死在這一面作工的價值。

    請你注意,羅馬書七章里面所說那與生活上聖潔有關的“肉體”,和憑魂生命的天然能力事奉神,仍然有很大的分別。就算我們知道了上面所說的這些,並且也有經歷,但是我們如果不在這一面經歷主的死,我們仍然不能在事奉上對他有真正的用處。如果我們里面缺少這一步,即使我們有了以上所說的那些經歷,當他要來使用我們的時候,對于他仍屬不穩當。哦,有多少主的僕人真是被他使用的呢!正如俗語所說的︰他們砌了十二尺的牆,卻拆了十五尺。從一面來看,我們是被主使用了,但是同時我們卻又拆毀了我們自己的工作,甚至還破壞了別人的工作,因為在某些方面,還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

    所以我們現在必須來看,主怎樣對付我們的魂,然後要更仔細的來看,這一件事怎樣摸著我們對于他的事奉的問題。

    【十字架的主觀經歷】

    現在我們必須把四處福音書里面的經節擺在我們眼前,那就是︰馬太福音十章三十四至三十九節,馬可福音八章三十二至三十五節,路加福音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四節,約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這四處經節有一些相同的地方。在-一處里面,主都對我們說到魂的活動,而在-一處里面,主是摸著魂生命的不同方面,或者說不同的表現。在這幾處聖經里面,主說得非常明白,人的魂能用一個方法來對付,也惟有這一個方法能對付,那就是我們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

    正如我們上面所看過的,這里所注意的魂生命或天然生命,比我們所看見有關舊人或肉體的那幾節聖經更進一步。我們必須清楚知道,關于我們的舊人,神所著重的力是他已經一次而永遠的把我們和基督在十字架上釘死了。加拉太書里面,我們看見使徒曾三次說到釘十字架是一件已經完成的事。羅馬書六章六節的話也很清楚,那里說︰“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釘十字架”,原文所用的動詞是過去式的,如果我們把它這樣直譯︰“我們的舊人已經最終並永遠的釘了十字架”,那就更有意義。這是一件已成的事實,需要神的啟示才能了解,然後藉著信心來取用。

    但是十字架還有它的另一面,那就是“天天背十字架”這句話所指的一面。現在我們就是要來看這一點。十字架曾經背負我,現在我必須來背它;而這個背十字架乃是一件里面的事,那就是我們所說“十字架的主觀經歷”。這經歷是天天的,是一步一步的跟從他。這就是擺在我們面前,和我們的魂有關的一件事。我們要注意,這里所著重的,與對付舊人不很相同。這里沒有說魂的本身釘十字架,聖經沒有說,十字架把我們的天賦和才能,以及我們的個格與個性完全除掉了。如果是這樣,那麼希伯來書十章三十九節所說的,我們“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參閱彼前一9;路廿一19),就很難應用在我們身上了。不,我們並沒有這樣喪失我們的魂,因為這樣喪失,會叫我們完全失喪個人的存在。魂和它天然的才能仍然存在,但是十字架被加上,把那些天然的才能置于死地──使它們帶著死的?b>【牽 緩笳兆派袼蒼玫模 詬椿罾鋨閹譴突刮頤恰?br>

    保羅在腓立比書三章十節所說的話,正是這個意思,他吐露他的願望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死的?b>【遣歡系姆旁諢甑納廈媯 鴉甏揭桓齙夭劍 顧恢備絞粲謔Х椋 輝俁懶 涯塴N┬惺 旨艿墓テ鰨 拍蓯掛桓魷癖B弈茄脅鷗傻娜耍ㄕ縊陔枇 仁槿呂鑀匪蘊崞鸕模  圓恍趴克烊壞哪芰ΑK砸院笏芐蔥鷗緦佷噯慫擔骸拔以 酥饕猓 諛忝侵屑洳恢 辣鸕模 恢 酪 棧劍 きス 旨塴N以諛忝悄搶錚 秩砣  志迮攏 稚跽驕ゃN宜檔幕敖駁牡潰 皇怯彌腔畚 竦難雜錚 聳怯檬Х楹痛竽艿拿髦ゅ喚心忝塹男挪輝諍躒說鬧腔郟 輝諍跎竦拇竽塴!保 智岸?-5)

