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七日•目標(一)
人的一生可以有許多不同的目標︰金錢、知識、名譽、地位,或者偉大的發明。
韋瑟里德在他《禱告的密室》這本書中,提到某所大學休息室里的一段談話。有人提出一個問題︰“你打算做什麼?”學生們紛紛提出答案。有的想得到學術上的成就,有的希望成為有名的運動員,有的希望能夠成為大學的講座教授。這些想法都不壞。這時有一個平時不大喜歡說話又很害羞的學生卻說︰“希望你們別笑我,我希望做一個聖者。”
我要在這里替聖者列出三個定義︰
第一,聖者是能把基督再活出來的人。
第二,聖者讓人更容易相信上主。
第三,聖者能讓光在世上照亮。
要成為聖者,一定得一生都與基督同行,與基督同行是生命的真正目標。
我們必須時時記住,生命不到它的終點,不能算是完結。生活最大的危險是,到了最後一刻,不幸的事會來臨。一個真正成名的人,絕不讓他還活著時,出版他的傳記,即使他一生的成就,早已可以寫本輝煌的記錄。他常常說︰“我見過許多不能保持晚節的人。”
人的一生真是不能有片刻的懈怠,約翰•本仁在他的《天路歷程》里說,他在天堂也看見有條通往地獄的路,唯有忍耐到底的,才能得救。快到人生終點時,我們常常會掉入引誘的深坑,在無防備的頃刻,一生所努力建立起的聲譽毀于一旦。
“自由的代價是永遠的警覺。”
要保持一個人的好名譽,必須付代價,這個代價就是永遠的警覺。我們一定要警覺到死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