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撒的出生(21:1-34)
在15-18章的經文中,神一再應許亞伯拉罕和撒拉將要生一個兒子,並要給他起名叫以撒(17:19)。"出于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1:37),神的應許,一句也不會落空,時候到了,句句應驗,一一成全。因為我們的神是信實的,在他沒有難成的事。
ヾ以撒出生(21:1-8)
"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1)
指15-18章中,神應許亞伯拉罕要生一個兒子的事(17:19,參民23:19)。
"到神所說的日期"(2)指18:14的話(參17:24-25;21:5)。
"起名叫以撒"(3)
這是神預先給亞伯拉罕的兒子所起的名字(17:19,參賽7:14;太1:20-21;路1:13)。
"第八日……行了割禮"(4),
這是遵照神的吩咐而行的。男孩生下第八日必須受割禮,這是神對以色列男子的命令,舊約時成為以色列人世代相傳的通例(17:12;參利12:3;路1:59;2:21)。
"亞伯拉罕年一百歲"(5)
這時以實瑪利年十四歲(參16:16;17:24-25)。
6-8節記載亞伯拉罕與撒拉這對人類歷史上最晚育的夫婦對神的感激之情與喜慶活動。"從一個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來11:12),洗刷了撒拉不育的恥辱與自卑,神使她"喜笑"了(6)。一條新生命的誕生,打破了這個垂暮家庭的沉悶空氣,賀客盈門,歡聲笑語不絕,大家齊聲贊頌至高至聖至愛的神。
亞伯拉罕百歲得子的奇事,使我們看到︰神是信實的(提後2:13),神是全能的(17:1),神是滿有恩惠慈愛的(詩103:8),神是幸福的源頭!
ゝ夏甲母子被逐(21:9-21)
本段經文貫穿著兩件事︰神許可撒拉把夏甲母子趕出家門(12-13);神恩佑夏甲母子,使他們絕處逢生(16-19)。
A.夏甲的"戲笑"與遭殃(9-16)
夏甲戲笑(含有譏笑、逼迫、藐視之意)以撒,這是她再一次犯錯誤。她忘記了先前因小看主母出逃的慘痛教訓,結果遭受到比上次更不幸的遭遇,這是她自食其果。但不管怎樣,戲笑本是無關緊要的事,何以招致她與她的兒子被掃地出門的禍患。究其根這是屬血氣的與屬靈的不可調和的矛盾的表現,它有著更為復雜的深層原因。
使徒保羅入木三分地剖析了這段經文(見加4:21-31),指出撒拉與以撒及夏甲與以實瑪利乃信徒的兩種靈性、兩種追求導致的兩種不同的享受。以撒是"憑著應許生的",所以,是承受全部產業的後嗣。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生的",因此不能和"自主婦人"所生的兒子同受產業。以實瑪利代表在西乃山為奴的人,以撒代表在神的應許中享受恩典的人。把夏甲母子趕出去是神的旨意。
基督徒與以撒具有同等的地位(加4:28),我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加3:29)。神一再應許亞伯拉罕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的預言,已經隨著福音的廣傳而應驗了。
B.神的憐憫與慈愛(17-21)
當夏甲懷著沉重的心情,拖著沉重的腳步,背著沉重的水袋,攜著年幼的兒子,帶著被逐的恥辱再次被命運拋入曠野時,她在想些什麼?是懊悔自己的無知,還是咒詛主人與主母的無情?惱羞交加中,水袋癟了,路迷了,絕望中她癱坐在地涕泗滂沱。在死亡面前,母親也變得自私狠毒起來,意欲撇下親子不管又不忍心……就在這時,神用慈愛的雙手止住他們絕望的淚水,涌出生命的活水,為他們預備生存發展的道路,使以實瑪利在巴蘭的曠野得以"漸長"(20-21),"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18)
