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撒母耳記
  【88金痔瘡和金老鼠是什麼?有何用處?——撒上六4】答︰

  以色列人為非利士人所戰敗,神的約櫃被擄去(四1,11,17),置于大袞廟中。大袞是非利士人最崇奉的假神。神為表彰他的榮耀,保全約櫃,使大袞僕倒以至粉碎,他的手重重加在亞實突城四境的人身上,使他們生痔瘡(五2-4,6)。希伯來文說,這是一種毒瘡;亦有人說乃是鼠疫之一,它的癥狀就是橫 腫大。非利士人的眾首領為了免除受害,決定將約櫃運到迦特,又運至以革倫;但這些城的人都受到責罰,生了痔瘡(五7-12)。最後非利士人的首領與祭司和佔卜的人商量,決定將約櫃送回以色列去(六l-12)。他們要獻上賠罪的禮物(六3),照著古例,以瘡抵瘡,以鼠抵鼠,于是就制造了五個金痔瘡,五個金老鼠的像(六4)。按照今日科學所指示我們的,他們的瘟疫,實在是與老鼠有關,如「毀壞你們田地老鼠……」(六5),由此可知老鼠之數目何等多,以及一定有許多死尸散布在地面上,而使人人傳染鼠疫。因此,非利士人制此金物,獻給耶和華神作為賠罪票,以消災害(六3-5,8,17)。

  【89伯示麥人擅觀約櫃何以要被殺?是七十人麼?——撒上六19,20】答︰

  伯示麥--意太陽之家,為巴勒斯坦之一鎮,位于梭列谷之東,在猶大所分之地的邊界,接近非利土地,為以色列祭司的城。當非利士人將神的約櫃運到伯示麥境內的時候,伯示麥人因看見約櫃被送回來,就大大歡喜,按照律法緊集獻祭(六12-15)。可能是因他們飲酒過度,行為不檢,又出于好奇,不敬地偷窺約櫃所藏之物(19),這是律法所不容許的;如擅自手扶約櫃(撒下六6,7,參上冊98題)、觀看聖所,犯者都當治死罪(民四19,20)。神指示以色列人,同時亦警告非利士人,神是輕慢不得的;神必要證明他的名是聖潔的,是人人應當尊敬的。神的約櫃是聖物,不可褻瀆(六20,參加六7,民一50,51,四5,16-20)。伯示麥人因耶和華大大擊殺他們,便哀哭恐慌,央求基列耶琳(意即森林之城,在伯示麥之東北約九英里,與示羅更近)的居民,將約櫃接到那里去(六20,21)。這經記載說︰「耶和華因伯示麥人擅觀他的約櫃,就擊殺了他們七十人,那時有五萬人在那里。」(六19上)下有小字︰「原文作七十人,加五萬人」,令人費解。但在原文是沒有一個「加」字,英文的And是斜體字,表示原文並無此字。死的數目以七十人較為接近事實,因伯示麥是個小城鎮,諒必沒有五萬人那麼多;即以耶路撒冷的居民而言,也不會超過七萬人;且在好些古抄本中,是沒有「五萬」二字的。也有人解釋為從五萬人中,有七十個長老被擊殺了。伯示麥原沒有五萬民眾,乃是包括從各處好奇而來的觀眾數目。猶太人的拉比們,有一種解經的說法,他們以此七十人之每一位的價值,可等于五萬人之數,故在原文上是七十人,五萬人,而沒有一個連接詞「和」字在其中。