    魂是情感的大本營,我們的決定和行動幾乎都受情感的影響!雖然情感的本身並非邪惡,但是要記得,它會使我們以天然的愛情來對待某一個人,結果就使我們整個的行動受到錯誤的影響。所以在我們所讀的第一處經節里面,主不得不說︰“愛父母過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38)要知道,背著十字架跟從主,是他給我們的正常和唯一的路。接著立刻就是︰“得著魂的,將要失喪魂;為我失喪魂的,將要得著魂。”(太十39另譯)

    有一個隱藏的危險,就是情感的微妙行動,要轉移我們離開神的道路;而那關鍵就在魂里面。十字架必須對付這個。我必須照著主所說的失喪我的魂,這也就是我們試著解釋的。

    我們中間有些人很明白失喪魂的意義。我們不再滿足它的願望;我們不能向它屈服;我們不來討它喜悅︰那就是失喪魂。當我們拒絕魂所要求的時候,我們不免經過一種痛苦的過程。多少時候我們必須承認,並非什麼明顯的罪,阻擋我們跟主到底。我們乃是被一些秘密的愛,一些天然的情感,移轉了我們的道路。是的,感情在我們的生活上佔極大的地位,因此十字架必須進來作它的工作。

    讓我們參考馬可福音八章。我認為這是一段最重要的經文。在該撒利亞腓立比,我們的主剛教訓門徒說,他要被猶太人的長老殺死,彼得憑著他那股愛主的熱忱,前來責備他,對他說︰“主阿,不要這樣作;要愛惜你自己;這事決不臨到你的身上!”他因著愛主的緣故,才勸主保重自己;然而主斥責彼得,如同斥責撒但一樣,因為他體貼人的意思,不體貼神的意思。于是主再一次對所有在場的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已,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的,必喪掉魂;凡為我和我的福音喪掉魂的,必救了魂。”(可八34-35另譯)

    整個問題的焦點,又集中在魂上面,而這里特別是指魂那保存自己的心理說的。魂極微妙的在那里工作,它彷佛說︰“只要容我生存,我願作任何事;無論怎樣,我總要存活!”魂幾乎在那里求救︰“上十字架,並且被釘死?哦,這實在是太多了!要憐恤你自己,要愛惜自己,你真是說,你要反對自己,而與神同行嗎?”我們中間有人很知道,若要與神一同往前去,許多時候我們必須不顧魂的聲音,不管是出于自己的魂或是出于別人的魂,而讓十字架進來靜止那求自存的呼聲。

    我懼怕神的旨意嗎?我曾經提起那位影響我極深的聖徒,許多次她問我這個問題︰“你喜愛神的旨意嗎?”這是一個極大的問題。她不是問說︰“你遵行神的旨意嗎?”她總是問︰“你喜愛神的旨意嗎?”這個問題比其他問題摸得更深。我記得有一次她在某一件事上與主起了爭執。她知道主要什麼,在她的心中,她也實在要這個,但是這件事太難了。我听見她這樣禱告說︰“主阿,我承認不喜愛這件事,但是請你不要向我屈服。主阿,請你稍等──我會向你屈服的。”她不願意主向她屈服,而減少他向她的要求。她什麼都不要,只要討主喜悅。

    多少次我們來到一個地步,願意讓那些我們所認為美好和寶貝的東西去掉──是的,甚至可能是完全屬于神的東西──好叫他的旨意得以完成。彼得雖然關心他的主,但是他受那天然的愛所指使。我們會感覺彼得愛主的心真大,甚至使他膽敢責備主。惟有堅強的愛才令人這樣嘗試。話雖如此,我們卻知道,你里面的靈若是單純,沒有魂的攙雜,你不會落到彼得的錯誤里去。你會認請神的旨意,你要發覺這個才是你心所專愛的,你不再為著肉體流一滴同情的眼淚。是的,十字架摸得很深,這里我們再一次看見,它怎樣徹底對付了魂。

    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七章里面又對付了魂的事,這個特別與他的再來發生關系。他以“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來比較“人子顯現的日子”(29-30節)。稍後他又用重復的話說到被提的事︰“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34-35節)在這兩者之間,主說了這些奇妙的話︰“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里,不要下來拿。人在田里,也不要回家。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31-32節)為什麼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因為“凡想要保全魂的,必喪掉魂;凡喪掉魂的,必救活魂。”(33節另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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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中必有原因。很明顯這個呼召不會在我們里面產生最後一分鐘神奇的改變,完全不顧我們過去與主的關系,而給我們一個更新。不,在那時候,我們要發現什麼是我們心中的真正財寶。如果財寶是主自己,我們就不會回頭看。回頭看要決定一切。我們何等容易愛慕神的恩賜,過于愛慕神自己!我應當加上一句話,甚至愛慕神的工作,過于愛慕神自己!