比較神與人、主與妾、母與子的關系,再一次使我們看到神的慈愛是普世的。
ゞ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21:22-34)
據史料記載,亞伯拉罕時代的非利士人非常"排他",但身為非利士王的亞比米勒卻主動向寄居于他的領地的亞伯拉罕提出締結互不侵犯的盟約。究其原因,一是因為亞比米勒清楚地看到凡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22),亞伯拉罕人力物力的迅猛發展構成了對亞比米勒的威脅(23);二是亞伯拉罕與撒拉重演兄妹相稱的"雙簧戲"丟盡臉面後,痛改前非,發憤圖強,博得亞比米勒的尊敬,亞比米勒以為與這位神所祝福的偉人成為盟友是一件美事。這件事既反映了人類尋求和平的願望,也顯示出亞伯拉罕這"愛的吸引石"的魅力(參歌1:4)。
面對亞比米勒的屈尊求和,亞伯拉罕並未受寵若驚,而是不卑不亢,有理有節有力地與之達成和約,表現了一個出色的外交家的風範。
一開始,亞伯拉罕態度鮮明地表示"我情願起誓"(24),為談判制造親切友好的氣氛。接著他不失時機地指責"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25),使自己處于主動地位。當亞比米勒以謹慎的措詞答復後(26),亞伯拉罕並未窮追不舍,而是明智、大度、雷厲風行地獻上牛羊與之"彼此立約"(27)。此外,特意贈送"七只母羊羔",作為挖井的"證據"。亞比米勒立過約就走了,而亞伯拉罕卻在別是巴("盟誓的井"之意)又是栽柳又是求告耶和華的名,表明了他守約的誠意與決心。亞伯拉罕不僅追求與神和好,而且"追求與眾人和睦"(來12:14),這實在也是"十字架"救恩帶給我們的啟示——"豎",表示人與神之間的和好;"橫",表示人與人之間的和睦。
2.亞伯拉罕獻以撒(22:1-24)
亞伯拉罕獻獨生子以撒,這是他走信心道路的高峰。
ヾ神的指示(22:1-2)
"這些事"(1上)指12:1-21:34所發生的錯綜復雜的事件。大浪淘沙,亞伯拉罕的信心在歲月的長河中去偽存真,淨煉為熠熠發光的純金。
這時,"神要試驗亞伯拉罕"(1中),要他獻上獨生子以撒作為燔祭(2)。神為何試驗亞伯拉罕?試驗是甄別亞伯拉罕是真金還是雜石的試金石;試驗是對亞伯拉罕的信心極其嚴峻的考驗;試驗是為了使亞伯拉罕當之無愧地得"信心之父"的美稱。只有蒙神大愛的人才配得大試驗!
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以撒,只不過是試驗試驗而已,沒有動真格的,即使如此,整本聖經除此之外再無他例。早在摩西時代,耶和華神就告誡以色列民︰"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利18:21)。摩洛是迦南人信奉的假神,當時,有將兒童作為火祭獻給摩洛的祭祀。這就是耶和華神與異教神祗的根本區別。
但是現代一些異端邪說流派妄稱神的名,蠱惑蒙昧的人效法亞伯拉罕獻子,這是殘暴的凶殺,當以命償命。新約時代,自神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釘死在十字架後,"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來10:12),神摒除了舊約時代人以各種實物為祭的"獻祭"儀式,神所悅納的是"以頌贊為祭獻給神"(來13:15)。
