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一日‧眼光(二)
我們現在做什麼,無論是好是環,死後都會繼續影響下去,要是我們能記住這個,對我們大有益處。
美國一位社會學家把一個叫馬丁的後裔做了一次調查。馬丁是個無惡不作的酒鬼,娶妻也像他一樣環,調查是在一九二○年做的,馬丁死于一七七○年。一百五十年當中,他的子子孫孫加起來一共有四百八十人,其中一百四十二人是低能兒,三十六人為私生子,二十四人是酒徒,三人患癲癇病,八十二個嬰兒時便夭折,三個被判死刑處決。從這個統計數字可以看出,馬丁一人的毒可以怎樣代代相傳,貽禍世人。
良善的人也能把他的美善傳諸後代。一個人真的可以流芳千古,也可遺臭萬年。做事著眼將來,總對我們有益處。
要是能著眼永生,就更好得無比。
把生命放在永恆里來看,才能看清生命的本質。要是我們的生命只止于今生,有許多事我們會去做,有許多我們不許自己去做的事,也會去做。可是,我們的生命並不止于今生。我們還有永恆的來生。我們今天做什麼,能決定我們在永世里會怎樣。
人生因此應該目光遠大,著眼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