    讓我舉一個例來說明。我現在正在寫一本書。我已經寫了八章,還要寫九章,為這件事我在主面前非常掛心。如果主呼召我說︰“你上到這里來。”而我的反應卻是︰“那麼我的書怎麼辦呢?”我想主的回答必定是︰“好吧,你就留在地上寫你的書吧!”我們在屋里所作的那些寶貝事情,就能把我們綁住,並且牢牢的把我們釘在地上。

    這完全是一個憑魂活著,或者憑靈活著的問題。在路加福音這一段經文里面,我們已經指出魂生命如何從事于地上的事──請注意,我們並不說邪惡的事。主只提到嫁娶、耕種、吃喝、買賣──這些都是合法的活動,並沒有什麼根本的錯誤。但是要記得,只要一旦你被這些事所霸佔,你的心傾向它們,那就夠把你鎖在地上。要脫離這危險,惟有藉著失喪你的魂。彼得在提比哩亞海邊,一認出向他們顯現的乃是復活的主,他的行動是一個很好的說明。他雖然也和其他的門徒一樣,回去重操舊業,但是他現在沒有想到船,甚至藉著神跡所裝滿的那網魚也沒有想到。當他一听見約翰對他說“是主”的時候,彼得就跳在海里。

    這就是真的脫離。問題就在于到底我們的心在那里?十字架必須在我們里面作真正屬靈脫離的工作,使我們脫離主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事物。

    就是到了這里,我們所對付魂的活動,還不過是外表的各方面。就如魂放縱它的情感,魂憑自己處理事情,以及魂被這世界上的事情佔有。這些仍然不過是小事情,我們還沒有摸著事情真實的中心;還有一些更深的事,現在我要試著來說它。

    【十字架與結果】

    讓我們再讀約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魂的,就失喪魂;在這世上恨惡自己魂的,就要保守到永生。”(原文)

    在這里我們看見,我們所說十字架里面的工作──使我們喪失魂──和主耶穌是一粒麥子那一面的死相聯。那里說到主死的目的,就是為著豐收。主的死所展望的目標,就是結果。有一粒麥子,里面有生命,但是它只不過是一粒。它有能力把它的生命分給別人;但是要將生命分送出去,它必須先落在地里死掉。

    我們知道主耶穌所揀選的道路。正如我們在前面所看過的,他死了,他的生命在許多人里面顯現出來。獨生子死了,結果他就成為“眾子”中的長子。主舍棄了他的生命,使我們能夠得著生命。我們被呼召來死他這一面的死。這里清楚說出了同形于他的死的價值,那就是我們失喪了天然的生命──我們的魂,使我們可以成為生命的分給者,和別人一同分享在我們里面神的新生命。這是職事的秘訣,是向神真正結果子的途徑。正如保羅說︰“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于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1-12)

    現在我們要來到我們的要點了。如果我們已經接受基督,我們里面就有新生命。我們大家都得著了這財寶,就是在瓦器里的寶貝。我們要贊美主,他的生命實在是在我們的里面。但是為什麼這生命彰顯得這樣少呢?為什麼“仍舊是一粒”呢?為什麼這生命不滿溢出來,分給別人呢?甚至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這生命也顯不大出來呢?這一個有了生命而顯不出生命的原因,就在于這生命被我們的魂所包圍,魂限制了這生命(正加麥粒被殼所包圍一樣),以致這生命找不到出路。我們活在魂里面,用我們天然能力來工作,來事奉;我們不是從神那里吸取能力,就是這個魂妨礙了生命的生長。所以要喪失魂,因為惟有這樣我們才能達到豐滿。