摩利亞山︰"神的揀選"及"神的看見"之意。此山非同一般,它是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在撒冷的所在地(14:17-18),原為耶布斯人之地(10:15-16)。據說所羅門王的聖殿即建于此地(代下3:1)。
ゝ亞伯拉罕的順服(22:3-10)
面對神的試驗亞伯拉罕怎麼辦?他二話沒說,"清早起來"(3上),瞞著撒拉,帶著僕人、兒子與柴禾,騎著毛驢,"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3下)十幾年前,亞伯拉罕已經遵循神的旨意,把庶出的兒子趕走了,現在又要將唯一的神所應許的兒子獻為燔祭,這對一位年邁的父親來說無疑是致命的打擊。可是他沒有眼淚,沒有悲傷,沒有遲疑,甚至沒有問一聲"為什麼"就走向信心的道路。什麼是信心?信心不問為什麼,但信心是行走在神的旨意中的。
從亞伯拉罕的住處到摩利亞山要整整走上三天(4)。神使他有足夠的時間反復思考、權衡、定奪,讓他在神與兒子中間自由選擇,但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神。他清楚地知道以撒是從神的應許生的而不是從他的生育機能生的,"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1:21);他知道愛神必須勝過愛兒女(太10:37;路18:29-30)。
當摩利亞山遙遙在望的時候,他以不可推卻的"去拜一拜"的理由,留下隨行的三個僕人(5中),這是排除障礙,直達神面前的聰明之舉。臨別,他對僕人說"就回到你們這里來。"(5下)他堅信選擇了神,即使兒子死了,神也會使他從死里復活;若選擇了兒子,說不定哪天會因疾病或其他防不勝防的事故而永遠地失去兒子。"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7下)面對兒子的疑惑與提問,亞伯拉罕的"神必自己預備"(8中)的回答成了千古名言,激勵著一代又一代軟弱、動搖、小信的人倚靠與仰賴神。
父子背著柴禾,徒步走完最後一段路。"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9),這一連串的動作都得亞伯拉罕親自去做,但他的手沒有發顫,沒有下垂。
ゞ神的預備與應許(22:11-19)
在他舉刀向兒子砍去的千鈞一發之際,耶和華的使者制止了他,給了他最高的嘉獎——"你是敬畏神的"(12),並為他預備獻祭的公羊,"代替他的兒子。"(13)亞伯拉罕以羊代替兒子獻祭之舉為以後摩西設立牛羊為燔祭及贖罪祭奠定了基礎,更是基督作世人的贖罪祭的預表(西2:17;來9:11-22;10:1)。
最好的獻上,完全的獻上,這是亞伯拉罕信靠順服登峰造極的表現,他是後世"因信稱義"的楷模。正因如此,"耶和華以勒"(即"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之意)是超過亞伯拉罕所求所想的。亞伯拉罕想的是兒子會死而復活,但神卻不讓他看見兒子慘死在自己刀下的血腥場面;亞伯拉罕獻上的是一個兒子,神賜給他的子孫卻"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17中)。
神應許"必賜大福"給亞伯拉罕,"大福"不僅是人口眾多,物產豐富,疆域廣闊,更重要的是讓亞伯拉罕的名字記在耶穌基督的羔羊冊子上,成為永恆的記念。從某種角度說,他是寫在耶穌基督前面的,這從《馬太福音》第1章的家譜中可看到。神還應許亞伯拉罕"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17下),神的這一應許最早應驗在約書亞率領以色列民攻打耶利哥城的時候。神的子民無須動刀動槍,只須一天繞城一圈,第七天繞城七圈,吹號並呼喊,固若金湯的城池不攻自破(書6:3-20)。
