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尔文的生平与教训 十五、加尔文的教训(二)
    【预定】

    预定的要道,就是神从永远预定每个人的命运,往往与加尔文的名字有联系。事实上,这也就是一些人关于加尔文所仅仅知道的一件事。加尔文果真教导了有关预定的道理,那是不错的。因为首先他看到预定乃圣经中清楚的教训,其次则是他由认识神的观念中推论出来的。根据圣经,如果神是有最高主权、无所不知,又有在创立世界以前的计划,那么他必预定一切将要成的事,这当然包括人的命运在内。加尔文认为任何其他的计谋都会侵犯神主权的真理。

    如果神真是有主权的神,那么人得救的决定因素(以及其他别的事)都不会在乎人,这是极其简明的真理。可是有几件事应当留心。这并不是加尔文的主要教义,也并不是他的出发点。他在《基督教要义》的初版中并未提到预定。他首先提到此教义是在一五三九年版中,那不过是顺便提及,在以后诸版中方占显著地位。亦即加尔文从未企图以此为讨论重点,以后在解释此教义时方才讨论。预定是告诉人如何并为何来到神面前。那就是清楚告诉他说:“你来就神并不是因为你这样选择。你来,惟因神在永世里如此决定了。在他的计划中把你包括在内,所以他赐给你意志与能力相信神。”

    我们也应当记得加尔文知道由于这教义所引起的许多难题。即如:为何神不造没有犯罪可能性的人呢?他为何预定人要堕落罪中呢?那怎能与神的爱相调合呢?一个完全的人怎能受试探呢?他也想到这些问题,但他对这些问题并没有答案。虽然如此,他还是教导人关于预定的道理,因为这是圣经中的教训。

    预定论对加尔文来说,不仅是神知道谁要相信,能看到将来,能预告谁要接受福音并谁要拒绝福音,此外也暗示着神决定谁要相信,谁不相信,因此这并不仅仅是预知,乃是预定。

    这不能说神不公平。实在说来,人类是陷在罪中,世人在亚当里都犯了罪,因此都当受咒诅被定罪。人若犯罪只能埋怨自己;他若从罪中被拯救必得多谢主恩。因为他自己掉进罪坑里,惟独藉着神的恩典把他从罪坑里救出来。神是公平的,有位格的,正如加尔文在《要义》中说:“神所愿意的必定是公正的,因为是他的美意。”

    预定也不干犯人的“自由意志”。加尔文是指着“人的责任”说的,因为亚当是独一有自由意志的人,那意思是说他有作选择的完全自由。虽然如此,人并不是被迫而犯罪。他犯罪是甘心愿意的,自动的。加尔文坚决反对日内瓦的自由派,他们是泛神论者,否认人有任何自由意志或责任。他说,如果你主张这个错谬就有以下三个可怕的结果:“第一,在神与魔鬼之间将无分别。第二,人就没有良心来逃避恶事,不过如禽兽一样,毫无分辨地随从肉体所好的去行。第三,凡事都可改称为善——不拘**、杀害或偷盗——所有可想象的罪恶都可被认为是懿行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