    【黑夜與復活的早晨】

    我們再回頭來看發芽的杖,那杖被帶到至聖所里過了一夜,在那一個黑夜里什麼也看不見,然後到了早晨,它發芽了。這件事清楚的說出死和復活,失喪生命和得著生命;在這里你也看見了職事的證明。現在我們要問說,這一點在實行上是怎樣的呢?我怎樣知道神是用這個方法在對付我呢?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一件事︰魂和它天然的能力和才智,要繼續隨著我們,一直到我們離世的日子。所以當我們還活著的時候,就需要十字架在我們里面不止息的作工,天天在我們里面挖,深深的挖這個天然的泉源。我們一生事奉的條件,就在于主所說的這句話︰“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八34)我們永遠不能越過這一點。凡是躲避十字架的人,主說他“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8)。“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7)為著要喪失魂而讓靈上升,我們必須以死和復活為我們生活中不變的原則。

    但是在這里也有一道緊要的關口,過了這道關,我們整個生活和對神的事奉,就都會隨之改變。這是一個窄門,我們由此可以進入一條完全新的道路。雅各在毗努伊勒就遇見這樣的一個關。在雅各里面“天然的人”,想要事奉神而達到神的目的。雅各很清楚的知道,神曾經說過︰“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但是他想以他自己的聰明和才智來達到那個目的。神不得不奪去雅各的天然力量,他就摸雅各的大腿窩,使他瘸了。雅各雖然還繼續行走,但是他卻瘸了。他的改名說出他是一個不同的雅各了。他仍然有腳,他也能夠用他的腳,但是力量已經被“摸”了,從此他只能帶著受傷的腿跛行,並且他的傷再也沒有復原。

    神必須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我無法告訴你神怎樣帶,但是神一定會帶),藉著痛苦和黑暗的經歷,我們天然的能力被他摸了一把,被基本削弱,以致我們不敢再信靠自己。他不得不這樣厲害的對付人,帶我們經過艱難痛苦的道路,使我們達到這個境地。到了末了,我們不再“喜歡”作基督徒的工作,甚至怕奉主的名作事。但是就在這時候,他能夠開始使用我們。

    我能夠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得救一年之後,我就很愛傳道。我無法緘默不說話。我里面好像有什麼東西在推我促我進前去,使我不得不作下去,傳道成了我的命。主可能很寬宏的,讓你這樣繼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不但如此,甚至還有相當的祝福),直到有一天,那個驅使你前進的天然能力被摸了,從那時起,你不再因為你要作那件事而去作,你只因主要你作而去作。在你有這樣的經歷之前,你是為著從那樣事奉神里所得到的滿足而事奉;有時候,主要你去作一件他所要你作的事,卻叫你不動。你憑天然的生命活著,這生命反覆無常,乃是你氣質的奴隸。當你的情感指向神的路,你就全速前進;什麼時候你的情感另有所指,你就動都不願意動,即使責任所在還是不願意動。你在主的手里不夠柔順。因此他不得不削弱你里面偏愛的力量,愛這個惡那個的力量,直等到你作一件事是因為他要你作,而不是因為你喜歡作。你可能喜歡那件事,也可能不喜歡那件事,但是你照樣去作。並不是因為你能從傳道,或是為神作什麼工里得到某種滿足,你才去作。不,現在你作,是因為這是神的旨意,你不再計較它是否給你一種感覺上的快樂。你在遵行他的旨意上所經歷的真正快樂,比你那容易改變的情感,不知道要深多少。

    神要把你帶到一個地步,他只要一表示他的願望,你就立刻反應。這是僕人的靈(詩四十7-8),但是沒有一個人生來就有這樣的靈。只有當我們的魂,就是我們天然的能力、意志和情感的大本營,被十字架摸過後,我們才會有這種靈。神所尋求,所要放在我們里面的,就是這一個僕人的靈。有的人也許要經過長久痛苦的過程才得到,有的人也許一擊就得到了;無論如何神有他的方法,我們不可忽視神所使用的方法-

    一個神真實的僕人,總得有一個時候經歷這種“失能”,從此他永遠不能恢復;他永遠不能再像從前一樣。這一點必須在你里面被建立,使你今後會真的怕你自己。你不敢出于你自己作任何的事情,因為你知道,如果你憑自己而行,你會像雅各那樣招致一種主宰的對付;你也知道,如果你照著魂的沖動而行事,你的心在主面前將要受何等的痛苦。對于那位愛的神所加在你身上管教的手,你已經知道了一點,他是“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的神(來十二7)。聖靈就在你的靈里向你見證這一個關系,也見證“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羅八16-17),我們必要得著基業和榮耀。你對于這一位萬靈之父的反應,就是稱他作“阿爸父”。