々拿鶴的家庭(22:20-24)
這段經文記載的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的家譜。當年亞伯拉罕的父親率領一家離開哈蘭時,拿鶴沒有與他同行,這可從24:4的經文得到證實,亞伯拉罕吩咐他的僕人說︰"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聖經記念拿鶴一族是因為他的孫女利百加後來成了亞伯拉罕的媳婦。
利百加︰"美麗"、"喜愛"之意,她是杰出的女子,是選民第二代的祖母。
ぁ以撒——基督的預表
以撒是亞伯拉罕的獨生子——基督是神的獨生兒子(約3:16);
以撒背柴往摩利亞山去——基督背著沉重的十字架往各各他山上去(約19:17);
以撒沒有反抗父親的命令甘心順服——基督甘心順服父神的旨意(可14:36下);
以撒作為燔祭獻給神——基督為我們獻上了一切,甚至自己的寶貴生命;
以撒被獻後,亞伯拉罕得著神的大福——基督在十字架上被掛起來以後,萬人因他而得救(約12:32);
神預備一只公羊代替以撒——基督成為世人贖罪的羔羊(約1:29);
以撒行了三天路程後從"死"里得生——基督死後三天復活(林前15:4)。
あ亞伯拉罕的三次"清早起來"(19:27-29;21:14;22:3)。
清晨,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時光。俗話說"一年之計在于春,一日之計在于晨",不無道理。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四十年的曠野途中,神要他的百姓清早起來支取他的靈糧,領取他從天上降下的嗎哪。這種食物"日頭一發熱,就消化了"(出16:21),懶惰的人是無法得到的。
聖經中三次記載亞伯拉罕"清早起來"︰
第一次清早起來——亞伯拉罕站在神面前向神禱告(19:27-29),這是面對面朝見神,與神交通;
第二次清早起來——亞伯拉罕打發用人意娶的夏甲和用情欲生的以實瑪利離開應許之地(21:14,參加4:21-31),這是割斷邪情而成聖;
第三次清早起來——亞伯拉罕回應神的呼召,將自己百歲所生的兒子以撒獻給神(22:3-18),這是完全的奉獻。
亞伯拉罕的"清早起來",是基督徒效法的榜樣。
3.撒拉的逝世與墓地的得來(23:1-20)
聖經用整整一章的篇幅記載撒拉的死,可見她在聖經中地位之重要。撒拉是個非常了不起的女性,她的一生是守真道的一生,是努力奔跑屬靈道路的一生,是爭戰得勝的一生。她雖然有過軟弱,但她每次得勝軟弱,就更加剛強。因此,神特別恩待她,使她在九十歲高齡時喜得貴子,享受了三十七年母子的天倫之樂。
撒拉一生最杰出的表現是與亞伯拉罕配合默契,甘將獨生子以撒獻給神。亞伯拉罕獻子之事沒向撒拉透露,或許是擔心她會拼死相阻吧。但撒拉若存心尋索是有辦法的,三天的路程,派一幫年輕力壯的僕人輕騎疾追,是一定會趕上的。但撒拉沒有這樣做,因為她相信丈夫所做的都是討神喜悅的事。
ヾ撒拉的去世(23:1-2)
"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1),這既指撒拉在世的實際年數,又表明她是死在神所定規的時間中的。撒拉是聖經中唯一記載卒年的婦女。
"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利亞巴,就是希伯侖"(2上)。
從前兩章經文中知道,亞伯拉罕獻以撒前後較長的一段時間都在非利士人之地別示巴"寄居"(21:32-34;22:19)。雖然聖經沒有記載亞伯拉罕一家何時遷往希伯侖,但聖經明確地記載撒拉死在神的應許之地迦南。撒拉生在神的旨意中,長在神的旨意中,行走在神的道路上,到死時還單單仰望神,不願死在拜偶像的異邦他鄉。正因如此,"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2下)