  【90他泊是什麼地方?有何事跡發生?——撒上十3】答︰

  他泊--意即你要潔淨,系一山名,位于西布倫和以薩迦交界的地方。此處為以薩迦支派所得地之分界(書十九22),為耶斯列平原中孤立的一峰,計有一八四三英尺之高,距拿撒勒西十八里,遐望岩蟯,景色宜人(申卅三19,詩八九12,耶四六18)。士師巴拉曾召聚西布倫人和拿弗他利人,越過他泊山殺敗迦南王耶寶的將軍西西拉(士四6,10,12,14)。西巴和撒慕拿曾在他泊山殺了基甸的弟兄(士八18),後來有人在他泊山犯罪(何五1,2)。在基督教會內有人說,這山就是主耶穌變形像的地方;只是聖經未有提出它的名字,我們不能妄定。在這山腳下建有一座城,是屬于以薩迦支派的(書十九22,代上六77)。撒母耳曾吩咐掃羅王往他泊山橡樹那里去,必要遇見三個往伯特利去拜神的人(撒上十3)。他泊山與黑門山(參81題)、迦密山(參100題),在眾山之中極有勢派,非常著名(詩八九12,耶四六8)。

  【91撒母耳用掣簽方法得掃羅為王,合神旨意麼?——撒上十20-24】答︰

  掣簽為自古以來就有的一種佔卜的方式(斯三7,九24,參上冊122題,拿一7,太廿七35),其方法是以石子,或以竹木片放入筒中搖之,視其所跳出者為何,以定吉凶。在未搖簽之前,須要禱告神示以朕兆。古時候的希伯來人,早已有此習俗。「簽放在懷里,定事由耶和華。」(箴十六33)又如以色列十二支派之分地(書十四2,十八6);約拿單之違父命(撒上十四41,42);祭司班次之規定(代上廿四5);以及馬提亞繼承加略人猶大之職(徒一23-26)等等,皆是以掣簽方式來取決,而且往往是先經過了禱告,求神指明而定的。撒母耳在這里也用掣簽的方法,從便雅憫支派中,掣出基士的兒子掃羅來,為以色列人第一個王,眾民都大聲歡呼說,願王萬歲(20,21,24)。從以上各處記事看來,掣簽的方法,是神所容許的;但此方法自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後,己不復使用。

  【92基利波是什麼地方?有何事跡發生?——撒上廿八4】答︰

  基利波--沸泉之意,系一山名,為以法蓮山東北的支派,基順與約但兩河流域的分界,高出海面六十九丈,由西北而南,長約二十四里,寬自九里至十五里。古時非利士軍旅來到書念安營,要攻擊以色列人,掃羅便集中以色列人,來到此山抵抗(廿八4)。以色列人戰敗,就在基利波逃跑,有被殺僕倒的。掃羅和他的三個兒子,約拿單、亞比拿達、麥基舒亞,都死在這山上(卅一1-8)。以後大衛作哀歌吊掃羅和約拿單,曾說︰「基利波山哪,願你那里沒有雨露,願你田地無土產可作供物,因為英雄的盾牌,在那里被污丟棄;掃羅的盾牌,仿佛未曾抹油!約拿單的弓箭,非流敵人的血不退縮;掃羅的刀劍,非剖勇士的油不收回。」(撒下一21,22)。其悲憤之情,可想而知。

  【93亞瑪力的少年人為何報稱是他殺死了掃羅?——撒下一1-10】答︰

  關于掃羅王的死訊,在前一章(撒上卅一l-13)與歷代志上(代上十1-12),皆曾作了同樣真實的記述︰他是自己伏在刀上自殺而死的(撒上卅一4,代上十5)。但在本章中卻有不同的記載,即有一個報信的少年人,從掃羅營里出來(撒下一2),自稱是亞瑪力人(8,13,參62題),向大衛報信說︰「我偶然到基利波山,看見掃羅伏在自己槍上,有戰車、馬兵,緊緊的追他。他回頭看見我,就吁叫我。我說︰『我在這里。』他說︰『請你來將我殺死,因為痛苦抓住我,我的生命尚有。』我準知道他僕倒必不能活,就去將他殺死。」(6,7,9,10)。這個亞瑪力人,因他知道大衛就要為王(1-3),他所敘述掃羅的死亡狀況,其用意是要顯揚他的功勞,說掃羅是他殺的,而掃羅原是要追索殺害大衛的人(參撒上廿三8,9,25,廿六2)。他滿以為藉著這次機會能為大衛除了大患,必要得到大衛的感激和贊賞,將來大衛立為新王的時候,必會受到尊重。為要證明他實在殺了掃羅,自己就拿出掃羅的王冠與鐲子陳列在大衛面前(10)。他明明是于掃羅死後,而大衛擊殺亞瑪力人回來,住在洗革拉地方的第三天(1,2),才捏造這些虛浮不同的言詞,企圖博得大衛的歡心,以求能被提拔重用。他的存心自利,大衛早已看透,如以後大衛的話說︰「從前有人報告我說,掃羅死了,他自以為報好消息,我就拿住他,將他殺在洗革拉,這就作了他報消息的賞賜。」(四10)這個自作假見證的少年人,未能求到名利,反而被殺,真是罪有應得,自食惡果。