    但是當這件事真在你里面建立起來的時候,你已經進入一個新的境地,我們稱它為“復活的境地”。死亡的原則可能在你天然的生命里造出一個危機,但是此後你便發覺神把你釋放到復活的里面。你發現你所喪失的,又再得回來──雖然和以前不再一樣。生命的原則現在在你里面運行,使你有權能,有力量,有生氣,有生命。今後凡你所失喪的,都會帶回給你;不過現在都在管治之下。

    讓我把這一點再說得清楚些。如果我們要作屬靈的人,我們用不著切斷我們的手或腳;我們仍然可以有我們的身體。同樣我們也可以有我們的魂,並且可以盡量使用它的各部分;但是現在魂不再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我們不再活在它里面,不再向它支取,也不再憑它活著;縱然我們仍舊使用它。當我們以身體為生命的時候,我們活著就像禽獸一樣。當我們以魂為生命的時候,我們活著就像叛徒,像從神那里逃亡的人一樣──雖然我們有才干,也受教育,但是卻和神的生命隔絕。然而當我們活在靈里面,並且藉著靈活著的時候,我們雖然仍舊使用魂的各部分,正如我們使用我們身體的各部分一樣,但是它們現在是靈的僕人;到了這個地步,我們才能夠真正被神使用。

    但是就是這個黑夜,常常成為許多人的難處。在我已過的日子中,曾有一次主在他的恩典里,把我放在一邊,有好幾個月之久,在屬靈方面,我進入完全的黑暗。我好像被他離棄了──幾乎什麼都停頓了,似乎一切都到了盡頭。然後他逐漸的使我恢復所失去的。我們往往自己把所失去的拿回來,以為這樣是幫助神;但是要記得必須在至聖所里經過一個長夜──整夜在黑暗里。焦急是無用的,神知道他所作的是什麼。

    我們都巴不得在一個鐘頭之內,就把死和復活都經歷了。我們不敢想像,神要把我們放在一邊,經過這麼長久的時間;我們也不能等待。我無法告訴你,到底神用多長的時間,但是在原則上,我想我可以有把握的說,他總要把你留在那里有一定的時期。在這段時期里,似乎什麼進展都沒有,你所珍貴的那些東西,都脫離了你的掌握。你面對著一堵沒有門的牆。別人好像都蒙主使用,都有主的祝福,而你卻被漏掉,失去了一切。一切都在黑暗中。但是要記得,只有一夜。雖然是一個整夜,但是只有一夜。經過黑夜後你會發現,你以為失去的那些,都在榮耀的復活里歸還給你。你無法測量,在復活里所得著的,和那些舊有的是何等的不同。

    有一天,我和一位青年弟兄一同吃晚飯,主曾在天然能力的這個問題上對他說過話。他對我說︰“你若知道你已經被主遇著,被他徹底的摸過,以致你失去天然的能力,那實在是一件有福的事。”那天在飯桌上擺著一碟餅干,我拿起一塊來,把它擘為兩半,好像要吃它一樣。然後我又小心的把兩半合在一起,我說︰“這塊餅干看起來沒有什麼兩樣,但是它不一樣了,是不是呢?什麼時候你的背脊骨一被打斷,此後神只要輕輕的一摸,你必定順服。”

    這就是它所包含的意義。神知道他要在凡屬于他的人身上作什麼。我們-一方面的需要,他都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解決了,好使他兒子的榮耀,得以在眾子里面彰顯出來。我相信那些走過這條路的門徒,都能從心里響應使徒保羅所說的︰“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羅一9)這一句話。他們已經像他那樣學到了這種職事的秘訣。“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那穌里許口,不靠著肉體。”(腓三3)

    很少有人能在生活上比保羅更積極。他在羅馬書里說︰“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羅十五19)他現在準備繼續到羅馬去(一10),然後,如果可能,再到士班雅去(十五24、28)。但是在這一個包括整個地中海世界的事奉中,他的心只放在一個目的上,就是高舉那位成全一切的。“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里有可夸的。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跡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羅十五17-18)這是屬靈的事奉。

    願神使我們每一個人都像他那樣,真正作一個“耶穌基督的奴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