ゝ亞伯拉罕為撒拉購墓地(23:3-18)
撒拉是亞伯拉罕患難與共的忠心伴侶,亞伯拉罕的成功是離不開她的。她終生無怨無悔地隨夫飄流四方,過著"寄居"的生活,現在撒拉死了,亞伯拉罕不願再看到她的尸骨"寄葬"在別人的土地上,他渴望有一小塊所有權屬于自己的墓地,這樣才能使她的愛妻得到安息。但亞伯拉罕當時所在的地方為赫人的集居地,他們是不準外人擁有土地的。所以當亞伯拉罕與第一個赫人商議時,這個赫人鑒于亞伯拉罕在當地的威望(6上),裝作很慷慨的樣子說︰"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里埋葬你的死人"(6中),言外之意是︰土地是我的,借用可以,賣斷不行。
亞伯拉罕轉向第二班赫人,請他們在他與另一個名叫以弗侖的赫人之間作保(8-9),好讓他買下以弗侖田頭的麥比拉洞("羊圈"之意),作為撒拉的墳地。以弗侖當著眾多有身份的赫人的面,信口開河地說什麼願意連田地帶洞都無償贈送(11)。當亞伯拉罕很認真地向所有在場的人"下拜",要求以現金兌付時(12-13),以弗侖用滿不在乎的口氣報出這塊地"值四百舍客勒銀子"(15)的天價。這簡直是獅子大開口,因為後來大衛只用這八分之一的價格就買下一個禾場與牛(撒下24:24)。也許以弗侖只是要嚇唬嚇唬亞伯拉罕——這樣奇貴的土地,白白送你,你消受得了嗎;照價買賣,你舍得嗎?不想弄假成真,亞伯拉罕在許多證人面前,按著買賣的規矩,分文不少地買下了這塊四圍帶有樹木與洞的田地(16-18)。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2:15),亞伯拉罕不愧是有高瞻遠矚的偉人,他不惜重金買下迦南地的第一塊土地,這是神"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50:24),這里不僅成了撒拉的安息地,而且成了亞伯拉罕與他後裔的祖墳。亞伯拉罕、以撒、利百加、雅各與利亞等人身後都在這里與撒拉長眠相伴,甚至連死在埃及的約瑟,臨終之前也吩咐他的弟兄們將他的骸骨搬到這里(50:24-25)。
赫人︰"恐怖"之意,為迦南次子的後裔(參10:15),後成為迦南地七大強族之一(參15:19-21;申7:1),這七族都是敵擋神的。
4.以撒娶妻(24:1-67)
以撒出生時,母親撒拉九十歲(17:17、24),父親亞伯拉罕一百歲(21:5),同父異母的兄長以實瑪利十四歲(17:25,參21:5);以撒三十七歲喪母(23:1),四十歲結婚(25:20),六十歲得孿生子以掃與雅各(25:26);以撒一百二十三歲時以實瑪利去世(25:17,參17:24-25);以撒享壽一百八十歲(35:28-29)。本章經文專敘以撒娶妻的經過。雖然全章經文沒有直接記載神的話語與神跡,甚至也沒有復述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但自始至終可見隱藏著的神的引領。
ヾ亞伯拉罕差遣老僕人為以撒娶妻(24:1-9)
亞伯拉罕畢生跟隨神,神便使他事事亨通(1),在擇媳的事上再一次賜福給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蒙福,不僅僅是因為神與他立過約,更重要的是亞伯拉罕本身有蒙神喜悅的品格。
A.亞伯拉罕為何竭力反對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3),堅持要在"本地本族"(4)中為兒子娶妻呢?這是因為︰
迦南人是被咒詛之民(9:25);
迦南人是拜偶像的(申7:3-4);
迦南人是有惡俗的(26:34-35;27:46;利18:3;代下13:9;拉9:1-2)。