  【94大衛作哀歌寫在雅煞珥書上,這是何種書?——撒下一17,18】答︰

  大衛為吊掃羅王和他的兒子約拿單之死作哀歌,這歌名叫弓歌,是寫在雅煞珥書上。歌中說到︰「以色列阿!你尊榮者在山上被殺,大英雄何竟死亡……英雄何竟僕倒!戰具何竟滅沒!」(一19-27)可知該書似乎是一本頌揚以色列英雄功跡的歌集(參書十13)。在舊約聖經中除記有此書外,還有所羅門記(王上十一41),拿單書(代上廿九29,代丁九29),迦得書(代上廿九29),亞希雅預言書(代下九29),易多默示書(代下九29),何賽書(代下卅三19)等書卷,未有列入聖經,或許不是聖經正典,而且都是已經失傳,無可稽考的了。

  【95大衛在鹽谷到底殺了亞蘭抑以東一萬八千人?——撒下八13】答︰

  按本節記載︰「大衛在鹽谷擊殺了亞蘭一萬八千人回來,就得了大名。」在亞蘭下有小字︰「或作以東,見詩篇六十篇詩題」。另有二處記載︰「亞蘭人就來到以拉他。」(王下十六6)「從海外亞蘭那邊,有大軍來攻擊你。」(代下廿2)在以上三處亞蘭一詞之下,都有小字︰「亞蘭原文作以東」。亞蘭就是現今的敘利亞,英文本譯為Syria,其原文是Aram,位于猶大國之北部,而鹽谷是在南部,就是今日之死海區域。大衛怎能在鹽谷擊殺亞蘭人呢?故七十士譯本譯之為以東較為合理。亞蘭在原文音是Aram,以東原文音是Adom,古代的希伯來文沒有母音符號,有時很容易讀錯,為了忠于原文抄本,故多照譯,不過加上小字注明,此外還有記載︰「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在鹽谷殺了以東一萬八千人。」(代上十八12)由此更足以證明殺了以東人,確無錯誤。

  【96押沙龍結民謀叛究竟是在滿了四十年抑四年?——撒下十五7】答︰

  本章是記載大衛之子押沙龍巴結眾民叛王謀位的事,在本節提到說是「滿了四十年」,下有小字「有作四年的」,因此發生了問題。究竟是四十年抑四年?按照英文聖經的注釋,是以多數的希伯來原文抄本為四十年,這樣的算法,乃是始自大衛被先知撒母耳膏立的日子,  「撒母耳就用角里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上十六13)。至于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四十年(代上廿九26,27),前說到滿了四十年,這必不是在大衛為王的最後一年。按照年歷表計算,押沙龍**是在主前一○二三年,大衛之終是在主前一○一五年,乃是在押沙龍事件後八年。我們須注意小字中之「有」字,意思是指有些古抄本,例如敘利亞、亞拉伯文,以及猶太史家約瑟弗的記述是四年,這四年乃自押沙龍被大衛王恩準他返居耶路撒冷,在頭兩年他沒有見王(撒下十四28);至被王接見後,他就叛變**了。由上觀之,這里所說的四十年或四年,都是沒有錯誤。當初譯經家,為要忠于各種抄本,所以加上小字附注,以勛讀者用心研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