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三日·广告
基督徒是一封让大家都知道、都读的活的公开信,是基督教信仰的广告(林后三2-3)。圣经要求我们做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上成为基督信仰唯一有效的广告。可是我们要怎样才能做到这个要求呢?我们在生活上,必须让大家看见我们的好行为,来赞美天父。
广告的目的,是宣传一种商品或者服务有某种好处。
我们说信了基督,可以给人平安、喜乐和力量。在我们基督徒的生活上有没有表现出一种安详的恬静、一种焕发的喜乐、一种非基督徒所没有的应付生活的特别力量呢?
我们是不是像普通人一样,忧心忡忡、悲观、不满,仿佛随时会给生活的担子压碎呢?
要是做了基督徒并不能让人家看出不同来,你怎能要别人相信基督呢?
广告要求人家货比货。
能将货比货,就能让人看出所宣传货物的优点。
我们说只有基督教信仰才能拯救世界,我们说基督教信仰胜过任何其他宗教,要判断一种信仰的好坏,唯一的标准是看看接受了这种信仰的人。
将一个教友和一个从不去礼拜堂的人比较,能够看出什么明显的不同吗?要是没有,我们怎能希望别人愿意做基督徒呢?
广告告诉我们能满足需要。
广告答应我们,它所宣传的商品有多少种好处,可以让用了它的人称心满意。
基督教会答应人,在教会里可以获得与人、与神的亲密交往。有没有做到呢?教会外边的人有没有真正的把教会当成一个团契,门是开的,心是火热的,友谊的手是伸出的,欢迎人人进去呢?
你是主耶稣的好广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