總之是為了保持血統和信仰的純正。
B.亞伯拉罕為何兩次強調"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里去"(6、8)?這是因為——
a.信心的交托
亞伯拉罕把兒子的婚事完全交托給神,不容兒子自己作主,這是因為亞伯拉罕相信︰神所預備的婚姻是最神聖最美滿的,如果由以撒自己擇偶,則是出于人意而不是出于神的旨意的;神是鑒察人心肺腑的,人是看表面的;神的能力高過諸天的,人的智商是有限的。
b.奉獻的徹底
亞伯拉罕既然蒙召離開哈蘭,如果再把兒子帶回去,就意味著收回蒙召時的奉獻。亞伯拉罕相信神將迦南地賜給他的應許是不會落空的。
C."耶和華天地的主"(3)和"耶和華天上的主"(7)
這是聖經中首次記載人對神的兩種稱呼,是亞伯拉罕對神的權能和聖德的新認識——耶和華是統管宇宙萬物和洞察一切的偉大無比,崇高無極的神。
D.手放在大腿底下的含義
這是當時一種極為神聖的起誓方法,有服在權能之下的意思(啟19:16)。一般是晚輩把手放在長輩大腿下,僕人把手放在主人大腿下。
ゝ老僕人為以撒求婚(24:10-61)
有人認為這位成功地為亞伯拉罕物色媳婦的老僕人,就是亞伯拉罕原先打算讓他承受家業的"大馬色人以利以謝"(15:2)。現在他帶著主人的重托,帶著"各樣的財物"(10),任勞負軛,千里迢迢地到米所波大米(意為"兩河之間",在伯拉大河的上游,距迦南約800公里),為取代他繼承權的以撒求婚。他的忠心與盡責是蒙神記念的,聖經中褒揚僕人的無出其右。
A.老僕人成功的秘訣
a.靠神
老僕人為以撒求婚的整個過程是禱告稱頌神的過程︰
一到拿鶴城(即原哈蘭城)就"站在井旁……"禱告(12-13);
與利百加對話後"低頭……"禱告(26);
利百加的父親與兄長允準婚事後"俯伏在地……"禱告(52)。
他還慷慨激昂地向拉班和彼土利訴說神賜福給亞伯拉罕,"使他昌大"(35),使他"道路通達"(40)的種種奇恩妙愛(35-48)。
b.謹慎
啟程前老僕人明白無誤地了解主人的擇媳要求(5);見到利百加後仔細觀察她的一舉一動(17-20);盡管利百加是無可挑剔的,但老僕人"定楮看她,一句話也不說"(21上),把決定權交給神(21下)。
c.盡責
不知多少個日日夜夜,老僕人一路風餐露宿歷盡艱辛,現在進了拉班的家,面對誘人的晚餐,他不是先狼吞虎咽地飽食一頓,而是要先把事情說明白了再吃(33)。求婚成功之後,老僕人不顧長途跋涉的疲憊,僅"住了一夜"(54),執意馬上把利百加帶走(54-56)。正因如此,神使老僕人"所行的道路通達"(42),使他順利地完成為他主人的兒子挑選妻子的重大使命。
B.神所揀選的利百加
亞伯拉罕擇媳的唯一標準是"本地本族"的女子,但神為他預備的媳婦卻是盡善盡美的。利百加不僅出自本家本族——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的孫女(15);而且全家信主(31、50、60),家道殷實——"家里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25),利百加的家庭與以撒的家庭可謂是門當戶對的。更可喜的是利百加本身具有極高的素質︰
純美——"容貌極其俊美,還是**"(16);
勤勞——不僅打水給老僕人喝,還"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20);
敬神——利百加收下聘禮僅一夜,還沒來得及準備嫁妝,還沒來得及與家人依依話別,就面臨著"速去"與"暫留"的考驗,但利百加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我去"(58),遵從神的旨意高過順從親人的感情。
賢惠——對以撒百依百順,未進洞房,先進婆婆的帳棚,表明她願意繼承婆婆的美德。
C.拉班全家對婚事的態度
從以後雅各二十年的經歷中可知,拉班是個糾纏不清的詭詐、勢利的人。可是,他對妹妹利百加的婚事卻表現出難得的通情達理與爽快。老僕人從求婚到帶走利百加不過是晝夜之間的事,這固然是神的工作,但也與拉班的開綠燈分不開的,因為在這椿婚事上他是個關鍵人物。聖經中他的名字列于其父彼土利之前,這是很反常的,因為以色列人很講究名次的先後,按慣例,父子次序是不可顛倒的。對此,解經家一般認為有三個可能︰一是父親彼土利年紀老邁,一切事務均由長子拉班主管;二是當時女子的婚嫁是由兄弟作主的(24:55;34:13、16;士21:22);三是拉班快人快語好辦事。拉班一見到老僕人就熱情地把他請進門,並為之收拾房屋,為駱駝預備地方(31)。當然,這熱情是建立在看見"金環"與"金鐲在他妹子手上"的基礎上的。但神正是利用了拉班見財眼開的特點,促使婚事順利地進行,使他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盡早兌現。
拉班和父親彼土利听了老僕人的一席話後,無條件地順服神——"這事乃出于耶和華"(50),可見拉班一家也是尊神為大的。當年,盡管拉班的爺爺拿鶴沒有與他的兄弟亞伯拉罕一起離開富庶的哈蘭到神所指示的迦南,沒有在信心的道路上直跑,但不管怎樣,他們信奉耶和華神是有根有基的,這個信仰也對利百加產生深刻的影響。這便是亞伯拉罕舍近就遠,堅持要在本地本族娶媳婦的緣由。
最後,拉班和他的母親對利百加的匆匆遠嫁也表示遷就(54-61),他們非但不強留,還欣然讓利百加帶走貼心的乳母,為利百加祝福。
ゞ以撒娶利百加為妻(24:62-67)
這是一個美麗的愛情故事,述說神所設立的幸福美滿的婚姻。
傍晚,以撒正在田間凝神默想著什麼。他的目光是那樣的堅定,那樣的篤信,那樣的充滿期盼。此時他的父親年紀老邁,母親去世三年,他也已到了不惑之年,他肩負著使以色列民族生息繁衍,子孫遍滿全地的神聖使命,可是他的佳偶在哪里?他堅信,神的應許不問為什麼,就如他的出生不問為什麼一樣;他堅信,父親重托的老僕人會給他帶來佳音……忽然,一支駱駝隊從綿亙的山丘中緩緩走來,他的目光與遠處燦如明星的眸子踫在一起,他的心一震,大踏步地朝前迎去。
利百加就像她的名字一樣美麗可愛,她揮淚告別父老弟兄,踏上一條充滿憧憬的神秘道路。一路上她時而騎在高高的駱駝上觀賞著神手指所造的天地的奇景異色,時而下去向老僕人提出一個個好奇的問題。新家越近,心跳得越快。這時,她遠遠看見一個威武英俊的的年輕人神情肅穆地默禱後向她走來。莫非就是他?"就急忙下了駱駝"(64)詢問老僕人,果然不錯!她羞澀地蒙上了帕子(65)。這潔白的紗巾是貞操的標志、少女的驕傲,她要把這聖潔的帕子留給新郎親手揭開。
以撒牽著利百加的手走進他母親的帳棚,告訴她一個偉大的母親不平凡的一生。利百加依偎著他,靜靜地听著,輕輕地點頭,牢牢地記取。她的美麗溫柔,她的聰明賢淑給了他莫大的安慰,驅盡了他喪母三年的積郁。他們相親相愛,白頭偕老。以撒終生只娶利百加,這在一夫多妻的社會是難能可貴的。
5.亞伯拉罕的晚年(25:1-18)
亞伯拉罕少年隨父親從迦勒底的吾珥前往哈蘭(11:31),七十五歲蒙神呼召,又從哈蘭遷居迦南地(12:4-5);後因遭遇饑荒下埃及(12:11),這是他靈性上的大失敗,因他與撒拉以兄妹相稱,遭到埃及法老的驅逐;八十六歲時听從妻子撒拉的話,娶了使女夏甲,生了以實瑪利(16:16),這是他靈性上的"下埃及";九十九歲受割禮(17:24,這時以實瑪利十三歲,參17:25),一百歲生以撒(21:5);他曾回應神的呼召,將獨生兒子以撒獻給神為燔祭而享受耶和華以勒(22:1-19);一百三十七歲喪妻(23:1,參17:17,這時以撒三十七歲),一百四十歲時兒子以撒結婚(25:20);亞伯拉罕終年一百七十五歲。亞伯拉罕一生走的是信心的道路,雖然經歷過挫折,有過軟弱,但從未灰心喪氣,一蹶不振。他對神的絕對信靠與順服,使他享受與神同在的屬天福分。本段經文共分五個部分。
ヾ亞伯拉罕娶基土拉為妻(25:1-4)
基土拉︰"芳香"之意,身世與籍貫不詳。亞伯拉罕為什麼要在晚年娶基土拉為妻?一種解釋為撒拉去世後,亞伯拉罕為排遣孤獨而娶之。但一個真正與神相交的人是沒有時間寂寞的,況且,他有孝順的兒子與媳婦陪伴他,有忠心的僕人服侍,按理他的晚年生活是很美滿的,可是他未經禱告又續弦生子。另一種解釋認為基土拉是在撒拉還健在的時候亞伯拉罕納的妾,因為第6節稱基土拉所生的兒子為"庶出的眾子"。如果是撒拉死後亞伯拉罕再婚所生下的兒子,就不稱為"庶出"了。後面的經文也提到"亞伯拉罕的妾基土拉所生的兒子,就是……"(代上1:32)。
17:17節及18:12記載亞伯拉罕已經衰老,失去生育能力,而這里卻記載他娶基土拉,生了六個兒子,這是怎麼回事?一種解釋是,當他一百歲時,神賜給他重新生育的能力,且使這能力持續了許多年,使他與基土拉又生了另外六個兒子(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這六個兒子後來成為阿拉伯不同種族的祖先。另一種解釋是,這同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有關,因聖經上說"多國從你而立",如果亞伯拉罕沒有另外六個兒子,就稱不上"多國之父"了。
ゝ亞伯拉罕的最後安排(25:5-6)
亞伯拉罕在晚年恰如其分地分配了財產,快刀斬亂麻地處理好復雜的家庭關系,再一次閃爍出偉人睿智的光輝。他既保護了憑應許所生的兒子以撒擁有一切財產的權益(5),又使基土拉的六個兒子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亞伯拉罕"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6),打發基土拉的兒子們離開,就如以前叫以實瑪利離開一樣,排除了隱患。因為這六個兒子都很野蠻,而且人數眾多,若不把他們打發到遙遠的東方,日後勢必對以撒構成威脅。
基土拉的兒子們這一去就杳無音信了,他們既沒有得到神的應許,也沒有得到亞伯拉罕的祝福,只是得到有限的一點財產後被遣往遙遠的東方。他們不像以實瑪利以兒子的身份參加父親的葬禮(9),並記載在世的年月(17上),死後"歸到他列祖那里"(17下),可見他們的地位遠不如以實瑪利。
不管基土拉是亞伯拉罕晚年的妻還是妾,她所生下的六個兒子最終又被亞伯拉罕親手趕走了。神對此事自始至終不發一言,說明這是神的任憑旨意。但神知道久經考驗的亞伯拉罕在事實面前會醒悟的,所以給了他獨立處理的權利。
ゞ亞伯拉罕去世(25:7-10)
亞伯拉罕壽終正寢,享年一百七十五歲。
"歸到他列祖那里"(8下),應驗了15:15經文中神對亞伯拉罕的祝福。"他的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9),17章中亞伯拉罕已經把以實瑪利趕走了,這里又出現以撒與以實瑪利一起為亞伯拉罕送葬的動人場面,可見他們已經在神的恩典中重歸于好。但聖經堅持把以撒的名字排在以實瑪利之前,最後確定了以撒長子的名分。
々以撒居福地(25:11)
神賜以撒居住在"靠近庇耳拉海萊"(11)的地方,這是一個特別蒙神記念的地,它既是夏甲禱告神,得神拯救的地方(16:14);又是以撒默想,迎來他的心上人的地方。顯而易見,庇耳拉海萊是個蒙神拯救的地方、是等候神的祝福的地方、是禱告的地方。
ぁ以實瑪利的後裔(25:12-18)
以實瑪利生有十二個兒子,他們分布在"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位于埃及與別示巴之間)。以實瑪利的後裔與以色列民世代為敵,應驗了16:12中神的預言